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51574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PPT70页)
电源线在装置内人行过道敷设高度不低于2.5米,装置内车辆过道不得低于5米,在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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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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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更换切割片时, 未切断电源
电缆未按 要求架空 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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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3篇)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生产中直接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系公司所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管理规定的总则,适合所有员工、所有设备的安全操作。
具体设备、工种的特别安全操作事项由具体设备、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第三条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编制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严格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工艺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由工艺及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修订完的规程应经过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
重要内容的修订需经总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临时改变或调整工艺指标,应由工艺管理部门或以书面下达,操作人员应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第六条临时改变或调整操作规程,应由工艺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第八条设备上的安全附件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九条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
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第十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设备、设施和工具。
第十一条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第十二条在工艺过程或机电处在异常、紧急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第十三条停机后再开车的设备,应先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备齐、合格后,由班组长下令开车。
第十四条开车前及开车后,应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状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相关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应处在完好、显示正确的状态。
第十五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倒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直接作业岗位(以下简称岗位)是指员工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工作岗位。
为了确保员工在岗位上的安全与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规定。
2. 职责和义务2.1 雇主责任(1)确保岗位的安全设施完整,如防护栏杆、紧急按钮、安全标志等。
(2)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使用工具和设备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处理等。
(3)定期检查和维护岗位的安全设施和工具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2 员工责任(1)遵守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离开岗位。
(2)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手套、护目镜等。
(3)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措施3.1 操作规程(1)制定并下发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岗位上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加强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
(3)定期组织模拟操作演练,发现操作规程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3.2 安全设施(1)根据岗位特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扶梯、防护网、安全阀等。
(2)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设置紧急按钮和应急电话,并进行标识,方便员工在紧急情况下求助。
3.3 安全培训(1)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
(2)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学习、紧急处理演练等。
(3)通过考核和评估,确保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3.4 安全检查和监督(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岗位和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2)建立安全意识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3)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案例分享,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 应急预案4.1 制定应急预案(1)组织编制岗位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步骤和责任人。
(2)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可行性。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在作业岗位上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作业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安全责任:本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评价机制。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本企业应当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安全设备和工具:本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确保员工的安全工作环境。
第六条事故应急处理: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第七条安全考核评价: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员工、作业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本企业。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九条领导责任:企业负责人对作业岗位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第十条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所管理岗位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措施,指导员工执行,并定期对所管理岗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责任:员工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所在岗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并通过考核。
第十三条定期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等。
第十四条不定期培训:面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技术、新设备等,企业应及时组织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适应新情况和新需求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培训记录: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接受的安全培训情况,便于管理和追溯。
第四章安全设备和工具第十六条设备采购:企业应对安全设备的采购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 PPT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扬子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扬子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 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 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 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Leabharlann 直接进行检测。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扬子石化事故、未遂事件管理规 定》严肃追责。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5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 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扬子石化公 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6)扬子石化公司特级、一级“扬子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不超过8小时,二级“扬子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若 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涪陵天成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三条、在禁火区动火,均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证”。
第四条、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第五条、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第六条、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6天(24小时)。
第八条、“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第九条、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PPT精选文档
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 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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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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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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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6.2 安全要求
5 )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 时采取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6 ) 对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 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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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检验中心(室)应尽 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12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系统须采取有 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每次用火作业前,须采样分析。 13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分析。
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不超过8小时,二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若 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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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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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
03
监护人员应随时关注作业人员的操作和安全状况,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安全分析制度
01
安全分析制度是指在进行直接作业环节之前,必须进
行安全分析,评估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02
安全分析应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人员、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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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作业安全性
01
02
03
实施“7+1”安全管理制度,可 以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遵 循安全规程,减少因操作不当或 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 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从而降低事故风险。
严格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能够 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过程中的安 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完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
制定风险评估标准
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风险评估的准 确性和可靠性。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定期对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 的安全隐患。
加强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 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06 结论
对“7+1”安全管理制度的总结
持续改进作业流程
定期评估作业流程
定期对作业流程进行评估,识别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为改进提供依据。
引入现代化技术
积极引入现代化技术,如自动化设备、智能监 控等,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性。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
鼓励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加强员工培训与教育
完善培训体系
及时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对安 全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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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 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 闭、现场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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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5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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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7)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 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 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 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 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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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金陵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 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 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 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员工 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 操作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防止事故扩大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 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 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确保安全防护设备的完
好和有效使用
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 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推广:如何将“7+1”安全管理制度的实践经验应用到其他企业和 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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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
20XX
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是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施“7+1”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性, 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直接作业环节的风险: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直接作业环节的挑战:如何有效识别和管理这些风险,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降低直接作业环 节的风险和挑战 7+1安全管理制度的特点:全面、系统、针对性强,能够有效应对直接作 业环节的风险和挑战
明确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和 要求
添加标题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 安全意识和技能
添加标题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 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管
理工作
及时处理和纠正安全隐患和 问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添加标题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添加标题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档案和 记录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 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 处理能力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本公司制定了以下作业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一、岗位安全责任1. 上级部门应确定岗位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对该岗位进行安全管理。
2. 岗位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负责岗位安全方面的培训与指导。
二、岗位安全培训1. 入职时,新员工应接受岗位安全培训,了解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对岗位安全知识的掌握。
3. 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三、危险源辨识与控制1. 对岗位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进行威胁评估。
2. 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3. 对岗位危险源的控制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四、作业许可管理1. 对涉及特殊作业、高风险作业的岗位,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
2. 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岗位安全责任人应对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3. 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应明确,确保相关程序的执行。
五、安全设施与防护措施1. 针对不同岗位的安全要求,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2.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岗位安全责任人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 对岗位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2. 岗位安全责任人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对严重事故,及时通知上级部门,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1. 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明确员工应急责任和行动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
3. 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八、安全考核与奖惩1. 建立岗位安全考核制度,对安全责任人和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2. 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处措施。
3. 岗位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考核情况。
推荐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作业许可管理
1.2 作业许可范围
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 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 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 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 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 闭、现场恢复。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9 )用火分析有效期。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 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若中断作业超 过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分析。特 级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报警仪进行 全程监护。 10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 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检验中心(室)应尽 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12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系统须采取有 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每次用火作业前,须采样分析。 13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分析。电焊机接地 线未连接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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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金陵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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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 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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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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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用火分析有效期。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
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若中断作业超
过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分析。特
级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报警仪进行
全程监护。
10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
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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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检验中心(室)应尽 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12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系统须采取有 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每次用火作业前,须采样分析。 13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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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 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 闭、现场恢复。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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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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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 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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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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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 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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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一、作业许可管理 三、起重作业 五、用火作业 七、破土作业
二、高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 六、受限空间作业 八、抽(堵)盲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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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 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 识别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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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作业许可管理
1.2 作业许可范围
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 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 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 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直接作业环节的“7+1” 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介绍
一、作业许可管理 三、起重作业 五、用火作业 七、破土作业
二、高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 六、受限空间作业 八、抽(堵)盲板作业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 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 识别及风险分析。
电焊机接 线未连接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焊机无上 盖下垫措施
临时用电箱 无上盖措施, 无检查表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更换切割片时, 未切断电源
电缆未按 要求架空 敷设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源线在装置内人行过道敷设高度不低于2.5米,装置内车辆过道不得低于5米,在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9 )用火分析有效期。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 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若中断作业超 过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分析。特 级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报警仪进行 全程监护。 10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 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7)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 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 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 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 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 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 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 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 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 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 闭、现场恢复。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5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 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金陵石化公 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不超过8小时,二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若 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4 )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 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作业前取样分析合格后, 若作业中断不超过1小时,检测数据8小时内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 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 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15 )装置全面停工检修和工程施工用火实行区域用火监护。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检验中心(室)应尽 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12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系统须采取有 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每次用火作业前,须采样分析。 13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分析。
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 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金陵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 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 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 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