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2020)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现就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应进必进原则。
坚持“中心之外无审批”的理念,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依申请提供的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具有审批服务属性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群众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内不再审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二)集中办理原则。
将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到许可服务科,许可服务科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整合各项政务服务职能,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推进“全流程”、“全链条”审批,加强网上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现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和联合勘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提高集成服务水平。
(三)授权到位原则。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设立窗口首席代表,部门(单位)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一)实施范围。
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业户、城乡居民提供政务服务的县直部门(单位)和驻鱼部门(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原则,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向许可服务科集中、许可服务科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进驻事项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部门(单位)进驻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政务服务授权率“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办理成本最低、程序最简、效率最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整合政务服务职能、规范机构设置。
政务服务项目多、业务量大的部门(单位),可单独设置许可服务科;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分布在两个及以上科室的,把政务服务职能、事项、人员向许可服务科集中,由许可服务科集中受理、统一协调本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单位)事项少或审批频次低的,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到某一业务科室,加挂许可服务科牌子。
绍兴县“三集中三到位”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绍兴县“三集中三到位”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绍兴县“三集中三到位”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自2009年开始,绍兴县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积极稳妥、集中办理”的工作原则,提出了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网上审批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领导小组,抽调县纪委(监察局)、县法制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在全县3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中开展了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一)抓梳理,做到事项清理到位。
为摸清全县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执行上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底数,县审改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事项清理的范围、设定依据和清理标准。
全县38个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梳理了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执行上级许可的事项。
县审改办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和承诺时限等内容进行审核。
全县共清理规范审批事项82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1项,执行上级行政许可事项13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38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4项,清理规范行政收费项目123项,取消收费项目7项。
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进行再造,特别是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进行规范,清理规范后,审批时限缩短70%。
2009年7月,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以《关于重新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公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文件形式进行发文,规定未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审批,并在县报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
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一)尊敬的领导: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我单位积极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 职能集中情况我们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
通过内部协调和整合,明确了[X]项行政审批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并将这些职能统一划归到一个专门的内设机构。
在这个过程中,与各个业务科室密切沟通,确保职能划转准确、无遗漏。
例如,原分散在多个科室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业务,经过梳理后,统一集中到新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实现了职能的初步集中。
2. 人员集中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各个科室抽调了[X]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审批服务队伍。
这些人员经过选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同时,为了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组织了专门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政务服务礼仪、新的审批流程和系统操作等。
通过培训,工作人员迅速掌握了新技能,能够熟练地为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
目前,集中办公的人员已经全部到位,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的政务服务团队。
3. 事项集中情况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我们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事项的进驻工作。
在进驻过程中,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再造。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要求,制作了详细的办事指南,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和现场展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例如,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时,将原来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的流程进行整合,减少了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环节,办理时限从原来的[X]个工作日压缩到了[X]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1. 服务效率显著提升通过“三集中、三到位”,避免了群众和企业在不同科室之间来回奔波。
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为例,以前需要分别到不同的地方提交材料,现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就能完成,平均办理时间缩短了[X]%以上。
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思考
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思考第一篇: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思考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思考一、当前“行政审批中心”存在的问题(一)审批部门未全部入驻“审批中心”。
目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
由于法律定位模糊,导致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十分有限。
即便是进了“中心”的部门,也不把所有的审批项目都放入“中心”。
(二)部门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在各个科室,抽调到“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是这些科室的一般工作人员,真正的审批权限仍掌握在单位领导手中,授权不到位直接影响审批效率。
(三)部分审批窗口服务意识差。
个别部门的审批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重审批、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
联审联办项目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工作效率不高。
(四)中心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窗口工作人员除上班地点外,人事、工资等关系仍在派出单位,中心办公室只能依靠协调和管理来进行监督。
由于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缺乏对窗口效能及权力运行的评估和有效监督,导致“管事与管人”脱节。
二、“三集中、三到位”的内容及目的所谓“三集中”就是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向行政审批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县行政审批中心集中,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向网络系统集中。
“三到位”就是审批项目进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审批授权到位,各单位明确行政服务科长为进驻中心首席代表,并对其特别授权;窗口人员到位。
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目的就是通过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归并行政审批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公开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外来客商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建立一个服务型、效能型、阳光型政府平台和窗口。
三、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现实意义(一)加快我县发展的迫切要求。
地方经济发展的快慢,与地方投资环境密切相关。
贵阳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贵阳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6〕26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改革现行行政审批模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督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实现阳光审批。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三、主要任务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人防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委、市移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20个市直部门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其他相关部门先进行内部审批职能集中整合归并,为下一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奠定基础,负责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待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逐步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一)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凡是国家、省、市决定取消的,一律取消;依法能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力争放出去。
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区(市、县)或开发区。
每年年底公布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司法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范文]
司法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篇一:房县卫生局推行行政审批方案县卫生局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房县县直机关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房办发【20XX】9号)精神,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和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要求,现结合实际,对卫生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核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卫生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努力建立起“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促进行政效能提高和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建立适应服务型政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
二、工作内容1、梳理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方式,对所属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清理项目,减少环节,压缩时限,为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做好基础工作。
2、建立行政审批股。
卫生局成立行政审批股,设县卫生监督局。
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外,将局防保股、医管股、县卫生监督局全部十三项行政和非行政审批职能交付给行政审批股。
卫生局内设机构不再承担任何形式的行政审批职能。
3、审批事项、权限、人员到位。
卫生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成为县卫生局实施行政审批服务的唯一窗口;实施审批与监管职能分离;审批人员到位,进驻中心办公,确保能办事,办成事。
4、构建“批管分离”体制。
我局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
行政审批股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相关业务科室把主要精力转到制订政策、中长期规划、相关规则、标准和批后监管上来,建立审批和监管相互贯通、前后衔接的工作机制。
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县区审批服务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在过去的工作中,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时限长、环节繁多等问题,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很多不便。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县区审批服务,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目标1. 实现审批程序简化:将县区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明确审批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减少环节。
2. 缩短审批时限: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加强工作协同,优化流程,确保审批时限不超过规定的时间。
3.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实现审批服务的高效优质。
三、改革内容1. “三集中”(1)事中事后集中:将原本分散的审批环节、部门、人员进行整合,成立综合审批办公室,集中审批事项的申报、受理、审批、监管等环节,实现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2)信息集中: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交流,推动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同工作。
(3)承诺集中:明确各项审批时限,对于一般性的审批事项,通过承诺制和监管制度,加快办理速度,确保承诺时限的达标。
2.“三到位”(1)服务到位: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各类审批事项的在线查询、受理、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不必奔波办理业务,方便快捷。
(2)资源到位:合理配置审批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批人员足够、审批设施齐全,为审批事项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监管到位:建立健全审批事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县区审批服务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地和执行。
四、实施步骤1. 成立县区综合审批办公室,负责整合审批事项和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操作规程。
2. 对县区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分类和细化,明确审批要求和程序,简化审批手续。
3. 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查询、受理、咨询等服务,通过互联网技术提高服务效率。
三集中三到位方案
三集中三到位方案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增加,人们对于高效、安全和便捷的管理方案需求也越来越高。
三集中三到位方案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案,可以为各行各业的组织提供解决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分配,并确保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
1. 简介三集中三到位方案是一种管理思想和方法,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它通过将工作任务、人员和资源集中集中到一个中心,以确保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同时,该方案还强调将决策权下放到位,使工作人员具备更大的自主权和责任感。
2. 步骤三集中三到位方案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步骤:2.1 制定计划制定三集中三到位方案的计划是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的第一步。
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明确方案的目标和期望效果,并确定实施的时间和资源。
2.2 中心建设中心建设是三集中三到位方案的核心环节。
在中心建设中,需要选取合适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以确保中心正常运作。
中心建设中还需要考虑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数据的管理,以便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2.3 人员培训人员培训是三集中三到位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其更好地适应新的管理模式。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工作流程、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4 实施评估实施评估是对三集中三到位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通过实施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实施评估还可以为后续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借鉴。
3. 优点三集中三到位方案的实施有以下几个优点:3.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将工作集中到一个中心,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决策权的下放也可以让工作人员更加快速和灵活地响应问题和变化。
3.2 优化资源分配通过三集中三到位方案,可以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购买。
同时,通过中心的统一管理,还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
3.3 提升工作质量通过人员培训和决策权的下放,可以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结果的可控性。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因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大胆突破体制障碍,导致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审批及服务类项目基数不清。依据县法制办行政许可目录,全县行政许可事项130项,依据权力清单统计出的行政许可事项122项,初步统计两者之间许可事项有近30项不一致,导致在确定进驻项目时不少单位是能不进就不进,服务群众民生类项目未统计且基本未进驻。
审批专用章制制度未落实
30
房管局
业务股长长未进驻
31
公路局
基本无业务务
三、工作建议
1、县编办、法制办和物价价局联合对全县行政审批服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再再次清理,建立全县行政审审批目录、便民服务事项目目录、收费事项目录,力求求正确无误并实行动态管理理。
2、结合县机构改革革,县编办指导相关部门对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务)等职能进行梳理,按照照审批和监管职能分离的原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服服务)职能事项、人员集中中归并到一个科室,在不增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设机构的前提下,以撤并、、增挂、合署等形式设立行行政审批股,并以批复的形形式予以明确。
4、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使用率不高。驻单位近四分之一有本系统网上审批系统,他们的审批系统与中心审批系统不兼容,本部门对内部办件电子监察不到。全县通过审批网县乡联办的项目还没有运行,网上申报业务刚开通试运行未有办件。
4、统一收费工作未落实。在中心未设立非税收收入收缴窗口,进驻项目涉及的费用收缴由各单位自己收纳,不能实现银行缴费,没有实现统一收费,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没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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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
多数项目没进驻政务服务务中心,业务股长不愿进中中心
7
市管管局
药品食品以餐饮饮行政审批项目没有进驻
“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最新)
“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最新)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全力做好我县“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全面整改落实市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整改标准,逐项推动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有效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一)“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情况1.针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单位内部集中没有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对县级各单位和部门在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梳理出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类和其他服务类事项,根据承办事项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专职岗位,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以政府文件下发。
(编制办负责,12月25日前完成)2.针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没有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梳理出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类和其他服务类事项所有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和部门确定的审批服务专岗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签订《行政功能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授权书》和《进驻政务服务中承诺书》。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首席代表及其他工作人员,原单位不再保留办公场所,并不得再安排与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无关的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单位和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和服务的唯一窗口,严禁两头受理,体外运行。
派驻单位不能随意调换首席代表及其他工作人员,如需调换,由单位申报,并经县政府分管政务服务的领导同意并由政府办公室文件通知后方可调换(政府办、编制办负责,行政审批办、政务监察投诉中心配合,12月30日前完成)3.针对“县级部门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或首席代表授权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审批授权到位,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部门授权到首席代表,在审批办理中所有审批件全部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为审批的唯一公章,坚决不允许使用原单位公章。
(精)“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亟待加快推进(最新)
(精)“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亟待加快推进(最新)“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行政审批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三集中、三到位”是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针对我市“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相对滞后的实际,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调研问效组于9月18日至21日赴8县市区调研,现场查看县、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运行情况,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以期全面了解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探寻解决对策建议。
一、改革进展情况根据《X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对比实际了解的情况,我市的“三集中”仍然处于行政审批机构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的阶段,“三到位”中留下了审批窗口授权到位这根最难啃的“骨头”。
我市的“放管服”改革进入了攻坚突破期。
(一)“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已全部梳理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已集中到一个岗位,“第一个集中”全部完成;行政审批人员正在加快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即将完成“第二个集中”。
审批事项正在有序进驻大厅,神木、米脂等部分县市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率超过95%;各调研县区已经给进驻大厅的窗口签发了行政审批授权书,大多数县市区政务大厅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在完善授权到位;电子监察系统除子洲县因洪灾中断正在重建以外,其他县市区电子监察全部到位,基本实现监察到位。
(二)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正在加快建成。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北部县区到今年年底政务大厅面积都将超过5000平米,同时能够实现配套设施齐全;南部县除绥德县外,其他各县正在积极筹资改扩建政务大厅,到年底前均能超过3000平米。
目前,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导办台、抽号机、填写台、休息座椅、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基本能够满足服务需求。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doc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全县“点燃激情提效能正风肃纪树形象”活动部署,以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工作为抓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建成运营政务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两大平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做法根据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泗效字〔2015〕2号)精神,围绕“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模式,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股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下称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全县各单位公开的权力责任清单,围绕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和提供便民服务,确定进驻单位和项目。
县直各单位对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等职能进行归并整合设立行政审批股,明确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审批服务股室整建制进中心。
借助县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及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实行快捷高效办理,电子监察平台实时进行监察。
并建立网上申报审批服务系统,实行审批服务县乡联动和网上办理。
目前进驻单位30家,人员103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118项及中介刻章事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9项,中心月均办件1.87万件,群众满意度近100。
二、存在问题因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大胆突破体制障碍,导致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审批及服务类项目基数不清。
依据县法制办行政许可目录,全县行政许可事项130项,依据权力清单统计出的行政许可事项122项,初步统计两者之间许可事项有近30项不一致,导致在确定进驻项目时不少单位是能不进就不进,服务群众民生类项目未统计且基本未进驻。
2、部门职能归并工作落实不力。
全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全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府办发〔X〕26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改革现行行政审批模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督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实现阳光审批。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三、主要任务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人防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委、市移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20个市直部门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其他相关部门先进行内部审批职能集中整合归并,为下一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奠定基础,负责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待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逐步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一)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凡是国家、省、市决定取消的,一律取消;依法能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力争放出去。
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区(市、县)或开发区。
每年年底公布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二)梳理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6•【字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按照审批和监管职能分离的原则,从制度上彻底改变我市现有审批运行方式,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两头审批”、“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等问题,实现阳光审批,进一步改善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和提升区域竞争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为抓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和审批项目联审联办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动政府相关审批部门不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除涉密事项外,确保市级所有行政审批部门和审批服务事项(含中央及省直垂管部门),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和纳入《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管理,部门100%审批服务事项由一个科室审批,并充分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努力实现审批环节简约化、审批手续便捷化、审批过程快速化。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对大部分县直单位及时汇报批复设立行行政审批股; 行政审批权力编力清单清理和规范不到位办今年以来,县政务服务存中心紧紧单围绕全县在位“点燃激问情提效能题正风肃纪树形象”活动部署,以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工作为抓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建成运营政务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两大平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做法根据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意见>的通知》(泗效字〔2015〕2号)精神,围绕“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模式,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股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下称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全县各单位公开的权力责任清单,围绕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和提供便民服务,确定进驻单位和项目。
县直各单位对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等职能进行归并整合设立行政审批股,明确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审批服务股室整建制进中心。
借助县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及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实行快捷高效办理,电子监察平台实时进行监察。
并建立网上申报审批服务系统,实行审批服务县乡联动和网上办理。
目前进驻单位30 家,人员103 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118项及中介刻章事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9 项,中心月均办件 1.87 万件,群众满意度近100%。
二、存在问题因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大胆突破体制障碍,导致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审批及服务类项目基数不清。
依据县法制办行政许可目录,全县行政许可事项130 项,依据权力清单统计出的行政许可事项122项,初步统计两者之间许可事项有近30项不一致,导致在确定进驻项目时不少单位是能不进就不进,服务群众民生类项目未统计且基本未进驻。
实施方案:县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县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改善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为核心,以优化流程、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提高效能为重点,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健全行政服务体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基本原则(一)精简效能原则。
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为宗旨,在原有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中层领导职数限额内,调整内设机构,归并审批职能。
(二)依法整合原则。
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将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全部整合归并到行政审批服务股,建立权责一致、精简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行政审批体制。
(三)集中到位原则。
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股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股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审批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各职能部门对窗口人员授权到位,网上审批监察到位。
(四)充分授权原则。
明确行政审批服务股及窗口工作职责和权限,做到充分授权,彻底解决“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
(五)应进尽进原则。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做到进驻事项最大化、权力事项全覆盖;行政审批服务股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审批事项少并且审批频率低的部门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部分办理事项因场地设施原因,在部门设立分厅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六)分批上网原则。
依托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平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评价全流程网上在线办理,逐步实现服务对象到政务中心大厅现场办事“最多跑一次”。
进一步加强“三集中、三到位”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加强“三集中、三到位”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业务科张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
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了“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服务水平,推进了行政效能的最大化。
一、“三集中、三到位”的关键环节和落实工作“三集中、三到位”是指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服务科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真正做到“一站式”审批,从而彻底解决办事难、程序复杂的问题、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两头跑的问题,在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服务工作效能。
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落实。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事项来推进。
3月份,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为投资服务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创优服务机制和方式,实行五项新举措,全力服务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5月24日,中心召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
市政协副主席、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王薇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下一步务实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到实处。
6月22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
市领导出席会议,就推进全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0月20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中心召开窗口及分中心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中心主任王薇参加会议,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压缩承诺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大对窗口的授权,提高行政许可办理的授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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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现就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省直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服务处室向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省直部门对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省政府部门(单位),省委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一)明确牵头处室,推进审批集中。
省直部门要明确一个牵头处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处室集中,其中审批服务办件量较大、职能分散的部门,在牵头处室加挂“审批服务处”牌子,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并建立健全内部处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审批服务处室牵头、多个处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
2月7日前,各部门明确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牵头处室的实施方案报省委编办,省委编办2月14日前完成批复。
(完成时限:2020年2月14日前)(二)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
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统筹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任命1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本部门首席审批员;挑选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根据审批工作量确定人数)。
专业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原则上要求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2020年2月7日前)(三)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梳理确定入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步向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省电子政务平台集中。
要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完成时限:2020年2月7日前)(四)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
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对需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初审权;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审批员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审批员其他相关权限。
首席审批员确定后,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授权,并确保首席审批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五)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要求,全面推行集成服务,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
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方式,建立起部门间关联性审批服务事项协同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四、配套措施(一)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
派驻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二)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
对各部门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省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
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精细化、颗粒化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省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
省政务局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省委编办负责审批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省政务局、省司法厅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省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
(三)完成检查验收。
省政府办公厅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现就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企业群众在省直部门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省直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窗口设置和人员进驻(一)窗口设置。
以2018年审批服务办件量为主要依据,对34个省直部门分类设置窗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1.专业办理窗口。
对年办件量1千件以上的20个部门,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新闻出版局,在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业办理窗口,事项全部进驻,原则上要求在窗口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转后台办理,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
其中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因年办件量超过1万件,部门办事大厅超过500m2,予以保留,其他部门办事大厅取消。
2.综合受理窗口。
对年办件量1千件以下的14个部门,即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宗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防办、省监狱局、省文物局,在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事项全部进驻,原有办事大厅取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转部门办结后,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3.“一件事一次办”专窗。
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的事项,通过专窗统一受理,转相关部门办结后,统一出件,工作人员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二)窗口布局和人员进驻。
针对省直部门服务事项涉及服务个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功能、按楼层优化布局办事窗口。
根据装修方案已设置148个窗口,各部门窗口和人员入驻数按照“人随事定”的原则,根据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明确入驻的事项确定。
1.一楼大厅为服务群众个人区。
设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公安、民政和综合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等,入驻部门分别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
2.二楼大厅为服务企业、项目区。
设商事登记、工程建设、投资审批等窗口,入驻部门分别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人防办等。
3.三楼大厅为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区。
设教育、卫生健康等窗口,入驻部门分别是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三、运行机制建立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首问负责。
建立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制度,设立咨询员和导办员,负责各办理区业务现场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帮助群众申报、办理审批服务业务。
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方式,统一答复企业群众咨询。
(二)清单管理。
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一次性告知。
对入驻事项优化再造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政府网站、12345热线或制作二维码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知晓。
(四)首席审批员审批。
各入驻部门要明确首席审批员,出具授权委托书,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
(五)限时办结。
建立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实行前台后台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好差评”监督。
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评价制度,采取“内部评”与“百姓评”相结合,对各部门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强化监督。
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一)统一受理。
对通过线上(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部门业务系统)提交的办事申请,或者线下(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保留的部门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窗口受理、初审,启动办理程序。
(二)分类办理。
对专业办理窗口能即时办结的事项,首席审批员必须即时办结;对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转回部门办理不能即时办结的,由首席审批员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转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对综合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通知部门工作人员来取的方式,转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出件寄送。
办件办结后由申请人现场领取结果;非即办件经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窗口直接领取,也可由窗口寄送给申请人。
(四)统一监察。
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办结完毕,实行全流程监察、“好差评”监督。
五、窗口管理(一)统一管理。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大厅和窗口统一管理,分析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一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