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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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1.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提高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效能,实现环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结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优化发展服务,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政型、和谐型、节约型”机关建设。

第三条市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应突出职能转变,强化宏观调控、综合协调、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效能。

必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基层、企业等提供及时、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四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环保分局(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工作职责行使职权,认真履行政府环境管理职能,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精简会议和文电,减少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省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普及,政府的信息透明度和公开度已经成为衡量政府工作效能和廉洁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促进政府与市民的互动和合作,建立一个更加开放、民主、法治的政务公开体系。

二、重点任务1. 完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流程;(3)加强政务公开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政府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2. 确立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1)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级,包括政府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决策过程、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2)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3)加强与市民的互动,密切关注市民的需求和关切,及时回应和处理市民的咨询和投诉。

3. 提升政务公开的技术手段和水平(1)建设和完善政务公开网站,提供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包括信息查询、在线办事、意见反馈等功能;(2)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政务公开的数据分析和研究,提供更加精准和实用的政府信息;(3)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的安全保障机制。

4. 建立政务公开的评估和监督机制(1)建立政务公开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的评估和监测,摸底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和不足;(2)建立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和问责制度,严肃查处政府信息公开违法行为;(3)鼓励社会组织、媒体等监督和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

三、实施路径和措施1.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1)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其政务公开的专业能力和素质;(3)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和推动他们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政务公开制度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下面是有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

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

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牡政办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0日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全市晋位争先重振雄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本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有关工作分工进行了认真总结。

一年来,我厅积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将“法治建设年”活动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有机衔接,同步制发“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和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行政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设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快环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正透明、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法治建设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不断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梳理现有工作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公开办事程序,完善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严格执行“四零”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

全厅“马上办、网上办、不见面、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共7个大项、17个子项,其中,12个子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占比71%,5个子项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占比29%,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网上办”事项达到17个子项,占比100%。

所有事项办理无任何费用,提供材料减少了5项,环节减少了16项,审批时限合计减少144天。

(二)严格落实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重新梳理权力事项81项,新增权力事项11项,取消6项,变更22项。

(三)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坚持把企业意见和群众呼声作为评判自身作风的重要标尺,通过媒体对外公开承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解决行政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

县环保局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环保局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环保局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岑府办明电(2012)43号《关于报送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岑巩县环保局编制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概述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王大银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工作,并要求各职能科室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各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研究,编制了《岑巩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岑巩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职权、审批、收费、执法,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等十大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由局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察暗访,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边整边改,督促落实。

二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要遵循合法、合理、适度的原则,做到既能够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5.17•【字号】辽环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5月17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好《辽宁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行动方案》(辽委办发〔202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若干重大工程狠抓落实的通知》(辽政办〔2022〕8号)要求,全力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纳入全省重大工程的重点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通过采取三级联动包保、专家技术帮扶、建立绿色通道、优化环评审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服务保障措施,全面开展重点项目贴心服务、暖心服务、真心服务,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高效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加快推进项目科学落地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一)实施三级联动包保服务。

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包保服务机制,每个项目每级部门确定一名包保责任人,组织做好提前对接和全程跟踪服务。

加强与删除、发改、工信、交通、水利、招商等横向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新增重点项目纳入服务台账,实行动态更新调整。

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重大项目,省、市两级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必要时省、市、县三级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实现全程无缝对接。

(二)建立问题发现及解决机制。

县级项目包保责任人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做好环评有关政策、管理和技术等前期服务,梳理归纳环评审批存在问题,建立环评问题台账,并逐级报送至项目审批部门。

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表

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表

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表一、背景分析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可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同时也可以增强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制定一份全面、具体、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表是非常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家政务公开的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表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深度发展,增强公民知情权和参与度,为政府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1.1 审查整理目前已有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规定,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订和改进。

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

1.2 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和范围,根据公众需求和政府工作特点,有选择地增加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1.3 加大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务公开制度,并能够主动参与其中。

2. 执行政务公开工作2.1 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2.2 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2.3 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和评估工作,对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3. 增加政务公开内容3.1 增加政府支出、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增加公民了解政府运作的途径。

3.2 增加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3.3 增加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的政务公开,确保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

4.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手段4.1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建设政务公开网站和移动端应用程序,方便公民随时随地获取政务公开信息。

4.2 推广政务公开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渠道,加强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和沟通。

4.3 开展政务公开的线下活动,如座谈会、公开听证会等,增加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2.01.05
•【字号】鄂环办[2012]4号
•【施行日期】2012.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环办[2012]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因单位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天忠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陈同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
朱津桥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徐松人事处处长
刘义荣科技与合作处处长
张志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刘成付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张文漫环境监测处处长
兰国桢污染防治处处长
王虚谷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处长
李永福辐射环境管理处(核应急管理处)处长
卢梅纪检监察室主任
巫勇省环保宣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瑞勤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黄晓明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检查厅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陈同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信息中心具体承担我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4篇)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4篇)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提升政府透明度,增强政府的责任感和公信力,并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与沟通。

为深入贯彻政务公开理念,确保其实施效果,特制定____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二、核心目标1. 致力于政务公开的全面深化,显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公开程度。

2.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开渠道,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3. 强化政府工作的责任感与公信力,深化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与理解。

4. 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具体举措1.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a. 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关键信息全面覆盖。

b. 实施主动公开机制,主动披露政府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财务数据等关键信息。

c.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评估体系,定期评估信息公开成效,确保公开质量。

2.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a. 构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体验。

b. 优化政务公开网站功能布局,提升用户体验,便于公众查询与获取信息。

c. 加大政务公开APP的研发与推广力度,满足移动端用户需求。

3. 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联动a. 促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b. 建立信息协同处理机制,提升政府内部信息处理效率与质量。

c. 加强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培训,提升公开意识与能力。

4. 推动政务公开法治化进程a. 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公开范围与程序,增强法律约束力。

b. 加强政务公开领域的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合规性。

c.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四、保障措施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与人力资源充足。

2.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

3. 加强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永善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永善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永善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永环字…2008‟26号永善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股、室、站、队:为了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知情权,维护其合法的环境权益,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强环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环保影响力,防止环境突发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程序制度为基础,为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我局工作和群众要求的交流互动,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提高我局的办事效能,促进我县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

二、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县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

组长:朱武松(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副组长:马真勇(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傅奕心(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乐银(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粟明全(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焌松(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成员:吴佑军(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刘达旭(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股长)张世焰(县环境保护局污控股股长)柯昌涛(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站长)陈宗华(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佑军担任,办公室成员:赵旭、朱泽云,负责推进县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

三、公开内容:凡是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开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环保事项(除免于公开的)。

(一)公开的环保法律法规: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精)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精)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昆山”()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主要为市环保局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内容。

(三)公开时限本单位最迟在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环保局信息中心,办公地址为拱辰路18号,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2:00、1:00~5:00。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57554405,传真号码57554405,通信地址:拱辰路18号,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地址:12369@。

(二)提出申请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昆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可以到中国昆山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页上下载)。

申请表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023年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背景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治理,加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交流,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正性,我市在2023年制定了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方案。

四议两公开的含义“四议”是指对政府部门的四种决策进行公开,包括:1.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2.公开重大项目和规划的建设进展;3.公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数据和成果;4.公开重大事件的处置和后续跟进情况。

“两公开”是指对政府部门的两个方面进行公开,包括:1.公开政府信息;2.公开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实施方案四议方案1.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公开:每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涉及的内容包括:财政总收支、行政事业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债务规模和偿还情况、财政匹配资金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2.重大项目和规划建设进展公开:政府部门每季度公开重大项目和规划建设进展情况,涉及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展、预计投资额、预计完成时间、实际进度等。

3.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数据和成果公开:政府部门每年公开环保数据和生态建设成果,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状况、环境监测数据、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公园和绿地建设情况等。

4.重大事件处置和后续跟进情况公开:政府部门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公开处置情况和后续跟进措施,包括:事件发生的初步情况、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全面调查的进展情况、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两公开方案1.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每季度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任免情况、政策解读、公开招聘信息、办事指南等。

2.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公开:政府部门每月公开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情况,包括:采购合同审核情况、工程建设审批情况、用地和城乡建设管理审批情况、行政处罚决定等。

实施计划本方案将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实施计划如下:1.制定公开指南和公开标准;2.发布公开平台和公开规则;3.建立领导检查机制和监督机制;4.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正性。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2x]73号),制定《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的职责1、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参与宏观决策职责。

2、加强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组织编制职责。

3、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的组织制定职责。

4、注重从源头预防污染,加强规划环评职责。

5、加强环境标准的组织制定职责。

6、加强分析环境形势和参与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职责。

7、加强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管理和考核职责。

8、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与考核职责。

9、加强民用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

10、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职责。

1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职责。

12、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职责。

13、加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全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职责。

2、取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等与企业相关的评比创建活动。

(三)下放的职责1、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3、将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危险废物和土壤等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以及水、大气、噪声、海洋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4、将部机务接待服务及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委托给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执行。

5、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环境信息化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6、将人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日常组织和技术服务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7、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有关直属单位。

8、将总量控制计划及指标拟订、减排数据汇总分析、环境容量测算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拟定中的技术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工作方案实施步骤2篇

工作方案实施步骤2篇

工作方案实施步骤2篇Implementation steps of work plan汇报人:JinTai College工作方案实施步骤2篇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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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篇章2:工作方案实施步骤篇章1: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 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认真完成我院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健全机制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部署,我院已成立了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潘涛任组长,梁延周为副组长,院各部门、研究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院科研办公室和环境模拟与信息中心实施。

联系人:周婧,联系电话:xxxxxxx。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组长是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院科研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与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环境模拟与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

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办公室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

三、任务及实施步骤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综合上级文件的要求,我院近期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成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讲清此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其思想统一到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主动参与,积极实施。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8.08.18•【字号】辽环发[2008]48号•【施行日期】200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环发[2008]48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鉴于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王秉杰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副组长:杨哲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范国华省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成员:吕家立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赵恒心省环境保护局规划与财务处处长吴世杰省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胡涛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处长宋世伟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处长孙家鸣省环境保护局国际合作处处长李月鹏省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黄礼湘省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崔海兰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徐光省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副处长宋平省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副处长孙大松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王仁科省核安全局局长侯永顺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军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仇伟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郭海军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主任陶宝库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王亚平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耿晓梅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主任时宏省清洁生产指导中心副主任高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王洪涛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吕家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例文(3篇)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例文(3篇)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例文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根据___市~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点,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直接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用户的办事中心,政务公开的窗口;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层面,政务公开面达到___%,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全面推进。

二、工作内容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的有关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1、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2、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3、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4、行政处罚依据、投标、审批情况;5、建立的完善办事公开制度;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2、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3、物资采购情况;4、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出勤情况;5、涉及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政策;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形式和时间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通畅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

政务公开的时间因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公开的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一)形式1、通过墙报公示;2、设立政务公开栏;3、建立政务公开网站;4、发布公益广告;5、其他有效形式。

(二)时间1、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对事关重要事项,公众普遍___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的动态(范本)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58号)和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青政办〔20XX〕34号)精神,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设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助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

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应当公开的全部实现公开,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政策解读到位,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着力推进“五公开”(一)推进决策公开。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国土资源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及釆纳情况。

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

全面推行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8.07.16•【字号】鄂环办[2008]117号•【施行日期】200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08]1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湖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省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省环保局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联系点分片表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湖北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和反腐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我省环保系统顺利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着力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

通过评议,使环保系统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有较大的改进,群众的满意度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逐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湖北提供有力保障。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24•【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19年6月24日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浙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

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政策措施、法规规章,加大解读力度。

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

解读展现形式要多样,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现场宣讲等方式,采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

对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开议题,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深度解读。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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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XX〕x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XX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地有关政务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及时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严格规范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环评公示等。

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健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机制。

加大环境信息的解读力度,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举措和规范标准等。

三、深化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项目、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违法企业污染事实和查处、整改情况,公开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

四、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行政决策公开。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保政策措施和行政审批等决策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五、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

通报环保工作,并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强化政务公开审查工作。

信息公开前应经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对外报送的电子版信息应打印纸质版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送。

重要信息公开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九、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

十、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务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着力逐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正规化、规范化。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XX〕x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XX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地有关政务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及时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严格规范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环评公示等。

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健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机制。

加大环境信息的解读力度,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举措和规范标准等。

三、深化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项目、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违法企业污染事实和查处、整改情况,公开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

四、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行政决策公开。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保政策措施和行政审批等决策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五、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

通报环保工作,并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强化政务公开审查工作。

信息公开前应经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对外报送的电子版信息应打印纸质版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送。

重要信息公开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九、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

十、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务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着力逐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正规化、规范化。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XX〕x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XX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地有关政务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及时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严格规范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环评公示等。

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环保服务、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健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机制。

加大环境信息的解读力度,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举措和规范标准等。

三、深化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项目、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违法企业污染事实和查处、整改情况,公开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

四、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行政决策公开。

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保政策措施和行政审批等决策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五、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

通报环保工作,并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强化政务公开审查工作。

信息公开前应经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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