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合作协议V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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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合作协议V修

订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合同编号:

委外加工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智科通讯有限公司

乙方:

于年月日在签订

目录

第一条:当事人信息

甲方:深圳市智科通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胜社区淘金地电子孵化基地B座8楼。

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

授权签约代表:

第二条: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协议,后续签订的《报价单》、《采购订单》及其它各类协议属于本协议的附属协议,同时生效。采购订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除本协议特殊约定的情况之外,以采购订单为准。

第三条:名词定义

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之外的要求及条款而做出的补充协议,属于本协议之外的附属协议。

报价单: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报价格式要求,给出的产品价格清单。

采购订单: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商业文件,是对乙方进行采购业务的正式和最终确认。

送货单:乙方每次交货给甲方的物品清单,是对账付款的重要凭证之一。

备料单:在正式订单下达之前,为确保正式订单的交付和质量,给乙方下达的正式订单的长周期物料备料意向单,内容主要为数量和订金。

外购入库单:对所采购物料入库到甲方指定仓库的入库凭证,内容为采购订单号、数量、规格型号、入库时间等确认的信息清单,一式多联。

对帐单:甲、乙双方按约定的周期,发出的详细记录业务交易过程、明细、金额的清单

发票:指由国家税务机关管控、由企业自行开启或由税务(海关)部门开启且加盖企业印章的发票或完税证明

收款收据:由国家财政、税务机关监制或由企业自行购买并开具且加盖开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证明。

质量保证金:为更好的保证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乙方在双方开始合作前,提供一定的资金由甲方代管,以备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不良品:指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及甲方客户原因,而出现的,有质量问题或缺陷的产品,产品质量问题包括物理性的和技术性的,具体包含以下几点:

各项硬性指标达不到甲方技术规范的标准值(如没有明确规定,则以国家、行业统一技术标准执行);

功能描述(如兼容性、稳定性、可靠性等)与实际不符;

功能不符,得不到预期的、正确的、要求的输出,产品输出了不应有的输出;

与双方确认的《样品承认书》不符;

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没有达到认证证书的级别;

包装不符合甲方《物料通用包装规范》导致物流途中的质量、外观等破损。

大面积故障/批量问题:因同一种原因导致频繁或批量发生故障,发生的比例超过《质量保证协议》商定的范围。

工作日: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期。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火灾、风暴、水灾、台风及其他恶劣的天气状况、地震、政府或类似干预,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情况。

第四条:价格约定

乙方保证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且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成本拆分的报价单。在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产品的价格或实行提供阶梯报价,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的基础。

在相同的时期及类似的合同条款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用量不大于甲方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乙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相应差价或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差额部分(时间节点自乙方向第三方开始提供低价时起算)。

采购价格以双方签订的报价单、采购订单价格为准,特殊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在接受甲方订单和订金之后,如市场价格出现变动,需由乙方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照订单《交货计划表》约定的交付时间准时交货。

双方合作的所有项目,如需要对交付产品进行测试所需的测试夹具,每个机型/项目需免费提供一套测试夹具给甲方用于来料检验。如果甲方另有需求,可以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甲方需要购买,乙方则需要按照成本价提供给乙方,当累计订单量大于50K时,乙方则需对提供的收费测试夹具,返还向甲方所收的等额费用,且乙方需承担对测试夹具的免费维修。

乙方应至少保证每个量产订单提供一次单机头的免费升级服务。

第五条:订单确认

甲方下达委外订单给乙方,并需提供甲方物料齐套计划、出货需求、软件版本释放计划等生产性资料给到乙方;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纸质传真或原件扫描后有效)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期、交货地点等内容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的所有要求,该订单条款即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

乙方收到订单后需在甲方物料齐套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供订单的《排产及交付计划表》给甲方对接人员,《排产及交付计划表》需注明甲方委外订单单号、产品编码、规格型号、交货日期、交货数量等信息,并需乙方计划或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计划要真实可靠并能满足甲方生产计划需求,如果乙方未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排产及交付计划表》,也没有与甲方商量延迟,则

甲方视为乙方接受甲方所下订单上的交付数量和日期要求。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物料齐套当天上线生产出货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的备料单后须及时盖章回传,备料单需及时安排备料且同时回复甲方备料单落实情况、物料回料周期。对于甲方的备料单,乙方在接到备料单 5 个工作日内必须备齐至少备料单需求数量120%原材料或半成品,如未执行备料,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10000元/单以上的处罚。

关于订单的提货问题,一旦出现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甲方订单延误,甲方通知乙方推迟交付,乙方必须给甲方半年的窗口推迟期(以下单的日期算起),在窗口推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的需求有交货或质量上的影响,否则视为违约。当推迟期到期时,甲方接收乙方送货,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订单生效及变更

订单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必须由甲方采购部门总监及以上级别人员审核、批准才算生效。

一旦乙方就某型号的产品加工进行过报价,如无双方认可的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所下达的委外订单,不得拒绝订单要求履行的交货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需要变更订单产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如乙方有证据证明已经开始生产,生产工序已经过了甲方所需要变动的工序节点,或已生产完毕的,甲方可协助处理部分已生产产品。

甲方如因订单安排调整,需要转移在乙方处代管的模具、测试夹具和工装治具,乙方不得因款项问题阻止转移,甲方承诺按约定支付。

第七条:物料提供和管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BOM物料,一般情况下,物料由甲方的供应商送到乙方工厂,或者由乙方授权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领料。

乙方需将收货/领料授权人员名单(必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名)和收货专用章,加盖乙方公章后给甲方备案;名单如有变动,由乙方负责更新后给甲方,如因备案信息错误或名单未及时更新,导致非授权人从甲方处领走物料,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领料时,必须携带收货专用章,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无误后,由乙方授权人员在甲方出库单上签字盖章。如乙方领料人员未在授权名单内,或未携带收货专用章,甲方可拒发物料,如因此影响到生产或交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人员从甲方处领走物料后,甲方对物料的安全性概不负责,如出现物料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所有从甲方发出的A类物料(范围见《委外加工合作协议》),原则上不允许快递,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到场,而要求甲方快递,因此导致物料丢失、损坏等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物料进行接收、检验、保管、组织生产和定期盘点,在此期间,乙方须负责保证甲方提供的所有物料的财产安全和物料质量(乙方应严格做好防潮、防损、防窃等工作)。如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物料遗失或品质不良,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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