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的解释(一)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试卷316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选题(49分,每题1分)1.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万份收益率较高的货币市场基金有助于投资者在承担高风险的同时博取高收益B.货币市场基金有助于为组合提供较佳的流动性C.货币市场基金是厌恶风险的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的适宜工具D.货币市场基金是暂时存放现金的理想标的答案:A解析: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特点,是厌恶风险;对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和现金管理的理想工具,或是暂时存放现金的理想场所。
A项,货币市场工具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但其收益率与其他证券相比则较低。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的职责权限,确保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合规运作。
Ⅰ.股东会Ⅱ.董事会Ⅲ.监事会Ⅳ.高级管理人员A.Ⅰ、Ⅱ、ⅢB.Ⅰ、Ⅱ、ⅣC.Ⅰ、Ⅱ、Ⅲ、ⅣD.Ⅰ、Ⅲ、Ⅳ答案:C解析: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合规运作。
3. F基金重仓持有Q股票,恰逢股市暴跌,Q股票处于停牌期,如果Q股票复牌,很可能存在股价连续下跌引发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的风险。
对F基金的估值应该采取的措施是()。
A.按照市场下跌幅度对Q股票价格进行调整B.公司估值委员会根据内控要求对Q股票重新估值C.仍然按照Q股票停牌前的收盘价估值D.联系Q股票所在行业的研究员,根据其判断对Q股票重新估值答案:B解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资产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保证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
估值委员会由公司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研究总监、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1、[单选题]下列关于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表述中,正确的是()。
A.如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则无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B.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C.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募集并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D.如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及三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则无需参加后续执业培训【答案】B【解析】《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2、[单选题]目标企业在进行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交易前,应事先获得投资人的同意,否则可能违背了投资协议中的()。
A.保密条款B.回购条款C.优先认购权条款D.保护性条款【答案】D3、[单选题]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构成要素中的内部环境不包含()A.组织结构B.员工道德素质C.内控文化D.风险控制【答案】D4、[单选题]甲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热荐】2018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热荐】2018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全文私募基金通常是指募集那些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比较快,而由于市场还不是很成熟,因此也出现了较多的问题。
对此,国家证监委在2014年的时候针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这个办法的全部内容吧。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达标题)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1、不属于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
A.主体合法性B.客体合法性C.行政权限合法D.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答案】:B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A.1B.2C.3D.4【答案】:B3、下列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规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遵循综合化原则B.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C.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财产分离制度D.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答案】:A4、下列属于教育法规表现形式的是()。
A.决议B.决定C.通知D.实施细则【答案】:D5、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必须经历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同时也会不断地出现反复,这就决定教师的劳动具有()特点。
A.长期性B.迟效性C.长期性和迟效性D.周期性【答案】:C6、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A.《宪法》B.《高等教育法》C.《教育法》D.《教师法》【答案】:C7、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之间的区别关系,叙述错误的是()。
A.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相同B.制定主体不同C.实施方式不同D.稳定性不同【答案】:A8、教师所享有的“管理学生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
A.组织B.主导C.主体D.领导【答案】:B9、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在职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
A.所在单位自行处理B.所在单位上级部门处理C.所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处理D.所在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答案】:A10、下列哪种权利救济方式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教育权法律救济方式()。
A.集体上访B.行政诉讼C.教师和学生申诉D.行政复议【答案】:A11、高等学校对于修满一年,申请退学的学生应当()。
最新超全面证券从业人员后续培训课后测试答案
反垄断法条文解读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横向垄断协议是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企业之间订立的关于购买、销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限制竞争协议B. 相关市场的认定是反垄断法律制度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首先需要认定的问题C. 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执法的标准和规则是不同的D. 混合协议是处于不同生产或销售阶段的企业之间订立的关于购买、销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限制竞争协议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2. 下列有关全球反垄断立法发展的进程,描述不正确的是()。
A. 上世纪八十年代,北美、欧洲部分国家以及日本率先实行了反垄断法B. 进入21世纪以来,实行反垄断法已逐渐成为世界通行趋势C. 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实行反垄断法,是亚洲地区最早实行反垄断法的国家D. 澳大利亚于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反垄断法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二、多项选择题3. 卡特尔行为具有如下特点()。
A. 具有高度隐秘性B. 卡特尔组织通常可攫取高额利润C. 对卡特尔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大D. 透明度较高您的答案:B,C,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4. 以下属于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的是()。
A.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B. 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C.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D.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您的答案:D,C,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5. 我国反垄断法所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D.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您的答案:D,B,C,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6.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豁免和例外情形的是()。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日期】2019.12.23•【文号】•【施行日期】2019.12.2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为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申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备案完成后应当注意以下重点事项: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总体性要求(一)【法律规则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在募集和投资运作中,应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1-4号》、《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协会为私募投资基金办理备案不构成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投资能力的认可,亦不构成对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私募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二)【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私募投资基金不应是借(存)贷活动。
下列不符合“基金”本质的募集、投资活动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1. 变相从事金融机构信(存)贷业务的,或直接投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2. 从事经常性、经营性民间借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从事上述活动;3. 私募投资基金通过设置无条件刚性回购安排变相从事借(存)贷活动,基金收益不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业绩或收益挂钩;4. 投向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所提及的与私募投资基金相冲突业务的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5. 通过投资合伙企业、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含私募投资基金,下同)等方式间接或变相从事上述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1.30•【文号】中基协字〔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22〕37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提升私募基金规范化运作水平,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号,以下简称《公告》)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就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营异常机构情形本通知所指经营异常机构,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按照《公告》应当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异常经营情形。
(二)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中基协字〔2021〕107号)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且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情形。
(三)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未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选择机构类型的情形。
(四)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含QDLP等试点机构)无在管私募基金的情形。
(五)除第(四)类情形外,在管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超过12个月持续无在管私募基金的情形。
(六)被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认定为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或被认定为经营异常,且建议协会启动自律处置程序的情形。
(七)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情形。
根据《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中基协发〔2015〕14号)在协会疑似失联公告发布后,符合失联找回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适用本通知。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附全文及解读)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附全文及解读)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XXX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XXX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XXX(以下简称XXX)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XXX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XXX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出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三条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前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应当遵守XXX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令、行政法规和XXX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五条XXX依照法律法规、XXX相关规定及XXX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誉、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及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义务。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四十一条,分为总则、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 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及附则十章。
(一)关于调整范围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国九条和中央编办通知的规定,结合我会监管职能,《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 和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市场上以期货、期权、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 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明确为“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标的”。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办法》实施前的私募基金,其投资运作依照原有基金合同执行;《办法》 实施后的私募基金,其投资运作应当依照《办法》规定执行。
正式发布
实施《办法》的两大 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明确的 五项制度安排
《办法》主要体现的 三大特点
公开征求市场意见
《办法》没有采纳 的三大意见
《办法》主要作出 的八项修改
《办法》发布实施 后的要求
一方面,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 发22号)、《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职责问题意见的函》(编综函字61号)和为《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7号)提供操作性管理规则,确立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 适度监管制度,促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4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7号)(以下简称“新国 九条”)中明确提出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并要求按照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产 管理计划、私募集合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监管标准。考虑到《条例》出台还 有个过程,为适应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监管需要,促进各类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落实新国九条的要 求,我们研究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以证监 会部门规章形式发布实施。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附全文及解读)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三条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前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中国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五条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2018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用word文档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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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提出了规范投资运作行为的有关规则、确立了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
张晓军表示,发布实施《办法》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方面,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职责问题意见的函》和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供操作性管理规则,确立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适度监管制度,促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为建立健全促进各类私募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体系奠定法律基础,以便于下一步推动财税、工商等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政策,更好地促进私募基金发展,并发挥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优化资源配置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张晓军介绍,《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五项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
《办法》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二是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
《办法》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2014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意味着多年处于监管模糊地带的私募基金行业进入制度化监管阶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发布实施《办法》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方面,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22号)、《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职责问题意见的函》(编综函字【2014】61号)和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提供操作性管理规则,确立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适度监管制度,促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为建立健全促进各类私募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体系奠定法律基础,以便于下一步推动财税、工商等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政策,更好的促进私募基金发展,并发挥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优化资源配置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明确了五项制度安排1.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2.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办法》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考虑到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具备专业能力,并能够识别和承担风险,《办法》将其视为合格投资者。
为防止变相公开募集,《办法》明确了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C15010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上)课后测验100分
C15010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上)课后测验100分一、单项选择题1.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立法原则不包括()。
A. 与监管公募相区别的适度监管B. 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结合C. 基金信息完全披露D. 对创投基金进行特别扶持和监管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二、多项选择题2. 下列有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说法正确的是()。
A. 本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不设行政审批,以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B. 本办法体现了与监管公募相区别的适度监管的立法原则C. 通过建立健全发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击非法集资,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D. 通过经营机构建立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安排,监管机构建立统一监测系统,促进市场规范运作,防范市场风险外溢您的答案:D,A,C,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三、判断题3.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规定。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4. 由于不同类型私募基金具有的不同风险特点,所以实行分类监管的原则。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5.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类养老基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其资金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且可以用做长期投资,视为合格投资者。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6. 创投基金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创新创业,但因具有高风险性和规模不经济性,故需要给予特别扶持,同时,为实现政策扶持目标,有必要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特别监管。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7.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任何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的,都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私募基金举牌的相关法规
私募基金举牌的相关法规一、相关法规概述私募基金举牌的法规主要包括《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的若干意见》、《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其中,监管私募基金举牌行为的主要法规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合同登记办法》)。
《管理办法》于2014年6月17日发布,于2014年8月1日正式生效,是我国私募基金管理的基本法规,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以自有资金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为举牌目的,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
”这一规定意味着私募基金举牌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合同登记办法》于2014年4月发布,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该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的合同需在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开展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基金登记机构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若要参与举牌行为,需在合同备案时进行相关的业务范围说明,并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备案审查。
此外,私募基金在进行举牌行为时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私募基金举牌的监管机制私募基金举牌行为的监管主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其下属部门进行。
证监会作为我国主要的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对私募基金举牌行为进行监管和检查,对违规举牌行为进行处罚。
证监会通过设立私募基金备案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等手段,规范并监管私募基金举牌行为。
首先,私募基金需按照《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合法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否则将面临处罚。
其次,对于私募基金举牌行为,证监会加强了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私募基金公开其举牌行为的真实情况,包括举牌比例、举牌金额、举牌目的等,并定期向证监会报告。
再次,证监会加大了对私募基金举牌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于违规举牌行为将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注销备案等。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点精析与上机题库(六)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点精析与上机题库(六)基本信息:[矩阵文本题] *1.下列关于基金托管人的说法,正确的是()I.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为同一机构,但需做好业务隔离II. 基金财产必须独立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III. 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IV. 基金托管人应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单选题] *A.II、IIIB. I、IIC. II、IV(正确答案)D. III、IV2.下列不属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责的是() [单选题] *A. 对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进行监管B. 对投资者买卖基金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C. 对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D. 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行为进行管理(正确答案)3.下列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的是() [单选题] *A. 基金托管人(正确答案)B. 会计师事务所C. 律师事务所D. 基金代理销售机构4.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实现的。
[单选题] *A. 提供就业机会B. 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正确答案)C. 购买大量消费品D. 直接向工商企业提供信贷资金5.下列属于基金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的是()。
[单选题] *A. 守法合规B. 客户至上C.诚实守信(正确答案)D. 专业审慎6.关于基金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基金资产60%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型基金B. 基金中基金仅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C.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正确答案)D.基金资产60%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型基金7.下列属于另类投资基金的是() [单选题] *A. 私募艺术品基金(正确答案)B. 公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 公募货币市场基金D.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说明基金管理人持续合规B. 证明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的认可C. 证明投资者的财产是安全的D. 协会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正确答案)9.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依据为()。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法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初次开展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第三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设于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未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民间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场外配资等任何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不得有代持、循环出资、交叉出资、层级过多、结构复杂等情形,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同一单位、个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家及以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应当具有设立多个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全面、及时、准确披露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分工,建立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存在下列行为:(一)向《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多人拼凑、资金借贷等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二)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但是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的情形除外;(三)口头、书面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包括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固定比例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情形;(四)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包括使用安全、保本、零风险、收益有保障、高收益、本金无忧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的表述,或者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率、目标收益率、基准收益率等类似表述;(五)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私募基金合同约定投向不符;(六)宣传推介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包括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私募基金交易结构、各方主要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费用安排、关联交易、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情况;(七)以登记备案、金融机构托管、政府出资等名义为增信手段进行误导性宣传推介;(八)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九)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十)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情形。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试卷926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选题(49分,每题1分)1.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业务中对合格投资者人数的穿透核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合伙企业方式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的,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B.以契约方式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的,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C.以公司形式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的,需要核查其股东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合并计算人数D.负有穿透核查职责的主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答案:D解析:AB两项,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CD两项,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2. 关于审慎开展执业活动的要求,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合理分析、判断影响投资分析、建议或行动的重要因素B.基金从业人员应该牢固树立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C.基金从业人员必须记载和保留适当的记录,以支持投资分析、建议、行动等相关事项D.基金从业人员对投资分析中的事实和假设无须区分答案:D解析:基金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审慎处理各项业务,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基本要求:①基金从业人员在进行投资分析、提供投资建议、采取投资行动时,应当具有合理充分的依据,有适当的研究和调查支撑,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坚持原则,不得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②基金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保持合理的谨慎,做出审慎的判断,应该牢固树立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专业化风险管理水平;③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合理分析,判断影响投资分析,建议或行动的重要因素;④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区分投资分析和建议演示中的事实,观点和假设;⑤基金从业人员必须记载和保留适当的记录,以支持投资分析、建议、行动等相关事项;⑥基金从业人员在销售基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当向客户和潜在客户披露用于分析投资,选择证券,构建投资组合的投资过程的基本流程和一般原则;⑦基金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推荐或者销售基金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和投资目标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流动性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坚持销售适用性原则,向客户推荐或者销售合适的基金。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试卷1001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选题(49分,每题1分)1. 下列关于基金产品风险与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表述中,下列错误的是()。
A.在销售过程中基金产品风险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需进行匹配检验B.禁止基金销售机构违背基金投资人意愿向基金投资人销售风险不匹配的基金产品C.投资人不能认购或申购风险超越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D.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定义为风险不匹配答案:C解析:投资人可以认购或申购风险超越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对于基金投资人主动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要求基金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基金的同时进行确认,并在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上记录基金投资人的确认信息。
2. 在勤勉尽责方面,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做到()。
A.不得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商业贿赂B.应当与所在机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聘任合同C.防止所在机构资产损坏、丢失D.应当严格遵守所在机构的授权制度答案:D解析:ABC三项属于忠诚廉洁的要求。
3. 监管部门为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的管理及规范基金销售行为,而颁布的规章制度有()。
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Ⅱ.《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Ⅲ.《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A.Ⅰ、ⅢB.Ⅰ、ⅡC.Ⅰ、Ⅱ、ⅢD.Ⅱ、Ⅲ答案:B解析:为了加强基金销售人员的管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的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的职业水准,中国证监会先后颁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职业守则》,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行为规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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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一)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一)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的表述(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12日发布实施)
(一)关于公募基金基金宣传推介会方式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
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
宣传推介”。
有市场人士认为,此规定过于严格地限制了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
不得通过
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该
规定是为了限制采取上述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以切实防范变相公募。
该规定
不禁止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能够有效控制宣传推介
对象和数量
的方式,向事先已介绍其风险辨识能力和分担能力的“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会。
(二)关于禁止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和基金财产混同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公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基金托管人、
公募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公募基金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专门从事公募基金基金业务,严禁“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专门从事投资活动”。
存有市场人士指出,何种情形属财产混用不太明晰,例如公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树鼠的,与否可以被判定为
财产混用?
该项规定系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沿用。
基金财产属于信托
财产,具有独立性,应当独立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托
管人等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将基
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的行为,违背了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原则,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公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跟投公募基金基金的,存有两种情形:一就是
跟投项目,其所构成的权益仍为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固有财产,不属于基金财产;二
是跟投基金,跟投资金已经为基金财产的一部分,不同于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其他
固有财产。
上述两种情形均不属于将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三)关于私募基金风险评级的规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
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
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有市场人士咨询,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是否必须由独立第三方机构来做?是否有统一的风险评级标准?我们认为,此规定目的是为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在对产品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做到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办法》对私募基金的评级机构未设置资质要求,由基金管理人自主选择,也未要求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级,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就是公募基金基金运作更多彰显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意思自治权;
二是基金管理人为维护好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具有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并将其
销售给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的动力;三是基金管理人对自身管理的产品更为了解。
对于风险评级的具体标准,主要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制定,今后
根据需要可由基金业协会出台相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