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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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监
测方案
1、项目总述
1.1 项目概况
场地(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占地总面积平方米。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的程序及要求,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开展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调查监测方案编制、地块现场监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审查备案等相关工作。项目初查预布设5个土壤点位,并设置1个背景采样点;初查预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
1.2 调查目的
本项目的调查目的如下:通过对目标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和自然环境调查,包括对原辅材料、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生产配套、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分析,明确企业生产活动等可能污染地块土壤的途径,识别目标场地可能存在的遗留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通过开展现场钻探、采样分析和实验室检测,初步确定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中主要的污染物种类和水平,以利于后续必要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地块土壤修复工作及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为后期地块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2、调查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3)《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2.2质量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2)《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2.3导则、规范
(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5)《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6)《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7)《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8)《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3、监测方案
采样布点方法结合分区布点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布设点位主要集中在重点区域(生产区、危化品储存区等),其余非重点区域(办公区、食堂等)根据空间分布随机布点。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目标地块为“化工地块”,重点区域及可能受到污染区域包括甲类车间、乙类车间、甲类仓库和乙类仓库,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需进行重点监测;其余区域为办公区、空地和景观水池,不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无污染物产生,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随机布点。
3.1地下水监测方案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及地勘资料,场地位于冲积平原区,储有大量的表层孔隙水,地下水位高,拟调查场地的地下水监测井布设一般依据地下水流向,而地下水流向一般依据现场调查后确定。项目共计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GW1、GW2、GW3),具体点位布置见监测点位布置详见图1(采样点分布图)和表1(采样布设清单)。本次地下水探及范围为浅层地下水,暂不探及深层地下水,为确保顺利探及浅层地下水,工作过程中地勘单位可根据实际地形环境对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布置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可改变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性质。
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洗井及样品采集工作应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以及《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进行。每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见表1,检测指
标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关规定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罗列的45项基本项目。
具体监测因子如下:
1、地下水基本项目45项
①无机物(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
②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③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2、其他项及特征污染物
pH值、浑浊度、色度、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总大肠杆菌、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烃、丙酮。
表1 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
表1 采样点布设清单
3.2土壤监测方案
项目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土壤采样点(S1、S2、S3、S4、S5、SW1),见附图1(采样点分布图)和附表1(采样布设清单)。其中S1、S2和S3土壤采样点与地下水监测点位共井。土壤采样时,分别在除去地表硬化层后以下深度各采集一组土壤样品,0~3m内土壤采样间隔为0.5m,3~6m内采样间隔为1m,具体采样位置如下:
(1)表层土:0cm~50cm;
(2)表层与第一层弱透水层之间;
(3)中层土壤:浅层地下水位稳定水位附近;
(4)含水层;
(5)含水层地板(弱透水层)。
若采样层内出现不同性质土层时,在土层交界面(第二个土层顶部)采集一个样;若采样层内为单一土层,应观察土柱是否存在污染痕迹,若存在即在污染痕迹明显处采集样品;若采样层内存在地下水位线,亦应于地下水位线附近采集样品;以上样品利用便携式PID检测仪器进行土壤气VOCs浓度检测,最终留存PID读数较高的样品。若以上情况均未出现,在区间内随机深度采集样品。具体采样位置可根据现场污染物迁移情况、构筑物及管线破损情况、土壤特征等因素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