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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是企业为了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下面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内容: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因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件。

-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照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发现事故:任何员工在发现事故后都应立即报告给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 初步评估: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应采取的措施。

- 事故报告: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将事故报告上报到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形成正式的事故报告。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 紧急措施: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如组织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确保事故不进一步扩大。

-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直接和根本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 整改措施:通过事故调查报告,确定事故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 事故报告和通报:将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对内部员工进行事故通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责任界定:对于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追责处理。

- 处罚措施: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相关法规,对违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罚款、停产整顿等。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记录和分析- 事故记录: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都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责任人等。

- 事故分析:通过对事故记录的分析,总结事故的共性和规律,并提出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培训- 安全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安全审查:定期对生产设备、工作流程和环境进行安全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不合理的工艺流程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损失,维护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报告的内容1. 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 事故的原因分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人的原因、物的原因和管理原因等,以及存在的不合理操作、设备故障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 应急措施及处理情况:描述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理等。

同时,还需描述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4. 事故教训及改善措施: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和预防措施。

5. 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报告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禀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和分析。

3. 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后,撰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并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告的内容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决定。

5. 处理意见和决定经过批准后,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执行,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报告的责任划分1. 事故调查组负责撰写事故报告,明确事故责任。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改善措施。

3. 上级领导负责审批事故报告,并根据报告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处理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执行情况。

五、报告的效果与改进1. 事故报告的撰写和处理过程规范化,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3、适用范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总则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工程部、分公司、专业公司及辅助生产单位、下同)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2、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4、国家和上海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建设部相关规定;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三、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恶性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____%。

2.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____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2、通过统计数字可以比较各单位、各地区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提供依据。

3、事故积累的资料不仅是安全教育的宝贵材料,也为生产、设计、科研、施工清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提供基础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概述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流程、责任追究和事后处理措施,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生产安全管理。

一、报告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2. 事故现场的责任人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出动现场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和灭火。

3. 上级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救援工作。

4. 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并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处理建议。

5. 企业管理层根据调查报告,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和补救措施。

二、责任追究1. 对于轻微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纪律处分,例如警告、记过等。

2. 对于一般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严重的纪律处分,例如记大过、降职等。

3. 对于重大事故,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开除、限制行动自由等。

4. 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有权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事后处理措施1. 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 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找出事故漏洞,提出改进措施。

4. 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 加强事故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6. 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升应对能力。

四、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1.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成工作组,并派出专业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和抢救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员工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公司各监理项目处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作有关的安全事故,应按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顺序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公司其它部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按报告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顺序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每级上报时间均不得超过____分钟。

第三条事故的对外报告由公司法人负责,其它人在未得到公司法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外报告。

第四条事故的调查视事故发生性质分别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负责____。

1、发生轻伤事故时,项目处员工由总监理工程师,其它部门员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____。

2、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____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或有重大影响的事故时,由公司法人____有关人员亲临现场,配合相关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发生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时,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____人员,调查;情况重大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____。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按“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的“四查”方式,对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准确调查,分析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形成有所有调查人员签字的调查报告,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公司依法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经安全生产领导认定为工作事故的,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季报表制度,每季度末月____日前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汇总后报省通信管理局。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进行查明,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工作,对事故的现场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调查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解。

第十条调查小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编写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责任单位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对于责任单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十三条对于个人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受伤人员应当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后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隐瞒事故事实、假报事故、销毁事故现场等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对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的一套程序和规定。

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报告范围和内容1. 报告范围:包括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事故、伤亡、火灾、泄漏、爆炸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 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3)事故可能引发的后果和社会影响;(4)事故的原因和责任;(5)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预防措施。

三、报告程序和责任1. 报告程序:(1)发现事故后,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3)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

2. 责任划分:(1)生产部门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和初步调查,并提供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和原因;(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事故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告的机密性和信息共享1. 机密性:事故报告涉及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具有一定的机密性。

报告流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告的机密性。

2. 信息共享:事故报告的目的是及时、全面地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共享事故信息,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五、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1. 处理措施: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救援、现场隔离、灭火等,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2. 防范措施:对于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后续工作和责任追究1. 后续工作: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公开的处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依法调查,追求真相;(三)事故处理公正公开,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和程度;(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四)采取的初步措施。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同时,应通知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派员参加调查。

第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不得在事故发生之初妨碍事故调查,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销毁证据。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八条事故调查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调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客观、公正,追求真相;(三)综合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成果;(五)事故调查报告应实事求是,不虚报、不美化、不掩盖。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确保事故现场的封存,防止证据被破坏,以及伤亡人员的安全;(二)搜集事故现场的物证、证据资料,进行勘验和取证;(三)调查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和职责履行情况;(四)了解事故发生背景和原因,查明责任。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需求,邀请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同时,调查组可以依法约询有关责任人,并听取他们的陈述。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应以追究责任为中心,实现“保安全、防事故、抓责任、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将内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较小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2人重伤, 或者死亡, 或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15小时以上, 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市级及以上)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重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造成停产5小时以上15小时以下, 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相当(县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为火情事故, 或者为爆燃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 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局部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微伤, 或者2人以上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下,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5、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下, 或者3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最先发现者, 除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 •应在半小时内向所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监部、调度室。

夜间报调度室)报告, 而后由调度室向公司领导报告;对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 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报告, 需要上报的事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由安全监察部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上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2024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确保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报告、调查与处理,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严禁任何员工对事故进行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公司各监理项目处若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安全事故,应依序向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公司法人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公司其他部门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则按报告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公司法人的顺序逐级上报。

每级上报的时间均不得超过____分钟。

第三条:事故的对外报告工作由公司法人负责,未经公司法人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报告。

第四条:事故的调查工作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分别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公司法人负责____。

具体分工如下:1. 发生轻伤事故时,项目处员工的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____,其他部门员工的事故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____。

2. 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

3. 若发生死亡事故或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则由公司法人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并配合相关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 发生与监理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时,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若情况重大,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____。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通过“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的“四查”方式,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准确调查,分析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形成由所有调查人员签字的调查报告,并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处理。

公司将依法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各类伤亡事故的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抢救,减少因事故的发生给公司财产、人员带来不利的影响,做好事故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管理。

3、引用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4、事故分类、分级1.1事故分类4.1.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5.1.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7.1.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8.1.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9. 1.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10. 1.7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1.2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2.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____《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及各部门在出现任何事故和安全隐患都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或整改措施,以达到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相关名词的定义(1)迟报。

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2)谎报。

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

(3)瞒报。

对于超出规定时限____小时不上报,或超过规定时限后公司通过其他渠道首先了解到事故的情况。

三、事故(一)____部为事故归口管理部门。

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有权要求责任部门重新上报处理意见。

对不按规定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部门,____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的确定与分类1、人身事故的定义:人员在工作关联的环境或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将人身事故划分为以下四类:(1)轻微伤事故。

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不超过三个工作日,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2)轻伤事故。

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

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超过四个工作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3)重伤事故: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____日的失能伤害。

(4)死亡事故:工作关联导致的人员死亡。

2、设备事故的定义: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由于事故通常会造成停产、减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称为设备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生产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营,订立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全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全部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或工作场合中发生的事故,包含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无论是意外事故还是事先可预见的事故。

第四条报告、调查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是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再次发生,并找失事故原因,改进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安全。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五条任何员工在发现或遭逢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刻报告该事故发生地的主管人员。

第六条主管人员收到报告后,应立刻到达现场进行初步的事故情况了解,必需时进行紧急救援,并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主管人员应快速报告企业负责人,负责人依据情况决议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应立刻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认真的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时,须赶忙采取措施,以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条企业负责人应指派专人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追究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包含技术、安全、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确保对事故的调查及其原因的分析准确和科学。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小组的重要职责包含:1.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认真勘查,收集现场信息和物证,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

2.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调查和分析现场信息、人员证言以及相关记录等,找失事故的根本原因。

3.调查报告撰写:事故调查小组应依据调查结果,撰写一份认真的调查报告,明确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员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方、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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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
3. 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在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中,必须坚持遵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7.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2011年1月10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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