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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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三、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六、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七、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八、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九、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十、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

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三、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四、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六、积极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社区)协管员;各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白云街道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白云街道食安办;白云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

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白云街道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

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网信息报送、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群众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收集辖区内群众对食品的有关情况反映和投诉,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现象,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制止和控制,并向街道食安委领导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

五、收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依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六、完成街道食安办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定期对本辖区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三、定期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提高防范意识。

五、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受理、汇总、分析、整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控制不良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包括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案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诊治的卫生院,应及时向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四、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五、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应当做好记录。

六、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街道政府及上级食安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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