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办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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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局专卖监督管理科部门

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一、专卖监督管理科职能:

1、在本辖区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3、查处本辖区涉烟违法案件、内部监督检查发生的违规案件;抓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落实,按时上报各项文件、资料、报表;

4、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受理、审核、管理;

5、负责检查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6、依法处理罚没物品,按规定管理罚没财物、罚没收入和文书票据;

7、具体协调与当地党委、人民政府和相关执法、司法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作联动机制;

8、加强本局专卖队伍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对专卖人员综合素质培训;

9、负责专卖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0、具体实施对专卖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

11、对专卖综合事务进行管理;

12、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专卖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本部门专卖管理、行政及思想政治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组织拟定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到位;

4、负责涉烟违法案件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的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审核工作;

6、负责监督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文书、票据、各类卷宗的管理情况;

7、负责理顺专卖各职能机构的工作关系,组织专卖管理人员学习和培训;

8、负责协调与当地相关执法、司法闭幕式部门的工作关系;

9、负责组织对专卖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

10、负责专卖综合事务管理;

11、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专卖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做好有关工作;

2、对分管的工作,制定相关制度、计划,并抓好落实抓好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协调;

3、做好日常监督、指导工作,组织日常工作实效考核,并协助专卖科长开展工作绩效考核;

4、抓好检查证件管理、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卷烟零点符合合理化布局情况进行监督;

5、抓好专卖信息化管理工作;

6、落实相关综合性、事务性工作;

7、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问题较严重的,及时向科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自律小组组建运行、市场价格管理指导,对基层日常工作实效督查,并开展工作绩效考核;

9、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专卖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证件管理岗职责:

1、负责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资格证、检查证、执法徽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件办理、发放、收回及相关资料的

保管、登记、存档工作;

2、负责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放工作,并及时办理新办、撤回、撤消、变更、延续、停业、歇业、恢复营业、注销等事宜;

3、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咨询和投诉接待工作;

4、负责定期对本局审批发放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信息进行搜集、汇总、整理、上报;及时做好零售户各项信息资料的网上更新工作;

5、负责做好各类上报报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案件审理岗职责:

1、承办稽查部门移交的各类案件;

2、对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提请集体讨论;

3、对涉烟违法案件证据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制作案件文书,提出处罚、处理意见,草拟结案报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4、依法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和罚没物品提出处理意见;

5、具体负责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罚没财物的管理;

6、负责整理案件材料,编制案件卷宗,及时归档,并负责案卷查、借、调阅等管理;

7、向有关执法部门移交案件并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协

助稽查大队长、专卖科长做好大要案件的上报和追刑工作;

8、协助稽查大队长、专卖科长做好本级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答辩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9、协助内管部门做好违反内管规定案件查处和报告工作。

10、负责定期对本辖区的案件进行统计、整理、上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专卖监督管理科组织机构图:

七、专卖监督管理科的部门内设机构:

专卖办下设稽查中队,据主要职责设专卖管理岗,内设专卖办主任、专卖办副主任、案件审理员、证件管理员4个岗位。

八、专卖监督管理科人员编制;

专卖办主任1名、专卖办副主任1名、案件审理员1名、证件管理员1名,4个岗位。

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岗位说明书

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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