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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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辖区内所有煤矿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90分(含)以上;二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80分(含)以上;三级: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第三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评分分为七项: 即一般要求,设计和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其他传感器的设置,使用与维护,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各项以100分为满分,各项考核评分时,每条中只要有一处达不到规定,该条不得分。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评级分以100分为满分,各项考核得分记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

1一般要求:10分系数0.15;2 设计和安装:15分,系数0.15;3甲烷传感器的设置:20分系数0.20;4其它传感器的设置:20分系数0.20;5使用与维护:15分系数0.15;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10分系数0.10;7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10分系数0.10;第四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自检得分计算办法:本年度内每月各项实际得分之和本年度各项得分—―――――――――――――――12(个月)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各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必达条件;1.考核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目标;2.无“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四隐瞒”(隐瞒作点地点,隐瞒实际产量,隐瞒入井人数,隐瞒伤亡人数)行为;3.安全评估等级为C级(含)以上;4.制度并执行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检查考评及奖惩制度。

第六条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矿井各项检查考核,市煤炭局半年进行一次,区(市)煤炭局每季进行一次,矿井每月进行一次。

2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矿井各项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最新监控系统验收规范资料

最新监控系统验收规范资料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一、一般规定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

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 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

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 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① 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② 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③ 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
20、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21、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在室内安装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应设置压差传感器。
5、地面中心站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的防雷接地设施必须齐全可靠。
二、
安装及使用
(一)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绘制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
2、接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3、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24、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25、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处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6、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及监控设备故障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27、①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的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应设置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②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③自燃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④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其报警值为30℃;⑤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一㊁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全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升级改造后的验收方式㊁验收规则以及判别准则,确保升级改造质量和目标完成,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制定本规范.二㊁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新建㊁升级改造的验收.三㊁验收组织煤矿或者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组织验收,可以自行组织实施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验收.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2020年重点抽查大型矿井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㊁高瓦斯矿井,2021年重点抽查其他矿井.抽查应考虑不同地区㊁不同灾害类型㊁不同规模的煤矿和不同生产厂家的系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将验收抽查纳入监管监察计划,并强化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情况的监管监察,结合监管监察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㊁高瓦斯矿井抽查,2021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2四㊁验收条件申请验收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需符合以下条件.1.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要求,取得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完成安装调试后经不少于3个月的试运行且运行正常;3.经升级改造承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测试和自评估,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要求.五㊁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含以下3类共29个项目.1.合规性:包括安标有效性(系统型号及生产单位㊁系统安标有效性㊁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安标有效性㊁系统的本安关联特性)㊁技术资料完整性(单机设备合格证明文件㊁系统图纸㊁设计方案㊁综合报告)㊁组成设备合规性和管理合规性(管理制度㊁系统帐卡及报表),共11个项目;2.试运行有效性:包括试运行期间历史数据有效性和完整性,共2个项目;3.技术性能指标:包括传输数字化㊁抗电磁干扰能力㊁系统架构㊁采掘面传感器防护等级㊁报警及断电控制(分级报警㊁异地断电能)㊁多网多系统融合㊁格式规范化㊁自诊断及自评估(传感器自诊断㊁传感器定期未标校提醒)㊁瓦斯涌出及火灾等预测预警㊁应急联动㊁系统性能指标(巡检周期㊁备用电源供电时间㊁模拟量传输误差)㊁加密存储功能共16项技术性能指标.33类验收内容所对应的29个项目中,设14项 否决项 和15项 符合项 ,否决项检查结果为 合格 或者 不合格 ,符合项检查结果为 符合 或者 不符合 .附录A为验收项目汇总表,附录B为验收检测技术规范,附录C为验收检查表.六㊁验收基本流程原则上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开展系统验收.1.成立验收组,推选出组长,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2.制定验收方案,一矿一案;3.召开验收会议,明确需要提供的资料㊁仪器设备及人员配合要求,宣布验收纪律和验收工作要求.4.对照29项验收项目开展验收检查.5.召开验收人员闭门会,讨论验收结果.6.召开验收结果通报会,通报验收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㊁整改完成时间及验收复查要求.七㊁验收结果判定原则验收结果判定实行组长负责制,分为验收通过㊁整改后通过和验收不通过3种情况.1.验收通过.29项验收项目检查结果中,14项否决项均 合格 ㊁15项符合项均 符合 ,则判定为验收通过;2.整改后通过.项目检查结果中 否决项 均合格, 符合项 少于6项(含6项)不符合,判定为整改后通过.整改周期视具体4不符合项目而定,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则判定为系统验收不通过.3.验收不通过.验收结果中出现 否决项 不合格,或者出现 符合项 超过6项不符合,则判定为系统验收不通过.5附录 A(规范性附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项目汇总表— 6 —附录B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适用范围,检测人员、设备要求,检测条件,检测准备要求,检测项目及方法,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确定的13项内容为重点。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方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方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
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相关标准规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的技术要求,通过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对煤矿矿井的环境监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功能,实现煤矿企业监测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的可靠性;为建设现代化的高新煤矿企业,安全信息中心站软件要求具有综合性强、功能先进、富有人性化、易操作等特点,可对监测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并自动执行监控操作,目前采用天地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KJ95X安全监控系统,已经升级改造完毕,需要进行系统验收,现制定以下验收规进行工程验收。

一、验收前准备:
召开验收专项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及要求,宣布验收需要提供、携带、配备的资料、仪器、设备、人员,将所有验收人员按地面、井下进行分组,并分配验收组长。

二、验收依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
《煤矿安全规程2016》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
三、验收流程:
验收分安全监控系统基本功能和升级改造功能验收:
基本功能包含:瓦斯电、风电闭锁测试,分站备用电池测试、机房设施齐备等方面。

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参考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逐项进行,验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项目各个科室和安全信息中心现场协调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期限再次进行
验收。

验收全部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后,统一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四、所需资料、仪器、设备
附表1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基本功能部分
附表2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升级改造部分。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要求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要求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要求1、系统设备三证一标志合法有效2、具有风电瓦斯闭锁功能能实现合格3、监控主机配备两台、通讯接口配备两台,主机配置满足联网及软件升级要求。

主机有不少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4、站备用量不少于20%,分站有不少于2小时的备用蓄电池,分站安装使用符合《规程》及煤安字【1995】562号文件第17条要求。

5、斯传感器按1:1备用量配备、风速、开停、馈电状态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20%。

6、采掘工作面安装的各类传感器数量是否符合《规程》及煤安字【1995】562号文件要求。

7、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及其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符合《规程》及煤安字【1995】562号文件要求。

8、局扇必须安设设备开停传感器。

9、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10、主扇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包括备用风机)。

11、定期对传感器进行校验。

12、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是否安设瓦斯和风速传感器。

13、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风峒内应安设风速、负压传感器。

14、在自燃发火矿应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监控软件系统及信息处理验收要求1、具有实时数据在线显示、传输、存储能力及自检能力;具有历史数据存储、游览、分析能力。

具有曲线图、柱状图显示功能。

具有报表打印功能。

2、可以正常准确上传数据。

3、监控软件经常州煤科院认证。

4、主控接口有合法有效的煤安标志。

5、系统实现联网。

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不少于15日,且市、县矿数据统一。

6、系统故障每班不大于3次,每次持续时间不大于3分钟,系统故障期间有安全措施。

7、监控主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必须配备防病毒软件。

8、按规定时间传送监控日报表。

9、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除手工记录外,必须在电脑上填写处理结果。

10、监控日报表按时报送、审阅。

监控报表定期分析,掌握瓦斯涌出规律,并制定相应措施。

组织机构、技术资料及地面机房验收要求1、有负责安全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

2、专职安全监测员、维修员、值班员配备齐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主机、监控分站、传输接口、传感 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 盒、避雷器、监控软件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主机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台式微型计算机同,双机或多 机备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从工作主机故 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监控分站 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大于2km,分站至 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电源箱 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 2h。 传感器 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U型通风方 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 , 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 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 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 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 器T4,如图1a所示。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 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所示。
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 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 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排瓦斯管路出口的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 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 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 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一 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9所示。 图9 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报警浓度为0.0024%CO。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 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 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 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 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 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 信号。 风压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瓦斯抽放管路中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 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 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 置压差传感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标准

附件: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O—九年六月一、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全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改造升级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方式、验收规则以及判别准则,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质量和目标完成,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AQ6201 、AQ1029 等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新安装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改造后升级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验收。

各省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其规定三、验收主体验收工作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验收的开展方式是验收内容中的合法性、试运行有效性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行组织,技术性能指标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通过安标国家中心培训考核,并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和授权)组织实施。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煤矿数量、种类、升级改造工作进展等制定验收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实施验收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做好监督和抽查工作,抽查比例应在验收实施方案中明确,原则上不低于5%。

五、验收条件申请验收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要求,取得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 完成安装调试后经不少于三个月的试运行且运行正常;3. 经升级改造承担单位或使用单位测试和自评估,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要求以及各省特殊要求。

六、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含以下三类22 个项目。

1. 合法性:包括安标有效性、技术资料完整性、设备合法性和管理合规性,共4个项目;2. 试运行有效性:包括试运行期间历史数据有效性和完整性,共2个项目;3. 技术性能指标:包括传输数字化、抗电磁干扰能力、系统架构、采掘面传感器防护等级、分级报警功能、断电功能、多网多系统融合功能、格式规范化、传感器自诊断功能、传感器定期未标校提醒功能、瓦斯涌出及火灾等预测预警功能、应急联动功能、巡检周期、备用电源供电时间、模拟量传输误差、加密存储功能共16 项技术性能指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报告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报告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报告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报告
根据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我公司设计并实施了一套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现报告验收情况如下:
一、验收时间
本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工作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于XXXX年XX月XX日结束。

二、验收内容
1. 根据设计要求,本系统应能够对煤矿生产中的人员、车辆、设备、环境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及时预警和处理异常情况。

2. 本系统应能够提供完善的管理和记录功能,能够定位并记录煤矿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和报告的方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3. 本系统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恶劣的矿井环境和不可预测的外部干扰。

三、验收结果
1. 本次验收过程中,系统能够按照设计要求对煤矿生产中的人员、车辆、设备、环境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及时预警和处理异常情况。

2. 本系统的管理和记录功能得到了认可,能够定位并记录煤矿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和报告的方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3. 在实际应用中,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表现良好,能够承受恶劣的矿井环境和不可预测的外部干扰。

四、结论
本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结果良好,系统的功能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并能够满足煤矿生产中的实际需求。

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相关标准规范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的技术要求,通过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对煤矿矿井的环境监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功能,实现煤矿企业监测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的可靠性;为建设现代化的高新煤矿企业,安全信息中心站软件要求具有综合性强、功能先进、富有人性化、易操作等特点,可对监测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并自动执行监控操作,目前采用天地常州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KJ95X安全监控系统,已经升级改造完毕,需要进行系统验收,现制定以下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一、验收前准备:召开验收专项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及要求,宣布验收需要提供、携带、配备的资料、仪器、设备、人员,将所有验收人员按地面、井下进行分组,并分配验收组长。

二、验收依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煤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三、验收流程:验收分安全监控系统基本功能和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基本功能包含:瓦斯电、风电闭锁测试,分站备用电池测试、机房设施齐备等方面。

升级改造功能验收:参考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逐项进行,验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项目各个科室和安全信息中心现场协调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期限再次进行验收。

验收全部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后,统一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四、所需资料、仪器、设备附表1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基本功能部分.附表2安全监控系统验收表——升级改造部分....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监控系统是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验收。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是评估监控系统性能和功能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依据,下面将对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系统功能验收。

1. 系统基本功能。

监控系统应能够实现对生产现场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数据记录、报警处理等功能。

验收时需对系统的基本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2. 数据准确性。

监控系统采集的数据应准确可靠,验收时需要对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报警功能。

监控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当监控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进行相应处理。

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报警功能进行模拟测试,确保其能够准确响应各类异常情况。

二、系统性能验收。

1. 系统稳定性。

监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而不出现故障。

验收时需要对系统进行长时间运行测试,观察系统是否能够保持稳定。

2. 响应速度。

监控系统对于异常情况的响应速度直接影响到事故的处理效果,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响应速度进行测试,确保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响应。

三、系统安全验收。

1. 数据安全。

监控系统采集的数据应具备保密性和完整性,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数据传输和存储进行安全性测试,确保数据不会被泄露或篡改。

2. 系统安全。

监控系统本身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性,防止被恶意攻击或病毒感染。

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测试,确保系统不会受到外部攻击。

四、系统维护验收。

1. 设备维护。

监控系统的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验收时需要对设备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 系统更新。

监控系统的软件需要进行定期更新,验收时需要对系统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更新到最新版本。

以上就是监控系统验收标准的详细介绍,通过对监控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验收,可以确保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

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
2、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4、维护
1、
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5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6、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安全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

沁水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介绍

沁水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介绍
6、甲烷、温度、风速、负压、一氧化碳等重要测点旳实时监
测值存盘记录应保存7天以上。模拟量记录值、报警/解除报警时刻及状态、断电/复电时刻及状态、馈电异常报警时刻及状态、局部通风机、风筒、重要通风机、风门等状态及变化时刻、瓦斯抽采(放)量等合计量值、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丢失上述信息旳时间长度应不不小于5分钟。
1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旳局部通风机前设立甲烷传感器。
17、掘进机必须设立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8、设在回风流中旳机电设备硐室旳进风侧必须设立甲烷传感器。
19、高瓦斯矿井进风旳重要运送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旳下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⑥与闭锁控制有关旳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故障或断电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旳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有关旳设备接通电源1分钟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旳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旳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营后,系统能自动解锁。严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故障闭锁控制。
3、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解决,在故障期
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建立故障记录。
(四)








1、声光报警及断电/复电控制
①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
②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系统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③与闭锁控制有关旳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营或故障时,系统
12、采煤机必须设立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优选范文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优选范文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一、一般规定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

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 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

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 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① 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② 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③ 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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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每个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甲烷传感器,上述地点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3、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及机房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0、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回风巷道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21、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在室安装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应设置压差传感器。
备进行置换。
4、井下分站宜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
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悬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
5、甲烷、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
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沁水县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矿 名
法人代表
姓 名
生 产
厂 家
代 理
单 位
监控系统型 号
煤安标
志证号
原系统
新系统
煤安标志
有效期
原系统安装时间
系统升级时间
验收
项目
验 收 标 准 及 要 求
是否
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一、
设备及机房
(一)
设备
要求
1、安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2、安全(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安全仪器仪
6、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7、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
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8、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安全
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二)
传感器的设置
各类传感器的设置位置及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围的定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AQ1029-2007)的要求。
(三)
调校

故障
处理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62条规定定
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调试。
2、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备案。
1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1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8、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24、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停传感器
25、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处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6、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及监控设备故障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27、①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的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应设置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②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③自燃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④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其报警值为30℃;⑤机电硐室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5、地面中心站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的防雷接地设
施必须齐全可靠。
二、
安装及使用
(一)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绘制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
置图。
2、接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
稳定性不小于15天。
3、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
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
表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
3、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二)
设备
种类

数量
1、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
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系统设备(含分站和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
的20﹪,即分站备用量为:现场用量的×20﹪,传感器备用量为:现场用量的2倍×20﹪。
9、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千米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11、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
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
主机
联网

机房
要求
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启动。
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2、设备主机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
3、必须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中心站必须有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通讯及办公设施。
4、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硬软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必须有声光报警装置和18端口可配置交换机。
12、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
报警仪。
13、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
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1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1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千米时必须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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