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简称SGE)是中国境内唯一的全国性黄金交易市场,成立于2002年。
作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核心,SGE的现货交易规则是黄金交易者和投资者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
1. 交易时间SGE现货交易的交易时间分为夜盘和日盘。
夜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晚上9:00至次日凌晨2:30,日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下午3:30。
节假日期间,交易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
2. 交易品种SGE的现货交易主要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和钯金等贵金属品种。
其中,黄金交易是最为活跃和主要的交易品种。
3. 交易规则SGE现货交易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成交价格确定:SGE的交易价格是以人民币/克为单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由形成,采用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2) 交易单位:黄金交易的交易单位为标准金重量单位克,白银为标准银重量单位千克,铂金和钯金为标准金重量单位盎司。
(3) 交割方式:SGE现货交易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即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交割日将黄金实物交付给买方,交割地点为上海。
(4) 交易保证金:SGE要求交易者在进行交易前交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保证金的交纳比例根据交易品种和交易者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5) 交易手续费:SGE对交易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手续费,用以维护交易所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6) 交易结算:SGE的交易结算采用T+D(交割日交易日)交收制度,交易当天成交的交易将在交割日进行交割结算。
(7) 交易风险管理:SGE建立了完善的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交易限额管理、交易风险准备金管理等,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交易者资格要求SGE对交易者的资格要求比较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注册会员:交易者必须是SGE的注册会员,注册会员需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包括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 黄金T D交易规则
一、T+D交易介绍T+D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简称:T+D交易,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用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它具有以下特点:1、交易标的标准化。
交易中交易品种的品质、数量和交割地点等都是由上海黄金交易所严格统一规定的。
价格也以公平竞价的方式确定,每天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
2、交易时间设置合理。
上海黄金交易所于每周一至周四的21:00至次日凌晨2:30开通夜市交易,不但能有效回避夜间国际金价急剧变化所造成对国内不利影响的风险,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这是目前国内股市和某些商品期货交易所不能及的。
3、引入了做空机制和T+0交易机制。
投资者可在价格上涨时采取“先买进后卖出”的方式获利,也可以在价格下跌时运用“先卖出后买进”的方式获利。
买卖过程可当天完成,交易平仓后资金即时释放,可再进行交易,大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4、交割时间没有限制,合约流动性高。
在T+D交易中,没有交割时间的限制,每个交易日均可申请交割,也可以无限制地持仓,不必担心因交割的时间限制而被迫平仓。
进行T+D交易所确立的合约也可以不必进行实物交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作反方向的交易以平掉原来持有的合约。
二、T+D交易品种三、T+D交易开市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 下午13:30~15:30周一至周四:晚上21:00~次日凌晨2:30四、T+D交易费用的收取手续费收费标准:黄金Au(T+D)交易按照成交金额征收万分之十五的交易手续费。
白银Ag(T+D)交易按照成交金额征收万分之十三的交易手续费。
五、或有费用的发生或有费用包括递延补偿费和超期费两种。
1、递延补偿费:T+D交易于每一交易日的15:00~15:30进行交割申报,而由于市场主体供求双方交割意愿的不一致,所以必然会出现交割申报的不一致。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拉开了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序幕。
二、交易方式和时间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交易,远程会员可选择拨号或专线接入。
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进行。
交易时间上午:08:50-08:59 开盘集合竞价夜间:21:00-02:3008:59 竞价撮合(周五无夜市)09:00-11:30 连续交易11:30-13:30 暂停交易下午:13:30-15:30 连续交易15:30 收盘15:00-15:30 交收申报15:31-15:40 中立仓申报15:40 交收申报撮合15:45 闭市三、交易所品种1、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2、交易所现有黄金现货和黄金延期Au(T+D)等8个黄金品种,铂金品种1个,白银品种2个。
3、交易所交易的实物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白银、铂金。
4、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介绍现货市场Au99.99、Au99.95Au100g 、Au50gAg99.9 、PT99.95投资市场(延期交易)Au(T+D)、AU(T+N1) 、AU(T+N2)Ag(T+D) 、Au(T+5)四、交易所帐户管理1、交易所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2、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五、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现货延期—产品的特点
双向交易市场 保证金交易 T+0交易
现货市场
即可买涨 又可买跌 少量的交易资金 做100%的交易
及时买卖 随时交易
可提取实物金条
现货延期—双向交易
涨、跌均可实现盈利,牛熊市均有行情,不用担心 被套风险
做空原理:
当您预测价格要跌时,您可以在高位先做一个卖出 (也许您会问为什么我没有货也可以卖出,记住您不是 凭空卖出的,您是付了保证金的)
现货延期—交易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上午 08:50-11:30 09:00-11:30 09:00-11:30 09:00-11:30 09:00-11:30
下午 13:30-15:30 13:30-15:30 13:30-15:30 13:30-15:30 13:30-15:30
晚上 20:50-02:30 20:50-02:30 20:50-02:30 20:50-02:30
现货延期—什么是T+D?
(T+D): T-交易(Trade),D-延期(Delay)
AU(T+D)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现货黄金延期 交收交易。
AG(T+D)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现货白银延期 交收交易。
是指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都可以选择合 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 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黄金买回来还给你,这样我就赚了100,000元。 在交易市场上就直接叫开空仓。开空仓后,把卖出的合约
买回来,叫平空仓,这样一单交易就了结。
现货延期—保证金交易
例 : 100 万 的 房 子 只 需 缴 15%的首期款15万,即可获 得使用权。若想得到100% 的产权,需支付余下的85% 房款。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正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的资金清算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资金清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会员货款、交易保证金、交易盈亏、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费等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收付的行为。
第三条交易所对现货实盘交易和现货即期交易采取钱货两讫制度进行清算;对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清算制度和交易保证金制度。
会员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比例收取,具体比例按交易所公告执行。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资金清算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和指定结算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清算原则第五条交易所实行“集中、净额、二级”的资金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交易所对会员统一办理资金清算和划付;“净额”是指会员就其在交易所买卖的成交差额与交易所进行清算;“二级”是指交易所负责对会员实行清算,会员负责对其代理客户实行清算。
第六条交易所实行T+0资金清算,T+1资金结算,即交易所在交割或清算时,将资金从买方会员的清算准备金中扣除,划入卖方会员的清算准备金中,完成资金清算。
在T+1日的9:00至15:30,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将资金划入其在结算银行的自营专用账户或代理专用账户。
第七条现货实盘交易、现货即期交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在同一交割日履约的,资金按现货实盘交易、现货即期交易、现货延期交易顺序分配。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及其它贵金属的集中交易、清算和实物统一配送。
第三条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上市品种的竞价交易;按照信用交易原则组织询价交易(询价交易规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交易时间与交易品种第五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河南中路99号。
交易所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详见“交易时间明细表”(附表1)。
第六条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黄金(Au)、白银(Ag)、铂(Pt),以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七条根据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挂盘合约分为现货实盘合约、现货即期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
第八条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有Au50g、Au100g、Au99.99、Au99.95和Au99.5;铂金现货实盘合约有Pt99.95;白银现货即期合约有Ag99.9和Ag99.99;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有Au(T+D)、Au(T+N1)、Au(T+N2);白银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有Ag(T+D)。
新增合约的挂盘根据交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九条各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品种、合约交易代码、交易方式、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大单笔报价量、最小单笔报价量、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清算方式、交割品种、交割方式、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易手续费、交割费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一、引言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贵金属,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点,在全球范围内都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和促进黄金交易市场的发展,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并制定了章程,本文将对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地探讨。
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背景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简称SGE)是中国唯一的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
作为全球最大的黄金交易所之一,SGE在国内外黄金市场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SGE的成立旨在推动中国黄金市场的发展,提升中国在全球黄金市场中的话语权。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的目标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黄金交易市场,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促进黄金价格的形成和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结构上海黄金交易所由会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
会员大会是SGE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SGE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交易规则、监督市场运行和管理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监事会是SGE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交易所的公正、公平和合法运行。
管理层是SGE的具体运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交易所运营和管理工作。
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包括市场准入规则、交易制度、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等方面。
市场准入规则规定了参与黄金交易的资格条件和程序,保障市场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交易制度规定了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和有序进行。
交易品种包括黄金现货、黄金期货和黄金期权等,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交易时间是指交易所的开市时间和闭市时间,确保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
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清算费用等,根据交易的成本和风险进行合理定价。
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市场监管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保证金调整
市场风险状况
当市场风险状况发生变化时,交易所可能会调 整保证金比例,以控制市场风险。
政策调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交易所可能会对保证金比 例进行调整。
其他因素
交易所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会员或客户的信用状况、交易活跃度等,来调整 保证金比例。
04 交割规则
交割期限
交割期限
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后的某一特定日期进行实物交割。 这个日期通常在交易达成后的1-3个工作日之内,具体时间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
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无果,交易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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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交易所规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实物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进行交付。
期货转现货
如果交易双方在期货市场上达成交易,可以在期货转现货的过程中进行实物交割。期货转现货的交割方式可以降 低交割成本和风险。
05 风险管理规则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对部分或全部合约设定涨跌幅度限制,当市场价格波动 超过一定幅度时,交易所会采取暂停交易等措施,以减少市场的波动。
03
交易所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 暂停交易等措施,以减少市场的波动。
06 信息披露规则
信息披露内容
交易信息
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时间、 交易价格、交易量等。
持仓信息
包括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量、 持仓分布等。
结算信息
包括结算价格、结算数量、 结算金额等。
交割信息
包括交割日期、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等。
黄金期货
以黄金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通过买卖期货 合约赚取差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摘要: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与服务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七、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变更与终止八、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附则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会员提供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交易、清算、交割与仓储等服务。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交易所成立于2002 年,总部位于上海市。
交易所旨在发挥黄金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交易所是国家级黄金市场,是我国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
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交易所的监督机构,管理层是交易所的执行机构。
交易所还设有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相关领域的专业事务。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与服务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
交易所提供交易、清算、交割与仓储等服务,为会员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平台。
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费用、交易限制等。
会员需遵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分为综合类会员和金融类会员。
会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会员应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交易所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
交易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黄金和白银品种的延期交收交易(以下简称延期易)。
第二章交易时间、交易品种第三条交易所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早市 09:00——11:30,(其中,周一早市时间为 08:50——11:30);午市 13:30——15:30 ;夜市 20:50——2:30。
第四条黄金延期合约代码为Au(T+D)、Au(T+N1)、Au (T+N2),白银延期合约代码为Ag(T+D)。
第五条黄金的基准交割物为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的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
白银的交割物为符合交易所银锭质量的重量15千克、银含量不低于99.90%的银锭。
第六条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最小变动价格为0.0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重量为1千克,最小实物交收量为1手。
白银延期合约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千克,最小变动价格为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重量为1千克,最小实物交收量为15手、并以15手的整倍数申报交收。
第三章延期交易业务第七条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第八条延期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简称交收申报),在每日的交收申报时段,多头持仓可进行收货申报、空头持仓可进行交货申报。
交收申报成功,在当日清算时完成资金和实物的过户。
第九条延期费为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
首先,交易品种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品种为1000克/手的纯银现货交易。
每日开市前,交易所公布当日交割品种,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交易的品种。
其次,交易时间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早上9:00至下午3:30,其中午休市时间为11:30至13:30。
第三,交易方式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在交易时间内,买方和卖方通过报价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最终按照成交价进行交易。
最后,交易结算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采用T+0交易方式,即交易当天进行结算,买方和卖方应在交易日结束前完成结算。
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两种方式。
总之,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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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是中国唯一的黄金交易场所,于2002年10月31日成立,是国内金融市场的一个新兴板块,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黄金现货交易平台。
作为全国性的专业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障市场透明和公正的重要角色。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
1.交易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分为交易日和非交易日两部分,其中交易日指正常工作日,非交易日指节假日休息日等。
交易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非交易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按照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货黄金交易。
1)价格: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根据买卖双方的报价,由交易所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成交价格。
2)买卖方:交易的参与者分为买方和卖方,交易双方可以选择市价或者限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交易方式:市价和限价交易方式4)撮合方式:上海黄金交易所采用双向匹配撮合方式,即买方和卖方同步公布价格和数量,系统根据双方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撮合成交。
5)交收:交易所以指针的方式规定交割日,并规定了交割品种、交割方式、交割数量、交割地点等相关细则。
买卖双方在交割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3.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和交易保证金。
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量不同而不同,交易保证金则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而定。
交易所还规定了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制度,为投资者提供风险控制保障。
风险准备金的数额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得出。
4.交易注意事项1)在交易时,应提前查看行情,了解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避免盲目跟风。
2)交易时应注意行情波动,灵活调整交易策略,避免因市场不利而加大交易量。
3)对于投资者而言,也需要注意交易品种与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程度,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因收益低而承担过高的市场风险。
总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作为国内唯一的黄金交易场所,其交易时间和规则是影响黄金交易的重要因素。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7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地点和时间第三章交易品种与规格第四章交易方式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六章清算业务第七章交割业务第八章代理业务第九章风险管理第十章异常状况处理第十一章信息管理第十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三章调解与惩罚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黄金交易所(如下简称交易所)旳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旳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旳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旳原则,采用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旳交易方式,同步提供询价等辅助交易方式。
第三条本规则合用交易所内旳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清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第四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第五条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黄金交易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铂交易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
第三章交易品种与规格第六条交易品种为黄金、白银、铂。
第七条黄金交易成色种类为Au99.99、Au99.95、Au99.5。
白银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铂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第八条黄金交易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和12.5公斤旳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第九条交易所交易旳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旳可提供原则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旳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原则旳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旳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旳原则实物。
交易所交易旳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承认旳或经交易所认定旳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旳原则实物。
第十条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后来保留两位小数。
au(t+d)交易规则
AU(T+D)的操作规则解释2009-05-27 16:03:15| 分类:黄金投资知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1、AU(T+D)合约大小是多少?交易代码:AU(T+D)交易品种:AU99.95(2号金)的10%保证金交易交易单位:1000克/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1克最小变动价:0.01元/1克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收盘价±10%交易时间:上午09:00 —11:30,下午1:30 —3:30,晚上9:00 —次日凌晨2:30。
提货申请日期:任何一个交易日提货日期:申请日的当天2、AU(T+D)收取多少保证金?目前AU(T+D)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成交重量的10%(此为最低标准,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有权进行必要的调整)。
按照目前AU(T+D)价格为190人民币/克计算,进行一手AU(T+D)合约交易最少需要交纳1.9万元保证金。
这样的门槛设置充分考虑到国内投资者普遍的风险承受能力,旨在发展一个良好的有承受能力的市场。
投资者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会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浮动。
3、合约有涨跌停板吗?AU(T+D)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7%。
4、每日的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确定的?每场交易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5、每日结算是如何确定的?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
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6、最后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不用收盘价呢?最后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现货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
在国际市场上有一些合约是采用现货指数收盘价作最后结算价的。
但由于现货指数收盘价很容易受到操纵,因此为了防止操纵,国际市场上大部分期金合约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割原则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四章出库管理第五章费用第六章二次结算第七章代理第八章质量纠纷处理第九章 IC卡管理第十章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割仓储系统安全、顺利、及时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成交合同的履约。
所称交割是指交易双方为履行合同契约,根据交易所的规则进行的实物交收行为。
第二章交割原则第三条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第四条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第五条交易所指定仓库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续,其中金锭、银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金条实行“择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取货地区为上海、北京、深圳地区;铂锭实行“定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存取货地区为上海、深圳地区。
第六条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七条交易所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2.5千克、成色不低于99.5%的金锭;标准重量0.0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标准重量分别为0.5千克、1千克、3千克、4千克、5千克、6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铂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银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银锭及定向询价交割品种。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是指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的现货黄金交易所需遵守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主要规则:
1.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 交易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交易品种主要包括Au99.95、Au99.99、Au100g、Au50g、Au10g、Au5g、Au2g、Au1g等。
3. 交易单位:现货黄金交易单位为克,最小交易单位为1克。
4. 交易方式:交易采用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竞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00至9:15进行,连续竞价在9:15至11:30和13:30至15:30之间进行。
5. 交易限制:个人投资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交易中有一定的交易限制。
例如,个人投资者在每个交易日的买入和卖出总量都有一定的限制。
6. 交割方式:交割方式为线下交割,即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交割机构进行实物黄金的交割。
7. 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和交割费用,费用标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制定。
以上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的一些主要规则,具体详情可参考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告。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交易业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竞价交易第三节 定价交易第四节 报价交易第五节 询价交易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四章 结算业务第五章 交割业务第六章 发票管理第七章 异常情况处理第八章 信息管理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十章 争议与调解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及其他产品的交易、结算、交割和实物统一配送。
第三条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包括竞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询价交易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交易模式。
交易所为竞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和履约担保型询价交易等模式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保证金存管银行、其他相关参与者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交易所授权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中心)对国际会员进行集中管理,并为国际会员及其客户提供服务。
国际中心、国际会员及其客户、国际中心保证金存管银行等其他相关参与者除应当遵守本规则外,还应当遵守国际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章交易业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六条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黄金(Au)、白银(Ag)、铂金(Pt),以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七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各交易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详见各交易品种的合约表。
交易时间的调整根据交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八条根据交易模式的不同,交易所的上市合约分为竞价交易合约、定价交易合约、报价交易合约、询价交易合约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等。
根据交割地点的不同,交易所上市合约分为主板合约和国际板合约。
上海黄金交易所产品和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产品和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简称SGE)是中国唯一的黄金现货交易所,也是全球最大的黄金交易所之一。
SGE的产品和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决定了黄金交易的方式和条件。
首先,SGE的主要产品是黄金。
黄金交易所提供多种规格和纯度的黄金品种,包括纸黄金和实物黄金。
纸黄金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和卖出黄金合约来参与交易。
实物黄金则是以实际黄金条或金币的形式进行交割,投资者可以选择将黄金持有在交易所的保管库中或提取到自己的账户。
其次,SGE的交易规则是严格的。
交易所要求投资者进行实名注册,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交易所还设有交易限制和风控措施,以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
投资者可以通过注册的经纪商或直接访问SGE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另外,SGE还制定了交割规则和交易时间表。
黄金交易所规定了黄金交割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割方式。
交易时间表则规定了交易所的开市和闭市时间,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易。
最后,SGE的产品和规则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交易的便利和保障。
投资者可以利用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投资,享受到交易所的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的优势。
交易所的规则和监管机制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减少交易风险。
总之,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产品和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则,投资者可以参与到黄金交易中,获得投资收益并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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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05年7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地点和时间第三章交易品种与规格第四章交易方式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六章清算业务第七章交割业务第八章代理业务第九章风险管理第十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一章信息管理第十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三章调解与处罚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时提供询价等辅助交易方式。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清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第四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第五条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黄金交易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铂交易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
第三章交易品种与规格第六条交易品种为黄金、白银、铂。
第七条黄金交易成色种类为Au99.99、Au99.95、Au99.5。
白银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铂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第八条黄金交易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和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第九条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十条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一条金锭交易的最小单位为1千克。
金条交易的最小单位为50克。
铂锭交易的最小单位为1千克。
第十二条交易所按成交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目前黄金暂定为万分之六。
铂暂定为千分之一。
第四章交易方式第十三条交易方式包括全额交易、Au(T+5)交易、延期交收交易和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
全额交易是指买方会员及客户必须在交易前将交易的全额资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卖方会员及客户必须在交易前将交易的全部实物存放在交易所指定仓库。
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会员及客户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仓库提取实物。
Au(T+5)交易是指实行固定交收期的分期付款交易方式,交收期为5个工作日(包括交易当日)。
会员及客户以一定比例的首付款确立买卖合约,合约不能转让,只能开新仓,到期的合约净头寸即相同交收期的买卖合约轧差后的头寸必须进行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会员及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成交后T+X日(X为现货合约交易的合约期限值,最长为90天)办理清算与交割的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对于因生产、经营的特定需要,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非挂牌品种和全额交易品种定向询价交易。
定向询价交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十五条交易业务是指在交易所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集中撮合买卖及定向询价的交易活动。
第十六条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现场交易是指会员在交易所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在自行选定的场所通过通讯网络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采用远程交易的会员可选择以专线或拨号入网等通讯方式接入交易系统。
第十八条报价成交:(一)会员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报价窗口方式进行报价。
(二)会员报价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报价、卖报价、买平仓、卖平仓。
买报价是指会员及客户买入交易品种的报价。
卖报价是指会员及客户卖出交易品种的报价。
买平仓是指在延期交收交易中,会员及客户减少空头持仓的报价。
卖平仓是指在延期交收交易中,会员及客户减少多头持仓的报价。
会员所报价格在本场交易时间内一直有效,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会员撤销。
第十九条开盘价、收盘价和当日加权平均价:开盘价为全额交易的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
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的开盘价为开盘前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交易价格涨跌幅度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
当日加权平均价是指某一交易品种当日成交总额除以当日交易总量的平均价。
第二十条集合竞价:(一)在开市时,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开盘价,开市后采用公开叫价方式(买入的最高价、卖出的最低价),按规定的程序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确定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的撮合成交方式。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二)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1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1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则产生,其中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三)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
高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四)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
第二十一条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即: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bp≥cp≥sp,最新成交价=cpcp≥bp≥sp,最新成交价=bp当日首笔成交中前一成交价(cp):全额交易为上一交易日最后收盘价;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采用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
当一笔报价已部分成交,剩余部分继续参加当天交易的撮合排序。
第二十二条会员报价后,全额交易该笔报价所对应的资金账户相应金额或库存账户相应实物即被冻结。
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该笔报价所对应的资金账户相应金额即被冻结。
第二十三条报价尚未成交前,会员可以撤销原报价。
会员撤单指令只对原报价未成交部分有效,若该笔报价已全部成交,则该指令无效。
会员撤单后,该笔撤单所对应的报价冻结资金或实物库存即被解冻。
第二十四条会员报价成交后,即可打印成交单。
第二十五条全额交易中,会员或客户卖出黄金,其所得金额的90%可用于本交易日内的交易;会员买入黄金,其所得黄金只在当天清算完成之后,即第二个交易日方可用于交易,不得用于本交易日的交易。
Au(T+5)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交易首付款暂定为成交总额的10%。
第二十六条Au(T+5)的交易程序:(一)会员(自营或代理)根据其资金账户的金额,将买入或卖出指令输入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二)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买卖双方资金余额和各自最大持仓限额二者中的最小额度来确定其可进行交易的数额,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三)交易所对同一会员及客户在同一交易日内买入和卖出的Au(T+5)合约,在交易过程中分别冻结首付款,在日终清算时按当日净头寸计算首付款,多余款项退回会员的自营或代理清算账户。
不同交易日成交的合约头寸不轧差。
第二十七条延期交收的交易程序:(一)会员(自营或代理)根据其资金账户的金额,将买入或卖出指令输入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二)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买卖双方资金余额和各自最大持仓限额二者中的最小额度来确定其可进行交易的数额,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三)每个交易日的11:30 为交收申报开始时间。
(四)在交易过程中,会员或客户买卖黄金,其所得金额可用于本交易日内交易。
(五)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系统进行实时交易,实时风险控制。
第二十八条延期交收补偿费率的议定:(一)交易所设立议定委员会议定延期补偿费率,议定委员会由商业银行、黄金生产、加工、冶炼等会员和交易所委派人员组成。
每周参照市场供需情况、人民币同业拆借利率、国际市场黄金拆借利率和本周实际交收数量和交割比等情况,通过通讯手段,议定下一周的延期补偿费率。
(议定委员会办法另行制订)(二)原则上延期补偿费率应高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但最高不得高于万分之三/日,在出现异常情况或价格突然变化等非常时期,议定委员会有权对延期补偿费率进行调整,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并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延期交收超期补偿费的收取:(一)交易所对交收总量进行控制,鼓励持有延期合约的交易者在5个交易日内完成交收,即:当日新增合约原则上将在后5个工作日完成交收,同时引入中立仓制度,扩大交收。
对于延期期限超过5个交易日的合约,交易所将加收超期补偿费,以鼓励交收。
(二)对于延期超过5个交易日的合约,交易所将在收取延期补偿费的基础上对超期合约加收超期补偿费,所得超期补偿费归入交易所风险基金。
超期补偿费率由交易所制订并公布。
(三)在试交易期间,延期补偿费率暂定为万分之三/日;超期补偿费率暂定为:延期6-10个交易日的合约,增收万分之一/日;延期11-15个交易日的合约,增收万分之二/日;延期16-20个交易日的合约,增收万分之三/日;延期超过20个交易日以上的合约,增收万分之四/日。
第三十条延期交收申报、交割顺序:(一)每个交易日11:30-11:35为持有持仓合约与延期合约的会员及客户申报当日交收时间,申报内容为当日交收合约数量。
申报在11:35之前可以撤单或修改。
11:35――11:40为系统统计和公布交收双方数量,延期补偿费支付方向时间。
当交收申报数量相等时,则当日延期补偿费为零,不发生延期补偿费的支付。
交收申报就此结束。
当交收申报数量不相等时,由交收双方申报的数量多少决定延期补偿费的支付方向,申报数量少的一方支付给申报数量多的一方延期补偿费。
并且进入中立仓申报阶段。
延期补偿费=延期合约数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补偿费率×天数(节假日顺延)(二)当交收申报数量不相等时,每个交易日11:40――11:45为中立仓申报时间,即没有被交易占用的资金会员与客户可以参与中立仓申报。
中立仓的申报实行10%的交易首付款制度,一经申报,按照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冻结10%的资金,申报在11:45之前可以撤单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