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保高速计重收费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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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保高速计重收费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XBH-XBGS-20151109

甲方: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乙方:太原市鑫宝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在忻保高速收费系统UPS、发电机、计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中成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忻保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设备设施维检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忻保高速收费系统计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二、合同款支付

1、合同总价为269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贰拾陆万玖仟元整(含税金、管理费、耗时费、吊装费、保险费、人工调试费、维护检修费、设备更换费、交通运输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2、合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计重收费设备、设施、线路等的正常性维护保养人工检测费用,第二部分为根据甲方设备运行情况须更换的设备、设施含人工费用等。

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三、维检范围

1、检测维护项目

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所辖路段奇村、静乐、芦芽山、黄道川、岢岚、神舟、窑洼、保德、杨家湾9个收费站的49套计重收费设备进行维检工作,详见下表:

2、维修更换项目

四、服务期限及建设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忻保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

五、服务范围

1、计重收费设备维护保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秤重台面、秤框

项目:对秤台起吊,清理秤台周边杂物,对基坑淤泥及杂物彻底清理,排水管道疏通;秤台底部及四周涂防锈漆,连接机构涂黄油。

标准:秤台、秤框、基坑无异物,秤台能轻微晃动,秤台间隙前后左右均匀,无卡死、插靠现象,秤台与框架应处于同一水平面,高度差不能超过3mm。

(2)红外车辆分离器

项目:加热玻璃及箱体内部清洁,调节光栅距离,加固光栅底座。

标准:光栅玻璃干净、完好;光幕反应灵敏、准确;光栅左右、前后距离准确,基座稳固。

(3)数据采集器

项目:机柜内部清洁除尘、散热风扇检修、内部线路及接头紧固,检测主板、处理器、电源板、变压器等。

标准:机柜内清洁、风扇运行良好、主板等运行良好。

(4)传感器部分

项目:传感器护罩、横向拉杆、纵向拉杆、传感器定位;限位顶丝涂抹黄油。

标准:修整更换破损传感器护罩,调节拉杆距离和高度,传感器高效灵敏。

(5)信号线路、电源线路

项目:接线处加固,外露部分,串口检查。

标准:穿线管和金属软管、机箱均无外露,线路干燥,串口信号传输良好。

(6)乙方对甲方设备维护、保养完毕后,要满足甲方使用运营要求,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要求。

2、计重收费设备的维修和相关配件。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内费用一千元以下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维护维检方式

1、甲方将派技术人员配合乙方维检施工作业。

2、乙方在确保工期的前提下应根据甲方收费计重设备的运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施工。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使用单位在乙方对计重收费设备设施实施维护维修的过程中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对维护维修质量、时间、数量进行确认。

2、甲方应加强与乙方的联系,共同做好计重收费设备设施的维护维检工作。

乙方

1、乙方须为计重收费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正常稳

定运转,并符合计量监督部门的检定标准要求。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现场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协议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协议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3、在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计重收费设备设施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同时承担相关费用。

4、双方签定合同后, 乙方需立即准备并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由于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计重收费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维修工作时间和内容,且不计入违约之内。

2、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中途不得单方无故违反,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给对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获得人民法院的判决。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盖章):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乙方(盖章):太原市鑫宝恒电子科

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村交通培训中心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37号开户行:工商银行忻州城建支行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原桃园支行

账号:0166454 账号:137100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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