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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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我省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境内高速公路(含独立特大桥、特长隧道)与普通国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或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制定。

第四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高速集团”)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细化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目标和业务管理要求,并组织实施。

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称“省公路中心”)具体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细化制定全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管理目标和业务管理要求,并组织实施。

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机构依据国家或省级相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所管养高速公路路段的养护工程组织实施。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安排。

普通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除中央或省级资金外,其余由市、县级财政筹措安排。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第六条养护工程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具体分类细目见附录。

第七条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或受委托负责管养的养护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预防养护制度并开展预防养护,根据养护需求和决策组织实施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

维修养护工程监理细则

维修养护工程监理细则

维修养护工程监理细则为了确保维修养护工程的质量,保证工程的完成和交付时间,以及最大程度地控制工程成本,必须有专业的工程监理来对维修养护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下面是对维修养护工程监理的一些细则:1.监理人员的要求:(1)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和工程监理经验;(2)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3)监理人员要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4)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5)监理人员应熟悉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标准。

2.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工作包括对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等的审核,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2)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查,以确保其质量;(3)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解答和指导;(4)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3.监理工作流程:(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进行解答和指导;(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4)工程交付阶段:监理人员要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4.监理报告和记录:(1)监理人员要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变更和索赔情况等;(2)监理人员要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情况,以备日后查阅。

5.监理权力和责任:(1)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材料和设备等进行审核和抽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2)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3)监理人员有责任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抽查和验收,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进行追责和整改建议;(4)监理人员有责任对工程进展和质量等情况向业主提供及时的报告;(5)监理人员有责任对施工图纸、合同、材料等进行秘密保管,防止泄露和滥用。

桥梁养护监理细则(1)

桥梁养护监理细则(1)

桥梁养护监理细则(1)桥梁养护监理细则(1)1.引言本旨在制定桥梁养护监理工作的细则,以确保桥梁养护工作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

监理工作的目标是对桥梁养护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桥梁的正常使用和延长寿命。

2.监理责任及职责2.1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负责组织和实施桥梁养护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养护计划审核、工程施工监管、工程验收以及质量评估等。

2.2 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桥梁养护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监理工作内容3.1 桥梁养护计划审核:监理单位应对桥梁养护计划进行审核,包括养护方案、工期计划、施工组织和控制措施等。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施工方,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3.2 工程施工监管:监理单位应派遣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管,包括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3 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桥梁养护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工程完工质量、材料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验收结果应与施工方共同签署,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程序。

3.4 质量评估:监理单位应对桥梁养护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工程材料的使用、施工质量的控制以及养护效果的评价。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养护单位和施工方,并提出改进意见。

4.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工程质量评估等内容。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养护单位、施工方及相关部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程序。

附件:1. 桥梁养护计划审核表格2. 工程施工监管记录表格3. 工程验收报告表格4. 质量评估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桥梁养护工程:指对桥梁进行养护和修复的工程活动。

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制度一、概述为规范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应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工作范围、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等。

(2)项目立项后,应编制详细的工程维修养护方案,并由双方签订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2. 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应根据工程维修养护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做好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3. 项目验收(1)项目实施结束后,应进行项目验收,将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进行比对,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2)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确认项目的完工,并进行结算。

4. 项目总结(1)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项目总结,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为后续项目的开展提供经验和启示。

(2)项目总结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供参考和借鉴。

四、配套措施1. 人员管理(1)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

(2)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使用应合理、规范,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报告,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设备管理(1)项目所需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领用,确保项目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2)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紧急处理(1)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

(2)在紧急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

五、日常监督1.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2. 监督人员应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监理细则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监理细则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监理细则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和维修工程监理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维护城市形象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和维修工程监理的一些细则和要求。

维修工程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数量标准,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经过相应培训和认证。

具体从业人员数量应依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而定,确保监理人员的实际监理工作能力。

2.监理人员的保障,监理人员劳动保护、休息环境和生活条件应该受到保障,监理人员应该按时享受相应的休假,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3.监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监理规范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理人员要求监督施工方各项工作设计、施工组织、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和进度等各个环节符合法律和规定的要求,确保基础设施的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4.工作报告和档案管理,监理人员应及时汇报工作情况,随时向施工方、业主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监理过程中的检验记录、工程质量档案应按规定建立并妥善保管。

养护工程监理要求1.养护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为保障基础设施的长期运行,应根据养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制定养护计划,明确养护工作的种类、范围、周期和方式。

监理人员要负责监督和检查养护计划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养护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是否得以有效落实。

2.设施准备和人员保障,监理人员要求业主或养护单位通过非常规手段,如自然灾害、设施事故等情况的应急马上配备应急物资,为业务单位提供有效的养护保障,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要把养护工作的过程、结果、资料等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报告给业主或者工程主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隐患和问题。

4.技术指导和训练,监理人员应仔细研究基础设施及其养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养护工作难点和问题,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和维修工程监理的建议1.制定一套完整的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和维修工程监理系统,规范各个环节,确保监理人员和业主有条不紊地推进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制度

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制度

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建筑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延长使用寿命,本制度旨在规范维修养护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建筑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各类设施和设备。

三、维修养护责任1. 公司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由设施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各班组应加强对建筑设施和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设施管理部门。

3. 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维修养护工作。

4. 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台账,记录每一次维修养护工作的内容、时间和人员,做好记录和归档。

5. 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维修养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维修养护流程1. 接到维修养护任务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集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要求。

2. 维修养护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材料,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维修养护人员应按照要求和流程开展工作,注意安全和环保,保证施工质量和效率。

4. 维修养护完成后,设施管理部门应对工作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和效果符合要求。

5. 设施管理部门应做好工作记录和报告,及时上报领导,同时做好台账的更新和归档工作。

五、维修养护安全1. 维修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2. 维修养护人员应熟悉设备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维修养护人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与通畅。

4. 维修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预案的准备。

六、维修养护效果1. 维修养护工作的效果应明显,建筑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得到改善,延长使用寿命。

2. 维修养护工作的质量应达到要求,减少故障的发生,提高建筑设施和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 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 省、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市、县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养护工程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责。

(三)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四) 企业或经济实体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由经营企业或经济实体根据省交通厅提出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管。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具体划分标准参见附录。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收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应当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首先满足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预留抗灾、抢险费用的需要,再安排改建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

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及职责(一) 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1.收费公路(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大修、中修工程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交通厅负责重点管理;2.非收费国、省干线专项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大修、中修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大修、中修工程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重点管理;3.非收费国、省干线小修保养工程、专项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下,大中修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县级养护工程由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重点管理;4.经营性收费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大修、中修工程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经营企业或经济实体负责管理,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检查指导。

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责任和权限1.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资质,并熟悉养护维修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1.2监理人员应协助业主制定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并审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等。

1.3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帮助。

1.4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报告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和建议。

1.5监理人员应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报告,包括工程进展、质量验收和施工单位的业绩评估等。

二、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管理2.1施工单位应根据业主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并在施工前向监理人员提交审查和审核。

2.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计划进行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员报告工程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2.3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并积极采纳监理人员的指导和意见。

2.4施工单位应组织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

2.5施工单位应及时修复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养护维修工程质量验收3.1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验收,并记录和报告验收结果。

3.2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质量、材料使用和工程成果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3如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检查和复验。

四、养护维修工程安全管理4.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监理人员提交审查和审核。

4.2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事故防控工作。

4.3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及时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4.4如发生事故,监理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和调查。

五、合同管理和支付5.1监理人员应审核和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确保支付符合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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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维修工程监理细则篇一:居住建筑维修工程监理细则内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居住建筑维施工修合同、监理合同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X)、《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方案4.相关法律法估计操作规程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银川市居住建筑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银川市区3.工程规模:24栋居民住宅4.工程主管单位:银川市城市建设局5.工程建设单位:6.施工单位:建筑公司有限公司7. 合同造价:元工期天二、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是否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数量和合同额相适应。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关主管部门动态管理中是否合法有效。

三、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以下制度报项目监理机构备案: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操作规程;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四、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的资格: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3、对电工、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司机及指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

4、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5、作业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

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前言 (2)第二章工程概况及主要结构形式 (2)一、工程概况 (2)二、维修方式 (3)第三章监理人员组织机构体系 (3)第四章维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5)1、混凝土缺陷维修监理要点 (29)2、封闭裂缝监理要点 (30)3、伸缩缝监理要点 (33)4、地袱防腐 (34)5、支座更换维修施工监理 (35)6、支座垫设钢板监理要点 (36)7、墩柱、桥台、盖梁防腐涂装监理要点 (36)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37)第一章前言1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程序与依据1.1 监理实施细则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1.2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编制。

1.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为依据。

2 、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2.1 专业工程特点;2.2 监理工作的流程;2.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2.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主要结构形式一、工程概况1、养护维修工程第1标段:全线范围内道路病害的维修,维修方式为单层挖补、双层挖补、灌缝、微表处、超薄磨耗层等;南段轻纺大道~轻纺南收费站(K63+315~K64+425)道路西侧边沟挡水捻加固;独流减河桥南桥头~子牙新河北桥头段(K76~K80),包括红旗南路立交周边及上行K55+700~K63+100绿化带后隔离栅更换;减河北收费站沥青路面、交通设施和排水沟进行维修;轻纺服务区交通设施改造。

2、养护维修工程第2标段: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侧,自2009年开通运营,道路编号为“津高速S11”,是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货运交通为主。

全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养护里程长度34.4km(k0+000~k34+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养护面积123.7万平米;南段养护里程长度35.7km(k55+500~k91+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养护面积159.8万平米。

维修养护工程管护制度

维修养护工程管护制度

维修养护工程管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维修养护工程管理活动,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设备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3. 维修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修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维修养护部门,负责全面的维修养护工作。

2. 维修养护部门应设立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类设备进行专业维护。

3. 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日常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三、维修养护分类与周期1. 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负责,每日或每班次进行,主要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2. 定期维护:由维修人员负责,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按周、月、季度等周期进行。

3. 临时维修:针对突发故障,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工作。

4. 大修: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通常每年或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

四、维修养护程序1. 制定维修养护计划,明确维修养护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等。

2. 执行维修养护工作时,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

3. 完成维修养护后,应及时填写维修养护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内容、更换的零件等。

4. 对于重大维修项目,应进行效果评估和验收。

五、安全管理1. 维修养护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报告上级处理。

3. 维修人员应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2. 对维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维修养护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我省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境内高速公路(含独立特大桥、特长隧道)与普通国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或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制定。

第四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高速集团”)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细化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目标和业务管理要求,并组织实施。

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称“省公路中心”)具体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细化制定全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管理目标和业务管理要求,并组织实施。

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机构依据国家或省级相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所管养高速公路路段的养护工程组织实施。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安排。

普通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除中央或省级资金外,其余由市、县级财政筹措安排。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第六条养护工程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具体分类细目见附录。

第七条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或受委托负责管养的养护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预防养护制度并开展预防养护,根据养护需求和决策组织实施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

混凝土养护监理细则

混凝土养护监理细则

混凝土养护监理细则标题:混凝土养护监理细则一、前言混凝土养护是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混凝土结构的强度、抗裂性和耐久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本《混凝土养护监理细则》旨在明确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标准、程序及监理要求,以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混凝土养护基本要求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立即进行覆盖保湿养护,不得无故拖延。

初始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14天,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养护时间应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2. 养护过程中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可采用喷洒水、覆膜、涂刷养护剂等方式进行保湿,防止混凝土因水分过早蒸发而导致开裂。

3. 养护环境温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冬季施工时应采取保温措施,夏季高温时应避免混凝土表面因温度过高而快速脱水。

三、混凝土养护监理工作内容1.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混凝土养护方案,对养护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与核实。

2. 定期巡查施工现场,检查混凝土的湿润状况、养护材料的使用情况以及养护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3.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等特殊结构,应特别关注其温控措施的落实,防止出现温度裂缝。

4. 记录并审核混凝土养护的日志,确保养护过程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发现养护措施不到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四、结论混凝土养护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长期稳定性和安全性。

作为监理单位,我们将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混凝土养护工作的有效进行,从而保障混凝土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以上仅为混凝土养护监理的基本原则和要点,具体实施中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岳池县2015年县城市政日常维修工程监理细则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机构:四川鸿远方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岳池项目部2015年6月10日目录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 - 3 -概述:.. (3)第二章、监理依据 .................................... - 3 -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 .................... - 3 -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 - 3 -第三章、监理范围及目标............................... - 5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 5 -监理工作目标................................. - 5 -第四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细则......................... - 6 -第五章、施工阶段监理细则............................. - 7 -监理方法..................................... - 7 -监理手段 ............................................................................... - 8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10 -级配砂砾石监理细则.......................... - 21 -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监理细则 (17)人行道铺装监理细则.......................... - 17 -排水管网维修监理细则........................ - 17 -第六章、施工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 - 29 -监理工作程序................................ - 29 -现场质量监理................................ - 30 -质量的缺陷和事故处理。

绿化管养期监理细则

绿化管养期监理细则

绿化管养期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消防设施的管养期监理是指对建筑物内外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在进行消防设施的管养期监理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三条管养期监理工作由相关单位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条管养期监理工作分为室内和室外两个部分,具体管理办法由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在进行消防设施的管养期监理工作中,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对于管养期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章室内绿化管养期监理第七条对于室内绿化管养期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定期检查室内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健康状况和水分供给情况,及时补充水分和施肥。

2.定期检查室内绿化设施的灯光、通风和温度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复。

3.定期清理室内绿化地面和墙面,保持整洁。

4.对于因损坏或老化无法修复的植物和设施,应及时更换。

第八条对于室内绿化管养期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管理单位,并协调解决。

第九条室内绿化管养期监理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每次检查记录并做好相关工作报告。

第十条管养期监理工作结束后,应对室内绿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三章室外绿化管养期监理第十一条对于室外绿化管养期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定期检查室外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健康状况和水分供给情况,及时补充水分和施肥。

2.定期修剪室外绿化植物,确保植物的生长形态良好。

3.定期清理室外绿化区域的杂草和垃圾,保持整洁。

4.定期检查室外绿化设施的完好性,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第十二条对于室外绿化管养期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给相关管理单位。

第十三条室外绿化管养期监理工作每年至少进行四次,每次检查记录并做好相关工作报告。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规范施工监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养护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

1.3 施工监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4 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二、术语和定义2.1 公路养护工程:指对已建成的公路进行维修、加固、改善和环境治理等工程。

2.2 施工监理:指在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2.3 监理单位:指承担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

2.4 监理人员:指从事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人员。

三、一般规定3.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施工条件,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单位审批。

3.2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职责和分工,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并保持监理团队的稳定。

3.3 监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监理业务知识,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4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理活动。

3.5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水平和能力。

四、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1 准备工作4.1.1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配置、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能力。

4.1.2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材料等,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4.1.3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2 监理工作内容4.2.1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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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维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前言 (2)第二章工程概况及主要结构形式 (2)一、工程概况 (2)二、维修方式 (3)第三章监理人员组织机构体系 (3)第四章维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5)1、混凝土缺陷维修监理要点 (29)2、封闭裂缝监理要点 (30)3、伸缩缝监理要点 (33)4、地袱防腐 (34)5、支座更换维修施工监理 (35)6、支座垫设钢板监理要点 (36)7、墩柱、桥台、盖梁防腐涂装监理要点 (36)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37)第一章前言1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程序与依据1.1 监理实施细则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1.2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编制。

1.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为依据。

2 、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2.1 专业工程特点;2.2 监理工作的流程;2.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2.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主要结构形式一、工程概况1、养护维修工程第1标段:全线范围内道路病害的维修,维修方式为单层挖补、双层挖补、灌缝、微表处、超薄磨耗层等;南段轻纺大道~轻纺南收费站(K63+315~K64+425)道路西侧边沟挡水捻加固;独流减河桥南桥头~子牙新河北桥头段(K76~K80),包括红旗南路立交周边及上行K55+700~K63+100绿化带后隔离栅更换;减河北收费站沥青路面、交通设施和排水沟进行维修;轻纺服务区交通设施改造。

2、养护维修工程第2标段: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侧,自2009年开通运营,道路编号为“津高速S11”,是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货运交通为主。

全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养护里程长度34.4km(k0+000~k34+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养护面积123.7万平米;南段养护里程长度35.7km(k55+500~k91+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养护面积159.8万平米。

本次施工范围包括:全线范围内桥梁病害维修。

包括泄水孔更换,腹板水蚀麻面处理,地袱、梁体及下部结构等防腐涂料粉刷,以及其他梁体裂缝维修、盖梁、抗震档剥落、伸缩缝型钢更换等工程,共涉及全线19座桥梁。

二、维修方式1、路面工程主要维修方式:(1)灌缝(2)MS-3型微表处(3)超薄沥青混凝土磨耗层(UTAC-10)(4)单层挖补(5)边沟挡水埝加固(6)挖补罩面(7)矩形边沟(8)涵洞两侧跳车维修(9)交通设施更换(标志、标线、隔离栅、波形护栏2、桥梁工程主要维修方式:(1)防撞护栏维修对防撞护栏混凝土缺陷进行维修:凿除松散混凝土至坚实层,对钢筋进行除锈,涂刷两遍渗透型阻锈剂,采用环氧砂浆进行修补。

(2)桥面防水及铺装维修(3)上部结构混凝土裂缝修补(4)支座维修(5)伸缩缝维修(6)排水系统维修(7)上部结构混凝土破损维修(8)桥梁墩柱、盖梁、桥台防腐涂装及环包防腐(9)桥梁墩台、盖梁、系梁维修第三章监理人员组织机构体系为了实现预期制定的管理目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组织精明强干的领导班子,对工程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指挥,是极为重要的保障。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推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该工程的质量和一切管理工作,使整个工程能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公司成立“高速维修2016年加固工程项目部”,组建项目监理班子;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管理层。

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管理层,全权监督生产施工诸要素(包括劳动组织,材料供给,设备租赁,资金等),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及综合效益等进行全面、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章维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本次维修工程的监理工作重点主要是对局部挖补、微表处、桥头接顺维修、桥面铺装层维修、支座更换维修、粘贴钢板维修等工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验收。

(一)路面工程1、挖除旧路面(1)施工测量监理根据工程所需,组织相关施工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勘探现场。

本工程配备具有施工经验、责任心强的测量监理人员及其它辅助人员从事测量监理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1)施工前对原路面进行高程复核,根据路面设计高程与原路面实际高程进行对比,若与设计图纸不符需与设计单位沟通,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2)认真复核测量人员根据设计图纸放出道路铣刨边线。

3)要求根据计算好的铣刨深度应提前标注好,同时对铣刨路面的铣刨开始和结束位置及宽度的进行明确标注和确定,并事前复测,事后复核。

(2)路面铣刨监理要点1)铣刨时按拼接要求的几何尺寸形成台阶,台阶及拼接面不得有松动粒料和灰尘,也不得因机械通过造成缺角、啃边、松散等情况。

横向工作缝要求设在与结构物分界处。

遇特殊情况时,按实际摊铺层次形成台阶,其台阶宽度大于2米,并按垂直接缝的要求进行施工。

2)可能发生啃边地段,可预留5cm宽待拼接前切缝处理。

3)切边时线型要求顺直,拼接处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4)铣刨机应采用稳定的速率进行铣刨,以保证铣刨材料均匀。

5)铣刨机在起点沿着一侧就位,摆正位置,根据自卸汽车车厢高度调好出料口高度位置。

自卸汽车停在铣刨机正前方等待接收铣刨料。

6)启动铣刨机,由两位技术人员操作左右两边的铣刨深度控制仪,按要求调好深度。

待深度调好后,由操作手进行铣刨操作。

7)铣刨过程中,前方由专人指挥自卸汽车向前移动,以免铣刨机的出料传送带碰到自卸汽车后车厢,同时观察车厢是否装满,指挥铣刨机停止输出铣刨料。

指挥下一辆自卸汽车就位接收铣刨料。

同时指挥铣刨机的掉头或者倒车工作。

8)铣刨过程中,两位技术人员要紧跟铣刨机,观察铣刨效果,如果出现铣刨深度不对或者铣刨不彻底的情况,及时调整铣刨深度;如果出现铣刨面不平整,出现深槽情况,及时检查铣刨刀头,是否损坏,及时更换,以免影响铣刨效果。

9)铣刨过程中,配备雾炮机一台,控制扬尘,水车要在附近随时待命,因为铣刨需要消耗大量的水,需要及时加水。

10)铣刨以分段形式进行。

要求一次铣刨成型,一次彻底将路面铣刨干净,不得遗留边角,或者两次铣刨界面衔接不好的地方,出现遗漏旧沥青混凝土。

11)铣刨作业边角切缝处的大块废料(如沥青止水带、风镐切除的边角料)要单独装运废弃。

铣刨作业时,施工路段的运输车辆应有专人管理,防止因车辆损坏台阶边缘,影响搭接质量。

12)对于没有输送到自卸汽车上的铣刨料,堆到路面上,要及时人工清理,以免影响交通,铣刨的废料采用边铣刨边运出的方法。

(3)挖补监理要点1)双层挖补双层挖补的路面结构是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SBS改性)。

将旧路铣刨12cm,槽底清扫干净,不得留有夹层,对槽底局部龟裂处进行挖补处理;对槽底裂缝采用热沥青灌缝后铺设抗裂贴。

回填采用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O,SBS改性),最后摊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各沥青层间喷洒粘层油。

表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中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

槽底横向裂缝采用宽度32cm抗裂贴,纵向裂缝采用48cm抗裂贴。

双层挖补的上面层和既有沥青路面道路纵向需考虑搭接。

搭接宽度1m。

2)单层挖补单层挖补路段的路面结构是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桥梁段的路面结构是4cm的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

先对原路面进行铣刨,铣刨深度5cm(桥梁段是4cm),槽底清扫干净,不得留有夹层,然后对槽底损坏位置进行局部控补,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SBS改性)回填,再对槽底横、纵裂缝采用热沥青灌缝,喷洒粘层油,最后摊辅5cm(桥梁段是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SBS改性)。

表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

(4)开槽灌缝监理要点准备工作-开槽-清缝-灌缝-开放交通1)准备工作:检查开槽机与灌缝机,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启动灌缝机并向密封胶加热罐内添加密封胶,将密封胶加热、搅拌至193℃,不能超过240℃。

2)开槽:采用路面开槽机按养护设计要求沿路面不规则裂缝进行跟踪开槽,切割出整齐的凹槽,作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槽机的锯片应调整到适当高度,确保切入深度1.5-2.0cm以内。

开槽时必须沿着裂缝的走向切缝,槽口应保持规则形状。

3)清缝:开槽扩缝后应进行清缝处理,用吹尘机并配合钢丝刷将槽内碎渣及裂缝两侧至少15cm范围内的灰尘彻底清理干净,以提高粘结力。

清洁路面,为灌缝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4)灌缝:当在气温低于4℃时灌缝时,灌缝机需配有预热设备对开槽部位进行预热。

在密封胶加热温度达到193℃左右时,用灌缝机上带有的刮平器的压力喷头将密封胶均匀地灌入槽内,并在裂缝两侧拖成一定宽度与厚度的封层,保证灌缝充分饱满,表面平整;无颗粒胶状粒;灌封胶经行车碾压后不得发生脱落变形,保持有足够的弹性。

5)裂缝处理:对维修路段内表面层的裂缝进行开槽灌缝,开槽宽度和深度是15mm×12mm,用钢刷或其他工具清理裂缝后,用高压气体清除缝中的杂质和颗粒。

然后用火焰加热器或液化气喷灯对裂缝进行烘干和加热,使用具有压力出料装置用密封胶进行贴缝灌缝,贴缝要求在裂缝两边各自贴缝lOmm。

有支缝的严重裂缝主缝处理同上,支缝采用直接灌缝处理。

6)开放交通:施工结束后开放交通时间一般为30min以后,但如果在胶体表面撒上砂子或石粉,防止开放交通后车轮带走灌缝料,这样大约10min便可以开放交通。

2、路基挖方监理要点(1)土方开挖流程图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开挖土方土方回填(2)土方开挖主要采用挖掘机作业,人工修边捡底,遇地下管网时,采用人工开挖。

由于本工程给排水管道平面位置及高程差异,不能采取同槽开挖,每条土方开挖方式采用单独开挖。

土方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基底标高,当机械开挖至土方底以上30cm 时停止,人工捡底以避免超挖扰动基础,同时注意开挖过程中控制中线测量,以免挖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局部超挖、发生扰动或者土质较差,换填20~30mm天然级配的砂石料或中、粗砂并夯实。

基底如有块石、碎石、砖等坚硬的物体时,将其铲除至设计标高以下0.3m,然后铺上天然级配砂料,面层铺上中粗砂整平夯实。

当土方遇混凝土障碍物时,采用大型破碎机进行破碎作业,采用破碎机破除部分后,再用挖掘机对破碎的石方进行开挖清掏作业,反复轮流作业的开挖流程。

为保证管道安装能正常作业,考虑工作面为500mm。

开挖过程中首先充分考虑土方综合平衡,因现场无堆土场地,将用于土方回填的土方转运至临时堆土场临时堆放,将无法用于土方回填的土方和土方破碎出的石方(石块、石削)和多余的土方边挖边运出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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