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填采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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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促进松矿充填管理工作标准化和制度化,使技术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有机结合,根据松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场准备
第二条:充填前应认真清理充填进路残留矿石及杂物,排除积水,耙平底板和清理两帮底脚。为下一层采矿时,提供一个安全平整的充填顶板。
第三条:严格按设计标准,在进路内铺设底筋和吊筋,尤其对于大断面进路开采时,这种加筋充填体是提高充填抗拉强度和整体稳定性的重要技术措施。
第四条:一次充填打底的进路的长度不得超过40m,对于长度超过40m的,必须在进路中间砌2.5米高的半截充填挡墙,并采用后退式分步充填方式,以避免造成打底厚度的不均和离析。
第五条:进路内须架设增强聚乙烯塑料管,牢固绑扎在进路顶板上,并延伸至充填挡墙外1~2节。对分段充填的进路,还须同时架设两趟充填管,以保证料浆的充分接顶及接顶充填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每次充填结束时,必须将沉淀出的清水及时排净,为下一次充填及接顶充填作准备,同时,也利于砂浆的迅速沉降,充填体的强度增长。
第七条:保证充填进路分三次充填接顶,并严格控制每次充填的充填量,减少分层离析。
第八条:控制回采时间,加强采场通风,是充填体有一定的养护时间,保证回采时充填体有必要的强度质量。
第九条:采用控制爆破作业,避免开帮放炮时,对充填体的震动破坏。
第十条:井下废石就近充填处理时,必须保证打底充填质量,其充填高度不得低于2m。
第三章充填料制备与输送
第十一条:充填料制备站以及充填泵站应尽量设置在矿体中央,以缩短输送距离。
第十二条:充填料制备站和管道输送系统的能力不应小于日平均充填量的两倍,并能满足一次最大充填量。
第十三条:充填料制备应设置高位水池。
第十四条:沙仓总容积不应小于一次最大充填量,并需满足供砂与用砂的平衡。
第十五条:水泥料仓必须保有7天以上的用量,自产水泥时亦不得少于三天。
第十六条:密闭水泥仓应设呼吸器、收尘器、料位仪,各种空口应密闭。水泥仓进料口应设杂物隔筛。
第十七条:充填料制备站对砂、水泥、水的流量和水泥砂浆的浓度均应设计量和控制装置,且能按预定的流量、浓度自动调整。
第十八条:搅拌桶及工人操作地点应设通风除尘装置。
第十八条:充填料制备站、输送泵与充填作业点之间应有声光信号和直通电话。
第二十条:各种充填料在进入管道输送系统前应经格筛井进行计量。
第二十一条:水砂充填管道直径必须大于输送物料最大粒径的4倍,胶结充填管道直径必须大于输送物料最大粒径的5倍。
第二十二条:采用管道自流输送充填料时,其输送速度必须大于临界速度。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主井、副井内架设充填管道,主干线管道应有备用。
第二十二条:输送充填料用的压力容器应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垂直和倾斜的充填料输送管道的底部,必须安装事故排料阀,一旦发生堵管,立即进行排放。排放的料浆必须进行清理,必须维护好充填管路,防止料浆跑漏,污染巷道。
第四章采场充填
第二十四条:采矿技术人员要认真分析其管辖区域采充工程布置情况,为工区采充平衡提供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生产上高效的技术方案,确保本区充填工作达到设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类采充施工设计,严禁无设计施工或者以施工单代替设计。
第二十四条:下向充填采场。施工工序为:进路回采、锚杆施工、平场、吊筋眼、钢筋铺设(隔离薄膜)、封口、充填、接顶、养护。其中进路回采、锚杆施工、平场、吊筋眼由生产工区完成后,由生产股组织工区、措施工段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经三方人员签字认可,交由措施进行钢筋铺设(隔离薄膜),完成后再申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封口、充填、接顶、养护工作。每次进行验收时,必须填好验收单,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作业。发现有不合格的事项,必须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合格。
1、平场
首先对回采结束的进路按腰线清理平整,重点清理干净两底脚残留矿石及底板大块矿石,保证底板平整,达到设计要求。现场清理完毕以后,从里向外按排距为1.2m,间距为1.2m打吊挂锚杆,每排3根锚杆,锚杆倾角不小于70°,预留在岩体(充填体)外部的长度为0.3~0.5m,对不合格的锚杆不予验收,并按每根30元进行处罚。
2、钢筋铺设
为了防止水泥渗入破碎矿石中,充填之前需在采场的底板上铺设一层塑料薄膜。每个下向充填法的采场切顶层方铺设吊筋,其余分层不再设置吊筋;在锚杆内焊接吊筋,吊筋的直径为16mm,吊筋的下部距巷道底板的高度为0.1m。底筋以焊接方式与吊筋相连,底筋由主筋和副筋构成,主筋的直径为16mm,网格为1.2m×1.2m,副筋直径为8mm,网格为0.4m×0.4m。
(1)已回采进路的邻侧为待回采进路时,则沿巷道帮预留
0.5m长的主筋,并用直径不小于为12mm的钢筋将留出的主筋连成整体,以利于邻侧进路回采时能找到预留的主筋。邻侧进路回采结束后,铺设底筋时,与预留底筋相焊接,使两个相邻的进路成为一个整体,保证充填体的稳定性。
(2)已回采进路的邻侧为矿体边界时,则距底筋1.5m高度处向矿体边界施工水平钻孔,钻孔的间距为1.2m,与主筋的间距相
同,眼深度1m,并插入2m长的圆铁。主筋沿矿体边界向上延伸
1.5m之后与长出的1m圆铁相连,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3、充填
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对充填料严格计量和配料,按照相关配比进行进路底层(承载层)充填,然后充填接顶层。承载层的混凝土标号按C15标准配比,接顶层采用砂浆充填,以提高接顶率,接顶层的充填长度原则上不得超过7米。
4、养护
在同一水平上的相邻进路之间,充填体养护期一般为3-5天,之后即可施工邻侧的进路;如果是上下水平之间,充填体的养护期一般为7-10天。
第二十五条:上向充填采场。在垂直方向上按4-5米划分分层高度,逐层由下往上依次回采,分层上沿矿体走向每隔4米划分矿房矿柱。开采过程中先采矿柱后采矿房,各分层矿柱采用C4强度混凝土充填,矿柱充填时,混凝土必须接顶,以保证矿房回采的安全。矿房采用废石充填,废石堆放高度在距离顶板为0.5-1m时方能进行混凝土胶结充填,充填厚度为0.5-1m。
第二十六条:回采作业面一侧(或者两侧)为充填体时,施工人员布置的周边眼距离充填体不得小于0.3m,且应遵循多打眼、少装药的原则,避免充填体被损坏,影响充填效果。
第二十七条:测量技术人员对充填采场要充填的矿房、矿柱及进路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放出找平底板的腰线,并对空区进行实测。地质技术人员要及时编录上图,为下一步开采提供准确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