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保安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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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加强现场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建设和试投产期间的现场保安管理。
2.2 保安人员由总经理室环安负责管理,保安组长协助环安具体落实该项工作。
2.3 每周一下午4:00召开保安人员工作例会,现场保安人员实行四人轮班,三天
休一天。白班8:00-18:00,2人中夜班18:00-8:00(次日)。
3.0 保安人员的行为规范
3.1 保安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统一着保安服、佩戴劳保用品上岗。
3.2 保安人员不准酒后上岗。
3.3 保安人员上下班时,必须凭指纹打卡;特殊情况需经人事确认,领导批准
方可办卡考勤。
3.4 中、夜班保安人员不安排临时休假。如有特殊事情且请假时间较长者,需
提前一周报告
主管,如有生病或突发事情,报告领导批准后,安排替班,替班人员此后补休。
3.5 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意仪容仪表,不得留长
发、蓄胡子。
3.6 保安人员执勤时应保持耐心,使用文明用语,举止得当。严禁粗言恶语、
动作鲁莽。除
正当防卫和制止不法行为外,不得使用武力。
3.7 保安人员执勤时不准串岗、睡觉,不准看书报、听MP3,不准走动吸烟、
吃零食,严禁
赌博。
3.8 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或治安冲突事件时,必须及时报
告上级主管。
3.9 保安人员不得随意将公司领导的车牌号、电话号码告诉他人。
3.10 保安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严守公司机密。
4.0 保安人员职责
4.1 环安专员职责和权限
4.1.1环安专员在部门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2对保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提高保安人员的法制观念。
4.1.3向保安人员宣传公司理念和公司文化,传达公司规章制度。
4.1.4及时掌握周围社会治安动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1.5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宣导。
4.1.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训导、讲评和布置工作。
4.1.7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
4.1.8随时掌控保安人员的思想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教导、纠正,并向上级汇报。
4.1.9建立对保安人员工作、学习和训练情况记录,作为保安人员续约、晋级和表彰的依
据。
4.1.10积极协调与公安部门、周边村镇以及承揽商的关系,为公司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1.11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码头各部位进行巡查,督导各岗点执勤落实情况。
4.2 保安组长岗位职责
4.2.1保安组长在环安专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2.2协助环安专员对保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提高保安人员的法制观念。
4.2.3及时掌握周边社会治安动态,向环安专员建议相应的防范措施。
4.2.4协助环安专员对新进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宣导。
4.2.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训导、讲评和布置工作。
4.2.6按照训练计划,定期安排保安人员进行体能训练、消防训练和队列训练。
4.2.7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
4.2.8随时掌控保安人员的思想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教导、纠正并向上级汇报。
4.2.9尊重下级,不得打骂保安人员或有其它侮辱保安人员人格的行为。
4.2.10填报保安人员工作、学习和训练情况记录,作为保安人员续约、晋级和表彰的依据。
4.2.11优化保安队伍的内部班组结构,确保执勤的效率和质量。
4.3 保安员岗位职责
4.3.1负责码头现场的执勤及车辆检查、登记。
4.3.2负责闸口人员进出的证件查验及访客进入的登记联系。
4.3.3负责各固定哨点的执勤及周边区域巡逻。
4.3.4负责试投产期间各种物料、成品出入数量及核准权限的核查。
4.3.5负责码头内各仓库、各种原料存放点及施工单位存放施工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
4.3.6负责现场我方重要设备的执勤和安全巡查。
4.3.7负责码头内的消防、防盗报警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报告。
4.3.8坚决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
4.3.9积极参加体能、队列、消防训练及其它培训。
4.3.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0 保安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奖惩
5.1 环安专员应制订保安人员年度培训计划,计划经核准后组织实施。
5.2 保安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各种体能、技
能、队列、消防等培训。
5.3 环安专员应做好培训记录,并将培训出勤率和培训成绩作为考核保安人员的一项内容。
5.4 环安专员负责根据保安人员的出勤、工作表现等各种情况考核保安人员,具
体的考核时间、要求、方式等参照适用公司人事规章规定有关员工考核的规定。`
5.5 对保安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晋升和调薪的依据。
5.6 保安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由公司根据人事规章制度予以处罚,给公司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7 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一定的奖励。
6.0保安人员交接班之要求
6.1 接班保安人员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与交班人员巡视周围有无异常后上岗接班,并在登记簿上及时签名。
6.2 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人员移交清楚。
6.3 交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由交班员承担全部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
6.4 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视时间等记入《保安工作记录表》
6.5 交接班时必须要在岗位上进行,禁止提前下岗。下一班人员未接班前,上一班人员不得擅自下岗,如到下班时间而无人接班时,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待主管安排人员补位后方能下岗。
6.6 接班人员没来接岗,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在此期间发生事件由交接班人员各承担50%责任。
7.0 相关文件
7.1 保安夜间值班管理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