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7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司法解释)试题
1.公司可以对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人提起之诉,和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2.公司不起诉情况下,股东可提起。
3.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即关联交易合同的和纠
公司可以对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信息披露和表决程序合法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2.公司不起诉情况下,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
3.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即关联交易合同的确认无效和撤销纠纷中,可适用股东代表诉讼。
4.公司董事无因解除规则:公司可以随时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董事职务,无论任期是否届满,董事也可以随时辞职。
但无因解除不能损害董事的合法权益,应予合理补偿。
【注意】只针对非职工董事。
我国公司中还存在职工董事。
因职工董事不由股东决议任免,因此不存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除其职务
公司利润分配的时间: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载明的时间进行利润分配为原则→决议未规定,按章程→都未规定或超过1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注意】决议中载明时间超过章程的,可提起部分撤销之诉。
6.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
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可通过“回、受、受、减、分”方式
解决。
(1)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2)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商法司考真题(附答案和解析)
商法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
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9题)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解析:选项A错误。
《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据此可知,乙在遭到丙拒绝付款时,可以行使追索权,请求出票人、保证人等承担票据责任,而不是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B正确。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具有无因性,即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的有效票据为必要。
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
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因此,本题中丙银行不能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该拒绝付款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错误。
丁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可以直接要求丁承担责任。
选项D错误。
《票据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保证”的字样。
本题中,丁的行为不是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不属于票据保证,根本就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丁只承担民法上的保证责任。
2.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2010年卷三单选第32题)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解析:选项A正确。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 -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整理9篇)-其他范文篇1:司法考试商法经典习题及答案解析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3题: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题。
1.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CD【考点】子公司【解析】选项A错误。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财产、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因此,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选项B正确。
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选项C、D正确。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答案】AB【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解析】选项A正确。
《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正确答案:D解析:一般而言,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的行为或者是为公司设立进行准备的行为可以视为成立后公司的行为,这些行为一般包括:(1)为设立公司需要的经营场所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租赁合同;(2)开立账户、委托验资;(3)与工作人员订立雇佣合同;(4)聘用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5)公司设立时为发行股票而与证券公司订立的包销代销协议、与股款代收银行签订代收协议等法律行为。
上述行为均可视为成立后公司的行为,其费用应由公司承担,而与公司设立无关的行为应由从事该行为的发起人承担责任。
本题中,发起人蒋某因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是为促成公司设立的必要支出,因此该费用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故A项不应入选。
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是公司为了保证资本充实而需要承担的必要的设立费用,故B项不应入选。
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属于公司成立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故C项不应入选。
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显然是由于其个人过失造成的,而非公司设立的准备行为,因此应由缪某承担责任而不是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故D项符合题意应入选。
2.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正确答案:B解析: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法》第176条规定了公司分立时的通知义务,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以A项正确,不应入选。
第177条规定了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继问题,该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正确,不应选。
选项D中,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符合第177条规定的后半部分,因此,D选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入选。
选项B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而且也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分立的法律规定,因此,本题答案选B。
2.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练习及答案
1.公司转投资:董、股均可决议,授权。
2.公司对外担保——董、股均可决议,授权;3.公司对内担保——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且要适用“股东表决权排除”。
答案1.公司转投资:董、股均可决议,章程授权。
2.公司对外担保——董、股均可决议,章程授权;3.公司对内担保——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且要适用“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
公司的法定条件1.公司的法定条件资本、组织、股东、住所、签署。
2.公司的法定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1)必须有注册。
(2)必须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形式,即“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3)必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
比如:有限公司是50人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为2-200人。
(4)必须有主要的,涉及到合同履行地和诉讼管辖地的问题。
(5)要签署,这个是公司对外的承诺。
答案1.公司的法定条件资本、组织、股东、住所、签署章程。
2.公司的法定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1)必须有注册资本。
(2)必须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组织结构形式,即“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3)必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比如:有限公司是50人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为2-200人。
(4)必须有主要的经营场所,涉及到合同履行地和诉讼管辖地的问题。
(5)要签署章程,这个章程是公司对外的承诺。
公司的特征1.具有独立的人格独、名义独、独。
【注意】股东出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土地外,其余财产形式需要转移给公司。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
股东除承担对公司的义务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公司责任,即股东的责任。
2.具有社团性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性。
【注意】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社团性,不是体现在投资者之间,而是体现在管理过程中。
3.具有营利性【注意】是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但不具有营利性,作为公司营利性的例外存在。
【注意】《公司法》的特点:私法(尊重公司自治)、兼具程序内容的实体法(实体法第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答案1.具有独立的人格财产独、名义独、责任独。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71.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答案】C【考点】股东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张某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A、B、D项正确,C选项没有法律依据。
2.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
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
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B.如李军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C.因李军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答案】A【考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解析】A项考查有限合伙人的偿债范围。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正确答案:B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选项A、D符合本条规定,是正确的。
本题为选非题,A、D项不应选。
《商业银行法》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
确定贷款利率。
第47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据此可知,商业银行只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确定贷款利率,但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或提高利率。
B选项应选。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C选项正确,不应选。
2.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正确答案:A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正确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本题中,合伙协议对于利润分配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故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故B项正确。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按照认缴比例分配利润,如果按照认缴比例分配利润的话,则容易造成高额认缴,但实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对实缴出资人不公平;而按照实缴比例分配利润有利于出资到位,从而保证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
故C项错误。
只有在出资比例不明确的情况下,才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A项缺少该条件,故错误。
除非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贡献决定,否则不存在按贡献分配的情况,本题中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故D项错误。
2.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
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 )A.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D.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0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商经知产法)
2023 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商经知产法)〔商法、经济法、知产产权法〕希律法考郑远民一、商法:25.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
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
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固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治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见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治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见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治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见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治理的财产【考点】总公司与分公司【答案】D【解析】A 项考察分公司负责人能否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经营行为是总公司的一种代表行为。
其负责人在经营范围内,可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A 项说法正确,不选。
B、C、D 项考察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债务担当问题。
依据公司法第 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担当。
因此,总、分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对外以其总、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担当法律责任。
因此,B、C 说法正确,不选,D 项说法错误,应选。
〔此题答案:D〕26.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23 年3 月届满。
由于股东间的冲突,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一届董事会。
此后对于公司内部治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 100 万元。
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C.就公司 100 万元损失,彭兵应担当全部赔偿责任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考点】董事任期、董、监、高责任、股东代表诉讼【答案】B【解析】A、B 考察董事任期。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2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271.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
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
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管理人的撤销权。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可撤销的欺诈破产行为,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A选项,该公司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一年之前,因此管理人无权对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项错误。
B选项,该公司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B项正确。
C选项,《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可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该公司在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属于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属于可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而非可撤销的欺诈破产行为。
商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商法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多少?A. 10万元B. 30万元C. 50万元D. 100万元2. 以下哪项不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内容?A. 公司名称B. 公司住所C. 公司经营范围D. 公司员工人数3.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需要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A. 1/2B. 2/3C. 3/4D.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4. 公司合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大会决议C. 债权人同意D. 所有上述程序5. 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的债权按照什么顺序清偿?A. 按债权金额大小B. 按债权成立时间先后C. 按债权类型D. 按债权人申请时间先后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以下哪些属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A. 董事会审议B. 股东大会批准C. 监事会审核D. 总经理决定7.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减资?A. 公司亏损严重B. 公司需要偿还债务C. 公司需要调整资本结构D. 公司需要扩大生产规模8.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哪些程序?A. 董事会审议B. 股东大会批准C. 债权人同意D. 总经理决定9. 以下哪些属于公司解散的原因?A.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B.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C. 公司合并或分立D. 公司破产10. 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进行哪些行为?A. 继续经营B. 清偿债务C. 分配剩余财产D. 转让公司财产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12. 简述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25分)1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由于经营不善,未能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五、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14. 论述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及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竞争法—反垄断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1)境内的垄断行为;
(2)境外的对境内市场竞争产
生、的垄断行为。
2.豁免范围豁免、豁免
答案
1.适用范围
(1)中国境内的垄断行为;
(2)境外的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垄断行为。
2.豁免范围知识产权豁免、农产品豁免
协议行为
答案
1.构成要素(1)主观:多个主体串通;
(2)客观: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2.协议行为的分类
(1)横向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同业竞争者
(2)纵向协议:具有交易关系的上下游经营者
(3)横向、纵向协议:行业协会
答案
3.适用例外研发新品、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节约能源、经济不景气
4.法律责任行为论,只要达成协议即可处罚,而非结果罚。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61.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B.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答案】B【考点】公司的清算【解析】A项:《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由此可知A项未违反法律规定。
B项:《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由此可知B项做法未违反法律规定。
C项:《公司法》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251.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
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
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
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
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
本案应如何处理?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答案】C【考点】入伙和合伙亏损的分担【解析】AB项:《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丁在入伙时遭到丙的反对,因此丁不是合伙人,无需承担合伙企业的损失,AB项均错误。
CD项:第2条第2款:“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C项正确,D 项错误。
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A.经营者合并B.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C.经营者通过合同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D.经营者通过合同外的方式取得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地位【答案】ABCD【考点】经营者集中【解析】根据《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可知,ABCD四个选项都属于经营者集中。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
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
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2.2022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2022年2月,甲与戊结婚。
2022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
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3.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
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
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4.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
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分]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5.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试题及答案分析汇总(一)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试题及答案分析汇总(一)司法考试试题:商经法-劳动合同法单项选择题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参考答案】1.【答案】C【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故A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故B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可知C项错误,当选。
《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2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故D项正确。
司法考试试题:商经法-产品质量法单项选择题1、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10年后丧失【参考答案】1.【答案】B[疑难辨析]产品质量责任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产品质量责任可细分为“产品责任”(此为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此为违约责任)。
产品责任是侵权责任,包括生产者的责任和销售者的责任。
生产者的责任是严格责任(又可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存在三个免责事由;销售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此处的过错是推定过错,由销售者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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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历年真题精选
及详细解析1015-27
1.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
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答案】C
【考点】股东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张某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A、B、D项正确,C选项没有法律依据。
2.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
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
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如李军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李军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A
【考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解析】
A项考查有限合伙人的偿债范围。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7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项正确。
B项是有限合伙,错误,如果是普通合伙,则有权要求其退伙。
C项考查合伙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可否要求其退伙的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C项错误。
D项,依据《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2款,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