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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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七年级(2)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的肯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下称《决定》)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决定》指出:“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决定》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等。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集中反映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通过学习宪法,每个公民都要知晓自己拥有怎样的公民权利,洞悉行政的界限不可逾越宪法,知道如何用宪法保护自己、监督权力。
同时也将有所畏惧,尊重依法通过的行政要求,慎重行事。
因此,设立“国家宪法日”,共和国宪法庄严走进中小学课堂,是依法治国最堂皇正大的逻辑,是我们党最坚如磐石的执政基准,这势必有助于为法治中国奠基,为依宪治国打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