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经济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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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寿命年限

经济寿命年限

一、通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二、专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三、常见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一)机动车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二)摩托车、拖拉机、非机动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四、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一)房屋
(二) 构筑物
(三) 与房屋有关的各类设备
备注:强电系统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避雷);
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电视、防灾报警广播音响、保安监视等。

五、机器设备新旧程度判断标准参考表
六、房屋、构筑物完损等级和成新率参考表。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房屋和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是指根据其设计和使用条件,能够直接或间接提供经济利益的年份。

一般来说,房屋和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较长,可以达到几十年,但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材料的质量、建筑结构的稳固性、使用维护情况等。

折旧是指房屋和建筑物因长期使用而价值逐渐降低的过程。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一种固定资产,其价值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的,折旧是体现这种价值减少的一种方式。

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常用的是直线法、年限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直线法是最简单和最常用的折旧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折旧费用=(资产原值-折旧后净值)/使用年限。

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的好处是计算简单,但不太能够准确地反映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变化。

年限总和法是一种更加准确地计算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折旧费用=(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剩余经济使用年限/所有经济使用年限之和)。

年限总和法将资产原值减去预计的残值,然后按照剩余经济使用年限与所有经济使用年限之和的比例计算折旧费用。

这种计算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变化。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更加快速地计算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折旧费用=(资产原值-累计折旧)*(2/使用年限)。

双倍余额递减法将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然后按照2与使用年限之比的方式计算折旧费用。

这种方法前期折旧较快,后期折旧较慢,适用于那些经济使用年限较短的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和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比如,房屋和建筑物的维修保养情况会影响其经济使用年限的延长或缩短,定期的保养维修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同时,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需求变化也会导致房屋和建筑物的折旧速度发生改变。

总的来说,房屋和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是一个复杂的计算过程,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通过适当的计算方法和有效的维护管理,可以准确地评估和计算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变化,为经济活动提供科学的依据。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表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表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表
经济耐用年限(年)
残值率
(%)
住 房
(非生产用房)
其他房屋
(生产用房)
受腐蚀的
其他房屋
钢结构
80
70
50
0
钢筋混凝土结构
60
50
35
0
砖混结构
一等
50
40
30
2%
二等
2%
砖木结构
一等
40
30
20
6%
二等
4%
三等
3%
土木结构
35
25
15
1
简易结构
10
10
10
0
文字描述: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我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仅

我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仅

关键提醒:3月30日凌晨宁波爆破两幢高层建筑,为修建地铁让路腾地,这引起了国人对中国特有旳“建筑短命”旳争议。

国家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体现,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国,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建筑平均寿命仅25-30年。

许多建筑并非因质量问题而拆除,在商业利益和GDP崇拜旳背后,反应出中国都市缺乏成熟谨慎旳城建规划和保护意识。

按国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构造旳耐久年限为123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23年。

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经体现,中国都市建筑生命平均只能维持25年到30年。

翻阅近年新闻报道,不难列出一份长长旳建筑"死亡名单"。

除了那些引人关注旳地标性建筑以外,尚有大量一般住宅,在建成后不长旳时间内就由于多种原因被提前拆除。

中国青年报旳一项调查显示,85.8%旳人体现自己所在都市有过“短命”建筑。

对于自己所在都市旳都市规划,50.1%旳人体现不满意;在谈及都市建筑总“短命”旳原因时,83.5%旳人选择“地方领导片面追求形象、政绩”71.8%旳人认为是都市规划缺乏科学性。

接下来尚有:豆腐渣工程(39.6%)、商家急功近利(36.3%)、审批拆除程序有问题(36.2%)、建筑设计有问题(28.8%)等。

短命建筑:耗能耗财据记录,2023年中国城镇共拆迁房屋1.2亿平方米,相称于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3.2亿平方米旳37.5%;2023年中国城镇共拆迁房屋1.6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4.2%,相称于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3.9亿平方米旳41.3%。

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旳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称于消耗了全世界40%旳水泥和钢材,而这一切却只持续25到30年时间。

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4月6日报道:每年中国消耗全球二分之一旳钢铁和水泥用于建筑业,产生了巨大建筑废物,目前政府号召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建筑质量,将目前30年旳建筑平均寿命延长至123年。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年限。

根据《固定资产处理办法》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一般以年为单位计算,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和实际情况,可以有不同的使用年限。

首先,对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年限一般按照其经济技术寿命进行确定。

经济技术寿命是指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时起,在正常运转和维护保养的条件下,能够使用和产生效益的年限。

一般来说,房屋和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可以较长,一般为20年以上;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根据不同的设备种类和用途不同,一般为5-15年不等。

其次,对于运输工具和家具等固定资产,由于其经常需要移动或更新等原因,其使用年限相对较短。

例如,小型轿车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左右;家具及办公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般为3-10年不等。

此外,部分特殊的固定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其使用年限根据其法律保护期限进行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并非刚性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确定。

例如,某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可以延长,安装了新设备后,原有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从而提高其使用年限。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仅能够
准确计量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还能够合理规划和安排资产的更新和更替,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

最后,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遵循公平、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充分考虑资产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和管理要求,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资产的经济效益。

中国房屋寿命

中国房屋寿命

中国房屋的寿命(你买的房子能住多少年?)最近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寿命较短,北京尤其明显,平均下来还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50年到70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房屋质量欠佳,而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得不提前退役。

如同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所言,性能差是我国住宅生命周期短的内因,包括面积小,难改造。

怎样看房子的年限:住宅的使用年限是指住宅在有形磨损下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

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

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

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为60年;砖混结构为50年。

我国住宅实际使用寿命平均不到30年,也就是说,有些房子实际寿命超过30年,另一些房子寿命则不到30年,最要命的是房屋的寿命看不见摸不着,不到房子裂了歪了或者某一天轰然倒塌了就不知道房子的寿命到底是多少年,所以要知道这一点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因为今天建起来的新房子,三十年后总还会有人住在里面,也许是房东自己一家老小,也许是租客,而没有人知道房子什么时候就到了寿命,也没有人知道房子是先变成危房还是说倒就倒,人们有1/3以上的时间在自己的房子里度过,几乎可以肯定房子突然的倒塌必定酿成血淋淋的惨剧。

可是,几乎没有消费者关注房屋的实际寿命短,仍然热情高涨地挤进排队买房的队伍里,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身处全球最大的赌场中,在进行一场豪赌,大部分买房自住的人押上了不仅仅一大笔积蓄,更是押上了自己的手、自己的脚、家人的手、家人的脚直至全家人的血肉之躯。

是的,由于今天的房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毫无疑问是全球最大的赌场,也许将会是最血淋淋的赌场.我国住宅平均使用寿命不到30年,这个数字是怎样取样调查、怎样推算得来,我不知道,这应该去问建设部,因为这个数字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的。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一)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一)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一)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什么是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不同类别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使用寿命。

这个标准比较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业主或者房产投资者做出正确的资产投资决策。

不同类型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不同类型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如下:•普通住宅:70年•经济适用房:70年•廉租住宅:40年•集体宿舍:30年•办公楼:50年•商业综合体:50年•工业厂房:30年•仓储物流:30年•其他民用建筑:50年•其他工业建筑:30年如果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到了怎么办?如果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到了,业主或者房产投资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进行更新改造或者拆除重建。

如果需要更新改造,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否则会对安全带来隐患。

如果需要拆除重建,则需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手续。

总结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对于业主或房产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了解不同房屋类型的经济耐用年限标准,有助于更好的进行资产投资决策。

同时,知道如何处理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到期的情况,也可以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

维护房屋经济价值的方法除了根据经济耐用年限标准及时更新改造或者重建房屋,业主或房产投资者还可以采取其他方法维护房屋的经济价值。

•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房屋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维修费用。

比如定期检查电路系统、水管系统等,保证其没有问题。

•提高维修保养水平:提高维修保养水平可以预防和减少房屋损坏概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比如用合适的材料补墙面、修补瓦片等。

•提高房屋的品质:在建房过程中,尽可能使用高品质的材料和设备,可以减少以后的维修和更换费用。

•确保维修和改造符合法规:在维修或者改造房屋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确保维修或改造符合标准。

这样可以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房屋的经济价值。

结论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是保障房屋经济价值和使用安全的重要标准。

经济寿命年限

经济寿命年限

一、通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二、专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三、常见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一)机动车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二)摩托车、拖拉机、非机动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四、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一)房屋
(二)构筑物
(三)与房屋有关的各类设备
备注:强电系统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避雷);
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电视、防灾报警广播音响、保安监视等。

五、机器设备新旧程度判断标准参考表
六、房屋、构筑物完损等级和成新率参考表。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其它管道 30
2、露天库 20
3、露天框架 30
4、冷藏库 30
其中:简易冷藏库 15
5、烘房 30
6、冷却塔 30
7、水塔 30
8、蓄水池 30
9、污水池 20
10、储油罐、池 20
11、水井 30
其中:深水井 30
12、破碎厂 20
13、船厂平台 20
14、船坞 30
15、修车槽 30
16、加油站 30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一、房屋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1、钢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70
受腐蚀生产用房 5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0
非生产用房 80
2、钢筋混凝土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5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
非生产用房 60
3、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4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
非生产用房 50
4、砖木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30
非生产用房 40
5、简易结构 10
6、办公、居民用房装修10
7、宾馆、饭店、商场、
公共娱乐场所等装修5
二、构筑物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1、管道
其中:长输油管道 16
长输气管道 16
5、铁窗沙5
6、白铁下水管207Fra bibliotek铸铁下水管30
8、室内暖气管20
9、暖气片30
10、内装修 5—8
11、强电系统23
12、电线25
13、弱电系统10
14、卫生设备30

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投资决策的重要一环,其使用年限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产效率。

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分为四大类:房屋及构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

首先是房屋及构筑物的使用年限。

一般而言,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商用房屋的使用年限则为30年。

这是考虑到房屋基本结构的耐久能力和市场变化的因素,以保证房屋在保值和使用效益方面的充分发挥。

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建筑物,如桥梁、发电厂、钢铁厂等,其使用年限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次是交通运输工具的使用年限。

汽车和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左右,而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的使用年限则会更长一些,一般在15年以上。

这是因为交通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承受了较大的物理压力和磨损,需要经常维修和更换,为了保证其安全性和运行效能,在一定的使用年限后就需要更新。

再次是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

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会根据其种类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一般而言,工业生产设备的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而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的使用年限则相对较短,大约在5年左右。

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主要考虑到其技术更新的速度和设备的经济寿命,以保证企业在生产中的竞争力和效率。

最后是其他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这些固定资产包括一些非实体资产,如专利、版权等。

这些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与其法律保护的有效期相对应,例如专利的使用年限为20年。

这是为了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使用年限只是一种经验性的设定,实际上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设备维护情况、技术更新速度、市场需求变化等。

因此,在实际运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经验进行判断和决策,以达到最优的资产使用效果。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完整资料).doc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完整资料).doc
4、砖木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50
其中:生产用房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5
非生产用房
40
非生产用房
60
5、简易结构
10
二、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1、管道
其中:长输油管道
长输气管道
其它管道
2、露天库
3、露天框架
4、冷藏库
其中:简易冷藏库
5、烘房
6、冷却塔
7、水塔
16
16
30
20
30
30
15
30
30
30
8、蓄水池
9、污水池
10、储油罐、池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水井
其中:深水井
12、破碎厂
13、船厂平台
14、船坞
15、修车槽
16、加油站
17、水电站大坝
18、其它建筑物
30
20
20
30
30
20
20
30
30
30
60
30
三、与房屋有关的各类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名 称
寿命年限(年)
备 注
屋面
10—25
外培水刷石
15
木门窗
25
铁窗沙
5
白铁自来水管
20
铸铁下水管
30
室内暖气管
20
暖气片
30
内装修
8
强电系统
23
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避雷)

房屋或建筑物使用年限

房屋或建筑物使用年限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来源: 作者:日期:10-12-31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

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

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

房屋 经济耐用年限标准

房屋 经济耐用年限标准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标准一、耐用年限定义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是指房屋能够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

它受到房屋的结构、材料、施工质量、使用环境和使用维护等因素的影响。

经济耐用年限不仅代表了房屋的使用寿命,也是衡量房屋经济价值的重要指标。

二、影响因素1. 房屋结构与材料:不同的房屋结构和材料有不同的耐久性。

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比木结构的房屋更耐用,因此其经济耐用年限也相对更长。

2. 施工质量:施工质量对房屋的耐用年限有很大影响。

良好的施工质量可以保证房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性能,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3. 使用环境:使用环境对房屋的耐用年限有很大影响。

例如,暴露在风、霜、雨、雪等自然环境中的房屋,其耐用年限会受到很大影响。

4. 使用维护:使用维护对房屋的耐用年限也有很大影响。

定期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而缺乏维护则会导致房屋的老化和损坏。

三、不同类型房屋的耐用年限1. 住宅楼:住宅楼的耐用年限一般为50-70年。

具体的耐用年限取决于房屋的结构、材料和施工质量等因素。

2. 商业建筑:商业建筑的耐用年限一般为40-50年。

由于商业建筑的使用性质和使用环境不同于住宅楼,因此其耐用年限相对较短。

3. 工业建筑:工业建筑的耐用年限一般为30-40年。

由于工业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环境较为恶劣,因此其耐用年限相对较短。

4. 农村房屋:农村房屋的耐用年限一般为20-30年。

由于农村房屋大多采用简单的结构和材料,加上使用环境较为恶劣,因此其耐用年限相对较短。

四、耐用年限与房屋维护的关系1. 定期维护:定期对房屋进行维护是延长房屋使用寿命的关键。

包括对结构、材料和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更换等,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

2. 维修记录:建立房屋维修记录是维护房屋的重要环节。

记录应包括维修时间、内容、负责人等信息,以便于追踪和管理。

3. 专业人员: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维护是保证维护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问题,避免因错误维护导致的问题扩大和安全隐患。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日期:10-12-31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

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

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一、住宅房地产1、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大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根据《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本次评估按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确定收益年限。

2、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小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参照非住宅房地产同类情形确定。

二、非住宅房地产1、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大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①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建筑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用收益法测算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非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

经查阅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因此,本次评估按照土地使用剩余年限确定收益期限。

②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无偿收回建筑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用收益法测算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非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

经查阅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因此本次评估收益期限为土地使用剩余年限,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

收益期结束时建筑物剩余价值计算公式为: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价值时点建筑完全重置价×(1+建筑物价指数)收益期年限×建筑成新率/(1+建筑报酬率)收益期年限其中:建筑成新率=[1-(1-R)×t/N]×100%R=建筑残值率;t=收益期结束时实际已使用年限;N=建筑经济寿命(设定商业用房,在价值时点建筑经济寿命50年,已使用8年,剩余42年;土地使用年限40年,已使用10年,剩余30年)=3500×(1+2.0%)30×(1-38/50)/(1+7.5%)30=3500×1.8114×0.24/8.7550=173.79元/平方米估价对象建筑为钢混一等结构,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房[2015]6号),基本重置价为2300元/平方米,残值率为0。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一致时的处理

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地使⽤权剩余期限不⼀致时的处理建筑剩余经济寿命与⼟地使⽤权剩余期限不⼀致时的处理⼀、住宅房地产1、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于⼟地使⽤权剩余年限,根据《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间届满的,⾃动续期。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本次评估按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确定收益年限。

2、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于⼟地使⽤权剩余年限,参照⾮住宅房地产同类情形确定。

⼆、⾮住宅房地产1、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于⼟地使⽤权剩余年限①⼟地出让合同约定⽆偿收回建筑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收益法测算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地使⽤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约定⼟地使⽤权期间届满后⽆偿收回⼟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

经查阅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地使⽤权期间届满后⽆偿收回⼟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

因此,本次评估按照⼟地使⽤剩余年限确定收益期限。

②⼟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偿收回建筑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中采⽤收益法测算相关规定“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地使⽤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地使⽤权期间届满后⽆偿收回⼟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住宅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

经查阅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出让⼈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地使⽤者相应补偿”。

因此本次评估收益期限为⼟地使⽤剩余年限,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

收益期结束时建筑物剩余价值计算公式为: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价值时点建筑完全重置价×(1+建筑物价指数)收益期年限×建筑成新率/(1+建筑报酬率)收益期年限其中:建筑成新率=[1-(1-R)×t/N]×100%R=建筑残值率;t=收益期结束时实际已使⽤年限;N=建筑经济寿命(设定商业⽤房,在价值时点建筑经济寿命50年,已使⽤8年,剩余42年;⼟地使⽤年限40年,已使⽤10年,剩余30年)=3500×(1+2.0%)30×(1-38/50)/(1+7.5%)30=3500×1.8114×0.24/8.7550=173.79元/平⽅⽶估价对象建筑为钢混⼀等结构,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房[2015]6号),基本重置价为2300元/平⽅⽶,残值率为0。

经济寿命年限

经济寿命年限

一、通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二、专用设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三、常见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一)机动车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二)摩托车、拖拉机、非机动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四、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一)房屋
(二) 构筑物
(三) 与房屋有关的各类设备
备注:强电系统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避雷);
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电视、防灾报警广播音响、保安监视等。

五、机器设备新旧程度判断标准参考表
六、房屋、构筑物完损等级和成新率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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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一、房屋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1、钢结构
3、砖混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70
其中:生产用房
40
受腐蚀生产用房
5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3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5
非生产用房
80
非生产用房
50
2、钢筋混凝土结构
4、砖木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备注
屋面
10—25
外培水刷石
15
木门窗
25
铁窗沙
5
白铁自来水管
20
铸铁下水管
30
室内暖气管
20
暖气片
30
内装修
8
强电系统
23
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避雷)
电线
25
弱电系统
10
包括电话、电视、防灾报警广播音响、保安监视等
卫生设备
30
电梯
10
锅炉及附属设备
20
其中:快装锅炉
16
附录:运杂费率参考表(按设备价值计)
序号
生产地
费率
1
当地生产
1%—2.5%
2
运输距离100—1000公里
1.5%—3.5%
3
运输距离1000—2000公里
2.0%—5.5%
4
运输距离2000—2800公里
2.5%—6.5%
5
运输距离大于2800公里
3%—7.5%
7、水塔
16
16
30
20
30
30
15
30
30
30
8、水池
9、污水池
10、储油罐、池
11、水井
其中:深水井
12、破碎厂
13、船厂平台
14、船坞
15、修车槽
16、加油站
17、水电站大坝
18、其它建筑物
30
20
20
30
30
20
20
30
30
30
60
30
三、与房屋有关的各类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名称
寿命年限(年)
50
其中:生产用房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5
非生产用房
40
非生产用房
60
5、简易结构
10
二、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1、管道
其中:长输油管道
长输气管道
其它管道
2、露天库
3、露天框架
4、冷藏库
其中:简易冷藏库
5、烘房
6、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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