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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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中途须休息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2024年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____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____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

“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

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 1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出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出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 2 -管理部门报备。

2024年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客运车辆安全生产,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营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安全防控水平,促进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客运车辆运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客运车辆安全生产,是指对客运车辆运营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车辆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主要包括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素质和驾驶行为、运输企业的管理制度及经营行为等方面。

第四条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客运车辆安全。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第五条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车辆的机械性能、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必要的技术装备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2.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仪表和设备,如防火灭火装置、安全带等;3. 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4. 车辆上有关重要安全信息的标识和警示牌应完整、清晰,并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六条客运车辆的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到期应按要求进行安全鉴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予淘汰。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工作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有效期内;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严禁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3. 驾驶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4. 驾驶员要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工作,严禁超时驾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纪律,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第四章运输企业管理第十条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

202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样本一、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上户、转籍、技术检测及维护保养工作。

二、公司所有客、货营运车辆均须投保,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及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参与营运前,必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为保障行车安全,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护,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装置及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护网及铁锹等。

四、一旦发现车辆故障,尤其是涉及制动、转向、轮胎及灯光装置等关乎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修复,严禁带病车辆出场或出站。

五、公司严格禁止超员、超载行驶,客货混装及超速行驶行为。

六、驾驶员在车辆运行途中,应主动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危险路段、油库及生活区等区域随意停放。

八、公司制定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内容如下:1. 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 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 严禁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4. 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 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

7. 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 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 严禁车辆载客加油或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 严禁直流供油及冬季明火烤车。

11. 严禁在雨雪道路及涉水后高速行驶。

九、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确保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公司依据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档案管理1. 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相关资料需提交公司,以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 驾驶员需于每月指定日期前上报车辆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及肇事情况至公司安技部进行登记,并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 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变动,应及时向公司报备登记。

(二)车辆检查1. 驾驶员日常出车前后需做好车辆检查,严禁带病营运。

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客运公司交通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交通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交通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规范和管理客运公司的交通运输活动,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全体员工,涉及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驾驶员行为规范、乘客服务和安全提示等内容。

三、客运公司应建立健全交通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和日常监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车辆管理一、客运公司应确保所有客运车辆合格证、行驶证等手续齐全,车辆年检合格,保养维护及时。

二、安装车载监控设备,保障驾驶行为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三、车辆装载乘客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乘车乘客应系好安全带,吸烟喝酒等行为严禁。

四、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鼓励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五、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制定车辆检修计划,确保车况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一、客运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持证上岗,驾驶技术过硬。

二、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服从调度指挥,礼貌待客,维护车辆和乘客安全。

三、驾驶员每月需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建立健全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奖惩相结合。

第四章乘客服务一、客运公司应引导驾驶员提供周到的服务,乘客上下车时协助搬运行李,及时回答问题,确保乘客出行舒适。

二、车厢内不得设置危险物品,如有特殊行李需提前告知驾驶员,司机协助妥善安放。

三、乘客需遵守车厢秩序,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严禁吸烟喝酒。

四、对于老幼病残等特殊乘客,司机应热心帮助,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安全提示一、客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车辆、设备、场所的安全检查,防范火灾、盗窃等事故事件。

三、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信息报送和协调机制,提高抗灾能力。

四、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突发事故。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客运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本地区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客运车辆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客运车辆经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车辆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严格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客运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对车辆行驶轨迹、速度、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四条加强客运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五条加强客运车辆乘客安全管理,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第五章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加强对乘客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客运车辆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七章安全生产责任与奖惩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客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乘客安全,确保运输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树立公司良好品牌形象,现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2. 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全员员工每年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培养等;2. 驾驶员需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驾驶培训,不定期进行模拟驾驶测试;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四、车辆安全1. 公司要求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2. 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测试和安全评估,有问题及时处理;3. 驾驶员需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得酒驾、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

五、乘客安全1. 公司要建立健全乘客安全制度,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和引导;2. 车辆内安装安全设施,如安全锁、防护栏等,确保乘客安全;3. 乘客需遵守规定,不得在车辆内吸烟、乱吐痰等行为。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公司建立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处置;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3. 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安全改进措施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2.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安全事故数据,分析原因和提出改进建议;3. 公司领导重视安全问题,要求全员员工具有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八、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和处罚,确保安全生产;3. 公司领导要积极支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

以上为客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员员工严格执行,确保乘客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公司安全形象。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客运站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客运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客运站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2 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3 客运站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运站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

2.2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科,负责客运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

2.3 客运站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3.1 客运站应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 驾驶员应持证上岗,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3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制度,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3.4 客运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火灾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4.1 客运站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2 客运站应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4.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客运站,严禁在客运站内吸烟。

五、治安与卫生管理5.1 客运站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维护客运站治安秩序。

5.2 客运站应设置监控设备,对客运站进行实时监控。

5.3 客运站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

六、突发事件应对6.1 客运站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

6.2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旅客,确保旅客生命安全。

七、培训与教育7.1 客运站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2 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监督检查8.1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024年客运站管理制度(15篇)

2024年客运站管理制度(15篇)

2024年客运站管理制度(15篇)目录某客运站进站管理制度客运站进站管理制度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规范客运站站场秩序,立足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车辆专门进站通道和进站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三不进站”管理。

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

三、进站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其作业流程(落客―洗车―例检―报班―入库―发班)规范作业,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四、严禁车辆逆向进出车场,值班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进站通道畅通无阻,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某客运站出站管理制度客运站出站管理制度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完善客运站站务管理规章,落实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安全责任,立足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车辆专门出站通道和出站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认真搞好出站安全登记,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管理。

即“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三、出站登记检查工作人员必须亲自上车如实核对相关车辆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车辆实载人数,确认无违反规定后,方可放行客车出站。

x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客运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目的在于了解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

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重视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车辆运输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单位内,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具体安全措施、责任和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登记并定期更新。

第七条客运车辆的购置、报废、维修和保养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审批制度。

第八条客运车辆的日常检查制度应当包括对车辆外观、车内设施、润滑、动力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九条每辆客运车辆应当设有有效的轮胎和制动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保险制度应当覆盖所有客运车辆,并确保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所有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确保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状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酒驾、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安全行驶,禁止违章驾驶和超员行为。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客运车辆期间,应当随时保持与乘客的良好沟通,并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当妥善处理,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章乘客安全第十六条乘客上下车时应当维持秩序,禁止拥挤和抢座现象的发生。

第十七条客运车辆应当保持车内清洁整洁,定期消毒和清理车厢内的垃圾。

第十八条客运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乘客应当乘坐安全带并遵守车内的安全规定,禁止乱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乘客应当听从驾驶员的指挥和安排,保持冷静,协助驾驶员处理问题。

客运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标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旅客及车辆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乘车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2. 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3. 各职能部门须明确各自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并严格执行。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和法律法规的教育;2. 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3. 鼓励员工参与外部的安全交流活动,提升整体安全素质。

四、行车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行车路线和时刻表,确保运行的规律性和可预测性;2. 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3. 实行严格的驾驶员健康监测制度,避免疲劳驾驶和带病上岗。

五、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针对不同紧急情况的详细应急预案;2.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3. 事后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防措施。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内部和外部人员举报安全隐患;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持续改进1. 定期评审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2. 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3. 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共同为旅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旅行环境。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客运车辆的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和道路交通的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客运车辆运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运营者)。

第三条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客运车辆的选择和购置第四条运营者在选择客运车辆时,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要求,选用具备良好安全性能的车辆,并及时进行购置登记和备案。

第五条运营者购置客运车辆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车辆检验和验收,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规定。

第六条运营者在购置客运车辆后,应当及时制定车辆的运行维护计划,并确保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

第三章客运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七条运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对每辆客运车辆进行档案登记、档案整理和档案保管。

第八条运营者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处于正常状态。

检测内容包括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统等多个方面。

第九条运营者应当对车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更换车辆的易损件,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营。

第十条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修记录和故障处理制度,对车辆的维修和故障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运营者对车辆操作人员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能够熟练掌握车辆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运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操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车辆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对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警示和纠正。

第十三条运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驾驶人员的休息制度,规定驾驶人员的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的发生。

第十四条运营者应当配备符合资格要求的驾驶人员,确保驾驶人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第五章事故应急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应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管理,保障旅客的安全和权益,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活动以及经营、管理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活动是指以运营载人汽车为主的旅客运输活动,包括长途、城市和旅游客运,不包括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固定线路的客运活动。

第四条客运站是指专门用于办理旅客运输业务的场所,包括长途汽车站、城市客运站、旅游汽车站等。

第五条客运站应当设有充足的设施和人员,确保旅客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规定第六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二)营运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要求;(三)具备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准入条件;(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旅客的安全;(五)严格执行载客、速度、服务等规定。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撤销,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营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培训并合法上岗,不得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严格执行载客、速度、服务等规定,并对旅客提供必要的安全提示和服务。

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技术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发现营运车辆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保障旅客的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营运车辆的事故、故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旅客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掌握旅客的需求和意见。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客运站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秩序,保障旅客的安全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客运站是指为旅客提供上下车、乘坐公路客车的场所,包括候车室、售票室、候车楼及相关设施。

第三条公路客运站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有序、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客运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旅客的安全疏散及救援工作。

第五条公路客运站应建立健全旅客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旅客的投诉与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

第六条公路客运站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作与合作,共同维护公路客运市场的秩序与稳定。

第七条公路客运站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公路客运站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并落实到位。

第九条公路客运站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客运站设施设备管理第十条公路客运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售票系统、车辆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灭火设备等。

第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在发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公路客运站应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建立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购置、维修、报废等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台账。

第三章旅客服务管理第十五条公路客运站应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路客运站应设置明确的导向标识,并提供充足的告示牌和导向标志,引导旅客到达不同的服务区域。

第十七条公路客运站应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提供售票、咨询、投诉等服务。

第十八条公路客运站应统一管理候车区域,确保旅客在候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文一、引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承载着人民群众出行和旅游需求的重要经济组织,安全是其运营的基石。

为了确保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提高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文。

二、组织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会议制度,如日常安全例会、专项安全会议等,及时沟通和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车辆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包括车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等,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年检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定期的年度安全检测和评估,排除安全隐患。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安全运营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运营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规范运营行为。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运营线路和运营时间进行科学规划,确保运营安全。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运输工具的监控,如安装安全定位装置、安全视频监控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旅客的安全管理,如建立旅客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旅客安全上车下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应急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各类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应急指挥机构。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客运企业,包括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等。

第三条客运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亲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检查、整改等活动,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企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等内容,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管理,要求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汽车客运站安全经营管理规定(三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经营管理规定(三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经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和站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汽车客运站,不适用于特殊类型的客运站,如涉密、军用、危险品等。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发生的事故和安全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旅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推行责任指标制度,奖励先进,惩处违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部门职责,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紧急疏散和逃生预案,组织定期演练,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预警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聘用、培训、考核和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员工上岗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报废等方面。

车辆必须经过定期的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和便利,促进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客运站是指为旅客乘坐客车提供上下车、售票、候车、停车、加油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公路客运站管理应遵守安全、便利、文明、高效的原则,保护旅客和货物的合法权益,提高客运站服务质量,保证旅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第四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设施设备,保证客运站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施设备第五条公路客运站的基本设施包括车站大楼、售票厅、候车室、货运区、停车场等。

第六条车站大楼是公路客运站的主体建筑,应具备坚固、美观、通风、亮度适宜等基本条件,能够容纳旅客的集散、候车、购票等需要。

第七条售票厅是公路客运站的票务管理区域,应设置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机等设备,保证旅客购票的通畅和便利。

第八条候车室是公路客运站旅客休息和候车的场所,应设有舒适的座椅、通风设备、便利设施等,保证旅客的舒适度。

第九条货运区是公路客运站货物储存和装卸的区域,应设有货物检查台、货物储存区、货车停靠区等设施,保证货物的安全和便捷运输。

第十条停车场是公路客运站停放客车的场所,应设有合理的停车位、专用通道、引导标识等设施,保证客车的有序停放和安全出入。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公路客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处理客运站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遵循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平公正的服务,切实保护旅客和货物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员和售票员,确保安全检查和售票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4篇)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4篇)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客运站工作人员和旅客的安全,维护客运站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客运站是指用于承载和转运旅客的码头、汽车站或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

第三条客运站应依法承担对旅客的安全保障和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客运站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客运站应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安全顾问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六条客运站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灾害防范与应急管理第七条客运站应制定灾害防范和应急管理方案,明确防灾减灾的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客运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可用。

第九条客运站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器械,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条客运站应配备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火灾发生时,客运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旅客,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灭火。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和应急信息。

第三章安全保卫管理第十三条客运站应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出入站旅客和行李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禁物品进站。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安装监控设备,全天候对客运站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客运站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和车辆的快速疏散。

第十六条客运站应加强对涉及旅客安全的各类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第十七条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知识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八条客运站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在岗前进行考核,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客运站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客运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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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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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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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
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月集中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回顾一月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才能驾驶车辆。

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能有"只交钱不保养"的现象发生,严禁"病车"上路驾驶。

四、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五、车上必须配备消防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中途须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九、必须及时、多险种、足额的参加车辆保险。

安全会议制度
一、成立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且小组要承担安全员的职责。

二、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回顾过去安全上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主要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四、通报过去的交通事故情况,总结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天按时如实填写安全行车记录,对每天行车时间以及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二、公司每天抽调1-2名安全员对公司车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营。

三、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组织业主分析安全形式,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对个别安全意识差的驾驶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培训。

五、公司对安全意识差的驾驶员违反"三超一病"
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罚,对交通事故车辆,公司将实行责任制倒查制,对责任人按过失大小进行处罚,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六、为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公司建立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各业主必须配合提供资料以完善档案。

七、领带责任明确:
1、安全委员会主任要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和监督,并对交通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姚配合主任工作,把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实行。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公司领导必须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作出检查,由政府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作出降低资质等级、限期整改的处理。

二、凡发生一次死亡3-5人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查明原因后,追究公司经理和负责该车的安全员的责任。

三、凡发生一次死亡6-10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查明原因后,追究公司经理和负责该车的安全员的责任,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人员的,对处罚不改的,对负责的安全员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活动制度
一、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

二、每周组织安全活动日一次。

三、安全活动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四、安全活动要有记录。

投诉(举报)制度
一、公司指派专人受理旅客投诉举报。

二、因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受到旅客投诉举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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