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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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

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

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10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1日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2023年10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信用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全市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应用、信用监管与服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是指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状态。

第三条社会信用建设应当遵循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共建共享、依法依规、权益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领导,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决定社会信用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是社会信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管服务。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商务、司法行政、民政、税务等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信用建设工作。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领导机构
中促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包括: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根据理事会建议,选举和 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会员 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五年。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第1、3、5、6、7、8、9、10项职权,对理 事会负责。
中促会会长的职权包括:1、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必要时,可委托副会长主持);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4、研究、提出 本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调整的重要事宜。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权包括: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 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 的吸收或除名;6、确定或调整理事人选;7、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8、决 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9、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10、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1、决定其他 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本着包容、互鉴、共享的理念,广泛国内外民间组织和人士,推动、支持会员依法、 积极、有序、有效地参与联合国系统和其它重要国际活动,组织会员赴海外开展民生合作、文化交流、人道救助 等项目;提高会员参与国际活动和开展国际民生项目的能力;发挥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的作用,创建国际交流平 台,开拓国际交流渠道,促进中外民心相通,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 好愿景。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商会的名称是XX。

英文名称是XX,缩写为XX。

第二条本商会是以XX行业或XX地域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荆门市工商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荆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住所: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业务范围:(一)宣传政策。

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提供服务。

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四)维护权益。

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六)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七)其他。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一)企业会员包括在荆门市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二)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建筑诚信管理手册

建筑诚信管理手册

建筑诚信管理手册一、前言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筑诚信管理手册》。

二、诚信管理的重要性建筑行业是一个利益相关方众多、融资成本高、项目周期长的行业,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

管理良好的诚信机制不仅能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也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从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诚信管理的原则1.诚实守信: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和合作方透露建筑项目信息。

2.信守承诺:企业所承诺的任何承诺都应当认真履行,在面临困难时也应当竭尽全力履行承诺。

3.独立公正:企业之间及企业与合作方之间的交易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避免出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四、诚信管理的内容1. 内部管理•建立诚信意识:通过员工培训、内部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确保员工行为符合公司的价值观。

•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

2. 与合作方的诚信合作•签订诚信合作协议:与合作方签订诚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

•定期沟通交流:与合作方定期沟通交流,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及时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 诚信风险管理•诚信风险评估:对建筑项目涉及的诚信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诚信问题。

•建立诚信风险防控机制:针对诚信风险,建立相应的防控机制,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诚信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的价值观。

•定期评估:定期对诚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2. 外部监督•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六、总结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诚信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立业之本,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进展。

近年来,国内外连续发生的一系列财务欺诈案件以及与之相联的审计失败、虚假评估事件,使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公信力受到严肃挑战。

为提升行业公信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特制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

一、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1.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充分借鉴国际有益的体会与做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业自律运行机制和有效的行业协会监督与服务机制,切实爱护公众利益。

2.行业诚信建设的目标是: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的独立性,塑造独立、客观、公平的职业形象,把行业建设成为社会公众信得过的专业服务行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进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教育,提升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3.提高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是基础。

行业职业道德是所有执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那么。

要在全行业着重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内容的诚信教育,始终把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所有执业人员应当做到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

4.大力加强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力框架,提出执业人员系统培训目标。

完善以中注协、地点协会、事务所为主体的分层次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资源,科学组织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诚信互助小组制度范本

诚信互助小组制度范本

诚信互助小组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诚信互助小组的建设,规范小组成员的行为,提高卷烟零售户的诚信意识和经营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诚信互助小组是由卷烟零售户自发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以诚信为基础,互助为目的,致力于营造公平、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第三条诚信互助小组的建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诚信的原则,充分发挥零售户之间的互帮互助作用,共同提高经营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设立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等职务,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小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成员积极参与小组活动。

第五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职务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小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活动制度第六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经验交流、法律法规培训、品牌培育等,提高小组成员的诚信意识和经营能力。

第七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建立活动记录制度,记录每次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第八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对小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思,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诚信公约第九条诚信互助小组成员应当签订诚信公约,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从事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诚信互助小组成员应当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卷烟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诚信互助小组成员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价格自律原则,不得恶意低价竞争,共同维护卷烟市场的价格稳定。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成员积极参与小组工作。

第十三条诚信互助小组应当建立惩罚制度,对违反诚信公约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退出小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诚信互助小组所有。

第十五条诚信互助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诚信促进会领导致辞稿

诚信促进会领导致辞稿

诚信促进会领导致辞稿
尊敬的各位会员、各位嘉宾:
大家好!
我很荣幸能代表诚信促进会向大家发表领导致辞。

首先,我想感谢各位的到来,感谢各位对诚信的支持和信任。

在这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时代,诚信不仅是一个人的品质,更是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我们希望能通过诚信促进会的建立和各项举措,共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让诚信成为我们行业的基石和经济发展的动力。

我们认为,一个企业或行业的信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内部人员的诚信水平和行为表现。

因此,诚信促进会将致力于加强对企业员工、从业人员以及供应商的诚信教育和管理。

我们将通过搭建互动平台、开展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大家对诚信的认识和意识,为社会营造良好诚信氛围。

此外,我们还将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加强行业标准和监管。

我们认为,行业内部的自律机制不仅能够防范诚信风险和打击不当行为,还能够提高行业整体的竞争力和声誉。

我们将与行业内的其他组织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制定和执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诚信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更不是一句口号。

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和真诚的表现。

只有通过每一个人的不懈努力,才能够构建起一个更加诚信和有
信度的社会。

因此,我希望在诚信促进会的带领下,我们能够共同致力于诚信建设,让我们的企业和社会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信用协会章程

信用协会章程

XXX县XXX镇信用协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XXX市XXX县XXX镇农户贷款信用协会(以下简称“信用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是由XXX市XXX县XXX镇政府和XXX国开村镇银行共同发起、协调和指导,XXX镇辖区内农户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XXX市XXX县XXX镇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是协会最高领导组织,由XXX县XXX镇政府和XXX国开村镇银行共同组成,信用协会下设村、专业合作社信用小组。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把达拉特国开村镇银行融资优势、XXX 县XXX镇政府组织优势和农户融资民主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结构,促进XXX镇农户信用体系和融资体制建设,通过提供融资便利,全面促进农户经营能力。

第四条协会接受XXX镇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遵循“村镇银行融资推动、政府组织协调、会员民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信用协会办公地址:XXX镇政府(地址)第二章职能第六条协会职能1.作为XXX国开村镇银行XXX镇农户贷款业务信用建设和融资服务平台,受达拉特国开村镇银行委托,协助进行借款农户贷前调查、贷款评议,辅助贷款本息回收等;2.通过建立村、专业合作社信用小组,组织落实贷款评议制度、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完善的信用结构来确保信贷资产质量;3.指导会员培育和树立信用建设理念;4.通过综合服务,促进农户经营能力,提升会员信用水平;5.收集会员信用信息,建立会员信用档案,考核确定会员信用等级,定期发布诚信会员和违约失信会员名单,公布会员的信用变动状况;6.开展各类培训和技能交流,包括信用观念、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等,举办各类相关的研讨交流活动;7.组织开展会员之间互助、互评、互监,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XXX镇辖区内各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种植户、养殖户、小型和微型经营户,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条件1.承认协会章程,接受协会对会员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自愿申请加入协会;2.会员经营活动和业务开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从事同类经营活动经验丰富,遵守各项协会管理规定,个人会员或机构会员主要负责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嗜好,身体状况良好;3.有较高的预防和控制风险能力,有较强的信用意愿,资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无重大经济、民事纠纷和银行信贷违约记录;第九条会员入会1.填写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2.由信用小组受理入会申请登记;3.信用小组审查后,向信用协会提交入会申请;4.信用协会讨论通过。

事业单位章程下的诚信建设

事业单位章程下的诚信建设

事业单位章程下的诚信建设诚信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而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更应该以诚信为核心价值观。

事业单位章程对于规范单位的运作和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事业单位章程中加强诚信建设,不仅是维护单位声誉和形象的需要,也是履行公共责任的必然要求。

一、事业单位章程的合规要求在事业单位章程中加强诚信建设,首先需要从合规的角度出发。

事业单位章程应当明确规定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标准和流程。

加强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规范财务管理和资产运作,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

二、诚实守信的组织文化建设事业单位章程也应当强调诚信的组织文化建设。

例如,在章程中可以规定制定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职工应当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要求。

可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于表现良好、诚信守规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透明公开的决策机制诚信建设还需要加强事业单位章程对决策机制的规定。

章程应当明确决策程序和参与决策的相关规定,确保决策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例如,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定期公开单位发展规划、收支决算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与举报制度,对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四、外部合作诚信要求事业单位章程中也应当对外部合作中的诚信要求进行明确。

例如,规定单位与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签订和履约要求,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要加强对外部合作单位的评估和监督,确保与之合作的单位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五、诚信教育与培训事业单位章程的诚信建设还需要进行诚信教育与培训。

章程中可以规定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诚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举办诚信培训班、开展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职工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结语事业单位章程下的诚信建设是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也是各个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

通过加强合规要求、组织文化建设、决策机制规定、外部合作诚信要求以及诚信教育与培训,可以构建一个健康、诚实守信的事业单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协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

协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

协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当前,信用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其信用建设也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制定协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对于提升协会自身形象、增强社会信任、促进协会与外部各方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协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提升协会的社会信用和公信力,推动协会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建立信用档案。

针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行为,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包括会员资格、财务管理、活动组织等方面的信用记录。

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2. 完善内部管理。

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运作流程。

只有内部管理得当,才能有效提升协会的信用水平。

3. 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定期发布协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协会的运作情况,增强透明度和公开性。

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质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4. 加强自律建设。

协会应加强自身的自律建设,严格要求会员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5. 拓展合作伙伴。

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信用建设工作。

通过与各方合作,提升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会员和社会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员参与的氛围。

2.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3. 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对协会信用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实施方案提供人才保障。

五、结语。

协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是协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只有不断提升协会的信用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会员和社会服务,实现协会的长远发展目标。

2023年诚信促进会领导讲话稿

2023年诚信促进会领导讲话稿

2023年诚信促进会领导讲话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会员们:大家好!首先,我要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对诚信促进会的支持和信任。

作为新一届诚信促进会的领导,我深感责任和使命重大。

我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话,向大家传达我对诚信促进会工作的理念和期望,共同推动诚信促进会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诚信是一种无声的力量,它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关键。

作为诚信促进会,我们的使命就是引领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行为。

在过去的几年里,诚信促进会始终与时俱进,不断推动诚信理念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

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诚信促进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帮助各方建立了一系列诚信制度和行为规范。

然而,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任务。

在信息时代的浪潮下,诚信面临着更多的考验,它的内涵和形式也在不断演变。

因此,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探索,适应时代的需求,不断提升诚信促进会的工作水平。

首先,我们要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诚信促进会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诚信促进会的力量来自于会员的参与和支持。

我们要加强会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诚信促进会的行列中来。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组织的联合合作,共同推动诚信文化的传播和推广。

只有形成合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其次,我们要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诚信意识和素养。

诚信促进会作为诚信教育的纽带和推动者,要以身作则,引导会员和广大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坚守诚信底线。

我们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包括举办讲座、培训班、论坛等,通过宣传诚信典型事迹和经验,推动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借鉴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优秀经验,提高诚信促进会的工作水平。

再次,我们要加强诚信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诚信规范的落实。

诚信是社会的基石,没有诚信就没有信任,没有信任就无法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我们要加强对诚信行为的监督,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建立起覆盖各个领域的诚信监督和惩戒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3•【文号】•【施行日期】2021.06.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

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基本原则——明确责任,协调有序。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明确科研诚信建设各主体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同、联动,形成全社会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合力。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

构建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求的科研诚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实践养成、调查处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在提高诚信意识、优化科研环境等方面取得实效。

——激励创新,宽容失败。

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多样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

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信用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和披露,提高协会信用信息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协会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对会员、业务合作伙伴等相关方的信用信息管理活动,包括信用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和披露等活动。

第三条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信息自主权、保密、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管理的组织架构,确定信用信息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信用信息管理程序,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六条协会应当建立信用信息管理的安全保障措施,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协会应当对信用信息管理的运行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八条协会应当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及时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章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保存第九条协会在与会员、业务合作伙伴等相关方进行业务活动时,可以依法合规收集相关方的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记录、交易记录等。

第十条协会在收集信用信息时,应当充分告知相关方收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信息,并征得相关方的同意。

第十一条协会应当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收集的信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协会应当建立信用信息的保存制度,对收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妥善保存,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协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和保存信用信息,在相关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信用信息提供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十四条协会应当建立信用信息的风险分级制度,根据信用信息的风险情况进行分类保存和管理。

第三章信用信息的使用和披露第十五条协会应当遵循合法、必要、正当、公平的原则,对收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协会在对会员、业务合作伙伴等相关方进行信用评估时,可以依据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和判定,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决策、业务开展、客户服务等。

中心理事会章程

中心理事会章程

中心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中心理事会是本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中心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中心的利益和声誉。

1.2 中心理事会由中心的主要利益相关方组成,包括中心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合作火伴等,理事会成员由中心主任任命并经过理事会批准。

1.3 中心理事会的职责是监督中心的运营和管理,确保中心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

二、成员2.1 中心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位成员为中心创始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2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但任期不得超过四年。

2.3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

2.4 理事会成员应当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维护中心的利益和声誉,保护中心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三、职权和责任3.1 中心理事会有权制定和修改中心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审议和批准中心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

3.2 中心理事会有权任命和解雇中心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批重大合同和业务决策。

3.3 中心理事会有权监督中心的运营和管理,确保中心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4 中心理事会有权召开例会和特殊会议,讨论和决定中心的重大事项,并制定会议记要和决议。

四、会议和决策4.1 中心理事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中心主任或者理事会主席召集,提前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

4.2 例会的议程应当包括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告、重大决策等事项,并由中心主任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4.3 中心理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成员的允许,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或者书面决议进行。

4.4 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并由中心主任负责执行和落实。

五、理事会主席5.1 中心理事会应当选举一位理事会主席,负责主持理事会的会议和决策,代表理事会与中心的其他机构和外部合作火伴进行沟通和协调。

5.2 理事会主席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但任期不得超过四年。

促进会办理的流程

促进会办理的流程

促进会办理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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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第一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诚信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律管理,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定义了企业诚信体系的构成要素,规定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方法、流程,以及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为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提供参考。

第三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打造诚信型企业,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增强企业责任感,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形象,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第四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容包括:(1)企业法定责任明确,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立;(2)企业自律管理体系建立,诚信准则制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3)企业应对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及社会责任风险预防制度建立;(4)企业与员工、消费者、金融机构、经营伙伴及社会公众等关系管理政策落实;(5)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和宣传工作;(6)企业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做出回应;(7)企业与社会组织合作,参与社会活动,公益捐赠等。

第五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方法包括:(1)科学评估诚信风险: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诚信风险评估体系,进行科学评估;(2)细化诚信控制措施:根据企业实际,细化诚信控制措施,完整落实;(3)完善监管流程:建立完善的诚信审批、审计、督察等监管流程;(4)完善数据库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诚信数据库,收集整理企业的诚信信息;(5)健全法律防范措施:建立企业法律防范机制,防范诚信法律风险;(6)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企业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检验和评价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效果。

第六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流程包括:(1)对外传播: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细则,明确建设目标,向社会宣传;(2)内部实施:科学评估诚信风险,制定诚信准则,细化诚信控制措施,落实管理制度;(3)监督检查:开展内部审计,定期监督检查,实时反馈,防范法律风险;(4)数据库管理:收集企业诚信信息,完善数据库管理,有效提升企业形象;(5)绩效考核:定期评价考核绩效,检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效果,加强企业自律管理。

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章程

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章程

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名称本会名称为: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

英文译名:ching Credi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CA。

性质本会由全国范围内各类征信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研究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教育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征信相关社团、商业银行及从事信用服务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类工商企业、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有关经济组织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学者、从业执照持有者、信用管理或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社会工作者等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照国家及全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信用管理行业代表、服务、自律和协调职能,引导行业规范经营,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关心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会员服务,促进信用管理行业共同进步,并完成政府授权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服务。

活动地域活动地域:全国第二章主要任务、业务范围主要任务本会主要任务是: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弘扬诚实守信精神;2组织开展信用专题调查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3参与信用资源的整合,促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面向会员及社会开放;4整合会员及各方资源,促进其他行业企业信用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个人信用消费意识的提高;5促进信用产品应用,为信用服务机构拓展市场创造环境;6面向社会推介会员,提高会员的社会影响力;7推动信用国家标准的应用,促进信用管理行业服务标准、工作规范、信用服务指标体系的制定;8组织开展信用理论研究及技术研发、教育培训和国内外交流活动;9开展行业自律,引导规范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10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调解会员之间纠纷,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11组织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和其他专业出版物,进行协会网站建设与维护,推进宣传工作;12承担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工作。

行业诚信管理制度

行业诚信管理制度

行业诚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业内的诚信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

第三条行业协会应对本行业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第四条本行业协会设立诚信管理委员会,负责诚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推动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行业协会制定,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二章诚信管理的原则第六条诚信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平等,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循这一原则进行经营和服务活动。

第七条诚信管理的原则是守法、诚信、诚实、守约,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恪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维护诚信和信誉。

第八条诚信管理的原则是尊重、责任、共赢、合作,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合作伙伴,承担社会责任,追求共同利益。

第三章诚信管理的内容第九条诚信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

(二)遵守诚信承诺,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和协议,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杜绝经营风险和不良行为,维护行业发展的稳定和持续性。

(四)关注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第四章诚信管理的措施第十条为加强诚信管理,实现行业协会的自律和规范,本制度规定以下措施:(一)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对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评价和排名。

(二)设立诚信榜样,表彰和奖励模范企业和先进个人。

(三)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水平。

(四)建立违规违约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开展诚信监督检查,对行业内的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进行监督和整治。

民主促进会入会申请的办理流程与条件

民主促进会入会申请的办理流程与条件

民主促进会入会申请的办理流程与条件民主促进会,作为一个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民主发展的组织,吸引着众多有志之士的关注和加入。

如果您也怀揣着为社会贡献力量、积极参与民主事业的热情,那么了解民主促进会入会申请的办理流程与条件将是您迈向这一目标的重要一步。

一、民主促进会的简介民主促进会,全称为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它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入会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职业和身份一般要求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

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育工作者、文化艺术工作者、出版界人士等。

3、个人素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社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民主促进会的各项活动。

4、学历和职称通常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但对于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才能的人士,学历和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办理流程1、了解与准备在决定申请入会之前,应充分了解民主促进会的宗旨、任务和组织架构,确定自己的入会意愿和动机。

同时,准备好个人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寻找介绍人申请人需要找到两位民主促进会会员作为介绍人。

介绍人应熟悉申请人的情况,能够对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和推荐。

3、提交申请向所在地的民主促进会基层组织提交入会申请表。

申请表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入会动机等内容,并由介绍人签署意见。

4、基层组织审核基层组织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社会声誉等方面。

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

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

附件5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宁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英文译名:NINGXIA SOCIETY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PROMOTION ASSOCIATION,其英文简称为NXCA。

第二条本会是由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重点企业、信用机构和有一定信用度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信用专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以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和信用环境的培育,为打造“信用宁夏”共同奋斗。

第四条本会受国家法律保护,一切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会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住所在区政府大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负责宁夏诚信网的维护,开展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等工作,建立高效、快捷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依法建立“宁夏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查询系统”。

(二)研究和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和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信用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信用评估、信用认证等活动。

(三)监督、检查、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推动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四)开展信用咨询、信用培训等活动,为会员项目合作、融资、商贸等经济活动提供信用支持。

(五)开展社会信用状况调研,加强与各地同行业组织的横向联系,借鉴外省区信用建设的工作经验,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指导区内各专业社会团体开展信用建设活动,发挥促进会连结、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定期举办信用论坛、行业信用研讨会等活动。

(七)承办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1、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重点企业、信用机构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2、获得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或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的企业单位;3、在本行业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有较高信用度的企事业单位;4、其他有一定信用度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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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名称本会名称为:中国诚信建设促进会。

英文译名:ching Credi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CA。

性质本会由全国范围内各类征信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研究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教育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征信相关社团、商业银行及从事信用服务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类工商企业、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有关经济组织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学者、从业执照持有者、信用管理或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社会工作者等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照国家及全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信用管理行业代表、服务、自律和协调职能,引导行业规范经营,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关心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会员服务,促进信用管理行业共同进步,并完成政府授权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服务。

活动地域活动地域:全国第二章主要任务、业务范围主要任务本会主要任务是: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弘扬诚实守信精神;2组织开展信用专题调查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3参与信用资源的整合,促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面向会员及社会开放;4整合会员及各方资源,促进其他行业企业信用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个人信用消费意识的提高;5促进信用产品应用,为信用服务机构拓展市场创造环境;6面向社会推介会员,提高会员的社会影响力;7推动信用国家标准的应用,促进信用管理行业服务标准、工作规范、信用服务指标体系的制定;8组织开展信用理论研究及技术研发、教育培训和国内外交流活动;9开展行业自律,引导规范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10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调解会员之间纠纷,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11组织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和其他专业出版物,进行协会网站建设与维护,推进宣传工作;12承担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工作。

业务范围本会业务范围是:信息交流,理论研究,标准制定,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咨询服务,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会员会员类型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会员类型分为普通会员、理事、副会长、会长。

入会条件13承认本会章程;14有加入本会的意愿;15全国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征信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研究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教育机构、信用管理/征信技术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征信相关社团、商业银行及从事信用服务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类工商企业、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有关经济组织等单位;16全国范围内从事信用经济、信用体系、信用管理、征信技术、信用教育、信用标准等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在信用管理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专家学者,信用管理领域从业执照持有者,信用管理或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社会工作者等个人,以及支持与关心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其他各界人士。

入会程序17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18由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同意后,发给会员证书及会员卡。

会员权利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9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0参加本会的活动;21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22)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2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24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义务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25执行本会的决议;26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27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28按规定缴纳会费;29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报表;30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会员退会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牌匾。

会员l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资格终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会员资格终止:31自愿或自动退会;32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3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及行业自律要求,被取消会员资格;34发生严重失信行为;35单位会员法人资格被依法终止;36其他须终止会员资格的情形。

会员处分会员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章程和行业自律要求,协会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37警告;38通报批评;39暂停行使会员权利1-6个月;40取消会员资格。

受到上述处分的会员有权向理事会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

理事会收到复议后应做出答复,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

会员大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四章组织机构会员大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由本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本会特邀代表组成。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主要职责是:41制定和修改章程;42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43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4决定本会终止事宜;4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经监事会提议也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46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47选举、增补、改选或罢免副会长、理事;48推举本会名誉会长,聘请高级顾问、顾问,聘请专家委员会成员;49筹备召开会员大会;50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1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52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53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54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5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56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57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会本会理事人数超过30人时,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监事会本会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向会员大会负责。

监事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58选举产生监事长;59出席理事会(和/或常务理事会);60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61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62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63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64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执行。

专家委员会本会设专家委员会,由从事信用经济、信用体系、信用管理、征信技术、信用教育、信用标准等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对协会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设在协会秘书处。

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会理事会任免。

顾问委员会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顾问。

专业委员会本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工作,负责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内设职能部、室,承办具体事务。

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当是专职人员,人事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全国有关规定执行。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本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从事各项专业活动,承担本会交办的工作。

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可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员大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可特邀部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列席。

会长、副会长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

会长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名。

副会长经理事会选举产生,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副会长可由理事(或常务理事)轮流担任。

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

延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65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66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67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68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69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70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会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7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7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73代表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高级顾问、顾问、专家委员会成员;74代表本会参加重大活动。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一位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监事长本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75主持监事会会议;76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77主持监事会工作。

秘书长本会设秘书长1名。

秘书长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名,对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

延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或常任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设1-2名副秘书长。

秘书长任职条件参照会长、副会长任职条件。

其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秘书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78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79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80提名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81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82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83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本会经费来源8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会费;85会员及有关单位、个人的资助、捐赠;86政府资助;87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88利息;89其它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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