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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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附件1: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初识flash与动画》教学设计广州市广东华侨中学陈丽宾一、教学内容分析1、本节的主要内容及在本章中的地位本节课是学习动画制作的第一节课,学生有着浓厚的兴趣但又有点“神秘”感。

由于绝大部分学生是第一次接触flash,因此,本节课重点是介绍帧的概念、动画原理。

通过对逐帧动画的修改来熟悉Flash界面,掌握常用操作,深刻理解动画原理,为后续深入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理解帧的概念、动画原理,掌握flash基本操作难点:理解帧的概念、动画原理二、教学对象分析在学习flash前,学生已学过windows、office等,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对进一步学习flash动画制作有一定的操作基础。

由于动画直观生动,能够点燃学生学习动画的热情,为教师提供良的教学环境,所以,本节课学生应该有兴趣学,也能学好。

三、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①熟悉flash mx 2004的界面②掌握对图片的导入、缩放、旋转操作③理解帧的含义、动画原理④基本能进行帧频的改变,帧的复制等操作2.过程与方法通过对导入的系列图片所形成的逐帧动画进行播放和逐帧修改,理解帧的含义、关键帧的概念、动画的原理,了解传统动画的制作方法。

3.情感态度价值观调动学生学习动画制作的积极性四、教学策略对导入的系列图片所形成的逐帧动画进行剖析,理解帧的含义、动画原理,在此基础上逐帧修改,制作不同效果的逐帧动画,在操作过程中熟悉flash界面,掌握Flash基本操作,通过播放及对播放参数的修改,进一步加深理解动画原理,了解传统的逐帧动画制作,为下节课制作关键帧动画埋下伏笔。

五、教学媒体选择带大屏幕的多媒体教学网络课室。

六、教学过程1、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呈现方式①演示-讲解:动画原理②演示-操作:熟悉flash基本操作,完成“导入小鸟飞翔的序列图片,修改各帧,使小鸟可以随意飞翔”任务③演示-练习:进行帧的复制和翻转,修改各帖的旋转度等,完成“通过复制帧、翻转帧、改变飞行方向等,使小鸟能飞回原位。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6.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100%以上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7.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80%以上,不满100%。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伤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或者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6.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7.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8.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9.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10.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11.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50%以上,不满80%的。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52.出租车夜间行车不按规定开启顶灯的
53.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教育培训,且未达30日的
54.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
55.未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
5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未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的;
57.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的
附件1: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计分事项
计分分值
1.考核周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20分
2.使用报废车辆从事客、货运经营的
3.驾驶员擅自改动计价器和驾驶未安装计价器或未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计价器的车辆经营的
4.出租、转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
5.超越核定营运区域,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
34.出租车拒载、中途甩客和倒客的
35.驾驶无道路客运线路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分
36.未按合理线路或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的
37.未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施的
38.在设有出租汽车发车点的客流集散地,未依次排队侯客的
39.车辆服务设施不完好和不齐全的
40.驾驶营运标志不完好,证牌不齐全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16.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
17.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
18.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5分
19.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20.未执行标准的价格的
21.未按照规定安装、配备、使用出租汽车顶灯、空车待租标志、电子真伪识别装置、营运服务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的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说明: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3、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交通部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交通部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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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说明: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3、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4、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旅客、货主、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客车数(或营运货车数)
5、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指道路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国家部委、省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6、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或3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记分标准。

7、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客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客车,但不包括出租汽车和城市公共汽车;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包括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安全工作开展
50
1.未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进行部署和开展的,发现一起扣20分,发现三起以上的该项不得分。
2.未及时报送相关行业统计报表,发现一次扣10分。
3.运输车辆年审率未达85%以上或车辆二级维护不符合规定的扣20分。
4.未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无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0分。
5.未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一项扣20分;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发现一项扣10分;未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和反馈的,发生一次扣20分,发生三次次以上该项不得分;经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发生一次扣30分,发生二次以上该项不得分。
科技设备应用
50
应当安装而未安装使用GPS的扣30分;未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或不及时更新数据的扣20分。
奖惩项目
获荣誉称号的
20
获得省部级政府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地市级政府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的,加10分。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50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50分;拒绝或未按要求完成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0分。
表一: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标准分数
记分标准
自评分数
考核情况
备注
运输安全
交通责任事故率
90Βιβλιοθήκη 每增0.01次/车,扣5分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200
每增0.005人/车,扣25分,发生一次3人以上的该项不得分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100
每增0.005人/车,扣10分
经营行为
经营违章率
180
每增0.01次/车,扣10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
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标准如下:
1. 驾驶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
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
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为0分。

2. 驾驶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
未达到AAA级的考核条件;
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
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10分。

3. 驾驶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
未达到AA级的考核条件;
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20分。

4. 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有20分及以上记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5. 新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初次参加诚信考核的,初始等级为A 级。

如需更多道路交通驾驶员管理的相关信息,可以查询当地公安部门官方网站获取。

驾驶员诚信考核百分制

驾驶员诚信考核百分制

驾驶员诚信考核百分制标准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安全行车无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20分无交通违法记录10分无超速记录10分不酒后驾车5分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上报2分不违反公司安全行车规定5分按时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教育3分车辆维护灯光、雨刷、倒车喇叭、车辆仪表齐全有效2分冷却液、机油、燃油、电瓶液、刹车油充足2分按要求如实填写行车日志1分灭火器合格有效1分无未经批准私自下线修车现象1分无机械事故的发生5分按公司规定操作使用车载设备2分刹车性能良好4分轮胎气压正常2分职业道德车容车貌良好2分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上下班2分对乘客服务态度良好无投诉5分无越站不停,半路调头、甩客的行为2分按照智能调度运营时间运营2分服从管理人员或调度员工作安排3分无当班请假或旷工现象3分当月满勤(26个班)2分佩戴有效服务证件1分未超过公司核定的油耗标准2分未超过公司核定的材耗标准1分总计100分驾驶员诚信考核百分制实施细则1、总分100--95分为AAA级驾驶员;2、总分94--85分为AA级驾驶员;3、总分84--75分为A级驾驶员;4、总分74分以下为B级驾驶员;5、发生客伤事故的直接降为B级驾驶员;6、发生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直接降为B级,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从重处罚;7、发生公司损失2000元以上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直接降为B级驾驶员;8、一年内发生三次主责以上的轻微交通事故直接降为B 级驾驶员;9、发生公司损失2万元以上的占同等责任或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除降为B级驾驶员外,还需在缴纳完事故罚款后每月扣除安全保证金300元为期一年,一年内无事故则全额返还;10、B级必须停止驾驶营运车辆,并参加不低于18个学时的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职业道德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现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主体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二、诚信考核范围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三、诚信考核内容诚信考核具体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2.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 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四)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与计分同时执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计分时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计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按规定予以调整。

(六)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

分。

2.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1)未达到AAA。

级的考核条件;(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10分。

驾驶员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驾驶员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驾驶员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有严重的超速超员等违章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
2、驾驶未按期办理保险车辆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未配合修理人员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出车的;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
1.驾驶未按规定维护、检测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分:
1.未按规定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车证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未按期进行保养维护车辆营运的
4、其他不符合操作规程的驾驶行为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员未按照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并报告的;6.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3.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旅客或者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5.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6.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7.破坏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的;8.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6.驾驶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或者虚假接驳的;7.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8.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9.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10.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11.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

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

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第一篇: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交通运输部:道路驾驶员诚信考核将实行计分制根据交通运输部日前制定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从明年(2009年)4月1日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实行计分制诚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录用、培训、辞退驾驶员和调整驾驶员工资、奖励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参加行业评优和申请新增运力的基本条件。

据悉,诚信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内容,根据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进行计分,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按分数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将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甚至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而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如果一个年度内有超过20%的驾驶员被考核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行业评优,连续两个年度有超过20%的驾驶员被考核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新增运力。

为保证诚信考核的有效进行,交通运输部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信息抄告和信息共享机制。

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已达1174.9万人,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总数的73.7%。

2007年,全国72%的道路运输重大交通事故与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匮乏等因素直接相关。

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已成为推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

第二篇: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 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修订稿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修订稿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细则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主体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二、诚信考核范围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三、诚信考核内容诚信考核具体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2.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 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四)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与计分同时执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计分时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计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按规定予以调整。

(六)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

分。

2.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1)未达到AAA。

级的考核条件;(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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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
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
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
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
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
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
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
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
1.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2.驾驶未按规定维护、检测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以上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
5.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以上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
6.有受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五、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分:
1.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
3.未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
4.服务单位变更,未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的;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未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的;
6.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且未达30日的;
7.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未达30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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