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对于乘客的出行体验至关重要。
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直接影响着乘客对这个行业的整体印象。
因此,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信誉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
一个优秀的驾驶员应该具备扎实的驾驶技术,能够熟练驾驶车辆并安全行驶。
第二,驾驶员的服务态度。
一个好的驾驶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对乘客友善、耐心、热情,能够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三,驾驶员的道路意识。
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应该具备良好的道路意识,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并且能够熟悉当地的道路情况,提供准确的导航服务。
第四,驾驶员的形象仪容。
一个专业的驾驶员应该注重自己的形象仪容,保持整洁干净的外观,给乘客留下良好的印象。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该具备一定的考核等级。
根据驾驶员在上述方面的表现,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和差等级。
优秀等级的驾驶员应该在驾驶技术、服务态度、道路意识和形象仪容等方面表现出色,能够为乘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良好等级的驾驶员应该在大部分方面表现良好,能够满足乘客的基本需求。
一般等级的驾驶员表现一般,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仍能够基本满足乘客的需求。
差等级的驾驶员则需要改进自己的服务质量,提升自己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态度。
在进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时,应该采取科学、公正、严谨的评估方法。
评估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如乘客的评价、监控录像、随机抽查等。
乘客的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评估手段,可以通过乘客的满意度调查、投诉率等来评估驾驶员的服务质量。
监控录像可以记录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和服务态度,以此来评估驾驶员的道路意识和服务态度。
随机抽查可以对驾驶员进行突击检查,评估其驾驶技术和服务质量。
在评估过程中,应该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偏见和人为干扰。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出租汽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好坏对城市形象和市民出行体验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二、考核目标和内容(一)考核目标:1.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2.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3.建立健全信誉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考核内容:1.服务态度:司机对乘客是否友好、礼貌、热情;2.安全意识:司机驾驶技术是否过硬、是否遵守交通规则;3.车辆状态:出租车的车况是否良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4.服务时效:司机的服务速度是否快捷,是否根据乘客的需求确定最佳路线;5.投诉情况:投诉的发生次数、原因及处理结果,以及司机的投诉解决能力。
三、考核机制和办法(一)考核机制:1.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对出租汽车公司及其所属的司机进行考核;2.考核结果将作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的绩效评估依据,影响其续约与奖惩。
(二)考核办法:1.考核标准:市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市民需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公布给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2.考核周期:每年一次,从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3.考核对象:出租汽车公司及其所属的驾驶员;4.考核内容:参考第二部分的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分配权重;5.考核方法:采用网上投票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一)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根据得分进行等级划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A 表示优秀,D表示不及格);2.考核结果将公布于市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和公众查询平台。
(二)奖惩办法:1.考核结果优秀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2.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运营资格等;3.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运营资格。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6.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100%以上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7.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80%以上,不满100%。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伤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或者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6.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7.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8.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9.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10.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11.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50%以上,不满80%的。
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分值标准
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分值标准一、考核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租汽车行业在厦门市的日益繁荣。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提升行业形象,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推出了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的记分分值标准,以便驾驶员了解自身的考核情况,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相应的整改。
二、考核标准2.1 乘客评价根据乘客的评价,对驾驶员的服务态度、驾驶技术等方面进行评估。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记分。
•优秀(满分5分):乘客评价非常满意,服务态度友好,驾驶技术娴熟。
•良好(满分3分):乘客评价较为满意,服务态度较好,驾驶技术较为熟练。
•一般(满分1分):乘客评价一般,服务态度一般,驾驶技术一般。
•差(满分0分):乘客评价不满意,服务态度差,驾驶技术较差。
2.2 违规行为根据驾驶员的违规行为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记分。
•严重违规(-5分):如拒绝载客、乱收费、辱骂乘客等。
•一般违规(-3分):如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未按规定穿戴出租车标识等。
•轻微违规(-1分):如未按时上班、未及时打卡、车内不整洁等。
2.3 拒载情况根据驾驶员的拒载情况进行评估。
拒载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严重拒载(-10分):如明知乘客目的地属于正常营运范围,但故意拒载。
•一般拒载(-5分):如对特定群体(如外地人、残疾人等)拒绝提供服务。
2.4 事故和投诉根据驾驶员过去一段时间内的事故和投诉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事故和投诉的次数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记分。
•事故(-10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划分记分,事故责任越重,记分越多。
•投诉(-5分):根据投诉次数记分,投诉次数越多,记分越多。
三、记分总结与处理措施根据以上评分标准,将各项评分进行累加计算,得出驾驶员的总记分。
根据总记分,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90分及以上:优秀驾驶员,受到表彰奖励,享受优先服务等特殊待遇。
•70-89分:良好驾驶员,继续保持,可以享受常规待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范文一、前言本公司将制定和实施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旨在规范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透明、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确保驾驶员诚信经营,并为乘客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
二、考核目标1. 提高驾驶员的行为规范,确保乘客的安全和权益;2. 建立和维护公正、透明的司机服务评价机制;3. 鼓励驾驶员提升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4. 加强对驾驶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教育,提升驾驶员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考核内容1. 驾驶安全及交通违法行为a) 违反交通规则与安全驾驶行为;b) 违法停车;c) 酒驾、毒驾行为;d)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e) 涉嫌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
2. 服务质量a) 热情有礼,态度友好;b) 遵守服务准则与规范;c) 熟悉并了解相关道路和路线;d) 不私自更改导航路线;e) 不强行收取额外费用;f) 不随意更改车内环境;g) 不向乘客推销产品或服务。
3. 驾驶员形象及仪容仪表a) 整洁干净的服装;b) 干净清爽的仪容仪表;c) 注意口腔卫生;d) 不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
四、考核程序1. 驾驶员的考核结果将根据乘客对其服务的评价、交通管理部门的行驶记录、公司对其行为的监控和雇主的直接观察等多种方式综合评定。
2. 驾驶员将定期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检查。
3. 驾驶员的考核结果将以数值方式进行评估,不同维度的得分将分别计算后得出综合得分。
4. 根据综合得分,驾驶员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相应给予奖励或惩罚。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 优秀驾驶员: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驾驶员,将给予奖励,比如奖金、优先选择高收入的订单等。
2. 合格驾驶员: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但低于90分的驾驶员,将继续保持原有的待遇和收入。
3. 不合格驾驶员: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级、罚款、暂停从业资格等。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随着出租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出租车客运驾驶员的职业形象和信誉度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诚信是商务社会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品质之一,作为从业人员,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应该具备诚信的基本素质,维护行业形象,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自身的服务价值和竞争力。
本文将从驾驶员诚信的定义、重要性和标准入手,详细探讨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考核标准,以期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水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什么是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诚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正直、真诚、守信、守法、守规的根本道德要求。
在商业活动中,诚信包括尊重承诺、遵守规定、积极履行义务、诚实待人、平等合作等方面。
对于从业人员而言,诚信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要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形象,并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为什么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非常重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而消费者的权益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
在财产权上,如果驾驶员不诚信导致中途停车、绕路、诈骗等行为,将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在人身权上,如果驾驶员不诚信导致拒载、超载、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行为,将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和心理疲劳。
而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是维护行业形象的保证,行业形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和信任度,进而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因此,提高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度,不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更是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方面。
三、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的诚信考核标准1、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作为行业内的从业者,应在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坚决抵制“灰色地带”和“黑色产业链”。
2、诚实待人。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应该与乘客诚实相待,并及时告知乘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状况。
2024年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范本一、乘客行为规范:(一)禁止损坏车辆及其内部设施;(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三)醉酒及精神病患者乘车时,须有监护人陪同;(四)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支付车费及相关费用。
二、乘客权益保障:乘客在遭遇以下情形时,有权拒绝支付车费:1. 租乘的客运出租汽车未安装计价器或拒绝使用计价器;2. 驾驶员拒绝提供车费发票;3. 租乘车辆在起步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输服务;4. 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搭载他人或从事与客运无关的活动。
三、车辆租赁服务管理:从事车辆租赁服务业务,需获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批准。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四、执法规范:公用事业、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在执行公务时,应佩戴值勤标志,出示有效证件,严禁越权执法。
五、投诉处理机制: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与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投诉及社会监督。
乘客投诉时,应提供车费发票、车辆牌照号码等相关证据。
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也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乘客对答复不满的,可向相关部门继续投诉。
六、驾驶员行为监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若违反本条例或受到投诉,其所在经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进行调查。
七、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者,将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未取得经营权或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继续营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 未办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手续的,责令补办手续并处罚款;3. 转借、涂改、伪造、买卖营运证件的,缴销证件并处罚款;4. 乱收费的,除退还多收费用外,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 未按规定补缴税费的,责令补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 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 驾驶员拒载、不按计价器收费、将车辆交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等行为,均将受到相应处罚;8. 管理人员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除退还费用外,还将受到行政处分;9. 利用客运出租汽车扰乱社会秩序或妨碍正常经营活动的,将受到警告直至吊销营运证件的处罚;10. 擅自安装、维修、调试计价器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1. 企业对投诉置之不理或未按规定期限答复的,将受到罚款处罚。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4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1.指导思想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诚信管理,提高驾驶员的道德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安全利益,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考核工作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估。
(2)激励约束:诚信考核要根据成绩给予激励,对不诚信行为要给予相应的约束和处罚。
(3)便民利民: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便于乘客选择可靠的出租车服务。
3.考核内容(1)操作规范:驾驶员操作车辆是否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合理使用计价器,不乱收费,不拒载、绕行等行为。
(2)服务质量:驾驶员是否礼貌待客,乘客的要求得到满足,能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
(3)诚信行为:驾驶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如准时到岗、不违章停车等。
4.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相关机构组织进行,通过实地考察、随机乘车等方式进行评估。
(2)举报投诉:对于驾驶员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乘客可以进行举报投诉,相关机构进行核实并处理。
5.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优秀驾驶员:考核结果良好的驾驶员,将给予奖励,如加分、奖金等。
(2)一般驾驶员:考核达标的驾驶员将维持原有工作条件。
(3)不合格驾驶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驾驶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如扣分、降级等,甚至可能面临解聘。
6.监督与评估(1)社会监督:乘客可通过举报投诉、评价星级等方式对驾驶员进行监督和评估。
(2)监督机构:相关机构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驾驶员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实施。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实际制度的具体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公正、合理可行。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日常经营行为监督,保障乘客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是指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评估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一、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
(2)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3)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
(4)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5)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
(6)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
(8)本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9)敲诈、勒索、辱骂、殴打乘客的。
(10)非法占有乘客遗失物品的。
(11)其他行为情节恶劣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
(2)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3)无正当理由拒载的。
(4)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
(5)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
(6)未办理出租车服务监督卡或使用无效监督卡,并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
(7)驾驶未按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评定或维护备案的车辆,并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
(8)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
(9)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合乘的。
(10)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
(11)超出经营区域后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承接客人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1)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
(2)未按规定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的。
(3)未按规定携带出租车汽车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
(4)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
(5)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
(6)未经批准擅自在车上安装、张贴其他实施和广告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完整版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一)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2.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3.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5.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6.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7.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8.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9.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济南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济南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嘿,出租车师傅们的“服务秘籍”嘿,你知道吗?在济南的出租车江湖里,就像大侠要有绝世武功秘籍一样,出租车驾驶员也有自己的“服务标准宝典”,要是不遵守,小心乘客这个“武林高手”给你差评哦!**“微笑服务,温暖出行”:笑容是你的招牌武器**在服务的战场上,微笑就像是一把无敌的利剑,能瞬间刺破乘客的冷漠和防备!“微笑服务,温暖出行”,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想象一下,你一上车,司机师傅就给你一个热情洋溢、如同阳光般灿烂的微笑,是不是感觉心情一下子就美丽起来了?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瞬间把你心里的寒意都给驱散啦!微笑服务,意味着不管遇到啥样的乘客,哪怕是有点“难缠”的,咱都得保持微笑。
这就好比打游戏遇到了难打的 BOSS,也不能慌,得稳住阵脚。
比如,遇到赶时间的乘客,咱微笑着安慰:“别着急,我尽量给您抄近道,保证不耽误您事儿!”遇到心情不太好的乘客,微笑着说一句:“今天天气不错,希望能给您带来好心情哟!” 一个简单的微笑,能让乘客感受到咱的热情和友好,说不定还能收获一个五星好评呢!**“安全驾驶,保驾护航”:把好方向盘,就是守护生命**安全驾驶,这可是重中之重,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安全驾驶,保驾护航”,这就好比是唐僧取经路上孙悟空画的那个保护圈,只有在这个圈里,才能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咱们的司机师傅们,可不能像开赛车似的在路上横冲直撞,那简直就是在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要时刻牢记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把车开得稳稳当当的,就像老司机开着豪华游轮在平静的海面上航行一样,让乘客安心又舒心。
比如说,遇到路况复杂的时候,咱得提前减速,小心翼翼地通过,就像过独木桥一样,谨慎再谨慎。
要是因为违规驾驶被扣分罚款,那可真是“低级失误大赏”啦,不仅影响自己的考核,还可能给乘客带来危险,这可万万使不得呀!**“车内整洁,环境宜人”:让出租车变成温馨小窝**车内环境就像是乘客的临时小家,“车内整洁,环境宜人”,这可太重要啦!别让你的车变成了“垃圾场”,那乘客还不得被吓跑呀!想象一下,乘客一上车,看到车内整洁干净,没有异味,座椅套一尘不染,是不是感觉特别舒服?这就好比你走进一个干净整洁的房间,心情瞬间舒畅。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8〕5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8〕58号为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我部组织修订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5月14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和B级。
第六条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简称巡游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管理、服务质量信誉档案、驾驶员聘用、培训教育等情况;(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三)运营服务指标:运营违规行为、车容车貌、驾驶员仪容和行为举止、服务评价、媒体曝光等情况;(四)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情况;(五)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车辆使用等情况。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
第三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100分。
第四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第五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制度、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二)安全运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情况;(三)经营行为:包括合规经营、票价执行、服务流程、权益保障等情况;(四)运营服务:包括车辆状况、驾驶员服务、乘客满意度、投诉处理等情况;(五)社会责任:包括诚信经营、社会公益、环保节能等情况;(六)加分项目:包括表彰奖励、优秀驾驶员、企业创新等情况。
第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职业道德: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服务规范、职业道德等情况;(二)服务态度:包括对待乘客的态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等情况;(三)安全行车:包括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等情况;(四)车辆运营:包括车辆状况、规范经营、权益保障等情况;(五)社会责任:包括诚信经营、社会公益、环保节能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第七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周期为一年,分为四个等级:优良(AAA级)、合格(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
第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诚信考核等级评定程序:(一)企业自评: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二)部门评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自评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三)公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四)等级确定:公示无异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诚信等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使用服务忌语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记,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设施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或10分
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有拾金不昧行为的。
有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
加1分
有积极介入江县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
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
在公示的营业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
不给付乘客专用发票的。
分值
评分尺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
驾驶未依照规定装置、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标记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车容车貌不整洁的。
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尺度
分值
评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
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
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
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
违反法律法规,介入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
本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总18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快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和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保障运输生产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主管全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第五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1、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及突发性事件)、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制度。
2、开展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3、合同管理:企业与个体车主签订委托经营合同,与驾驶员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劳动用工合同。
4、驾驶员权益保障:企业公开收费情况,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和社会保险权的情况。
5、信息化建设。
企业有效应用出租汽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电召服务系统。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指标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指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是保障顾客获得优质服务的重要标准。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考核评分指标:1. 司机的态度:评估司机在接待客户时的礼貌和专业态度。
包括微笑、问候、主动打开车门等,以及与乘客交谈的时候是否友好和尊重。
2. 知识和专业性:考察司机对执业地区交通规则和道路情况的了解程度。
司机应具备较高的驾驶技能,能够熟练驾驶,提供平稳安全的乘坐体验。
3. 出租车的清洁度和整洁度:评估出租车内部和外部的清洁度。
司机应时刻保持车内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维护。
4. 搜索引擎评价:考察司机在互联网搜索引擎平台上的评价和评分。
根据客户的实际乘车经历和评价,对司机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5. 违章违法记录:查看司机的交通记录,评估司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
司机应该是一个合法的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避免违章行为。
6. 司机接送时间:评估司机的准时性和优良的接送服务。
司机应及时到达接送地点,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高效的服务。
7. 乘车体验调查:通过顾客的乘车体验调查,评估司机的服务质量。
可以询问乘客有关服务态度、驾驶技术、车辆状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 投诉记录:检查司机的投诉记录,评估司机的信誉状况。
对于频繁收到投诉的司机,应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基于以上的考核评分指标,可以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进行全面评估和记录。
这样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顾客选择适合的司机,并倒逼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行业声誉。
随着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逐渐成为了对顾客满意度和行业形象的重要衡量标准。
一个优秀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还需要具备优质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工作素养。
为了确保顾客能够得到满意的服务,丰富的评分指标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司机的态度是评估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个亲切友好、有礼貌的司机能够给乘客留下良好的印象。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三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诚信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建立起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秩序和信誉体系,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司机,包括公司驻车司机、租赁部门司机、合作伙伴驾驶员等。
第三条出租汽车司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第四条出租汽车公司应建立起完善的诚信考核机制,对司机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估,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诚信评估标准第五条出租汽车司机诚信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乘客评价:乘客对司机服务的评价,包括服务态度、驾驶技术、车辆卫生等方面的评价。
2. 违规记录: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包括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3. 投诉处理:司机是否积极处理乘客的投诉,及时解决问题。
4. 绩效指标:司机完成的订单数量、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绩效指标。
第六条出租汽车公司根据以上指标,给予司机一个综合评分,作为评估司机诚信的依据。
第七条司机诚信评估周期为半年一次,分别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第八条根据司机的诚信评分,出租汽车公司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奖励或处罚:1. 优秀司机:诚信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司机,可以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优先调度等。
2. 一般司机:诚信评分在80-89分之间的司机,没有奖励,也没有处罚。
3. 不良司机:诚信评分在70-79分之间的司机,会受到警告,并进行相关培训提升诚信意识。
4. 严重不良司机:诚信评分在70分以下的司机,会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低绩效等。
第九条司机可以通过向公司提交申诉,对诚信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第三章诚信奖励第十条出租汽车公司会根据司机的诚信评分,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司机,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优秀司机的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奖金:根据诚信评分的高低,公司给予不同额度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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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没有配齐有效的消防、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5
4-43
没有按规定办理和缴纳保险
5
遵
章
守
纪
5-44
车辆没有在规定期限年审
10
5-45
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组织和参与违法的越级上访
20
5-46
不积极参与管理部门及企业组织的公益或文明创建活动
2
5-47
不服从管理部门及企业组织的指令性活动。
5
加
分
项
目
10
3-30
在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地,不在规定场所、不按规定秩序排队承运乘客的
5
3-31
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不优先服务,未遵守电话预约订车服务规范
5
3-32
拒绝接受依法检查、拒绝暂扣营运证件
10
3-33
在抢险救灾或应急事件中不服从管理部门调度
10
3-34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10
20
3-23
12小时内不主动上交或上报车内失物
5
3-24
未按规定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
2
3-25
服务时使用文明忌语
2
3-26
未按规定或乘客意愿使用空调或音响
2
3-27
在车载电台中说脏话、粗话,讲与营运无关的内容
2
3-28
因对路线、地理不熟悉而造成乘客损失或引起乘客投诉的
5
3-29
不配合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和纠纷
10
3-16
中途无故中断运输,有卖客和甩客行为
10
3-17
未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或故意绕道多收费
5
3-18
不向乘客出具车费发票,或出具无效车费发票及票据不清楚的
5
3-19
不找零钱或无零不让利
2
3-20
不执行上车问路,拒载乘客
10
3-21
车辆因故不能行驶,不向乘客解释、致歉并发生争吵的
5
3-22
殴打、辱骂乘客
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行为
+5
6-49
协助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或与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斗争的
+5
6-50
有其他优秀事迹,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
+5
6-51
获得部、省级表彰的
+10
6-52
获得市(州)级表彰的
+5
6-53
获得县、区级表彰的
+2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诚信考核标准
分类
序号
考核标准
计分标准
仪
容
仪
表
1-1
驾驶员不按要求着装
2
1-2
驾驶员行驶中打手机、抽烟、吃东西
2
1-3
不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1
车
容
车
貌
2-4
没有运价标贴
2
2-5
没有标明或喷印经营单位名称、监督投诉电话
2
2-6
车号牌不清楚
2
2-7
无出租标志灯或无空车待租标志
5
2-8
计价器不齐全完好
5
2-9
车身不清洁、车身破损不及时修复
2
2-10
未积极更换不整洁座套
2
2-11
车辆设施、设备不齐全有效
2
2-12
车内凌乱,驾驶室、后备箱有杂物
2
2-13
车身内外随意张贴广告
2
营
运
服
务
营
运
服
务
3-14
私自改装、调整税控计价器,故意遮挡计价器
10
3-15
未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
3-35
未携带《道路运输证》或《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活动
5
3-36
对聘请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员代班的
20
安
全
行
驶
4-37
车辆检测不合格或技术未达标准的
10
4-38
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有违章处理纪录的,按次扣分。
1分/次
4-39
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
4-40
发生特大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20
4-41
发生重大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或服务质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