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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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复习题及答案

2020年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复习题及答案

2020年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复习题及答案2020年条例知识竞赛复题及答案(精选)1、为了保持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活动和工作,维护秩序,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活动和本省国家机关的工作。

3、本条例所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网络、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4、本条例所称人,是指采用规定的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包括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XXX,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

6、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7、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8、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9、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10、国度构造应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运用严重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介入、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失误纠错改正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导致问题的矛盾和纠纷。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正文:----------------------------------------------------------------------------------------------------------------------------------------------------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基层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在基层建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具体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人员参加立法调研、工作考察等活动。

县(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总体要求,组织指导本辖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

第四条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在县(区)机关、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确定。

第五条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多样性,兼顾城市与农村、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企业与社会组织等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的立法需求。

第六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个县(区)设立一至二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任期与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由县(区)人大常委会推荐,或者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建议,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

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层单位组织,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文,并授予“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判断题)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判断题)

审查后作出了驳回林某申诉请求的决定, 林某对驳回申诉请求的决定不服的, 属于人民法院 的受案范围。()标记正确答案:×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标记正确答案:×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标记正确答案:√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依照法定程 序和法定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标记正确答案:√ 对行政机关来说,属于一次性工作,但对于行政相对人又具有反复适用性、普遍约束力,且 规范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应作为规范性文件登记。()标记正确答案:√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标记正确答案:√ 对某省海滨地区行政公署管辖的大方县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某省省政府是行政复议 机关()标记正确答案:×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标记正确答案:√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某区质监局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 定。()标记正确答案:√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由申请人选择, 可以向该部 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对中南大学作出的不予颁发学位证书决定不服的,湖南省教育厅是行政复议机关()×
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标记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 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标记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 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 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 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 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该条规定存在行政裁量 权。 ()标记正确答案:√ ××局制定了《××局关于· · · · · ·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并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 释。 ()× 2001 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 饭店。到了 2008 年,由于拆迁致使甲的饭店必须搬迁,甲便将其饭店搬到本县另一处地方, 仍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甲在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之时,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 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饭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 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法》 ,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标记正确答案:× 2001 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 90 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 请。 ”2003 年 9 月 1 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 2008 年拟向 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 某省通信 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标记正确答案:√ 2002 年,甲乙两村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2008 年 12 月, 甲村村民 A 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村民 A 书写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 2004 年因禽流感,行政机关捕杀了大量家禽,并对相对人给予补偿。该行为体现了行政许 可的信赖保护原则。()× 2004 年因禽流感,行政机关捕杀了大量家禽,并对相对人给予补偿。该行为体现了行政许 可的信赖保护原则。()标记正确答案:× 2012 年 9 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 2010 年 7 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 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 12 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 法院起诉。本案为共同诉讼。()标记正确答案:√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文本刊全媒体记者曾那迦一般人认为,长期的“借而不调”,让大多数借调人员苦不堪言。

但在某些地方,一些人却借此为幌子,进行腐败的勾当。

乔立志是落马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的司机。

张茂才通过违规借调等方式,让乔立志连续为其开了19年的车。

最终在2019年底,乔立志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以及各地一轮又一轮违规借调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一些背离借调“临时性”“特殊性”需求的违规借调行为逐渐浮出水面、现出原形,更暴露出违规人员的多重“算计”。

算计一:违规成本较低2011年,人社部下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2012年以后,一些地方市县开始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借调行为。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其中指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次年,多地大规模清退省直部门违规借调人员,湖南省、山西省等地清退人员达上千人。

2014年以后,各地清退违规借调人员下沉到地方市直部门、区县一级。

例如,2017年,云南德宏州共清理清退违规借调人员608人。

2019年,广西平果县将91名违规抽借调干部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2020年,湖南湘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清退违规借调人员665人,5个县市区合计清退违规借调人员559人。

专家认为,通过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各地在规范借调行为的探索中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由于违规成本低,几乎不涉及违纪。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违规借调现象又有所抬头。

2019年7月,西藏自治区常委会明确各单位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从基层抽调干部。

2020年,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再次下发电话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从严控制向县乡基层借调干部,严禁以“跟班学习”等方式规避借调手续,短期借用基层干部。

执法考试题目及答案(1)

执法考试题目及答案(1)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某村王某向国土部门举报该村李某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该乡镇领导认为王某经常上访,于是说服国土部门对王某的举报不予受理。

经该乡镇领导劝说,国土部门对王某的举报置之不理。

下面正确的选项是:( )标记正确答案:AA.该行为违反了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B.该乡镇领导考虑问题十分周到,合法合理C.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主要还是由乡镇自行处理D.国土部门听取了当地领导的意见未执法完全正确2.某公交公司提供公共服务时存在违反服务合同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情形的,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服务合同。

标记正确答案:DA.收回B.撤回C.撤销D.解除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

标记正确答案:AA.大部门制B.小部门制C.扁平化管理体制D.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行政体制4.某看守所监管人员贾某因与罪犯罗某曾是朋友,罗某一有机会就对贾某说要出去走走,还会回来,央求贾某放他出去几天,贾某经不住罗某的哀求,就擅自把罗某暂放出监,嘱托其过些天再回来。

罗某出去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后又回到监内。

贾某的行为构成:( )标记正确答案:AA.私放在押人员罪B.非法经营罪共犯C.私放在押人员罪和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可按政纪处理5.某市政府签订的哪一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标记正确答案:D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B.政府采购合同C.政府特许经营合同D.办公用品采购合同6.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标记正确答案:AA.政府采购合同B.供用电合同C.房屋租赁合同D.劳务合同7.某市质监局在对赵某生产违法使用添加剂的饼干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应当有至少有()名,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标记正确答案:BA.一B.二C.三D.无要求8.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自20__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以来,检察办案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变化。

"原来有些委托人,总会在"不经意"间暗示:咱这个案子,得找领导打招呼。

"来自北京一家律所的律师韩鹏向记者说起了他的"烦心事":一些前来咨询业务的当事人,认为北京的律师关系多、门路多,还没有说案情,开门便问有没有关系。

韩鹏的"烦心事",其实也是老百姓的"揪心事"。

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不少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衙门"没有人,官司咋能有理?"放在"三个规定"之前,要说打个招呼违法,似乎也找不到太直接的依据,但要说不违法,显然又不对。

"如今,韩鹏会用"三个规定"来提醒委托人这种"招呼"在检察机关乃至其他政法机关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而他也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律师办案中去。

"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净化了执业环境,也让我们感到很轻松,钻研业务比钻营关系更为靠谱。

"韩鹏说。

20__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全力推进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制度,从"关键少数"抓起,覆盖全体检察干警,润物无声中,司法环境持续净化。

致力于让检察干警披上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进而塑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道路上,全体检察干警正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奔跑。

建"章"让主动记录报告照进"阴暗"角落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成为影响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沉疴顽疾。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5号)《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已经2002年9月1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福森2002年9月26日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员是经群众选举或者接受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统称人民调解员。

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

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

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下文是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欢迎阅读!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国家机关处理信访问题应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并由有关国家机关负责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办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

国家机关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领导干部批阅重要来信、接待来访制度,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单位、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章信访人及其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八条信访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对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二)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三)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提出控告或申诉;(四)依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答复、复查信访事项。

第九条信访人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服从国家机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处理;(四)不得妨碍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

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

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近年来,上级机关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六安市人大代表、裕安区顺河镇人大主席杨克俊反映:上级部门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有诸多弊端,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具体表现如下:一、造成基层“失血”,影响工作开展。

上级机关、部门往往象征性的发一个函、走个程序、打个招呼,人说借就借走了,乡镇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绝,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而被借走的人员往往是乡镇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这些业务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因此造成乡镇工作极为被动。

为了弥补空缺,不得不安排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

由于业务人员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客观上造成乡镇留不住人,年轻人一心想着考走“脱离苦海”;另一方面又造成乡镇业务与人事关系错配,容易引起单位内部工作不协调、人员不团结。

二、两头处于边缘,影响个人发展。

借调人员由于离开了原单位,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等自然与他们无缘了。

而借入单位又因为其人事权在原单位,“好事”当然也不会考虑他们。

由此造成他们在原单位和借入单位都成了“边缘人物”,除了当老黄牛,什么都得不到,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

对于大多数“非关系户”而言,要想留在上级单位,希望是很渺茫的,最后大都折腾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年后,结果是借而不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更有甚者,一些乡镇的中层干部被借调数年后回来,不仅丢了帽子,而且没了岗位,成了“多余的人”和“借调”这种不负责任行为的牺牲品。

三、助长官僚主义,影响机关作风。

被借调人员由于在借入单位“低人一等”,脏活累活苦活都是他们的。

“借调”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原本是为了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但是由于借调单位在实际操作中的随意现象,“不借白不借,借了也白借”,直接催生上级借调机关的“官本位”思想与官僚主义作风:本来自己就能干的事,给借调人员干,自己当“甩手老板”;本来可以放权的事,由于有了借调人员人手“充足”了,仍然抓着不放,致使机关职能转变不到位。

监督执纪规则

监督执纪规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五条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章领导体制第六条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借调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借调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借调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和完善干部调动、借调、跟班学习、报名考试等工作的管理,稳定全县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干部,是指全县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企事业编制干部。

第二章干部调动第三条干部调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服务发展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干部调动的政策和规定。

(二)坚持优化结构、按编调配原则,严禁超编进人。

满编单位应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

(三)坚持人岗相适、合理流向原则,干部调入后应根据工作需要、本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将干部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

(四)坚持顺向调动和平行调动的原则。

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以调动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非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不得以调动方式进入财政供给事业单位;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人员,不得以调动方式进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五)坚持亲属回避原则。

除考试招录外的干部调入时,与调入单位干部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且调入后与上述关系人员会产生直接隶属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第四条干部调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调入单位必须有编制空缺,流向符合调配规定。

(二)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家庭等存在特殊困难。

(三)调配人员需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任职、工作、服务等相关年限的规定。

(四)试用期(见习期)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受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调动条件和因工作性质及工作岗位等原因不适宜调动的干部不得调动。

第五条干部调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一)县内调出县外和县外调入县内的,属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中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根据《信访条例》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导致信转访或走访上行。

第四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对来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要逐一登记,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来访人。

有权处理机关必须向来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

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要指明受理机关。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国家信访局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规范》明确的原则和程序划分责任、受理办理。

第六条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来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023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2023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共IOO题)1.《信访工作条例》于O发布。

(B)A.2022年1月24日B.2022年2月25日C.2022年5月1日D2022年5月31日2.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

(C)A.民意B.民愿C.民情D.民生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

(D)A.传真检举控告B.邮件投诉请求C.邮件揭发控告D.传真投诉请求4.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O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A)A.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B.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以及结果C.查询信访事项进展以及结果D.查询信访事项处理结果5.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事实、理由。

(B)A.住址B.住址和请求C.请求D.住址和情况6.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O人。

(A)A.5B.8C.9D.107.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O协调处理。

(A)A.信访工作联席会议8.党委C.政府D.上级党委或政府8.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O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C)A.20日B.30日C.15日D.25日9.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O依法处理。

(D)A.司法机关B.公检法部门C.纪检监察机关D.政法部门10.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

(B)A主管部门B.党委和政府C.信访部门D.信访工作联席会议11.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1995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5号发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信访人第七条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八条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二)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九条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第十条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机构编制工作学习题库附答案

机构编制工作学习题库附答案

机构编制工作学习题库附答案一、单选题1.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和()处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具体事宜。

A.授权、规定程序B.委托、规定程序C.授权、规定要求D.委托、规定要求答案:A2.各级党委(党组)应当重点对具有机构编制()、审批权的领导干部以及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加强机构编制纪律教育。

A.执行权B.决策权C.管理权D.监督权答案:B3.对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应当根据职责权限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应当()以上共同进行,遵守保密、回避等工作纪律。

A.两人B.三人C.四人D.五人答案:A4.下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批转的查核件,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结报告;逾期不能报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

A.15B.30C.60D.90答案:C5.街道办事处属于()。

A.政府派出机构B.政府工作部门C.政府派出机关D.政府直属部门答案:C6.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派驻到某区域或某机构,代表派出者行使某些方面职权的工作机构是()。

A.垂直管理机构B.派出机关C.派出机构D.分支机构答案:C7.2006年以后,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共()家。

A.18B.20C.19D.22答案:D8.一般把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个单位称为人民团体。

A.5B.8C.9D.6答案:B9.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区级各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一般不少于()名。

中央及市委有关文件另行规定的除外。

A.3B.4C.5D.6答案:A10.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区级各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名可以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A.5B.6C.7D.8答案:D11.()是负责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领导机构。

A.行政职权行使机构B.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C.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D.各级党委答案:C12.()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权责清单管理的协调推动、动态调整及向社会公布等具体工作。

浅析政府机关借调人员现象

浅析政府机关借调人员现象

浅析政府机关借调人员现象作者:邵梅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15期摘要:借调现象在政府机关普遍存在,一直没有形成正式的人事制度。

本文从分析借调现象的特征、原因和内在动力以及存在的负面影响入手,试图探索出借调的出路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政府机关借调人员借调作为一种人事安排,常见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本文所称的借调是特指政府机关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商借其他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现职工作人员,全职到本机关担任特定的职务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同时在借调期间其原有工作指定其他人员代理的现象。

一般来讲,借调更多的是指上级政府机关因阶段性、突发性工作的需要,从下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中临时借用人员帮助其从事专项工作。

本文试就此类借调现象加以分析。

一、借调现象的特征(一)借调人员数量多。

自199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公务员编制在“三定”方案下,实际已经冻结。

政府机关因人手不足、工作增多或现有人员不符合工作需要等原因,借调其他单位人员来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部委借调的正式和非正式人员约占公务员编制的1/4。

各级政府机关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借调人员的现象。

(二)借调人员素质高。

借调人员大部分是原单位的业务骨干,学历层次高、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属于“比较好用的人”。

有的人甚至是原单位的部门或科室负责人。

(三)借调管理难度大、职责不清。

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往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因为是上级单位借调下级单位的人员,往往是领导一个电话就能办成借调。

而对借调时间、借调期间的人员管理及待遇等问题没有明确说法,极可能造成借调人员“两不管”的问题。

(四)借调人员保留在原单位的行政、人事关系。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职称评聘、晋升、考核等事项也由原单位负责。

借调结束后,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不再与借调单位发生关系。

二、借调现象的原因与内在动力借调现象如此普遍,究竟原因如何,笔者试从借调的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以及内在动力加以探讨。

如何彻底整治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乱象丛生

如何彻底整治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乱象丛生

如何彻底整治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乱象丛生01细数机关借调乱象借调,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可谓再熟悉不过了。

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都有被借调的经历,或者有与借调人员一起工作的经历。

借调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好像跟老百姓关系也不大,但其实与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关系不浅。

【借调现象比比皆是】张华是广西一个乡镇的公务员,2013年至今,他被借调至县重大专项活动临时机构。

“借调都没征求过我的意愿,我个人开始是很不愿意的。

”张华说,他的基层工作年限未满两年,所以即使干得再好,最后终归要回乡镇工作,而那时面对的,可能是物是人非的工作环境。

张华表示,原先在乡镇工作比较繁忙,事情很杂,比如调解纠纷、计生、民政等,基本是直接同群众打交道。

借调过来后,由于许多任务是领导直接交办,出了错可能会影响全县,他必须处处小心,谨言慎行,虽然工作比乡镇相对轻松,但心理压力很大。

目前,像张华这样的借调人员很多,可以说比比皆是。

对地方组织部门而言,一个头疼的问题是被上面借调的人员回来后还需解决其级别问题。

目前地方借调比较常见的一是机关向事业单位借调,二是系统内上级主管部门向下级单位借调,这种情况在卫生和教育系统特别突出。

“有的借调人员一借十几年,远远超过了规定期限。

”这位编办人员说,他负责该县县直单位的机构编制年报工作,每年单位报来的人数都与实际对不上。

一查,不少是借调后在编不在岗的,有的借调时间太久,原单位里的人都忘了这茬事,还以为借调人员早已调走了。

“短期跟班学习,或者临时抽调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是可以借调的,但长期借调不符合机关人事管理的原则,也不符合中央和省定编定岗的相关规定。

”很多干部群众对借调乱象反映强烈,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曾被多省作为一项重要整改工作来抓。

这暴露了当前各机关单位借调人员之多。

一些单位和部门借调人员甚至成了干工作的主力,而一些地方对借调乱象的清理整顿也并未完全落实到位。

【违规借调致“机关病”丛生】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借调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被借调人能开阔视野、学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二是促进上下级单位的交流沟通,方便一些工作的开展。

2024年社区干部借调审批制度(二篇)

2024年社区干部借调审批制度(二篇)

2024年社区干部借调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和完善社区干部借调、跟班学习等工作的管理,稳定全市社区干____伍,根据中央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干____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干部,是指全市社区在编的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工作者。

第二章干部借调第三条干部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干部从原单位借调(含各类抽调、借用、跟班学习等)到其他单位(含临时性工作机构)工作,且借调干部在借调期间编制、职务、工资福利关系在原单位。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干部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单位或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

(二)因专项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三)根据街道、社区工作需要,研究全市普遍存在问题课题研究的抽调人员。

(四)其他原因,经____部门批准借调的。

第五条借调干部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正式在编或在岗人员。

(三)具有借调机关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干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

(二)与借调单位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根据中央和省、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其他不得借调干部的情形。

第七条干部借调期限: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个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临时机构借调除外);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____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干部。

第八条干部借调审批程序:(一)申请借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借入干部的,应事先征得借出单位和借调干部本人同意后,填写《____市借调(抽调跟班)干部审批表》,并经借出、借入单位盖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____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信访条例》试题及答案

《信访条例》试题及答案

《信访条例》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信访条例》自2005 年5 月1 日起施行。

2.《信访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一条.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4。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6。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7。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机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8.行政机关极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 ,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 ,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9。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10。

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1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2。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13。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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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
今天,的为大家了一篇关于《: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上级机关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六安市人大代表、裕安区顺河镇人大主席杨克俊反映:上级部门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有诸多弊端,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造成基层“失血”,影响工作开展。

上级机关、部门往往象征性的发一个函、走个程序、打个招呼,人说借就借走了,乡镇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绝,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而被借走的人员往往是乡镇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这些业务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因此造成乡镇工作极为被动。

为了弥补空缺,不得不安排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

由于业务人员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客观上造成乡镇留不住人,年轻人一心想着考走“脱离苦海”;另一方面又造成乡镇业务与人事关系错配,容易引起单位内部工作不协调、人员不团结。

二、两头处于边缘,影响个人发展。

借调人员由于离开了原单位,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等自然与他们无缘了。

而借入单位又因为其人事权在原单位,“好事”当然也不会考虑他们。

由此造成他们在原单位和借入单位都成了“边缘人物”,除了当老黄牛,什么都得不到,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

对于大多数“非关系户”而言,要想留在上级单位,希望是很渺茫的,最后大都折腾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年后,结果是借而不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更有甚者,一些乡镇的中层干部被借调数年后回来,不仅丢了帽子,而且没了岗位,成了“多余的人”和“借调”这种不负责任行为的牺牲品。

三、助长官僚主义,影响机关作风。

被借调人员由于在借入单位“低人一等”,脏活累活苦活都是他们的。

“借调”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原本是为了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但是由于借调单位在实际操作中的随意现象,“不借白不借,借了也白借”,直接催生上级借调机关的“官本位”思想与官僚主义作风:本己就能干的事,给借调人员干,自己当“甩手老板”;本来可以放权的事,由于有了借调人员人手“充足”了,仍然抓着不放,致使机关职能转变不到位。

鉴于以上诸多不利影响,借调现象亟待予以规范。

为此,杨克俊代表建议:
(一)借人单位若人手长期不够,完全可以增加编制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而如果是阶段性人手不够,可以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解决,没有必要进行人员借调。

(二)政府机关、上级单位在人员编制和职能划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和优化。

对于非必要而长期占用基层借调人员的,编制部门应予以清查。

此外,与其频繁借调基层人员,不如考虑建立完善对口单位上下级人员之间的定期进修、学习的双向交流机制。

(三)完善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来纠正上级借调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注重培育与发展社会组织,科学合理地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基层放权,多渠道解决上级行政事务过多的问题。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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