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

合集下载

附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附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9 3.环境质量状况 ....................................................................................................... 31 4.评价适用标准 ....................................................................................................... 36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40 6.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49 7.环境影响分析 ....................................................................................................... 50 8.技改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69 9.结论与建议 ........................................................................................................... 84 附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 3. 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4.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规划图 附图 6. 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附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附件 4.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县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迅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督促各乡镇积极参与,迄今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针对我院乡镇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我院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制定了各乡镇旅游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游客来我院赏花、品酒、品茶、品文化。

同时,我院各乡镇积极开发农家乐、美食节、体验式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制定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我院已接待游客超过3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7000万元,并创造出了一批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我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各乡镇居民通过集中开展清洁卫生、垃圾分类、废物回收等活动,推动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

同时,我院各级政府投入资金购买垃圾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等先进装备,改善了乡村环境。

在此基础上,我院开始注重生态保护工作,加大农业污染治理力度,利用农田闲置地,大力推行生态修复,确保乡村的生态环境良好。

三、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我院强调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实施三项行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建立贫困户信息资源库,实施“扶持一户,带动一片”的产业扶贫计划。

在此基础上,我院不断引导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深入挖掘乡村物产资源潜力,在发展产业的同时也要利用互联网推进电商产业的发展,为在乡村扎根的年轻人和广大村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总之,我院的“三项行动”工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战略,积极锻造一支富有思想、务实高效的乡村振兴队伍,不断推动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展示了我院乡村振兴事业的创新和成效,为全体干部和群众喝彩。

感谢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团结、务实、创新、协调、发展的理念,推动我院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所不放弃,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路径

一所不放弃,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路径
示范教学方法。团队成员通过开设公开课、研讨课 或专题讲座,服务与指导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课堂教 学,与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建立师徒结对关系,通过跟 岗实习等方式,传递优秀教学经验,带动乡村小规模学 校教师改进教学行为。
助力分析思考。通过推门听课研课、智囊陪同磨课、 专题互动展课等活动,助力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 课堂分析能力与反思能力,激发其专业发展的原生动力。
进家体验。一名学生进入另一名学生的家庭,两人 结成同伴,一起学习、生活。这种形式为学生建立“ 知 心同伴”,为学生提供一种“ 心灵寄托”空间提供了可能。 但这种形式对入住家庭的要求比较高,包括家庭环境和 陪伴时间,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够负担。
EDUCATOR
联片抱团,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联片抱团,就是将乡村小规模学校纳入条块发展的 模式,减少乡村小规模学校的“ 孤立感”与“ 被抛弃感”, 实现与本区域其他学校的“ 同频共振”。
双向交流,拓展学生活动场景
双向交流,城镇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之间互派学 生,联合开展学生集体交流活动。双向交流,丰富了乡 村小规模学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开拓了乡村孩子的视野, 激发了学生对美好学习的向往;同时也让城镇学生体验了 乡村生活与文化,为城镇学生提供了亲近大自然的机会, 丰富了学生的生活体验。主要形式有三种:
进班学习。以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学生走进城镇学校 的课堂为主,跟班学习一周或者两周,使乡村小规模学 校学生体验不同的课堂。进班学习,最为关键的是为乡 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指定一位或几位同伴,由同伴引领他 们逐渐适应新环境。在同伴交往过程中,乡村小规模学 校学生能体验更为丰富的学习与生活。
进校活动。与进班学习不同的是,进校活动是乡村 小规模学校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参加城镇学校的各种集体 活动,如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研学实践等。这种方式 突出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的深度参与,如元旦庆祝活动 中有文艺表演是由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承担,与当地学 生共同联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加强统筹城乡教育的力度,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推动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特作如下决定:一、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15年教育(一)1997年我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以来,基础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推进。

但是,必须看到,我省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不均衡,农村教育整体相对薄弱。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作为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一项首要任务,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我省农村教育近期发展的目标是: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和特殊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社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到2007年,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达到70%以上,70%的县(市、区)达到教育强县标准。

二、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教育发展的正常投入(三)建立“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一 、
总 体 目 标
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引 ,
综合和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等 因 素 , 优 化 学 前 教 育 发 展 结 构 , 进 一
步重 视 内 涵 建设 ,
市 直及 部 省 属驻 甬 各 单 位 :
《 宁波市 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 动 计划
年 ( 2 0 1 8 2 - 02 0

》 已 经 市 政 府 第 22 次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过 ,
现 印 发 给
你们 ,
请认 真贯 彻 执行 。
宁波 市 人 民 政府 办 公 厅
制 定 、
调 整 的 规 划 应 统 筹 考 虑 区 域 内 学 龄 前 儿 童 数 量 、 分
布 、 增 长 趋 势 和 现 有 幼 儿 园 状 况 。 依 法 办 好 乡 镇
街 道 (

公办 中 心幼 儿 园 ,
充 分 发 挥 其 辐 射 指 导 作
用 ,
引 导有条件 的行 政村举 办村 级幼 儿 园 ,
发展 格局 。
到 年 2 0 2 0 ,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覆 盖 率 ( 公 办
幼 儿 园 和 普 惠 性 民 办 幼 儿 园 在 园 幼 儿 数 占 在 园 幼 儿
总数的 比例 )
达 到8 5 % 以 上 ,
逐 步 实 现 按 规 定 班 额 招
生 和 就 近 入 园 新 建 、 改 扩 建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1 2 0 所 以 ;
上 ,
重 点 增加 城镇学位 供给 ,
应 对 城 镇 新 一 轮 入 园

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章程

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章程

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淳安县金峰乡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淳安县金峰乡景山村(阔畈)56号,邮政‘编码为311701。

第三条本校由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举办,经淳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实施6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本区域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6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中,抓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重学习兴趣的培养,重家校联系,学校的工作更具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使之能稳步前进。

第六条办学目标:以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为校训,秉承爱随心动、人随事成之办学理念,通过三年努力,力争达到教学环境优美、师生关系和谐,教学质量稳中有进,群众满意的温馨精致的农村优质小学。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为: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能人,做一个有正能量的人。

通过学校教学、各类活动(校本培训、社团活动、各类竞赛等)的开展,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品德,具有积极的学习兴趣和态度,具有兴趣特长,具有健康、快乐、向上、阳光的精神。

教师发展目标为: 以德浇筑爱,以能提升爱,以勤坚守爱,以绩诠释爱,以廉净化爱。

教师要爱字当头,抓住教育的本质和发展的关键,切实解决制约学校前进的根本问题,从而使各发展要素自然组合、相互促进;把最平凡最细微的工作做实、做好、做精,在平凡务实中激发内在活力,扎实发展,推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校训: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办学理念:爱随心动人随事成学校发展观:小学校大课程小细微大发展教师培养观:以德浇筑爱,以能提升爱,以勤坚守爱,以绩诠释爱,以廉净化爱。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杭政办函〔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7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修订)》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等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年龄在3至14周岁,处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市区)居住的非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就读条件(一)学前教育入园条件。

凡年满3周岁,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就读条件。

凡年满6周岁,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市区接受义务教育。

(三)其他。

已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的随迁子女,未申领有效居住证的应及时申领,已申领的应按规定及时签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教育对口支援是推动我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

我省从2002年开始先后实施了两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支援和受援双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因地制宜,在资金援助、学校结对、教师培训、学生资助等领域深入开展帮扶工作,欠发达地区办学条件有效改善、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有力推动了全省教育的高水平均衡发展。

但是,由于欠发达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目前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仍然较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亟需进一步帮助提升。

为继续帮助欠发达地区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2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2011—2015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欠发达地区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这一核心,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对口帮扶工作领域,创新工作载体,促进欠发达地区全面加快教育改革发展,跟上全省教育发展步伐。

(一)坚持硬件和软件并重。

继续帮助欠发达地区改善办学硬件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欠发达地区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为核心提高软件建设水平,确保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坚持资金支援和智力支持并举。

发达地区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除按规定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外,要充分利用师资、管理优势,通过“传”、“帮”、“带”等有效手段,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11.21•【字号】湖农发〔2022〕90号•【施行日期】202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的通知湖农发〔2022〕90号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市直相关单位: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粮油产业发展、未来农场创建、现代种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动物防疫、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奖励、低收入农户帮扶等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下达给你们(详细见附件)。

为加强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提高政策效能,发挥资金绩效,请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落实到位。

附件:1.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转移支付资金2.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优势产业等项目建设计划明细表3.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电子商务奖励计划明细表4.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带动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补助计划明细表5.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市校合作项目补助计划明细表附件6.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农信担保与金融服务补助计划明细表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1日附件1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和奖补计划-转移支付资金单位:万元附件2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优势产业等项目建设计划明细表单位:万元附件3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电子商务奖励计划明细表单位:万元附件4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带动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补助计划明细表单位:万元附件5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市校合作项目补助计划明细表单位:万元附件62022年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农信担保与金融服务补助计划明细表单位: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8.05
•【字号】浙教办函〔2024〕155号
•【施行日期】2024.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
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4〕15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3周年。

为总结提炼教育助力共同富裕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各地各高校推荐、专家联评、省教育厅党组会审议,共确定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47个,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学习典型案例的好做法好经验,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任务,创新实践、争先创优,打造更多具有省域特色、教育特点、群
众有感、可复制推广的成果。

附件:教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富示范区典型案例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龙泉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龙泉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龙泉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未发)精神,结合《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深入实施《浙江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和《丽水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 —2025年)》(),对标“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的建设,聚焦普及、普惠、均衡、优质,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与2025年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战略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布局规划、健全保障机制,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奋力打造一座独具匠心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基础,促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基本原则L坚持政府主导。

全面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健全并落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办好本区域各类幼儿园。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浙政发〔2011〕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主要内容已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或者已被替代,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件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264个以市政府名义,以及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内部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1998〕23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9-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9〕15号)3.关于加快女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20号)4.关于加快我市中心镇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22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6〕8号)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6〕9号)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2号)二、杭政发文件9.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市区农居点布点规划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发〔1996〕39号)10.关于同意解决之江区块征地“农转非”遗留问题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批复(杭政发〔1996〕158号)11.关于同意杭州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996-2010年)给市城乡建委、市市容环卫局的批复(杭政发〔1996〕198号)12.关于对西湖区政府要求确认三墩工业区有关事项的批复(杭政发〔1997〕215号)13.关于同意委托滨江区行使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的批复(杭政发〔1998〕97号)14.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发〔1998〕118号)15.关于同意委托滨江区行使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有关权限的批复(杭政发〔1998〕121号)16.关于蔬菜基地建设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发〔1998〕156号)17.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6号)18.关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9号)19.关于蓝本户口管理问题给拱墅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9〕106号)20.关于一九九九年度菜地建设计划给滨江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9〕138号)21.关于西兴镇2000年度市级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批复(杭政发〔2000〕129号)22.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发〔2001〕61号)23.关于萧山、余杭撤市设区后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发〔2001〕68号)24.关于授权滨江区行使部分土地管理权限补充意见的批复(杭政发〔2001〕96号)25.关于加快市属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1〕167号)26.关于《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发〔2001〕255号)27.关于《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发〔2001〕276号)三、杭政函文件28.关于滨江区中兴大道(暂定名)居住区块、泰安路区块、中兴大道(暂定名)区块城市设计的批复(杭政函〔2002〕9号)29.关于《淳安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5号)30.关于《临安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1号)31.关于《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2号)32.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4号)33.关于修编萧山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48号)34.关于临安市太湖源镇等20个乡(镇)重新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02号)35.关于《桐庐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45号)36.关于萧山区进化镇等10个镇修编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65号)37.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3〕24号)3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的承诺意见(杭政函〔2004〕91号)39.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微电子产业发展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4〕95号)40.关于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问题的批复(杭政函〔2004〕164号)41.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05〕39号)42.关于印发《杭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函〔2005〕62号)43.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63号)44.关于印发《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65号)45.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杭政函〔2005〕76号)46.关于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总体计划的批复(杭政函〔2005〕96号)47.关于杭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规划(优化)的批复(杭政函〔2005〕97号)48.关于印发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116号)49.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杭政函〔2005〕124号)50.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5〕206号)51.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52.关于印发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杭政函〔2005〕216号)5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函〔2006〕23号)5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39号)5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58号)5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十一五”时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90号)5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6〕100号)5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6〕101号)5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的批复(杭政函〔2006〕111号)6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112号)6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40号)6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50号)6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07〕8号)6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杭政函〔2007〕48号)6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6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十一五绿色照明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7〕189号)6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8〕93号)6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文化设施三年实施规划(2008-2010年)的批复(杭政函〔2008〕225号)6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六阶段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09〕49号)7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9〕272号)7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本级2010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批复(杭政函〔2010〕77号)7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杭政函〔2010〕135号)7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杭政函〔2010〕171号)7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杭州电网有序用电C级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0〕185号)7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进行初审的函(杭政函〔2010〕250号)四、杭政办文件76.转发市规划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杭州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对擅自搭建房屋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88〕17号)77.转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开征土地增值税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1号)78.转发市东海明珠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建设东海明珠工程实施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7号)79.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村物价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53号)80.转发市人事局关于1996-2010年杭州市人才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7〕9号)81.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11号)82.关于贯彻《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9号)83.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各类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19号)84.关于转发1999年杭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21号)85.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3号)86.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3号)87.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1〕11号)88.关于印发《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18号)89.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前期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22号)9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收集杭州市直属各单位现行文件资料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6号)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文化信息现代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杭政办〔2002〕10号)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43号)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2〕52号)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1号)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7号)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3〕36号)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畜牧业的意见(杭政办〔2004〕5号)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4〕6号)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5〕6号)1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31号)1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42号)1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7〕16号)1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7〕37号)1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7〕38号)五、杭政办发文件105.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宣传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08号)106.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7号)107.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65号)108.转发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改善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91号)109.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酸雨综合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82号)110.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农居点详细规划编制申报程序和编制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233号)111.转发市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2号)112.转发市财政局、土管局、房管局关于对行政划拨土地房产交易行为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76号)113.关于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前置审批事项给市工商局的复函(杭政办发〔2001〕44号)114.转发市档案局、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86号)115.转发市国资局等三部门关于规范改制企业土地开发费下浮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29号)116.关于实施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43号)117.转发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贯彻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75号)118.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和拆除市区屋顶违章绿化及鸽舍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08号)六、杭政办函文件119.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7号)120.关于进一步整治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59号)121.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91号)122.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63号)123.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杭州市调整市区过境交通及东部道路货运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2号)124.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67号)125.关于杭州市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和限制使用粘土墙材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08号)126.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21号)127.关于杭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3〕254号)128.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杭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93号)129.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09号)130.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及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45号)131.关于学习推广萧山区有序用电管理经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90号)132.转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34号)133.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48号)134.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58号)135.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2号)136.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9号)137.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规范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79号)138.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和杭州市人居奖申报及评选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4号)139.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非住宅闲置房屋供需信息系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63号)140.转发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88号)141.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钱塘江流域抛弃死猪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74号)142.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快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10号)143.关于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和在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18号)144.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8号)145.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杭政办函〔2005〕322号)14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17号)14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26号)14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29号)14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山塘水库除险保安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35号)15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44号)15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51号)15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70号)15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71号)15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4号)15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6号)15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05号)15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23号)15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运河(含部分支流)沿线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27号)15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37号)16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41号)16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46号)16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6〕257号)16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水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81号)16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半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88号)16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腐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18号)16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区新车执行“国Ⅲ”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57号)16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撤村建居地区支小路建设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98号)16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35号)16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十一五”消防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43号)17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61号)17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杭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62号)17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7〕273号)17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01号)17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19号)17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4号)17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6号)17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半山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9号)17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杭州市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51号)17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9号)18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关于《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1号)18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3号)18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体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号)18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58号)18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6号)18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困难群众预发2008年第二季度价格补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08号)18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2008-2010年)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120号)18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双十万”工程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36号)18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46号)18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52号)19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建投资集团关于杭州市主城区供热方式调整居民热用户经济补贴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80号)1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96号)1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41号)1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7号)1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9号)1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工业锅炉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60号)1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1号)1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对口援建四川广元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建设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7号)1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10号)1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2008-2010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2号)2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3号)2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地下管线盖板专项整治及加装安全防护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4号)2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水煤浆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57号)2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8号)2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年度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开展评价激励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412号)20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2007年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417号)20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和部分页岩烧结砖轮窑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6号)20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97号)。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自查自评报告》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自查自评报告》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自查自评报告》界首中小发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估自查自评报告根据学校三年(xx~xx)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营造和谐校园,全面提升和丰富学校教学质量的内涵,xx学年工作在全体教职工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下,已顺利完成《规划》制定的xx学年工作任务,预期目标基本达到,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学校发展概况学校创建于1950年,由姚家村小改建而成,校址坐落于界首乡姚家村。

1968年更改为东亭五七学校,xx年更改为淳安县东亭乡中心小学,至xx年乡镇撤并,学校定为现名。

目前界首乡中心小学占地总面积6050平方米,建筑面积2937平方米。

现有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6人,教职工21人,小学高级职称1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6人,其中大学本科有2人,市级骨干教师1人,县级骨干教师2人,市级荣誉1人,县级教坛新秀3人,优秀校长1人。

xx年我校撤并了洋田村小、坑口村小2所村小,新建学校食宿面积达1224平方米,总投资100余万元。

xx年6月通过县办学水平的评估,被授予“淳安县二级学校”荣誉称号,荣获“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学校”称号。

xx年我校撤并最后一所燕上村小,完成学校布局调整,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共享。

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对学校边坡治理、化粪池、无公害厕所、新建锅炉房、改水工程、操场平整、篮球场硬化、主席台、围墙和旧房内外墙粉刷改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了“最漂亮的房子是学校”的目标。

添置电教设备10个班,计算机教室1个,多媒体教室1个,校园网1个,教学、电教仪器等基本达到Ⅰ类标准。

本学年我校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科研兴校,我校课题《“地域特色”综合实践的校本开发的实践与研究》被县教科室立项为县级重点规划课题。

淳安县发展历程

淳安县发展历程

淳安县发展历程
淳安县位于浙江省西部,是一个人杰地灵的美丽县城。

在淳安县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许多重要的阶段和里程碑事件。

20世纪50年代初,淳安县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然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淳安县开始注重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电气化工程,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1980年代初,淳安县开始大力发展旅游业。

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淳安县具有独特的山水资源和文化底蕴。

县政府积极引导投资者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了一批风景名胜区和度假村。

淳安县的旅游产业迅速崛起,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1990年代初,淳安县开始着力发展农业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县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农田水利工程,提高了农田的灌溉条件。

此外,县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淳安县的农业产业逐渐转型升级,实现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1世纪初,淳安县开始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县政府加大了生态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治理,恢复和改善了许多受损的生态系统。

淳安县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通过这些举措,淳安县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淳安县正朝着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城市迈进。

在淳安县的发展历程中,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旅游业和生态环境保护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淳安县将继续致力于科学发展,不断推动县域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幼儿教案系列:小班语言活动《快乐的小雨点沙_沙_沙》word文档下载

幼儿教案系列:小班语言活动《快乐的小雨点沙_沙_沙》word文档下载

优秀幼儿参赛教案小班语言活动《快乐的小雨点沙沙沙》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新世纪幼儿园余依纯
活动领域:诗歌《小雨点》语言朴实、短小精悍,是一首
【活动前评析】
本活动幼唤起了对大自然的热爱情感。

这朗朗上口的诗歌能很快吸引孩子的注意力,源于生活的题材能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也符合小班语言教学目标中提出的让幼儿理解简诗歌的基础上,能发音准确地朗读诗歌。

【活动目标】
1、让幼儿在理解诗歌的基础上,能发音准确地朗读诗歌。

2、激发幼儿热爱大自然地情感。

3、鼓励幼儿大胆地说完整
【活动准备】
1、背景音乐
2、教具一套
【活动过程实录】
(一)、引入。

1、师:沙沙沙,听,天气怎样啦?(小雨)
2、出示落雨的图片。

(二)、学习诗歌
1、师:小雨点,沙沙沙,落到哪里去了呢?(请幼儿猜)
师:小雨点,沙沙沙,落到花园里。

师:看,花朵开心吗,嘴巴怎么样了?哦,花朵很开心,很快乐,花儿乐得张嘴巴。

说句完整句:小雨点,沙沙沙,落到花园里,花儿乐得张嘴巴。

师:这幅图片念得真好听,我们也来说说看。

2、师:小雨点,沙沙沙,又落到哪儿了呢?
出示“小雨点落在池塘里”的图片。

师:“小雨点,沙沙沙,落到哪里去了?”
师:小雨点,沙沙沙,落到池塘里。

师:看,鱼儿开心快乐吗?哦,鱼儿很开心,很快乐,鱼儿乐得摇尾巴。

师:这幅图片念得真好听,我们也来说说看。

3、师:小雨点,沙沙沙,还落到哪儿呢?
出示“小雨点落到田野里”的图片。

(解释田野)师:“小雨点,沙沙沙,落到哪里去了?”
精品幼儿园教案。

《淳安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淳安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淳安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校高中向城区集聚、初中向片区中心镇集聚、小学向乡镇中心集聚布局细化落实。

现根据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优化调整原则1.注重调研、科学评估原则。

注重工作调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综合当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县域城乡教育资源,按照当地实际优化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城乡中小学校。

定点学校需立足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办学要求,有必要的发展空间。

2.应留必留、方便学生原则。

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立足乡情校情,从最迫切的需求入手,从严掌握布局优化调整规模。

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

妥善处理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切实保障学生尤其是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3.撤整并用、资源优化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以投资最小化实施布局调整。

立足于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终极目标,不断优化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

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中心集镇的教育资源需根据不同学段的办学需求综合把握、合理布局。

4.先建后撤、循序渐进原则。

总体坚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一次规划到位、分步分阶段实施。

具体工作推进时序应当根据实际,给予涉及撤并等布局优化调整学校适当的过渡期。

在着力优化县域学校布局的同时,切实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改善等关联问题,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而影响学生正常上学。

二、主要工作目标1.普通高中。

围绕高中向城区集聚目标,加快推进淳安县第三中学建设。

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淳安三中,完成汾口中学、威坪中学整体搬迁入城,最终形成普高一重两普格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关键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不折不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第一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确保2020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责任分解中,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

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要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督促推进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序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刘忻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文山会海”。

市政府办公厅二、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思维。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三教轮保,我们这样做……

三教轮保,我们这样做……

三教轮保,我们这样做……作者:陆丽华来源:《早期教育(教育教学)》2022年第03期我园自2016年开园以来便采用“三教轮保”工作模式,即每个班级均配备三名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保育员上岗证的保教人员,将三位教师的岗位分为早班、晚班和保育,不设专职的保育员,班级保育工作由三位教师轮流承担,轮岗周期为一周。

多年来,借助课题研究,我们在更新教师保教结合观念、抓实保教结合行动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三教轮保”实践的有益经验。

1.“读”文件精神,深化职业理解为了深化教师对保教结合理念的专业认识,我们通过园本培训与专题研修的形式,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国家保育员职业标准》《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等纲领性文件,重温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目标,明确保教结合是幼儿园工作的基本准则,巩固对保教并重岗位职责的认知,深化对保教工作意义的理解,从思想层面重建保教结合的观念。

2.“观”儿童世界,强化专业认同保教结合的原则是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提出来的,体现了幼儿阶段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体现了幼儿园教育與中小学教育的显著区别。

因此,我们通过组织“我眼中的儿童”专题教研活动,借助读书沙龙、案例解读、专家讲座、观看专题纪录片等形式,帮助教师走进儿童世界,体悟童年价值,发现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特性,从观念层面进一步强化教师对保教结合的专业认同。

3.“研”实践问题,改变固有认知在“三教轮保”实践过程中,出现了班级内部保教分离、团队意识薄弱等问题。

为此,我们就“为什么要采用‘三教轮保’?‘三教轮保’和‘两教一保’区别在哪里?优势在哪里”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帮助教师们认识到“三教轮保”模式下,由于三位教师在学历水平、教育理念、沟通能力等方面比较相近,这就为更好地落实保教结合提供了可能性。

4.“探”解决办法,建立积极期待为了让教师直观感受“三教轮保”的做法,我们以小一班为实验班,通过打造“样板班级”,树立了保教结合的示范榜样,让其他班级的教师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淳安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 137号)、《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9〕9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思路,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结构,进一步重视内涵建设,整体提升我县学前教育质量。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师资队伍发展机制,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到2023年,全面建成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和办园水平大幅提升,较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具体指标。

1.优化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建立以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为主体、个性化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到2023年,全县学前三年户籍儿童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达到75%及以上。

2.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到2023年,全县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省一级、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覆盖面)达到90%;全县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6%。

3.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水平。

到2023年,全县幼儿园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比率力争达到99%;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保持在98%以上。

二、主要措施(一)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综合考虑全面二孩政策、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发展情况,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快落实本轮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多渠道解决千岛湖镇城区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

2.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确保配套幼儿园及时交付使用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健全联动管理机制,确保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住宅小区,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和受益面。

加快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支持鼓励个人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以“公办为主”思路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满足落实农村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加快推进千岛湖镇中心幼儿园和淳安县第二幼儿园等公办园建设。

4.推进学前特殊教育普及和提升。

落实《淳安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完成淳安县培智学校标准化建设,满足特殊教育对象要向学龄前特殊儿童延伸的需求,大幅度提升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比例。

鼓励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受轻度特殊儿童随班就读。

到2023年全县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1.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事业费比例,到2023年比例达到10%以上。

2.强化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500元/生·年,并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标准调整而调整。

3.优化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

在对民办幼儿园规范考核的基础上,县财政要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本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

4.加大县本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投入。

对新增幼儿园按核定的办园规模给予一次性每班4万元开班经费补助(民办幼儿园按核定办学规模新增班级数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每班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8万元);经审核认定的小规模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为40人及以下),无下属教学点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公用经费补助,有下属教学点的每年给予2万元的公用经费补助。

对乡镇分园(在园幼儿数为40人及以下)、村级教学点配备持证保育员的,县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

5.明确建设补助政策。

县本级公办幼儿园园舍新建和配套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乡镇公办幼儿园园舍新建和配套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与乡镇财政按照《财政审批工作会议纪要》(淳政阅〔2015〕32号)规定的比例分担。

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县公办幼儿园设备及教玩具购置,每年由幼儿园在年初申报计划,经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后实施。

6.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等级收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7.完善资助奖励制度。

对新评上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

奖励经费每年由县教育局负责申报,报经县财政局审定。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三)深化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体系。

1.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文件规定,按照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根据需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可适当核增城区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事业编制数量。

2.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

依法落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全面实施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民办幼儿园按照等级要求,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公办幼儿园持证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由县财政按同类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水平的80%比例补助。

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学前教育特点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按照政策规定提高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

3.加强保教队伍建设和管理。

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及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加大考评监督力度,全面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依法保障教师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彰评比、教研活动等权利,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分层培训,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纳入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名师151培养工程”;优秀园长纳入“名校长525培育工程”范围,遴选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幼儿园园长素质。

进一步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开设适应不同岗位保教人员专业发展需要的在职培训课程,加强保育员队伍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化学前教育改革。

1.继续推进名园集团化战略。

进一步丰富名园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等结对帮扶形式,积极探索跨区域、跨类别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模式运作,扩大名园在师资、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输出,加快新办园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整体提升全县学前教育质量,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在家门口接受优质学前教育。

2.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建立幼儿园课程备案审核制,有效提升园长的课程领导能力和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

规范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实施和保教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3.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和质量检测体系。

鼓励各类幼儿园上等级、创品牌、树名园,全县在2020年底前完成幼儿园等级并轨工作,努力提高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比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办园、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测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办园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五)强化学前教育监管。

1.加大办园行为监管力度。

县级政府要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县、乡镇、幼儿园三级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机制。

加大薄弱幼儿园改造力度。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经费使用及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办园结余均须用于继续办园。

2.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

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各职能部门以及幼儿园所在乡镇按职责落实对辖区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安全工作园长负责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改善安全保障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幼儿园安全防护水平。

3.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将学前教育信息化纳入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健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学籍管理。

加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教职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有效应用。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政府统筹牵头、教育主管和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职责,协力推进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推广学前教育改革成功经验,倡导有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

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督导考核力度,重点开展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教职员工配备、待遇保障及“小学化倾向”治理等进行专项督查。

本计划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