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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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1、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在党的领导下,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学生组织。

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

在中等学校分校学生会和班学生会即班委会两级。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下辖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劳动、卫生、纪检保卫等部和一个广播站或报刊。

每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

各部设若干干事。

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班级相应的委员组成;主席部属会议由各班班长组成。

学生会各部工作通过部属会议贯彻执行。

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老师一名,其人选由学校行政会推荐,原则上考虑相关部门的教师;学生会总指导教师一名一般由校团委书记兼任。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班班委会。

班委会设正、副班长,相应设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卫生劳动委员和纪检委员。

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3、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学联领导下,在团组织的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宗旨,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对发扬学生民主,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自觉守纪意识,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律性和自觉服务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最高权利机构,是学校团结师生,服务师生,联系校外的桥梁,是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开展学生自律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4.联系校内外社会资源,服务校园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学生会实行常设机构,分为主席团、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分别负责学生会下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学生会的选举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在校内享有一人一票的选举权。

第七条其他机构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提名产生,并经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第八条学生会组织各种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志愿活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学生会的纪律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领导安排,不得违背学生会行为规范。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护学生会的声誉,维护学校的形象,在校园中做出成绩的同时,要注意品行端正,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

第七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有制订本章程和内部管理办法的权利。

学生会有提出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建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为学校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任务,不得懈怠。

第八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议第十三条全体同学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学生会要认真接受,并加以改正。

学生会要定期向全体同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站)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广播站。

(根据需要会增设部门和增加人选)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体育部:督查晨跑及大课间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7、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8、卫生部:全面负责督查、检查学校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9、广播站:组织学校的播音工作及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学生会模板章程

学生会模板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职能,规范学生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社团联合会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包括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

第九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 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决议;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开展;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利益;4. 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3. 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4. 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5. 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6. 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第一篇:学生会章程总则学生会章程第一章、学生会性质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

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

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

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

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第一条:学生会宗旨学生会是学校团组织的助手,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方针,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原则学生会组织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机构设置学生会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遵循合理分工和协作原则。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负责人一人,工作人员若干。

学生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小组。

第四条:学生会选举制度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候选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选举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生会领导机构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制度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职能部门会议。

会议内容要充实,形式要灵活。

会议记录要详细,决定要落实。

会议要注重效率,防止形式主义。

第六条: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文化活动,开展学生自主教育和管理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经费来源限于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学生会经费使用要合理、透明,接受学生代表大会和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学生会干部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学生会干部选拔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利用学生会职务谋取私利。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学生自治意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团结、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学生的权益,服务学生的利益,发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自治、协商和团结。

第五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校规、学校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破坏性、暴力性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它部门组成。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最高权力。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的其它部门包括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社团部等,各部门的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设立监督机构,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学生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享有加入学生会、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有向学生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学生会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的义务,有义务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信息和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的义务,有义务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学生会所有成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换届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九条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代表投票的形式,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选举结果经学校确认并公布后方可生效,选举结果若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学校负责处理。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挥学校学生的主体作用,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 是学校党委、行政组织联系和服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是学生实践锻炼、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平台。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代表和服务全体学生,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开展学生自治、民主管理和服务学生工作。

第四条: 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 团结、服务、进步、创新。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生会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章程;(二)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和常务会议;(三)负责向学校和其他组织汇报工作;(四)协调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学生会设若干部门, 包括: 组织部、宣传部、学术科技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女生部、外联部等。

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九条: 学生会的各部门负责制, 主席团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十条:学生会应根据工作需要, 设立特定的工作小组或委员会, 由主席团成员负责组建和管理。

第三章: 会员第十一条: 学生会的会员包括所有在校正式注册学生。

第十二条: 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讨论和决策, 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利益, 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对学生会工作的监督和批评, 有权利向学生会提出合理的诉求和建议。

第十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会员大会或常务会议上得到保障和落实。

第四章: 选举和任期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会员普选产生。

第十七条: 学生会的其他干部由主席团成员推荐或自荐, 并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学生会发展,增强学生自治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依法选举产生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依法独立行使学生自治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校园文化、学术、体育等活动,提升学生个人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依据大学生活规范、大学章程等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分会等组成部分。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部门和分会等组织,负责开展学生会工作的特定领域。

第九条学生会的领导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应经过学校或学生代表大会的评议和选举产生。

第三章学生会活动第十条大学学生会应依法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沟通,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文化艺术展演、主题讲座、创新设计竞赛等,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科素养。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包括体育比赛、健身活动等,增强学生体质和锻炼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四章选举与管理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选举应公布选举结果,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应制定选举管理办法,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规定,保证选举的公正。

第十七条选举产生的学生会领导人员应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审查和监督。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领导,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卫生部、纪检部、文体部和公物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退出。

二、各部门的职责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三、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1.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共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4.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1. 会长和副会长的选举必须经过全体学生的投票,任期为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 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且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3. 学生会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并且要为学校争光,为同学们服务。

4. 学生会要严格执行会议议程,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5. 学生会成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6. 学生会必须依法申报和公布任何经费支出和收入,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7. 学生会必须尊重学生群众的意见和利益,积极为他们服务,解决学生们的实际问题。

8. 学生会必须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9. 学生会必须定期向全校师生公布工作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0. 学生会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争做学校的模范组织,
为全校师生做出积极贡献。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第十四条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例会制度
为研究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处和学生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表决各项规定。
3、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4、要求学生会召开 Nhomakorabea时代表大会。
5、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6、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教育处面试、审核,确定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竞选演讲、学生代表和投票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章程为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益、职责和规范其运作方式。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自由、独立的学生自我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权益,履行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的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决策、指导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成员组成,各部门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学生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必要的活动,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谈判、协商,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责任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学生相关的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提升学生的福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增进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和其他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举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部门例会,讨论并决定学生会事务。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运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

学生会章程(样本)

学生会章程(样本)

学生会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学生会是本校学生的自主组织,其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
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第四条学生会部门
学生会设有若干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娱部、外联部等。

各部门负责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并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和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和任免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全体学生讨论决定。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活动的种类
学生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化展览、体育竞赛等。

第八条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学生会根据需要组织和实施各类活动,并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场地。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学生会经费的来源
学生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学校拨款、捐赠、赞助等。

第十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
学生会经费应合理使用,用于学生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和福利等方面。

第六章修改和解释
第十一条学生会章程的修改
学生会章程的修改应经全体学生代表讨论决定,并由学校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会章程的解释
学生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任何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学生会章程_工作制度

学生会章程_工作制度

学生会章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领导下,由全体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活动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学生会工作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教育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原则:(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民主集中制;(三)公开、公平、公正;(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 departments(部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大会负责,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是学生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处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 departments(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各部门负责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二)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三)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热情和责任心;(四)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制度:(一)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讨论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班级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学生工作;(四)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和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五)定期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工作制度:(一)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为学生服务;(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三)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树立榜样;(四)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五)定期向部长、秘书长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章程模板

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生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秘书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起草学生会文件,管理学生会财务等。

2.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推广,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等。

3.学习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促进学风建设。

4.文体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生活困难,维护学生权益。

6.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监督;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3. 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积极作用;4. 履行学生会分配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自己的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实行会议制度、分工负责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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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校纪校规及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3、做学院联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4、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协助学院和部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5、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和部的管理工作;6、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院领导和院团委的各项指示和安排。

发展与兄弟院部的友好关,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使同学扩大视野;第三条各部门基本任务;一、秘书部:(1).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

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通知和公告。

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的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考勤工作。

及时汇总会议考勤情况,并备案;(2).拟定学生会的计划总结,收发各种文书并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做好“学生会大事记”;(3).定期收集并汇总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处理好内部日常行政事务及协调好其他相关工作,向主席团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向各部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议精神;(4).做好上传下达、内通外联等各项事务,安排好学生会各项值班事宜;(5).做好学生会公有财物的记录、保管工作;(6).做好本网站的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7).做好本的报工作,内容充实,丰富多彩并及时发送到同学们的手中;(8). 迅速及时地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后的新闻稿编写及上报工作;(9). 配合院学生会及兄弟学生会秘书部的各项工作;(10). 做好老师及(副)主席安排的其它工作;各项工作;(7). 配合院学生会及兄弟学生会学习部的各项工作;(8). 做好老师及(副)主席安排的其它工作;第四条学生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学生会团结自己、树立形象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全体学生会干部及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允许有任何违反纪律的现象存在;第五条学生会成员要在全同学中要起表率作用,不仅在生活作风上作为广大同学的模范,还要在学习上起带头作用;第八条主席团:1、本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2、对本重大活动及学生会人事变更,主席团必须协商讨论,达成共识;第三章人事第十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确实履行学生会宗旨,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优化成才氛围,从而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特制定本制度如下:第十一条关于非学生会成员要求加入学生会的同学必须通过学生会统一面试或老师强力推荐;进入考察期间的成员须经部长提请,主席团协商同意后,方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优秀学生也可由老师强力推荐入会);第十二条对成员的素质要求:1、部门成员应做到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及学生会的声誉,有较强组织概念、全局思想和时间观念;2、对所从事的工作应具有高度的热情、正义感和责任感及为同学服务的意识,甘于奉献,努力学习,成绩良好,并能恰当协调好学习与工作间的关;3、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在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做到保质高效、听从指挥、奋力进取、勇于创新,并能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并勇于同上级交流自己的见解和想法,用于实践。

学生干部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以礼相待,要特别重视团队协作精神;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生会经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学生会各部所支出经费必需有相应的收据和正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无此依据不能报销;第十七条各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的财政支出账目,由各部长管理,每次支出后,部长需将账目支出情况向主管副主席作详细汇报。

并将报销依据(发票和收据单位都须注明: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注明清单数目、单价及总和;必须有公章)交给秘书部财务专管人员,双方都需做好报账记录(需详细)。

财务专管人员再将所有报销依据交给主席,同样双方都需做好报账记录(需详细)。

每月各部长将财务记录与秘书部报账记录核实一次,秘书部对相关记录做好整理,并统计出本月支出总数,让主席审阅后归档;第十八条各部的账务本上,必需对每一笔支出做好详细记录,购物清单上必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总额及时间;无发票以及不合理的账务支出,都不予报销,且一切费用自理;第十九条对于学生会的费用支出,所有成员都需有从省意识。

若有铺张浪费者被查出,将案情节严重,罚取一定金额(按50元、80元、150元)作活动费;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负有爱护、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学生会财物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将学生会的财物据为己有。

否则,严惩不怠;第六章例会、考勤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实行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例会制度;第二十二条部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周日晚6:30(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在408会议室举行,具体事项如下:1、与会人员: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长、副部长;2、主要内容:各部负责人汇报近两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两周的工作安排,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流,促进提高;主席对本次会议做简短的小结,发布相应通知,安排相应工作;第二十三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请假。

以书面形式将假条交到秘书部。

秘书部负责把假条留档,并向主管副主席或主席汇报,未请假者视为缺席;若不在学校的可在会前向主席团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为无效,均视为缺席。

缺席人员,须及时向与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须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实行量化管理,各成员的基础分为80分,按会议考勤、工作积极性、学习情况、早操出勤及参与活动情况还有宿舍卫生情况等进行评分,其最终成绩评定与其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直接挂钩(扣分形式以干部考核表为准);第二十五条例会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各干部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累计不能超过4次,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无故旷会1次将在会内通报批评,旷会2次将张榜公示通报批评,无故旷会3次者将降职使用或视为自动辞职;第二十六条考勤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第二十七条每次例会由秘书部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并让学生会主管老师及主席过目审阅,之后存档,并上报一份到院学生会;第二十八条秘书部定期对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存档,并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则作为干事考核依据);第二十九条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做好记录,并交秘书部归档;第七章奖励第三十条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学习、工作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更好地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第三十一条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学生会给予相应奖励(如会内通报表扬,公示通报表扬及物资奖励等等);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由学生会给予相应奖励;对符合国家、省(部)、市(局)、学校奖励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上报奖励;第三十二条对个人实施奖励的权限及对委员、考察成员实施的通报表扬由学生委员会批准,荣誉称号由领导批准;对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各项奖励,由领导协商批准;第三十三条要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在情况允许时,可召开授奖大会,以资鼓励和教育。

要教育受奖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前进;第三十四条学生会(副)部长均从干事中选出,学生会主席从(副)部长中选出。

对于平时表现积极、工作较为认真的(副)主席、(副)部长及干事,学生会会从中选择出优秀者推荐入党。

学生会所有成员每学年的工作表现也会作为每年评奖评优的参考标准。

对于在学生会工作满一届的学生会所有成员,在学生会交接大会上将向其发放工作聘书,以资奖励。

第八章处罚第三十五条处罚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明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十六条对个人的处罚项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内批评、公示通报批评、撤销会内职务、开除出学生会;第三十七条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将公示通报批评。

对自由散慢,无工作责任心的干部而又履劝不听者;撤销会内职务或开除出学生会。

期末考试成绩挂科一门者进行会内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挂科两门者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两门以上挂科及考试作弊者开除出学生会。

所受处分的同学,将其处分记录入档,并作为是否可以评优的依据;第三十八条严重违反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手册条例的,经核实后,开除出学生会;第三十九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各干部不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除特殊情况外),一次进行教育引导,两次将会内批评并进行教育引导,三次公示通报批评,四次将彻销职务;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对在各项群众性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成绩突出的,可按本条例规定的奖励项目给予奖励;第四十一条本条例从今日起正式生效,其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

华夏大学学生会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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