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杆构架安装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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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构支架杆安装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根据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确保支架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提供给业主合格产品质量。
2、适应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应于220kV柳沟变工程钢管构支架安装。
3、组织及职责
3.1施工负责人:汪建国戴新明
3.2安全员:孟昭龙
3.3质量管理:常文亮材料员:袁朝玲
3.5施工人员:陈卫国、戚玉江、彭建华、龙海等
3.6吊车指挥作业:鲍其文
3.7司索作业:龙海
4、技术、工器具(机具)准备
4.1认真学习本作业指导书及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4.2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3主要施工机具如下表:
5.过程控制及质量标准:
5.1施工前由工程部组织,变电施工处参加对基础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施工基础图及有关验收规范。
5.2检查核对到货的产品(钢管杆、铁附件等)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数量是否与图纸及材料表一致。
5.3检查所有钢管杆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应在出场前及现场进行外观检查钢管杆的同心度、焊接的质量、钢管杆管壁厚薄是否一致,钢管杆热镀是否满镀、无漏镀、钢管杆的弯曲度不超过标准值,当缺陷不严重时,可以在现场处理的应在现场处理。缺陷较严重的情况下,应返厂重新处理,直至合格。
5.4 对到货的铁附件检查。
5.4.1是否符合加工质量标准。
5.4.2外观检查应无锈蚀,弯曲,锌层剥落等缺陷。
5.4.3加工的孔距及孔的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5.5排杆时应接下列几项要求进行:
5.5.1排杆时要考虑整体规划,给于吊车施工留有充分进退余地,保证场地其它设备排放有序。
5.5.2排杆时应根据钢管杆起吊方法要求进行排杆,钢管杆的排列位置方向应根据地形条件,组立杆的施工设计来确定,排杆时杆中心尽量靠近坑口,距离杯口最好在0.5~1米,以利起吊就位。
5.5.3钢管杆就位可用吊车或木杠拨动等方法,但钢管杆下面一定要有
枕木垫平,其施工工艺为:a.当钢管杆需沿轴线方向移动时,操作人员对称排列在钢管杆两侧,每侧3-5人,每人用木撬杆插入杆的下方,撬杠下加一木垫,然后统一指挥、同时用力,使钢管杆向前后移动;b.当杆需横向移动时,可用撬杠在杆的一侧用力拨动杆身使杆滚动,也可以用两根大绳兜住杆两头,大绳一端靠地面固定好,另一端用人拉,使杆滚动,在滚动之前一定要辅好枕木;c.钢管杆需变换方向时,在杆的一端用撬杠别住,另一端用力使钢管杆在中心处转动。此转动也是在枕木上操作,上述三点操作的重点是防止破坏热镀锌层,保持其防腐要求。
5.5.4当杆段按要求就位后,按规定的支点位置安放好垫架,一定要用木头的,如用钢支架,应在钢支架垫上草包式其它材料,防止破坏锌层,并用木楔卡死,防止因土松下沉及碰动左右移位。
5.5.5接地点焊接方向应一致。
5.5.6钢构件的除锈和安装应在制作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5.5.7构件表面除锈方法与除锈等级应与设计采用的涂料相适应。
5.5.8热喷涂锌应符合国标的要求。
5.6组装
5.6.1按设计图纸要求,把铁附件找好后放于钢管杆周围,应便于搬运。
5.6.2杆段找正后,用钢尺在杆上正确量出铁附件的安装位置,并用红笔划好标记,以便组装。
5.6.3组装人员在组装中,不要利用甲构件撬乙构件,更不要站在构件上杠抬起重,以免构件受额外荷重而产生变形或裂纹。
5.6.4凡是在钢管杆上安装的节点及抱箍等,均用电焊点焊在钢管杆上,每处不小于50mm,然后除渣、除锈、涂漆、喷锌。
5.6.5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螺栓的穿入方向应从里到外、从下向上。
b.螺杆应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得有间隙。
c.螺母紧好后,螺杆露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少于两个螺距。
d.承受剪切力的螺栓,其丝扣不得位于连接构件的剪切面内。
e.必须加垫时,每端的垫圈不宜超过两个。
5.7汽车吊立杆施工
5.7.l汽车吊进入现场后,其起吊中心应在坑口处约l.5—2.5米,起吊高度及重量应根据汽车吊起吊曲线来计算。
5.7.2汽车吊起吊构架应严禁滑动。
5.7.3汽车吊起重吊拉重物时,应尽量不发生勾头与被吊物碰撞,被吊物再起吊过程中始终应保持在稳定状态下进行。
5.7.4按施工设计要求,确定绑点位置,吊点间的距离应以被吊物弯距来确定。
5.7.5吊索(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5.7.6吊索绑点以杆上部起三分之一处为起杆绑点处。
5.7.7吊装各种钢构架杆时,均采用10×25的尼龙绳。
5.7.8单杆起吊时绑点应为本杆总长度上四分之一处为绑点处。
5.8杆塔的临时固定及安装要求
5.8.1支架杆的调正。
5.8.2调正钢管杆根部时,其木楔要有专人看护,如需松动,其楔也不应离开杆根,如需调换,应先找好替换木楔瞬时间进行替换,绝对不允许其杆根无木楔。
5.8.3调正钢管杆垂直度时,如需要松动连接的梁柱等,一定要做临时安全措施,(如用铁丝、钢丝绳及螺栓等临时固定)不允许用麻绳及不固定。
5.8.4二次灌浆用C30微膨胀水泥。
5.8.5在杆根没有固定好以前及二次浇灌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拆除临时拉线。
5.9构架施工完毕后,凡是焊接过的焊点,一定要进行防腐喷处理。
6、钢构支架吊装安全措施
6.1参加本工程钢构架安装人员严格执行DL5009.3—1997规程3.8起重要求。
6.2起吊指挥与吊车司机统一口令及手势,严禁多人指挥,各个受力地锚必须有专人看护,做到动作协调。
6.3在带电变电所施工应保证安全距离,起吊全过程应设专人监护,特别是起吊距带电间隔近的构架,要派专人监护。
6.4吊物离地面10cm,应停止起吊,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吊应平稳。
6.5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6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未经指挥人员允许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7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违章指挥、指挥不清或有危险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7施工完毕竟后应做好下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