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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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管理程序
1.0 目的
加强园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物业区域的消防管理。
3.0 职责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以负责人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及所辖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保安部经理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4 业务总部负责对各单位消防专员进行消防安全业务指导,保安部巡逻队与消防专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
3.5 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所管辖
区域的日常消防管理,以部门员工为基础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加强本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
4.0 工作内容
4.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组建
4.1.1 组建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下设消防安全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
4.1.2 业务总部拟制《消防组织机构图》,由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并在公司内部宣布。
4.2 消防设施的管理
4.2.1根据消防法规和实际需求由行政管理部申请配备消防设施。
4.2.2保安部负责建立《消防设备清单》,负责日常消防设备检查,并按《消防管理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填写记录。
4.2.3工程维护部每月对消防设施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表》上。
4.2.4工程维护部按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消防系统操作规程》、《消防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对消防设备操作、运行管理、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进行有效实行。
4.2.5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立即整改,如问题严重,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2.6工程维护部负责对各种消防设施下达维修保养计划、检查消防标识;全面质量办公室负责对标识进行监督,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标识进行制作。
4.2.1工程维护部负责对消防专用公章进行有效的管理与保存,并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实施。
4.3 消防工作的检查
4.3.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和节假日前按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对管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4.3.2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每月一次检查所管区域的安全用火、用电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4.3.3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立即发出《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限期改进,事后还应进行跟踪检验。
4.4 在管辖范围内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安部执勤人员如发现存放以上物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5 消防培训
4.5.1 各单位保安部通过办宣传栏,向顾客发放《住户手册》,不定期向业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4.5.2 各单位保安部每季度安排义务消防队与消防专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