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DOC).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DOC)1 北京XX公司消防安全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建设
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
消防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公司专管部门人员与各部门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
全责任制。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公司专管部门人员应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
识。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公司消防组织由专职消防人员、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组成。实行各部门人员防火责任制,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
安
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职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建设和技术训练,保持消防器材、装备的完好,随时做好灭火准备,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
赶赴火场,有效扑救火灾。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所指定专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
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
险隐患。
4、监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
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
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
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
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
清火灾原因。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九条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专管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消防设施,禁止下列行为:(一)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二)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第十二条严禁在公司内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不得乱丢烟头火种。
燃着的烟头能引起许多物质起火。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为
200℃~300℃,中心温度达700℃~800℃,足可点燃棉、麻、纸张等固体物质,更易引起各种燃烧气体的燃烧。在下列情况下吸烟更具危险。
1、火灾的危险性
(1)在有蒸发易燃气体或有可燃物的地方吸烟,可使易燃气体爆炸燃烧,失落在可燃物内的火星、烟头可使可燃物质燃烧。
(2)乱丢烟头或含着香烟寻物等疏忽大意,燃着可燃物起火。(3)躺在床上吸烟或醉酒吸烟,烟头触及可燃物起火。
2、防火措施
(1)严禁在一切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办公区、物资仓库和其他一切禁烟区内吸烟。
(2)禁止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械零件时吸烟。吸烟时应到安全地带,
烟头未熄时不得带入工作场所。
(3)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如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能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能乱丢烟头、乱磕烟灰,更不能将引燃
的烟头随处乱放等。
(4)禁止大风天在室外或野外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
(5)制定有关吸烟防火的规章制度,提倡和宣传戒烟。
第十三条公司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烧垃圾。
第十四条公司内严禁携带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与各种化学品、易燃易爆物等。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严禁在公司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五条不得随意挪动公司内消防设施器材,严防损坏、丢失。不得随意启用灭火器。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第十六条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严禁任意接线,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须向专管部门申请临时用电。禁止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十七条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如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保持好现场。
第十九条一旦起火,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备有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源。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应立即告知公司专管部门和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室内。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第二十一条火灾发生时,消防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必须坚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尤其是人员集中场所,更要采取稳妥可靠的措施,积极组织人员疏散,要通过喊话引导,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及时打开疏散通道等方法措施,积极抢救被烟火围困的人员。只要方法得当,绝大多数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是可以安全脱离险境的。
第二十二条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灭火操作方法:
(1)手持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2)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立于灭火有效距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