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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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1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
得”的原则,合理分配员工劳动报酬,特制订本规定。
1.2薪酬福利规定实施的原则:
1.2.1激励性:在公司各类各级岗位薪酬基准适当拉开差距,体现薪酬的激
励作用。
1.2.2公平性:力争兼顾外部公平性和内部公平性。
1.2.3经济性:以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为限度。
1.2.4合法性:符合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规与政策。
1.3物业部在每个经营年度开始之前编制人员考核标准。
1.4薪酬体系中工资部分,实行月度发放,每月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
工。财务部在向员工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明细清单,详列各个项目,并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1.5当员工对工资产生异议时,可以在收到工资明细清单后向财务部门咨
询。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薪酬规定
2.1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2.2薪酬结构:分为工资和社会保险两大部分。
2.3工资部分:
2.3.1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津贴。
2.3.1.1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合称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按岗位性质、工作
责任和素质要求确定,以工资等级以及工资等级所对应的金额所
表示。
2.3.1.2公司每个岗位都对应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级,共分为十个等级。岗
位工资中基本工资是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主要依据员工出勤情
况发放。
2.3.1.3岗位工资中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评分挂钩,主要依据员工工作业
绩发放。
2.3.1.4岗位工资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所占的比例依据岗位级别和岗位
性质有所不同。
2.3.1.5特殊津贴包含: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等,在月工资中
发放。
2.4工资定级
分为十个等级:第一级为1500元,每个级相差500元,最高级为6000元。
2.5工资发放:
2.5.1员工的计薪期为上月1日至31日止,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付薪日,
如发薪日为假期,则酌情提前或推迟发放,员工的工资将如期转入其银行帐户。
2.5.2员工工资自报到入职之日起薪,至离职之日停薪,新员工及离职员工
当月工资均依实际天数乘以日薪,若于20日后报到者,其
工资合并于下月发放。
2.5.3员工应对自己薪金严守秘密,不得互相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2.6年终奖金定级
分为十个等级:第一级为(400*12个月),每个级相差200元。
2.7试用期员工
2.7.1试用期员工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2.7.2试用期员工接受绩效考核,但不发放绩效工资。
2.7.3试用期员工转为正式员工时,当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已经发放工资
的月份,不再补发绩效工资。
3福利规定
3.1保险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缴交。
3.2其它福利:
3.2.1娱乐活动:公司将提供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基金,用于员工
的娱乐、福利及社会活动。公司将会举办娱乐活动以加强员工的参与及合作意识,有关通知会在活动前贴在告示栏上。
3.2.2公共假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法定公共假期,假期内工资照
发。
3.2.3其它假期(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详细规定见考
勤休假规定)。
3.2.4节日礼金:视公司效益情况发放节日礼金或礼物。
3.2.5食宿:公司给职工提供工作餐,为职工安排住宿。
4工资核算及发放
4.1公司工资标准公开、绩效考核办法和结果公开,员工工资金额保密。
4.2每月5日之前,由物业部部负责收集核算工资所需的考勤报表、月度
员工绩效考核报表、奖惩报表、请假单等,进行统计和整理交财务中心或财务部对员工工资实行封闭式核算,制作《员工工资表》经总经理批准,由财务中心核算发放。
5附则
5.1本规定由物业部制订并负责检查与解释,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后施行,
修改时亦同。
5.2本规定施行之后,凡既有规章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内容自行终止。
5.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部
2011-3-10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守则1 精心整理
员工薪资福利管理管理制度
制度1
员工工资调整申报与审批制度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加准确地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工资调整实施有效管理,重新制订工资调整的申报123原则。12表》
3、并对调薪标准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调薪标准的合理性负责。
4、审批者:根据公司的工资政策对审核后的调薪建议进行审批。审批者必须保证调薪结果符合公司规定的工资结构和工资政策。
注:当某级委员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把意见分歧点上报给上级委员会。第四条工作规则
1、从申报开始,各级委员会(或小组)必须同时有3人以上签名,申报和审核者必须了解被调薪者的实际情况。
2、对于建议调整对象的工资等级已超出本级申报范围者,主管工作部门可以向相应等级委员
会提出建议,由该级委员会决定是否提出申报。
3、各级委员会(或小组)应充分履行职责,以事实为依据,提出具体、实际的考核与审查意见,使员工得到合理、公正的评价。
4、各部门的调薪幅度与人员比例应与期部门总体绩效相一致。总体上要求人均效益是增长的。
5、各级委员会应及时完成相应的工作,以保证工资发放工作的正常进行。
6、规模大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制订相应的细则和操作办法。
本制度为暂行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修改、废止权归公司总裁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