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合集下载

人防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流程说明

人防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流程说明
4
委托专业单位进行人防面积实测
提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人防竣工图;及时配合前期部进行委托及现场实测
竣工图
面积实测成果表
5
资料报件
按消防要求审核报件资料
消防报件受理单
6
人防工程验收
组织消防人员对园区现场消火栓系统高压试水验收
人防验收意见
人防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流程说明
序号
工作内容
重点说明
前置条件
阶段成果
1
人防程完成,自评合格
核查人防工程设施、设备安装是否完成
正式水开通
检测记录、调试记录
2
竣工资料整理
核查资料完整性,是否按人防质监要求编制
正式水开通
检测记录、调试记录
3
监理、项目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验收
检查人防施工是否按人防审查批复意见整改到位,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暂行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以下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内设机构,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专职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以及《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1991]人防办字第117号)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有关人防工程图集。

第五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人防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二)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人民防空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三)对影响人防工程战时使用功能的特殊部位、特殊结构和室内环境的质量进行检查;(四)对修建人防工程选用的特殊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符合国家的标准;(五)对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质量监督。

(六)参与人防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一)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二)加盖“南京市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审核专用章”的全套施工图纸;(三)人防工程监督申报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监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六)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七)已进行竣工前检查且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八)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并满足以下要求:1.验收组由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组成;2. 验收组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各参建单位必须确保至少一人参加;(九)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新区人防办提交《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二、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各种材料合格证、准用证,试验、检验报告;(二)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三)工程结构检测报告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四)人防质监站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回复及影像资料;(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家等单位分别签章的质量合格文件;(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七)防护防化设备厂家资格认定证及登记备案证;(八)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九)监理单位签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核查意见;(十)验收组成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竣工验收程序:(一)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

新区人防办及新区质安站相关人员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二)在听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防护设备厂家等单位的质量评估汇报后,验收组分别进行观感验收和资料查验,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三)验收组组长汇总成员验收意见后,代表验收组在《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中填写验收结论。

四、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范本(三篇)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范本(三篇)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范本如下: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确定验收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事宜,确保验收顺利进行;2、整理相关验收资料和文件,做好备查准备;3、召集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二、验收内容及方式1、对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建设进行全面检查;2、对人防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材料质量等方面进行逐项核实;3、检查人防设施的功能完善性和实用性;4、对人员疏散、安全出口、应急通道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检查;5、采用实地查看、设备测试、数据核实等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结果处理1、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通报相关责任人,要求整改;2、对通过验收的人防设施给予验收合格证明,确保合格设施投入使用;3、对未通过验收的人防设施提出整改要求,直至达到验收要求为止;4、验收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并存档。

四、验收后工作1、监督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合理解决;2、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为类似项目提供经验借鉴;3、定期对已验收合格的人防设施进行评估和维护,确保长期有效运行。

以上为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范本(二)标题:____年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一、背景介绍为确保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拟定本方案,对于____年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评估,以确保其合格和有效。

二、验收目标1. 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2. 确保人防工程具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 保障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的安全;4. 提升城市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验收内容1. 技术验收- 建设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评估;- 人防工程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评估;- 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质量把控评估;- 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评估;- 系统集成和联调测试的效果评估。

2. 安全验收- 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健全性评估;- 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紧急照明等安全设施的合格性评估;- 防护层厚度、抗冲击能力等安全性能的测试和评估;- 基础设施的保护能力和防护等级的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的有效性评估。

南京市人防竣工验收资料(版)教学内容

南京市人防竣工验收资料(版)教学内容

精品文档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说明一、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完成下列各项准备工作:1、完成经市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中心核准图纸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2、人防工程的平战功能转换预案;3、人防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4、工程验收需归档的其他相关资料(详见《南京人防工程验收归档资料说明》)。

二、建设单位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通知人防质监站人员至现场进行竣工验收条件审查,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查验实体质量,提出工程实体质量与资料核查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申报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等工作。

注:1、建设单位至建设系统政务大厅27号窗口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事宜。

(联系电话:68505251)2、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填写《南京市人防工程检测申报表》,联系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环境检测中心对本工程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

(联系电话:86631661—8621、8622)三、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验收资料归档说明》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后,由建设单位移交至人防工程综合档案室。

四、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5个工作日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附《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自检表》、《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名单》)送达人防质监站,申报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

五、人防质监站至现场监督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

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将《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送至人防质监站,人防质监站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至南京市人防办备案管理部门办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事宜,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证明》。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程序人防工程是指用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空洞、防空壕、地下避难所等设施的建筑工程。

人防工程的施工程序是指在规定的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标准下,按照一定的工序和流程进行施工的步骤和方法。

下面是人防工程的施工程序:1、施工前准备工作(1)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现场等方面。

(2)领取相关工程资料、图纸、施工规范等,并进行认真阅读和熟悉。

(3)进行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包括预埋件、混凝土、钢筋等。

(4)确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包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

2、施工现场准备工作(1)进行现场测量和勘察,确定人防工程的实际施工位置和范围。

(2)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包括清除现场危险物品、整理施工道路和工地周围环境。

(3)设立标志和警示牌,做好安全标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开挖基坑和浇筑混凝土(1)进行基坑开挖工作,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图纸准确开挖基坑。

(2)进行基坑的支护和排水工作,确保基坑的稳定和干燥。

(3)进行混凝土的浇筑,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

4、进行防水、防潮和隔震工程(1)进行人防工程的防水和防潮处理,包括地下室防水、防潮材料铺设等。

(2)进行人防工程的隔震处理,包括震动吸收器的安装等。

5、进行内部设施和装修工程(1)进行人防工程内部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包括照明、通风、排水等设备的安装。

(2)进行人防工程的内部装修,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等的装修工程。

6、施工完工和验收(1)进行人防工程的各项设备和设施的完工验证和调试,确保完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进行人防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验收和环境验收等。

二、人防工程验收程序人防工程的验收是指在人防工程施工完工后,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确认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程序。

人防工程的验收程序如下:1、验收前准备工作(1)建立验收组织和工作流程,包括确定验收组成人员、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等。

人防工程各类验收程序1

人防工程各类验收程序1

人防工程各类验收程序11. 竣工验收1.1 竣工验收的对象竣工验收是人防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其对象是已经完成的人防工程或者是其中的一部分,包括:•人防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建设•人防工程改建、扩建或者改装1.2 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准备工作:开展竣工验收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验收方案的编制、验收人员的确定、会议场所的安排等。

•现场验收: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方案,在现场检查验收对象的结构、功能、安全等情况,并测试各种设备设施的性能。

•材料复核:验收人员要对建设单位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其完整、真实、准确。

•制定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和资料复核情况,制定竣工验收报告。

2. 现场勘验2.1 现场勘验的对象现场勘验是在人防工程建设或改建过程中,对于施工现场或者施工完成后的项目进行检查的一种方式。

2.2 现场勘验的程序现场勘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勘验前准备:勘验对象、勘验范围、勘验时间、勘验人员等的确定。

•勘验方式:可以采用静态勘验或动态勘验,视勘验对象而定。

•勘验内容:主要涉及人防工程的结构、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

•勘验记录:勘验人员要详细记录勘验的内容,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勘验记录表等。

3. 交验验收3.1 交验验收的对象交验验收是在人防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提交给验收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验收的过程。

其对象为完工的人防工程全部或部分。

3.2 交验验收的程序交验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交验资料准备:建设单位需要准备齐全的交付资料,包括完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保修承诺书等。

•验收方案的制定:验收单位根据交付资料,确定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时间等事项,形成验收方案。

•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检查交付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缺陷记录:如存在结构安全、施工质量、使用安全隐患等缺陷,验收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1. 背景和目的南京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是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

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功能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南京市建立了专门的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本文将介绍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2. 流程和步骤2.1 申请验收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需要向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工程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相关工程质量检测报告2.2 受理和初审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受理和初审工作。

受理工作主要包括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初审工作主要包括对工程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审核以及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的核查。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将进入下一步工作。

2.3 现场勘查和复审在接受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合格的人防工程中,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部门将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判断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

勘查过程中,监督部门将对施工现场、工程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勘查结束后,将对勘查结果进行复审。

2.4 整改和复验如果勘查发现人防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要向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监督部门将对整改材料进行复验,并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如果整改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将进入下一步工作。

2.5 终验和验收经过上述步骤后,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部门将进行终验和验收工作。

终验是对整个工程竣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等方面。

验收工作是对人防工程的功能和使用性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并能满足相关需求。

如果终验和验收合格,将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人防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人防竣工验收流程

人防竣工验收流程

人防验收流程
1、主体检测
(1)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密度;人防门框垂直度。

(2)检测流程及周期:
自报验至检测完毕,时长为7个工作日,出检测报告为10个工作日。

2、主体验收
(1)取得主体检测报告后去人防监督站报人防主体验收,需甲方提供相应的建设用表。

(2)报监督站通过后,7个工作日现场主体验收,对于验收中监督站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回复和整改方案,方案和回复通过后3个工作日现场复查。

(3)复查合格后方能设备进场,进行机电安装工作。

3、竣工检测
(1)内容:人防通风;人防门。

(2)检测流程及周期:
自报验至检测完毕时长为7个工作日,出检测报告为10个工作日。

4、竣工验收
(1)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取得竣工检测报告后去人防监督站报人防竣工验收,(报资料前需提前与人防监督站预约,时间约为7个工作日)需甲方提供相应的建设用表。

(2)资料合格后7个工作日现场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监督站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回复和整改方案,方案和回复通过后3个工作日现场复查。

(3)复查合格后,移交竣工资料及人防面积审核。

(4)资料移交完毕,面积审核(面积审核时结构图与扩初图必须一致)通过后约7个工作日,监督站出报告。

(5)拿监督站出具的报告去人防办进行项目验收及移交工作。

(6)人防办验收及移交完毕后,去市行政许可中心进行工程竣工备案,行政许可中心要求的资料准备齐全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公示,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完毕。

最新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

最新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

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一、竣工验收条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具体:1、安装并调试了各类设备,各类设备设施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类人防防护设备设施通过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3、工程无渗漏水,建筑观感质量佳,现场照明、卫生情况良好。

4、整改的问题解决完毕,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5、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等资料齐全。

二、验收流程竣工验收分三步进行:各单位自检、预验收、竣工验收。

1、各单位自检2、预验收应提交的材料:《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报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报告及复查申请单》、《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苏州市吴江区平战转换预案》具体流程: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等单位的有关工程验收证明→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递交《人防工程预验收申请单》(提前7天)→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举行验收现场会议→工程现场实地查验→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参加人员与相关要求: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邀请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防护设备检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担任。

验收组成员应由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防护设备检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现场验收会议:会议上各参建单位汇报自检时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或者心得),并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组织情况、质量控制措施及结论。

之后验收小组对现场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3、竣工验收提前7天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报单》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报告及复查申请单》。

人防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为了保证人防工程能够达到设计深度,满足人防工程的战时和平时的使用功能,人防工程内部设备安装满足规范要求,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人防工程进行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竣工验收申报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格证明书);3、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4、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质量等级,提出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6、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7、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材料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1)在参建各责任主体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提前7天向人防质监站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3)监督验收;4)验收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提交材料第一册1.人防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2.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A3白图3张)3.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5.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6.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附件5)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行验收结论(附件6)9.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10.人防工程基本概况综合登记表(附件7)第二册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领取,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用)2.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全套表格)3.人防工程战时、平时竣工平面图(蓝图)4.人防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等)(复印件)5.人防设备订购合同、订货清单及合格证(原件)6.工程定位坐标资料(复印件)7.监理会议纪要8.混凝土施工日记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实体检测资料11.水泥、钢材、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12.材料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13.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材料说明:以上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一份,第一册材料提交后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做为存档材料,第二册在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设单位。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和程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监督责任。

一、人防工程验收监督内容(一)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方案进行审查;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二)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七日内由监督机构委派监督人员对人防工程竣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以确认人防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竣工条件;复核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执行规范情况。

(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对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2、对观感检查验收的评价;3、对人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4、对人防工程竣工报告的评价。

监督机构在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人防工程质量规定行为的,工程项目不具备竣工条件的;竣工验收程序、组织形式、验收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人防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责令整改或重新组织验收;并将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重要内容。

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四)单位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济南市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人防工程(结建式)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目录详见附表一。

每周一至周三质量监督站接收并核查参建单位报送的单位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周五安排下一周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五)经监督抽查,人防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后,参建单位向质量监督站提交一套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存档资料。

(六)人防工程符合上述要求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在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向市审批中心人防窗口提交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以外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相关资料及要求(八)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存档资料:1、竣工验收资料RFZJ04济南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资料(原件一份);RFZJ04-01-0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申报书(原件一份);RFZJ04-01-0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原件一份);RFZJ04-01-0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原件一份);RFZJ04-01-04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5勘察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结建式可不提供)RFZJ04-01-06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7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8防护(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9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竣工验收一览表(原件一份);RFZJ04-02-01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一)(原件一份);RFZJ04-02-02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二)(原件一份);RFZJ04-02-03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三)(原件一份);济RF-00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战时给排水工程、战时通风工程、战时电气工程分部各原件一份);济RF--004 《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一份);济RF-005《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原件一份);济RF--006《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原件一份);济RF--007 《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原件一份)。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报验 单
竣工报告 工程部经理
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 验收(1天)
不合格 合格
设计部、监理、物 业部、工程部 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
项目经理
项目部组织整改(1 天)
项目部
工程竣工验收 意见表
各建经理
工程部组织五方责任主 体和质监站参加验收(1 天)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流程周期 责任人 6天 工作内容
项目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自 检合格,现场清理完毕
总负责人 相关部门
工程部经理 表单/合同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部组织对工程及资料进行 自检 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质 量签证文件、工程计量资料完 成、项目部填写单位工程竣工 验收单
项目部
项目经理
不合格
工程部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三篇)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三篇)

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1. 验收目的人防工程是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是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过程。

本验收方案的目的在于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达到预期设计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2. 验收程序a) 准备阶段:- 验收组建立:验收组应由相关部门(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技术专家组成,并由相关部门指派验收组长;- 验收材料准备:各方应准备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b) 实地验收阶段:- 外观验收: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物外墙、门窗、防水等方面的检查;- 设备验收:验收组对人防工程所配备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合同性验收: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安全性验收: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包括抗震性能、抗洪抗灾能力等方面的检查;- 功能性验收: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功能进行检查,包括防击、防爆、防音、防火等方面的检查;c) 验收报告编写阶段:- 验收报告编写:验收组根据实地验收结果,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人防工程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建议等内容;- 报告审核:相关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d) 报告评审和验收结论确认阶段:- 报告评审会议: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会议,讨论验收报告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最终评审会议:考虑各方意见后,组织最终评审会议,以确定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应由相关部门发布,包括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但需整改、验收不合格等;3. 验收内容a) 建筑结构验收:检查人防工程的建筑结构是否合格,包括基础、墙体、梁柱等方面的检查;b) 设备验收:检查人防工程所配备的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等方面的检查;c) 功能性验收:检查人防工程的防击、防爆、防音、防火等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d) 安全性验收:检查人防工程的抗震性能、抗洪抗灾能力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e) 环境验收:检查人防工程所处环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周边地势、周边建筑物等方面的检查;4.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以下验收标准:a)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抗震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b) 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c) 功能性:符合人防工程设计要求的防击、防爆、防音、防火等功能;d) 安全性: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抗洪抗灾要求等相关标准;e) 环境: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5. 验收要求a) 验收组要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b) 验收组要向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尽的验收报告,包括人防工程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建议等;c) 相关部门应认真审核验收报告,并及时发布验收结论;d) 若发现人防工程存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e) 构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和评估。

人防工程验收流程整理

人防工程验收流程整理

人防工程验收前置条件一、人防工程验收前置工作1、人防工程内的设备房、公共区、风井的墙面、顶板、地面施工全部完成,并验收完成;2、地下室人防区内的平战时水电、消防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完成;3、地下室内人防设备房、公共区、风井的积水、杂物清理完成;4、地下室人防区、设备房的照明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并通电调试完成;5、人防设备全部按要求安装、调试完成;6、人防战时防爆波电缆井、油管井、楼顶屋面防空警报房及相关设施,平时应按人防图纸要求施工到位;7、人防竣工资料、竣工图收集、整理、编制完成,并达到送审条件;8、进排风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毕,风机运转正常;9、人防区域内部无渗水、漏水现象,地面保持干燥;10、完成人防工程的竣工预验收、问题整改工作,并复查合格;二、施工注意事项1、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平时平面图仅为人防地下室平时建成后使用示意图,主要尺寸标注在人防战时平面图中。

建筑剖面图重点强调的是建筑完成面与结构面标高的不同,因人防门扇尺寸大于人防门洞尺寸,若采用有门槛的人防门,要求人防门前尺寸严格按图施工,以保证装好门扇后人防门能正常开启。

一般洞小于2m的单扇门门前门槛应高出建筑面150mm;门洞大于2m的双扇门门前门槛应该高出建筑面200mm;人防战时风机房、水泵间、配电室、滤毒室、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战时电站等设备用房的墙面及地面应按平时墙面做法要求施工,确保表面平整光滑;地坪排水坡度应向防爆地漏处找坡。

人防地下室顶板装修时,严禁使用水泥砂浆抹面,只能扫白灰水或喷无机干粉涂料。

做好人防地下室防水、防漏措施。

供平时通风用的集气室应按图要求装好气密门,不能因为在墙上接风管而取消气密门。

顶板上覆土厚度若有增加应及时通知人防设计单位重新复核;人防地下室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平时使用功能或增设平时功能房间,若因使用要求确实需要增设,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人防办同意后由设计院给予修改。

人防地下室人防剪力墙、顶板部分严禁后期凿洞,若因使用要求确实需要增设,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人防办同意后由设计院给予修改。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内容和程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监督责任。

一、人防工程验收监督内容(一)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方案进行审查;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二)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七日内由监督机构委派监督人员对人防工程竣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以确认人防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竣工条件;复核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执行规范情况。

(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对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2、对观感检查验收的评价;3、对人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4、对人防工程竣工报告的评价。

监督机构在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人防工程质量规定行为的,工程项目不具备竣工条件的;竣工验收程序、组织形式、验收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人防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责令整改或重新组织验收;并将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重要内容。

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四)单位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济南市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人防工程(结建式)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目录详见附表一。

每周一至周三质量监督站接收并核查参建单位报送的单位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周五安排下一周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五)经监督抽查,人防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后,参建单位向质量监督站提交一套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存档资料。

(六)人防工程符合上述要求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在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向市审批中心人防窗口提交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以外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相关资料及要求(八)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存档资料:1、竣工验收资料RFZJ04济南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资料(原件一份);RFZJ04-01-0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申报书(原件一份);RFZJ04-01-0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原件一份);RFZJ04-01-0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原件一份);RFZJ04-01-04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5勘察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结建式可不提供)RFZJ04-01-06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7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8防护(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RFZJ04-01-09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竣工验收一览表(原件一份);RFZJ04-02-01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一)(原件一份);RFZJ04-02-02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二)(原件一份);RFZJ04-02-03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三)(原件一份);济RF-00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战时给排水工程、战时通风工程、战时电气工程分部各原件一份);济RF--004 《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一份);济RF-005《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原件一份);济RF--006《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原件一份);济RF--007 《单位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原件一份)。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一、目的和依据1.1目的:为确保人防工程按照规范的要求建设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出竣工验收方案。

1.2依据:《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验收主体和相关人员2.1验收主体: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成立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

2.2相关人员:验收组由政府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验收程序3.1编制竣工验收方案:由验收组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编制竣工验收方案。

3.2实地勘察和检查:验收组对人防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对工程质量、施工过程记录、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整改。

3.3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审查:验收组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4现场试验和检测: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各项设备、设施进行试验和检测,包括通风系统、疏散通道、电力设备等,确保其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3.5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组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对人防工程进行评审,对其技术指标、施工工艺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3.6完成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实地勘察和检查的结果、文件和资料的审查情况以及专家评审的意见,撰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验收标准4.1法律法规的要求:人防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过程、材料使用、质量标准等。

4.2技术标准的要求:人防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通风系统、疏散通道、紧急照明系统、防护结构等的要求。

4.3安全标准的要求:人防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包括灭火系统、疏散逃生系统、安全出口设置等的要求。

4.4设计文件的审核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竣工验收结果5.1合格:人防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设计文件经过审核,相关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验收报告出具完毕,符合竣工验收的要求。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第一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一)竣工验收依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有: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二)竣工验收条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

4.工程无漏水。

5.内部粉刷完成。

6.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三)竣工验收程序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备案表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7日内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4.竣工验收具体程序通常是: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工程验收证明→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邀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竣工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验收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应邀请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和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竣工验收监督。

举行有各方参加的现场验收会议,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通报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意见;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综合文库中查看更多范文。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建设单位至市人防办工程处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事宜,请按申请表上所述资料准备,报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27号窗口。

申请表下载地址:南京人防网站(/)联系人:王荣玉、吴畏,联系电话:86631661—8406、8402。

建设单位联系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人防工程检测中心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

联系人:常成,联系电话:86631661—8620建设单位向人防质监站申请竣工验收条件审查。

现场需准备该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纸、平战功能转换预案、相关竣工归档资料。

人防质监站派员至现场监督抽查,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查验实体质量,提出工程资料与实体质量核查意见。

工程竣工资料收集齐全,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后,由建设单位移交至人防工程综合档案室。

建设单位制定验收方案,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前5个工作日向人防质监站书面申请验收监督。

不合格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合格建设单位将《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送至质监站,质监站5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至南京市人防备案管理部门(项目立项在郊区、县人防办的工程至当地人防办备案管理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备案事宜,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说明一、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完成下列各项准备工作:1、完成经市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中心核准图纸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2、人防工程的平战功能转换预案;3、人防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4、工程验收需归档的其他相关资料(详见《南京人防工程验收归档资料说明》)。

二、建设单位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通知人防质监站人员至现场进行竣工验收条件审查,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查验实体质量,提出工程实体质量与资料核查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申报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等工作。

注:1、建设单位至市人防办工程处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事宜。

(联系人:王荣玉、吴畏,联系电话:86631661—8406、8402)2、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填写《南京市人防工程检测申报表》,联系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环境检测中心对本工程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

(联系人:常成,联系电话:86631661—8620)三、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验收资料归档说明》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后,由建设单位移交至人防工程综合档案室。

四、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5个工作日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附《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自检表》、《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名单》)送达人防质监站,申报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

五、人防质监站至现场监督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

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将《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送至人防质监站,人防质监站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至南京市人防办备案管理部门办理2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事宜,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证明》。

如未通过竣工验收(存在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或实体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申报验收监督。

六、人防质监站负责通知区人防办相关人员在竣工验收时到场。

现场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监管权的移交工作。

3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方案一、检测前报送资料(请提前报送资料,以便摘抄检测信息)1、南京市人防工程检测申报表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图纸和全套通风图纸(竣工蓝图)各一份,含图纸说明和材料表(用后归还建设单位)。

3、人防防护设备(人防门扇、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防爆地漏、战时封堵框、观察窗等)规格、型号、数量统计表一份(与现场核对无误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上述三项资料齐全后,我中心将在报送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至现场开展检测工作。

二、检测内容1、非收费项目: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防爆地漏的生产质量和安装质量)2、收费项目:通风量、噪音、照度、温度、相对湿度三、系统调试内容和准备事项1、检测前,应完成所有土建、安装工作量,清理干净工程内部环境。

2、检测前,应完成人防防护设备(包括人防门扇、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防爆地漏等)的安装、调试工作。

确保所有防护设备均能正常启闭,且不受临时穿越电缆、闭门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3、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通风系统调试。

检查通风设备运行时的电压是否达到额定电压、电流是否达到满负荷时的电流、电机的发热情况是否正常、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和风阀状态是否正确。

检查通风竖井百叶风口是否通畅,叶片倾角以30度为宜,叶片间的遮挡应适度。

清洗通风管路(风机箱)的滤尘网。

调整风机传动皮带的张紧度。

确保各通风系统能稳定运行30分钟。

4、检测时,工程内部照明系统应安装到位,并能够正常开启。

风机控制箱面板应有光源直接照射,若无光源直接照射,需重新布置灯具位置,提高风机控制箱面板处的照度。

5、检测前,应保持工程内部的干燥,确保无大面积积水情况。

6、现场需准备打孔电钻4把。

其中:打孔用手枪电钻2把,钻头直径6毫米;扩孔用飞机电钻2把,钻头直径12.5或13毫米。

四、检测配合事项1、检测前,应确保人防区域内各防护单元(防火分区)的送风口部、排风口部和配电间的所有人防门扇、管理门扇安装完毕,启闭灵活,且处于开启状态。

2、检测时,相关人防防护设备厂家每家至少指派两至三名人员进行现场配合,并由技术负责人现场确认检测结果。

3、建设单位应指派至少四名同志进行配合。

其中一名同志负责配合检测人员采集照度、温度和相对湿度;两名同志负责配合检测人员布置风量测量孔的位置;一名电工负责配合检测人员测量通风量,当发现风机反转时,及时调整电源相序。

4、建设单位需准备梯子两把,便于摘抄风机铭牌信息、打检测孔以及测试密闭阀门。

五、检测报告1、现场采集的所有数据合格后,我中心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检测报告,并告知建设单位到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办公室(208房)李兴处(86631661-8606)办理缴费,之后到(209房)丁华处(电话:86631661-8652)办理取报告事宜。

提醒:办理缴费、取报告前请提前电话联系经办人员。

2、我中心提供被检测人防工程的收费明细表(复印件)。

六、检测依据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XX)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XX)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XX)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gb/T17216-1998)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XX)4七、检测原则和收费标准1、防护设备检测项目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

防护设备的生产质量采用抽样检测的方式,即抽样检测同一规格型号产品的生产质量,抽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份。

抽样检测的产品中如有一樘(一件)达不到检测等级时,应进行加倍随机抽样检测,若再有一樘(一件)达不到检测等级时,判定此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待整改结束后再进行检测。

防护设备的安装质量采用全部检测的方式。

2、通风量检测:若通风管为矩形断面,将其划分为若干个接近正方形的面积相等的小断面,每个小断面的面积一般不大于0.05平方米(正方形边长在150~250毫米),测点布置于正方形的中心。

对于圆形断面,将其划分为若干等面积的同心圆环,在圆环面积等分线上布置测点。

3、噪音、照度、温湿度:测点应覆盖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防火分区)的送风机房、排风机房、配电房等功能房间,即一个功能房间里需布置一组点。

人防区域车库或储藏室的测点覆盖面积以不大于60平方米为宜,并在此区域内放置一组点。

测点布置应选择在人员经常活动的区域。

功能房间的噪音测点宜选择在距离设备1~2米、距地面0.8~1.2米处,其他区域测点的高度同前;功能房间的照度测点宜选择在设备控制柜面板处和距离设备1~2米、地面处,车库区域测点高度宜选择在地面处,储藏室区域测点高度宜选择在距地面0.8米处;功能房间的温湿度测点宜选择在距离设备1~2米、距地面0.8~1.2米处,其他区域测点的高度同前。

4、通风量检测价格为50元/点次,噪音、照度、温度和相对湿度检测价格为20元/点次。

5、复测同样收费,收费标准同前。

八、检测标准1、防护设备检测标准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XX)及《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XX)。

2、通风量:实测单台风机通风量与设计通风量的偏差不大于15%,实测双台并联风机通风量与设计通风量的偏差不大于20%。

3、噪音:通风机房实测值≤85db(A)配电间实测值≤65db(A)车库、储藏室实测值≤65db(A)4、照度:通风机房(控制柜面板、地面)实测值≥20Lx配电间(控制柜面板)实测值≥20Lx车库(地面)实测值≥20Lx储藏室(距地面0.75米水平面)实测值≥20Lx5、温度、相对湿度:以自然温度、相对湿度为宜或采用下列参数值温度:夏季≤30℃;冬季≥5℃相对湿度:夏季≤85%;冬季≥35%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环境检测中心联系电话:86631661-8620、8621、86225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

谢谢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