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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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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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至市人防办工程处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事宜,请按申
请表上所述资料准备,报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27号窗口。申请表下载地址:南京人防网站(/)联系人:王荣玉、吴畏,联系电话:86631661—8406、8402。建设单位联系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人防工程检测中心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联系人:常成,联系电话:86631661—8620建设单位向人防质监站申请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现场需准备该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纸、平战功能转换预案、相关竣工归档资料。人防质监站派员至现场监督抽查,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查验实体质量,提出工程资料与实体质量核查意见。工程竣工资料收集齐全,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后,由建设单位移交至人防工程综合档案室。建设单位制定验收方案,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前5个工作日向人防质监站书面申请验收监督。不合格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合格建设单位将《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送至质监站,质监站5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至南京市人防备案管理部门(项目立项在郊区、县人防办的工程至当地人防办备案管理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备案事宜,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说明
一、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完成下列各项准备工作:1、完成经市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中心核准图纸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2、人防工程的平战功能转换预案;
3、人防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
4、工程验收需归档的其他相关资料(详见《南京人防工程验收归档资料说明》)。
二、建设单位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通知人防质监站人员至现场进行竣工验收条件审查,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查验实体质量,提出工程实体质量与资料核查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申报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等工作。
注:1、建设单位至市人防办工程处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事宜。(联系人:王荣玉、吴畏,联系电话:86631661—8406、8402)
2、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方案》相关
要求填写《南京市人防工程检测申报表》,联系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环境检测中心对本工程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联系人:常成,联系电话:86631661—8620)
三、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验收资料归档说明》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后,由建设单位移交至人防工程综合档案室。
四、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5个工作日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附《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自检表》、《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名单》)送达人防质监站,申报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
五、人防质监站至现场监督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
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将《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送至人防质监站,人防质监站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至南京市人防办备案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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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事宜,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证明》。如未通过竣工验收(存在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或实体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申报验收监督。
六、人防质监站负责通知区人防办相关人员在竣工验收时到场。现场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监管权的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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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方案
一、检测前报送资料(请提前报送资料,以便摘抄检测信息)1、
南京市人防工程检测申报表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图纸和全套通风图纸(竣工蓝图)各一份,含图纸说明和材料表(用后归还建设单位)。
3、人防防护设备(人防门扇、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防爆地漏、战时封堵框、观察窗等)规格、型号、数量统计表一份(与现场核对无误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上述三项资料齐全后,我中心将在报送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至现场开展检测工作。二、检测内容
1、非收费项目: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防爆地漏的生产质量和安装质量)
2、收费项目:通风量、噪音、照度、温度、相对湿度三、系统调试内容和准备事项
1、检测前,应完成所有土建、安装工作量,清理干净工程内部环境。
2、检测前,应完成人防防护设备(包括人防门扇、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防爆地漏等)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所有防护设备均能正常启闭,且不受临时穿越电缆、闭门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3、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通风系统调试。检查通风设备运行时的电压是否达到额定电压、电流是否达到满负荷时的电流、电机的发热情况是否正常、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和风阀状态是否正确。检查通风竖井百叶风口是否通畅,叶片倾角以30度为宜,叶片间的遮挡应适度。清洗通风管路(风机箱)的滤尘网。调整风机传动皮带的张紧度。确
保各通风系统能稳定运行30分钟。
4、检测时,工程内部照明系统应安装到位,并能够正常开启。风机控制箱面板应有光源直接照射,若无光源直接照射,需重新布置灯具位置,提高风机控制箱面板处的照度。
5、检测前,应保持工程内部的干燥,确保无大面积积水情况。
6、现场需准备打孔电钻4把。其中:打孔用手枪电钻2把,钻头直径6毫米;扩孔用飞机电钻2把,钻头直径12.5或13毫米。四、检测配合事项
1、检测前,应确保人防区域内各防护单元(防火分区)的送风口部、排风口部和配电间的所有人防门扇、管理门扇安装完毕,启闭灵活,且处于开启状态。
2、检测时,相关人防防护设备厂家每家至少指派两至三名人员进行现场配合,并由技术负责人现场确认检测结果。
3、建设单位应指派至少四名同志进行配合。其中一名同志负责配合检测人员采集照度、温度和相对湿度;两名同志负责配合检测人员布置风量测量孔的位置;一名电工负责配合检测人员测量通风量,当发现风机反转时,及时调整电源相序。
4、建设单位需准备梯子两把,便于摘抄风机铭牌信息、打检测孔以及测试密闭阀门。五、检测报告
1、现场采集的所有数据合格后,我中心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检测报告,并告知建设单位到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办公室(208房)李兴处(86631661-8606)办理缴费,之后到(209房)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