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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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三家比价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招标、三家比价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招标、三家比价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我司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建设、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招标、三家比价实施办法。

第一条招投标:按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定须招标的项目,由招标审核部组织实施。

1、集中招标项目、大型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经审批的招标任务书后30个工作日完成;一般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经审批的招标任务书后20工作日完成;特急招标项目从经审批的招标任务书后14个工作日完成。

2、关于工程施工集中招标的有关规定1)同一合同,同一市(县)地域的接入工程可按合同整体项目集中招标;2)可按地域划分,对阶段性的接入工程集中招标;可按年度、分地域(一般以市、县为单位,广州、深圳、佛山可以片、区为单位)、以施工单价为招标项目,一个地域选择三个以上中标单位,以中标施工单价为最高限价,具体施工项目经询价后,低价者中标,也可确定一个中标单位,再选择两个备用施工单位,以中标单价为结算依据。

3)按类别集中招标;集中招标可分成管道施工、光缆施工、设备安装或综合施工等专业分别定标。

3、招标项目报批:项目主管部门在招标项目立项批准后,填报招标任务书,并附上财务部下达的项目任务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为招标任务下达,由招标审核部组织实施。

4、成立招标小组、技术组招标审核部收到已批准的招标项目立项及招标任务书后,拟定招标小组成员名单,需进行技术评标的项目,会同项目部门拟定技术组成员名单,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成立。

招标小组由招标审核部及公司法律室人员及公司领导认为需参与的人员组成,由招标审核部项目对口负责人出任组长;技术组由相关部门总经理、项目部门对口负责人、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由管线副总或相关项目部门负责人出任组长。

1)工程施工类、物资(辅助设备)采购类:招标小组及技术组名单从公司拟定的专家库名单中挑选,由法律室随机选取,每季度更换一次,报招标审核部主管副总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的招投标管理,使其更加公开、透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自治区招投标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是指由国家、自治区批准立项,由盟市、旗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建的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在自治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均由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公开交易平台上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全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心应当委托具有符合相应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中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在综合考虑其人员素质、工作业绩、社会信誉、资质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实行备案制度,每次招投标时应在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选。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方案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我的办公桌上,招标工作的细则在我脑海中逐渐清晰。

这10年的经验,就像一条波澜壮阔的河流,流淌着无数次的尝试与修正。

现在,让我来为你详细描绘这份“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我们需要明确招标的目的。

招标是为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选择最适合公司需求的供应商。

那么,我们的第一步就是——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由采购部、财务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采购经验和专业知识。

小组成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比如采购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财务部负责预算审核,技术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

我们进入招标的具体操作环节。

二、编制招标文件1.语言简练明了,避免歧义;2.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尽量减少供应商的疑问和异议。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就可以发布招标公告了。

三、发布招标公告1.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确保公告的覆盖面;2.公告发布时间要提前,给供应商充足的准备时间;3.公告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就是等待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四、收集投标文件1.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得接受非标准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要密封,确保投标过程的公正性;3.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投标文件收集完成后,就可以进入评标环节。

五、评标1.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估,不得偏袒任何一方;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确保选出最适合公司需求的供应商;3.评标过程要留下详细记录,以备后续审计。

评标结束后,就可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1.合同内容要完整,不得遗漏重要条款;2.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3.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我们来谈谈招标工作的后续管理。

1.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是否合理、合规;2.招标公告的发布是否到位;3.投标文件的收集和审查是否严格;4.评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开;5.合同签订和执行是否顺利。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的目的与依据本细则旨在规范招标采购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定义本细则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招标采购活动:指为满足需求,进行商品或服务采购所进行的招标、评标、定标等一系列活动。

2.采购人:指需要采购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指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三条资格预审1.采购人在招标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说明,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

2.采购人组织专家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第四条招标公告1.采购人根据需求情况,通过合适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明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截止时间。

2.招标公告应包含采购人的基本信息、需求的描述、招标条件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第五条招标文件获取与提交1.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并提交标书文件。

第六条开标与评标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开标活动。

开标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

2.采购人设立评标委员会,对符合开标要求的标书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第七条中标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1.采购人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

2.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合同条款。

第三章违约与争议解决第八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或供应商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及赔偿标准应根据合同条款来进行约定。

第九条争议解决1.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提交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的解释与修改1.对于本细则的解释及修改权归招标采购组织机构所有。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通知:关于下发《___比价(议价)操作细则》各位科室、分院和专科医院:为规范医院的比价(议价)采购行为,避免法律风险,我们根据《招投标及相关业务管理标准》制定了《比价(议价)操作细则》并下发执行。

___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比价(议价)操作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___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等项目的比价(议价)行为,提高比价(议价)项目质量,规避法律风险,我们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招标采购议价管理委员会确定比价(议价)项目后,书面通知归口管理科室。

归口管理科室在收到通知和使用单位要求比价(议价)的书面方案后,物资、备件、服务类7天内组织并完成比价(议价)工作,设备、工程类12天内组织并完成比价(议价)工作。

第三条:采购议价小组人员由归口管理科室、财务部、招标办、使用科室代表、评标专家和其他专业部门一名人员组成。

监察室、审计科参与比价(议价)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条:比价(议价)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了解内容如下:1.使用科室必须先将拟采购品名、规格、数量(全年或月或批次量)、交货期限、质量或技术要求、需要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结算方式、送货要求及最近采购数量、价格、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等内容的议价方案报归口管理科室。

归口管理科室接到使用的方案后,才能启动比价(议价)程序。

2.对各使用科室的拟比价(议价)的物资类,归口管理科室根据项目及相关使用科室的实际情况,会同议价小组人员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潜在的生产地区和厂家、相关单位最新的采购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3.对各单位的拟比价(议价)的设备及备件类、工程、服务,招标办商请相关单位的实际情况,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潜在的生产地区和厂家、相关单位最新的采购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市场部会根据比价(议价)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使用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并选择拟参加比价(议价)的潜在供应(承揽)单位。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范文(5篇)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范文(5篇)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二章采购需求确认第四条采购单位应开展计划管理工作,确定公司办公采购的需求和预算,编制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六条采购需求确认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与业务部门沟通、调研市场情况、征询专家意见等,确保采购项目的需求准确、合理。

第三章招标文件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等内容。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公司指定的媒体或采购平台上,并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详细描述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包括技术规格、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和评标标准。

第十条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业务资质证明、技术方案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和编制。

第四章招标公告和投标文件的发布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应提前在公司指定的媒体或采购平台上发布,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间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第五章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第十三条评标应设立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并按照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分。

第十四条评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中标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六章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第十六条中标候选人与采购单位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管理。

第十七条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及时处理,确保合同履约的顺利进行。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

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文件攀钢集团钢企市场〔2007〕206号关于下发《钢城企业总公司比价(议价)操作细则》的通知各分、子公司(单位),总公司机关各部处室:为进一步规范总公司比价(议价)采购行为,规避法律风险,总公司根据《招投标及相关业务管理标准》制定了《比价(议价)操作细则》下发执行。

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1—钢城企业总公司比价(议价)操作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总公司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承揽、服务等项目的比价(议价)行为,提高比价(议价)项目质量,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总公司《招投标及相关业务管理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确定比价(议价)项目后,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在收到通知和使用单位要求比价(议价)的书面方案后,物资、备件、服务类7天内组织并完成比价(议价)工作,设备、工程类12天内组织并完成比价(议价)工作。

第三条谈判小组人员组成:由市场部、财务部、使用单位代表、评标专家和其他专业部门一名人员组成。

监察处参与比价(议价)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条比价(议价)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了解内容:1.使用单位必须先将包括拟采购品名、规格、数量(全年或月或批次量)、交货期限、质量或技术要求、需要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结算方式、送货要求及最近采购数量、价格、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等内容的议价方案报市场部,市场部接到使用单位的方案后,才能启动比价(议价)程序。

2.对各单位的拟比价(议价)的物资类,市场部根据项目及—2—相关单位的实际情况,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潜在的生产地区和厂家、相关单位最新的采购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3.对各单位的拟比价(议价)的设备及备件类,市场部商请生产部根据项目及相关单位的实际情况,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潜在的生产地区和厂家、相关单位最新的采购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4.对各单位的拟比价(议价)的工程、服务类,市场部商请生产部或人力资源部和相关单位了解和掌握预算控制价格或服务价格、潜在的承揽单位、相关单位最新实施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为实施科学管理,强化和完善招、议标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益,现依据公正、透明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和规范采购的招、议标管理,具体负责招、议标的组织和价格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为保证招、议标的公正性,对每次采购招、议标评审参加人员,将由企管部根据所采购物资的类别、服务项目等其它要求,临时组织评审组。

评审组由技术部门、招议标负责部门、使用部门等人员构成。

第三条:采购方式的分类1.招标、议标: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招集三家以上供货商参与招标、议标,通过资质审查和评标,选择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和价格的选择由采购部门和招议标管理部门负责。

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营业执照、规模、业绩、资质证明,并具备产品质优价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度,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等条件。

2.比价: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询价,最后通过对精选的三家以上的厂商进行比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的原则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同“采购方式的分类(1)”。

3.对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电器电料、办公用品、零星劳保用品、电脑及耗材、车辆维修等物资和服务,可选择一至两家专业供货商,选择办法按“采购方式的分类(2)”执行。

第四条:采购作业方式1.原辅材料、燃料采购方式。

(1)招标、议标采购的物资:烧碱、液氯、硫酸铝、聚丙烯酰胺、分散松香胶、淀粉、蒸煮助剂。

煤、浆板、轻质碳酸钙、荧光增白剂、中性施胶剂、滑石粉、毛毯、聚脂网、显白剂、石灰、夹板等。

(2)比价采购物资:磷酸二氢钠、引纸绳、尿素、重柴油、农膜、聚合氯化铝、过氧化氢。

磷酸三钠、消泡剂、抗水剂、防腐杀菌剂、铁丝、钢带等。

(3)麦草收购采取长期联合用户与个体户相结合的办法,价格随行就市。

2.备品备件、五金工具、低值易耗品、润滑油类、外协件以及电器电料、仪器仪表等物资采购方式的设定。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的原则,确保政府采购的合法合规性和采购品质的安全可靠。

2. 本办法合用于政府采购领域中的招标、比价以及询价种植。

3. 本办法以中央政府采购法规为基础,结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条目的1. 本办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的招标、比价和询价等活动,防止不正当行为,促进财务支出的管理,优质的采购品质,保障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益。

2. 本办法的实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招标第三条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2)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3)合同条款和标书样本;(4)评标准备和方法;(5)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6)其他有关事项。

2. 招标文件应当在政府采购网、各种新闻媒体和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以达到公开透明的目的。

第四条参预资格审查1. 参预招标的供应商应该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2)财务报表、资产状况等主要财务指标;(3)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或者相关合法许可证明;(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如有虚假提交、过期、缺乏完整性等情况需要进行淘汰处理。

第五条提交投标文件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书和技术规范等文件;(2)商业报价和投标定价方式;(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有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被淘汰。

第六条开标评标1. 开标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并及时发布开标结果。

2. 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细则来评标,在评标过程中需保证公正、客观、独立、尽职等原则。

3. 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固定的指标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信誉及技术和质量等综合条件进行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比价第七条比价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比价公告和比价文件;(2)产品规范和产品要求;(3)合同条款和比价样本;(4)比价准备和方法;(5)其他有关事项。

物资采购价格审核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价格审核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价格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加强对物资采购价格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价格审核的原则是:以质量等级标准为前提,兼顾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在同等质量条件下优先选取较低价格,并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质量等级时应考虑满足基本使用要求和适当使用期限两方面因素。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一)集团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实施一次采购一种物资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上或一次采购多种物资总价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业务;(二)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的主要材料采购业务;(三)其他应进行价格审核的事项。

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物资采购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价格审核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照各自的开支审批权限,审批物资采购计划。

第四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物资采购价格的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价格审核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公司所采购物资的价格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物资材料价格信息数据库》;(二)负责通过比质比价对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价格进行审核。

(三)负责参与物资采购业务的价格洽谈,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四)负责对公司签订的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付款进度等内容进行审查(五)负责参与公司的招投标,并对投标价格进行审查。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物资采购业务部门根据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由本部门领导负责物资采购业务的价格初审。

第六条财务部建立的《物资材料价格信息数据库》是财务部价格审核员进行价格审核的主要依据。

对《物资材料价格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应定期更新,以确保价格信息的可用性。

第三章物资采购价格审核程序第七条计划内采购(主要指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大修理计划和部门费用计划)1、首先由采购部门编制物资采购实施计划,在调查和询价的基础上拟定采购物资的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供应商、采购价格、质量等级等采购信息;2、填报《物资采购比价表》(见附表一)和《物资采购价格审核表》(见附表二)。

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1. 比价采购适用范围
不适宜招标、议标方式的,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可采用比价采购。

2. 比价采购原则
2.1 比价应坚持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信誉的原则。

2.2 每种材料或设备应有三家以上供货商提供报价表。

2.3 比价采购的全部过程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存档备查。

3. 比价采购计划
由项目部上报比价采购计划,经采购管理部和招投标监管中心、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成本预结算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4. 组建比价采购领导小组
4.1 采购管理部进行的比价采购
由采购管理部组建比价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采购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成立。

4.2 项目经理部进行的比价采购
由项目经理部组建比价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成立。

5. 比价的程序
5.1 采购管理部或项目部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采购管理部或项目部负责人任组长。

5.2 比价小组针对比价材料广泛收集生产厂家、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向三家以上的厂家(或供货商)发出书面询价材料或电传询价,且保存规范的询价记录。

5.3 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客户书面报价单;比价小组在收到报价单后,要对报价方的价格、质量、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对比价单位进行排序。

5.4 按排序对各比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后,比价小组出具比价报告推荐采购单位。

5.5 比价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100万元以上的比价采购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6. 监管
所有询价活动由招投标监管中心、纪检监察部、成本预结算部监管。

招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招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运营成本控制、堵塞漏洞、减少失误、开源节流及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现对公司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等进行招标管理并制定招标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副组长:成员:(一)招标管理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标)、议标等。

1、公开招标:通过招标平台对外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所有手续;按招标管理实施方案的约定、经招标小组会议决定的项目报董事长同意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邀请招标(邀标):不对外公开发布信息,根据需要邀请3 家或以上单位参加报价。

3、议标:根据实际情况,邀请2 家以上单位议标。

4、询价比价:对于不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应通过询价比价确定。

(二)招标管理适用范围:1、物资采购公司物资采购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工程材料物料、工程机械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用具、工作服、车辆维修维护零配件、电器设备、绿植、装饰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2、项目合作公司项目合作包括建设项目、服务项目、咨询项目、劳务项目、租赁项目、委托项目合作等。

(三)招标管理具体办法针对公司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招标管理的具体办法如下:1、为保证质量、安全及实现成本控制,公司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招标均应遵循高性价比优先的原则,如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或合作方的,应给予优先考虑。

2、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鉴于公司的企业性质及实际情况,对于物资采购及项目合作,一般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如因特殊项目确存在公开招标的必要性的,经招标小组会议决定并报董事长同意后实施。

3、采用邀请招标(邀标)的项目:(1)单项造价高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总承包施工项目;(2)单项造价高于30 万元(含30 万元)的劳务分包施工项目;(3)单项造价高于30 万元(含30 万元)的设计等服务项目;(4)单项造价高于10 万元(含10 万元)的咨询、评价等服务项目;(5)物业出租项目;(6)单项价值高于10 万元(含10 万元)或年总价值高于50 万元(含50 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7)招标小组认为必要采用邀请招标(邀标)方式的项目。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

比价(议价)操作细则

莒县人民医院文件莒县人民医院〔20140108〕号关于下发《莒县人民医院比价(议价)操作细则》的通知各科室、分院、专科医院: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比价(议价)采购行为,规避法律风险,医院根据《招投标及相关业务管理标准》制定了《比价(议价)操作细则》下发执行。

莒县人民医院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莒县人民医院比价(议价)操作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莒县人民医院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等项目的比价(议价)行为,提高比价(议价)项目质量,规避法律风险,根据医院《招投标及相关业务管理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招标采购议价管理委员会确定比价(议价)项目后,书面通知归口管理科室,归口管理科室在收到通知和使用单位要求比价(议价)的书面方案后,物资、备件、服务类7天内组织并完成比价(议价)工作,设备、工程类12天内组织并完成比价(议价)工作。

第三条采购议价小组人员组成:由归口管理科室、财务部、招标办、使用科室代表、评标专家和其他专业部门一名人员组成。

监察室、审计科参与比价(议价)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条比价(议价)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了解内容:1.使用科室必须先将包括拟采购品名、规格、数量(全年或月或批次量)、交货期限、质量或技术要求、需要的品牌、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结算方式、送货要求及最近采购数量、价格、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等内容的议价方案报归口管理科室,归口管理科室接到使用的方案后,才能启动比价(议价)程序。

2.对各使用科室的拟比价(议价)的物资类,归口管理科室根据项目及相关使用科室的实际情况,会同议价小组人员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潜在的生产地区和厂家、相关单位最新的采购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3.对各单位的拟比价(议价)的设备及备件类、工程、服务,招标办商请相关单位的实际情况,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潜在的生产地区和厂家、相关单位最新的采购价格等情况,提前一天形成书面材料交该谈判小组成员单位。

比价(议价)采购价格调整操作细则

比价(议价)采购价格调整操作细则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钢城集团市场…2008‟62号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比价(议价)采购价格调整操作细则为保证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城集团”)生产经营的顺利运行,进一步规范钢城集团物资(含设备、备品备件)招标及比价(议价)中标价格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价格的程序,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1、集中招标、比价(议价)已锁定采购价格,执行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采购总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及时供货的物资;2、集中招标、比价(议价)的项目,事前约定了涨(跌)价事项的物资。

二、调价原则—1—1、遵循诚信、互惠、共同发展与市场原则。

2、招标、比价(议价)已锁定采购价格的物资,原则上不予以调价;当市场价格(以行业平均价格为基准)涨(跌)幅度发生重大变化(物资单价在500元以上、涨(跌)幅度≥5%)且影响钢城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特殊情况时,方可启动此调价程序。

A、涨价调整:(1)、部分中标方提出涨价要求的,由未提出涨价要求的中标方继续履行此标的,并取消提出涨价要求的原中标方此标的履约资格。

(2)、所有中标方均提出涨价要求的,由能接受钢城集团调价幅度的原中标方继续履约此标的;不能接受的原中标方取消此标的履约资格。

B、降价调整:能接受钢城集团调整幅度的原中标方继续履约此标的,不能接受调整幅度的原中标方取消此标的的履约资格。

3、事前约定了涨(跌)价事项的招标、比价(议价)物资,按约定和本细则规定程序执行。

三、调价程序1、凡进行价格调整,必须由使用单位或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

2、招标锁定价格的物资:集中招标项目锁定价格达到上述调价条件的,涨价由使用单位或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报钢城集团,降价由钢城集团招投标中心提出,由钢城集团招投标中心会同钢城集团市场部、财务部、企管部、监察处、使用单位与供应—2—商谈判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报钢城集团主管业务领导审批。

3、约定了涨(跌)价的集中招标物资:对于事前已约定了涨(跌)价条件的,进行价格调整时,由钢城集团招投标中心提出,会同钢城集团市场部、财务部、企管部、监察处、使用单位与供应商谈判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报钢城集团业务主管领导审批。

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比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合理确定采购方式,规范询价、比价流程,提高采购物资的性价比,降低采购成本与使用成本,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单一物资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或同一品种物资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进行比价采购;不具备招(议)标采购条件也不具备比价采购条件的,可进行集体议价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四条物资供应管理部成立比价管理领导小组,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价格的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采购业务经理和计划科、商务科、物资质量管理科、物资消耗管理科、纪委(审计、监察科)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采购业务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业务科是物资比价采购的主体,应主动做好价格调研工作,对采购价格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负责编制询价单并确定报价截止日期,及时指导渠道内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报价;负责依据询价比价单进行比质比价采购;负责按程序推荐供应商,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价格管理需要。

第六条商务科是物资比价采购价格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保证报价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负责对业务科比价采购结果进行评判;负责报价库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价格调研工作。

第七条计划科负责确定物资采购方式;负责完善物资编码中与价格属性相关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品牌、单重、设备配置、配件图号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

第八条纪委(监察、审计科)负责对比价采购管理的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报价管理第九条《物资管理系统》报价数据库由供应商的报价组成,准入渠道内供应商均有权参与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一个月内有效,其中:进口产品的报价有效期依照报价方书面表述执行;钢材大市场实行一天一价,随行就市。

报价超出有效期的,业务科应及时发起报价。

采购单价执行供应商有效期报价,历史报价仅做参考。

第十条业务科的报价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业务科依据物资采购计划发起报价。

原则上准入供应商均应参与报价,渠道内供应商家数较多的,优先邀请实力强、服务优质的供应商报价,但不得少于三家。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2•【字号】呼政办发〔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16号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号:HGS—2016—000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2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预防腐败行为,降低交易成本,节约财政资金,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采购,遵照《呼伦贝尔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呼政办发〈2016〉15号)的规定执行。

低于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采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网上公布。

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应当进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比价招投标的办法确定中标人。

旗市区不得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场外招标采购。

第五条对于能够批量集中采购或“打捆”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定期归集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以15日为周期,达到一定的规模后,采用比价招投标的办法确定中标人。

比价采购实施方案

比价采购实施方案

比价采购实施方案一、前言在当前市场经济下,采购活动已成为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而比价采购作为一种有效的采购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在保证采购品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比价采购实施方案对企业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二、比价采购实施方案的制定1. 确定比价采购的范围和目标首先,需要明确比价采购的范围,包括采购的物品或服务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同时,需要明确比价采购的目标,是为了节约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还是其他目标。

2. 选择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确定比价采购的范围和目标后,需要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和比较。

这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以便选择出最适合企业需求的供应商。

3. 制定比价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在选择好供应商后,需要制定比价采购的标准和流程。

这包括明确比价采购的评分标准、比价的方式和周期、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流程,以确保比价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4. 实施比价采购在制定好比价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后,需要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比价采购。

这包括向选定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和评估、最终选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等环节。

5. 监督和评估比价采购的执行情况比价采购实施后,需要对比价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包括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以确保比价采购方案的执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比价采购实施方案的优势1. 降低采购成本比价采购可以通过对多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选取价格最优的供应商,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2. 提高采购效率通过制定比价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可以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3. 保证采购品质比价采购不仅注重价格,还可以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保证采购品质。

四、总结比价采购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帮助企业在采购活动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品质,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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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1.目的为规范企业各类招标及比价采购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利益,确保招标及比价采购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烟草行业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各类招标及比价采购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3.1企业设立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厂的招标及比价采购工作。

主任由厂长担任,副主任由其它厂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工作职责是:3.1.1研究审定招标比价采购有关制度及实施办法。

3.1.2对企业在招投标及比价采购工作中出现有争议性问题进行研究和仲裁。

3.1.3定期听取招标比价采购办公室工作汇报。

3.2厂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委员会下设招标比价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经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审核认定。

招标比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为企业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其办公室设置在纪检监察处。

招标办在厂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委员会和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招标及比价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3.2.1制订和完善企业有关招标比价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2.2向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审报投资(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及实施计划,根据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复函意见,组织相关管理、监督部门、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进行招标比价采购,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3.2.3对企业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工作情况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3.2.4负责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的编制或审定;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现场考察。

3.2.5 对招标比价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执行及财务结算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把关。

3.2.6、负责向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推荐评标专家。

组建企业各类技术人才库及材料物资信息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建立企业的“招标记录数据库”等。

3.2.7、负责定期向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和厂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接受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和厂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3.2.8负责企业各类招标及比价采购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保管工作;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9负责定期以网络、公告栏、简报等形式将招标比价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或成交供应商名称、招标或采购确定的价格和数量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招标比价采购的范围与分类4.1招标比价采购适用的范围4.1.1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凡涉及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福利采购和物资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物资批量采购每次不足5万元但年分散采购累计超过5万元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企业一次性支付在5万元以上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或比价采购。

4.1.2.低于上述额度且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物资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业务部门拟定比价采购方案,报招标办审核同意备案后,业务部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招标办共同实施。

4.1.3.凡涉及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金额在2万元以下或物资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比价采购备案制,由业务部门按照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信誉的原则拟定实施方案,报招标办审核同意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

4.2招标比价采购项目的分类4.2.1基建、技改、技术措施、维修类4.2.1.1基建、技改、技术措施工程项目;4.2.1.2房屋、水暖、消防、道路等维修项目;4.2.1.3装饰工程项目;4.2.1.4计算机应用开发软件项目。

4.2.2物资采购类4.2.2.1烟用辅助材料的选购;(应在我厂通过选型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进行);4.2.2.2 其它通用材料。

4.2.3设备、器材类4.2.3.1非专卖的烟机配套设备;4.2.3.2烟草专用检测仪器及专用配件、专用消耗品的采购;4.2.3.3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备件、计算机硬件等;4.2.3.4烟草专用设备的机械配件、专用电器配件(必须在国家局颁布的烟草专用机械零备件生产定点企业中进行);4.2.3.5烟机设备及通用设备的修理、技术更新与改造项目(专用设备的购置及大修应在国家局颁布的定点厂家中进行);4.2.4其它类4.2.4.1企业文化建设及广告宣传业务项目;4.2.4.2工厂环境设施与绿化项目;4.2.4.3车辆、钢材、水泥、煤等其它物资的采购;4.2.4.4宣传促销品、礼品、办公用品、药品药械、劳保用品(工作服、厂服)及防暑降温品、职工食堂米面油的采购;4.2.4.5其它大宗物品的采购。

4.2.4.6废旧物资的处理5.采购的形式与适用的范围、要求5.1 采购的形式分为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国务院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从组织形式又分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和自行组织招标。

5.2 招标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比价采购的方式有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5.3招标比价采购形式适用的范围5.3.1招标采购形式适用的范围5.3.1.1投资(采购)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必须进行招标:①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②项目总投资额估算在100万元以上的,③按国家规定列入招标范围的特定产品。

必须采用招标的形式确定。

5.3.1.2凡涉及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金额在30-50万元之间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3.1.3投资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省中烟工业公司项目审批机关认定,可以不进行招标:①供应商不足三家;②涉及行业安全和秘密;③涉及烟草行业核心工艺技术;④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5.3.2比价采购形式适用的范围5.3.2.1凡涉及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以内的项目,发标后满足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个的,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性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技术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或服务商。

5.3.2.2凡涉及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以内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采购的物资标准统一、可选对象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时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5.3.2.3凡涉及基建、技改、技措、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以内的项目,因受地域限制、供应商专利权限制,只能由唯一单位提供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单位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且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4招标比价采购要求5.4.1业务部门和招标办要认真广泛地进行考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采购,能够使用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当尽量通过招标采购,确实无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比价的方式公开采购。

5.4.2严禁有关部门将应招标或比价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用其它方式规避招标或比价采购。

5.4.3对同一类或相同规格、等级、型号的物资均实行一次比价,分批采购备案的方式。

5.4.4报废处置物资,必须附主管厂领导审签的报告和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并签章的清单。

(烟草专卖物资应经行业有关部门审批)6 招标比价采购项目的申报6.1凡涉及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维修项目,各业务部门必须提前15日做出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其它项目各业务部门必须提前7日做出项目实施时间计划,报招标办备案。

6.2业务部门在项目申报、审批完成后2日内填报《澄城卷烟厂招标比价采购申报表》(附后),提供该项目的主要参数及数量要求、竣工(交货)日期等相关资料,报招标办。

如因申报部门没有按时上报,导致招标过程时间紧迫,延误项目实施日期的,追究项目申报部门责任。

6.3因招标办组织不及时或招标组织过程发生失误,而导致招标出现偏差的,追究招标办责任。

7.招投标形式及程序7.1.鉴于企业缺少相关技术评标专家,不具备编写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招标原则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

7.2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由招标办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部门集体研究,从资质(乙级以上)、服务、诚信等方面综合考察,通过招标、必选或其他竞争方式选择3-5家招标代理机构。

7.3招标办对项目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省中烟工业公司项目审批机关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30-50万元的项目按照厂部批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与业务部门共同确定实施时间。

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须填报《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投资(采购)项目招标申请书》,在招标前十五日上报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

同时通知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取,工会现场监督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7.4招标办依照省中烟工业公司招标办公室函复意见,技术要求、商务条款、招标内容在3日内完成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签订工作。

7.5招标代理机构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具体要求:7.5.1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①投标邀请书;②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③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④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⑤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⑥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订立方式(基建技改项目应需明确约定双方共管帐户、履约保证金、建立材料的共管机制);⑦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⑧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⑨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⑩其他有关事项。

7.5.2凡业务部门能编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必须编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土建及维修工程、5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

7.6、招标文件的审定和更改7.6.1招标办接到招标代理机构报来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对于条款复杂、涉及金额较大(30万元)召集由计划部门、财务部门、内部监管部门、工会、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部门对招标文件和公告中商务、经济性条款(法律顾问把关)进行合理化修改和审定,共同签字确认,经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审核,报招标比价采购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

7.6.2为确保招标文件的严肃性,招标文件一经签字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在招标过程中技术性条款确需更改的,必须由提出更改的部门组织参与招标文件制定的各部门讨论通过共同签字,经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审核后方可变更,如因招标文件条款更改而导致招标过程出现偏差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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