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及股权融资居间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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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及股权融资居间服务协议

(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词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投资方:是指甲方公司股权或者股权加债权的投资人。

融资额:具体金额以甲方与投资方所签投资合同为准。

约定年度股利分配:以甲方与投资方所签投资合同约定股息率为准。

融资期限:以甲方与投资方所签投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第二条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独家委托,为甲方提供项目咨询及股权融资顾问服务:

1、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咨询,及相关的各种融资信息咨询;

2、针对甲方需求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策划与安排,公司挂牌上市方案、并购重组、财务规划、税务筹划等

3、提供融资方案建议并协助甲方融资或者借款;

4、代为组织融资团队并促成甲方融资成功(实际以到账金额为准)。

5、甲方约定增资扩股万股,以价格元/股,总融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6、约定融资服务时间期限为个月。

第三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3.1 甲方提供融资硬件设施,包括办公场所和企业宣传包装(乙方可协助完成),在融资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办公接待、宣传费用,给投资客户的交通及赠送礼物等费用)。甲方与乙方前期协调好确定后,甲方都给予报销。

3.2 甲方确保完全配合乙方团队融资过程,包括手续,投资客户接待等。

3.3 甲方就前期约定好给予乙方融资居间服务费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到投资人投资款后第二天内一次性全部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4 甲方所融得资金,须用于融资项目的相关用途和支付给投资人的回报承诺,并自行承担投资损益和对投资者的责任,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应尽力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指的服务事项,并促成甲方从投资方融资成功,尽力控制融资成本和延长融资期限。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事项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信息包括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为完成服务事项而需要向第三方披露除外。

4.3 乙方组织融资募集团队在五个月内完成和甲方达成的融资总额。

4.4乙方所有融资服务人员都不需要甲方发放工资薪酬,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五条融资居间服务费

5.1 甲乙双方商定此次财务顾问及股权融资居间服务费双方互相遵守本合约内容。

5.2 乙方融资居间服务费收款账户为 :

5.3 融资居间服务费标准:乙方融资居间服务费=乙方直接促成的实际到账

投资金额的% 。

第六条终止条款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6.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6.2、甲方付清财务顾问费以及募集资金手续费,乙方完成既定融资金额;

6.3、甲方一旦有违法、违规或欺诈行为,乙方则有权即刻终止合作协议。

6.4、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资金募集目标,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终止。第七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7.1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与解释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7.2 处理纠纷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服务期为壹年(自签字之日算起)。若乙方完成资金募集后,考虑到甲方后续融资、挂牌上市或者并购需要延长合作时间,双方届时可无条件签署延长合作协议并将它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及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各方签字页】

本协议各方的签约代表已经各方充分授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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