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高新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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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以对该项收入的评定也非常重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如何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界定,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环节。应采取以下方法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一、按产品品种确认收入。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应按产品所应用的不同技术分品种进行核实;
(1)首先要认定每种产品是否属于《办法》中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其次要弄清产品所应用的技术是否为高新技术,主要检查企业对该项技术是否拥有(或通过受让许可独占)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查新报告》;
(3)最后还要审核产品是否具有新产品鉴定书。
只有满足了上述三项要求,才能将该类产品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其对应的销售收入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分品种按明细核算,而是笼统地将产品称作一个名称,就按产品购销合同确认高新技术的产品,相应的(合同)收入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二、按技术服务内容确认收入。
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服务收入应按照不同的服务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1)首先要认定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否属于《办法》中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其次,企业对所提供的技术是否拥有(或通过受让许可独占)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查新报告》。
符合上述要求的技术服务收入可确认为高新技术服务收入。
三、按项目实施合同确认收入。
(1)对于项目总承包合同,既包含高新技术服务(如设计费收入)收入,又含有非高新技术的建筑安装、外购设备收入,应区别不同情况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2)对于以招投标方式取得的总承包合同,应将其高新技术服务(如工程
项目设计等)或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部分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其他部分如建筑安装收入、代购设备收入不应确认为高新技术收入;
(3)对于以非招投标方式(如议标、指定等方式)取得的总承包合同,由于企业掌握控制该类工程项目的核心技术,如关键核心设施(或设备)的生产、安装技术,其他企业无法与其竞争,可以将其总承包收入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只有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正确的评估,企业才能更好地根据自身的详情,更好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