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董秘77期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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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拟上市公司董秘考试要点整理

深交所拟上市公司董秘考试要点整理

深交所拟上市公司董秘考试要点整理股票上市规则1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2上市公司董、监、高应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真实是指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4准确是指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5完整是指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6及时是指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重大信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7公平是指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

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报送的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要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8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9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暂缓披露的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1)拟披露的信息未泄露;(2)有关内幕人士已经书面承诺保密;(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

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10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本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

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2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监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1个月内,新任高管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13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出现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用书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用书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用书1. 引言1.1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董事会秘书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协调董事会的日常运作。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协助董事会召开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议程和文件,确保会议程序合法有效进行。

2. 组织会议记录和资料: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记录和整理董事会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议,保留相关会议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

3. 协助董事会决策:董事会秘书需要协助董事会成员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以便董事会做出明智的决策。

4. 管理董事会关系:董事会秘书需要维护良好的董事会成员关系,协助董事会成员解决内部矛盾和沟通问题。

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具有重要的管理和协调作用,是董事会成员的重要助手和支持者。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以确保董事会的顺利运作和决策的高效实施。

1.2 董事会秘书考试目的董事会秘书考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和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董事会秘书人才,确保其在董事会工作中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考试,可以对候选人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进行评定,为公司选择和选拔合格的董事会秘书人才提供参考依据。

考试还可以促使董事会秘书人员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不断提高其在董事会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通过考试,可以推动董事会秘书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提升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考试也可以激励董事会秘书人员不断学习和进步,保持专业素质和能力的竞争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董事会秘书考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董事会秘书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推动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和质量。

2. 正文2.1 董事会秘书考试内容1. 公司法律法规知识:董事会秘书需要熟悉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了解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机制。

2. 公司治理知识:考察候选人对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了解程度,包括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会的职能和责任、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
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执业行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进行的考试。

考试通过“上交所浦江大讲堂”线上平台进行,采用线上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和判断,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时需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及培训报名所需的材料,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签到并领取准考证,晚于规定时间到场者将无法参加考试。

通过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可以证明考生具备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执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有助于提高其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促进其在上市公司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董秘材料知识点汇总

董秘材料知识点汇总

董秘材料知识点汇总一、信息披露制度1、简介: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而做出有效投资决策的制度。

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

2、起源:信息披露制度源于英国和美国。

英国是信息公开主义哲学的发源地,美国是最早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的国家。

3、强制信息披露内容(1)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2)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3)及时公告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临时报告)4、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规定了发行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第三章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规定了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要求;5、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二、上市规则内容解读1、上市规则框架及内容概述框架:共18章、5个附件—基本与主板(含中小板)上市规则框架和内容一致,部分存在差异。

(1)总则及一般规定(第1、2章)(2)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第3、4章)(3)股份及可转债上市(含限售股流通上市)(第5章)(4)定期报告(第6章)(5)临时报告——三会、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第7-11章)(6)停复牌(第12章)(7)退市及复核(第13、14章)——少主板的退市风险警示章节(8)监管措施及违规处分(第16章)(9)其他——境内外上市事务、释义、附则等(第15、17、18章)、2、监管对象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和管理人员(第十一章第十节“破产”)3、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地披露信息,不得有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交所董秘考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交所董秘考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交所董秘考试题库共41页 160道题一、判断题1、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优先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证券法》。

(2条)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股票发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的,无论股票发行、上市与否,均应当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持有人,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已上市的不适用)(26条)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3、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但非公开发行则可豁免核准要求。

(10条)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4、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无论公开与否,均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10、13条)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5、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以及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6条)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6、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其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16条)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7、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所提交的有关申请文件。

(21条)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8、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11、32条)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9、只有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才能买卖,并且只能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37、39条) [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10、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除可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外,还可采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题库和答案 完整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题库和答案 完整版

上交所董秘考试题库及答案《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 (3)《中华人民共与国证券法》部分考试题 (9)《刑法修正案(六)》部分考试题 (27)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考试题 (2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考试题 (3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考试题 (37)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考试题 (4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考试题 (44)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47)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考试题 (47)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考试题 (5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考试题 (53)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57)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59)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考试题 (60)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考试题 (61)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考试题 (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考试题 (6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考试题 (77)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考试题 (83)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8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考试题 (86)关于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题 (87)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部分考试题 (87)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考试题 (90)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考试题 (92)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通知考试题 (95)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考试题 (97)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考试题 (99)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考试题 (10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考试题 (103)境内外市场同时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试行)考试题 (103)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性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考试题 (104)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考试题 (105)关于调整与规范权益分派方法的通知考试题 (106)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考试题 (107)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试题 (108)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考试题 (109)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考试题 (110)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考试题 (115)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考试题 (116)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考试题 (116)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试题 (118)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试题 (124)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的通知试题 (125)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试题 (130)《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试题 (131)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试题 (13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试题 (133)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年报披露注意事项(一)试题 (136)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试题136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参考试题 (137)《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参考试题 (141)《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参考试题 (143)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参考试题 (14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号 (150)《立案调查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注意事项》试题 (15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参考试题 . 152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试题 (15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参考试题 (15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参考试题 (15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参考试题 (161)《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参考试题 (164)《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参考试题 (166)《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一、判断题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上交所董秘后续培训要求

上交所董秘后续培训要求

上交所董秘后续培训要求
上交所董秘后续培训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时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上交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2. 培训对象:培训主要面向主板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每家公司限报2人。

3.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涵盖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等方面,以提高董秘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4. 培训形式:后续培训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根据上交所的通知和要求确定。

5. 培训考核:在完成培训后,董秘需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后续培训证书。

6. 培训费用:根据上交所的通知和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培训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交所董秘后续培训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请以上交所官方通知为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题库和答案完整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题库和答案完整版

上交所董秘考试题库及答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 (3)《中华人民国证券法》部分考试题 (9)《刑法修正案(六)》部分考试题 (27)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考试题 (2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考试题 (3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考试题 (37)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考试题 (4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考试题 (44)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47)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考试题 (48)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考试题 (5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考试题 (53)关于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57)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59)关于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考试题 (60)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考试题 (61)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考试题 (6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考试题 (6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考试题 (77)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考试题 (84)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8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考试题 (86)关于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题 (87)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部分考试题 (88)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考试题 (91)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考试题 (93)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规则》的通知考试题 (95)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考试题 (97)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控制指引考试题 (100)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考试题 (102)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考试题 (103)境外市场同时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试行)考试题 (104)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性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考试题 (104)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考试题 (105)关于调整和规权益分派方法的通知考试题 (107)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考试题 (108)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试题 (108)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考试题 (109)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考试题 (11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考试题 (116)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考试题 (117)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考试题 (117)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试题 (119)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试题 (125)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问答》的通知试题126 关于规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试题 (131)《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试题 (132)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试题 (132)《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试题 (134)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年报披露注意事项(一)试题 (137)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重组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试题 (137)《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参考试题 (138)《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参考试题 (142)《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参考试题 (144)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参考试题 (15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号 (154)《立案调查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注意事项》试题 (15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参考试题 15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试题 (158)《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参考试题 (16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参考试题 (16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参考试题 (166)《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参考试题 (169)《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参考试题 (171)《中华人民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一、判断题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上交所董秘培训考试题库

上交所董秘培训考试题库

题库1、下列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是(B )A、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B、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D、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2、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准是交易金额是否超过(B )A、1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100万元3、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是否需要披露的标准是(C)A、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B、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C、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D、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以上(属中小板上市公司关于披露的要求)股票上市规则汇编253页4、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出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B )人时,上市公司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1B、3C、5D、75、上市公司目前无任何担保,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是(C )A、总经理批准B、董事会审议C、股东大会审议D、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6、当出现下列第(D )种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A、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B、未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和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公告C、交易所认为必要时D、以上均适用7、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A )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A、3个月内,3个月内B、6个月内,3个月内C、1个月内,2个月内D、2个月内,2个月内8、以下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C )A、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B、自受到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C、上市公司监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D、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股票上市规则汇编18页9、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时,应当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交易所备案(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B、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时,应当同时向本所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C、交易所只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包括独立性)D、对于交易所表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仍可将其提交股东大会(不得)10、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D ):A、董事B、副经理C、经交易所同意的人员D、本公司现任监事11、董事会秘书离任时,应当接受责任审查,在公司(B )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的事项:A、董事会B、监事会C、股东大会D、职工代表大会12、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管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上交所董秘证考试真题

上交所董秘证考试真题

选择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B.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C. 直接管理公司日常财务运营(正确答案)D.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多少个月内披露?A. 2个月B. 3个月C. 4个月(正确答案)D. 6个月下列哪项不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A. 真实性B. 准确性C. 完整性D. 保密性(正确答案)在上交所,关于内幕信息的管理,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内幕信息可以私下透露给特定投资者B. 内幕信息应在公开披露前严格保密(正确答案)C. 内幕信息对股价无影响,无需特别管理D. 内幕信息可以延迟披露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聘请哪类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A. 会计师事务所B. 律师事务所C. 证券公司(正确答案)D. 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多久内,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A. 1个月B. 3个月C. 6个月(正确答案)D. 1年下列哪项不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A.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B.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C.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D.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正确答案)在上交所,关于股票停牌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况最可能导致股票被临时停牌?A. 公司发布季度业绩预告B. 公司股价连续多日小幅上涨C. 公司有重大事项未披露,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正确答案)D. 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时,若存在未决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应如何处理?A. 无需披露,因为这些事项尚未确定B. 仅在事项确定后披露C. 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财务影响(正确答案)D. 仅在公司内部通报,不向外界披露。

上交所董秘考试试题11.doc

上交所董秘考试试题11.doc

上交所董秘考试试题11.doc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考试题一、判断题1、董事会秘书申报年度履职报告书和离任履职报告书的同时,应提交履职报告书的XBRL文件。

2、证券交易所根据董事会秘书申报的履职报告书,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以及证监会、相关证监局及其他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意见,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考核。

3、未按时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的董事会祕书,以及在考核年度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董事会秘书,其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4、在考核年度内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祕书,其年度考核结果最高为基本合格。

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应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整改计划。

6、连续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交易所将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7、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的结果,代表证券交易所对该董事会祕书工作质量的保证。

8、董事会秘书考核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 Ho9、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完成对拟离任董事会祕书的离任审查后,应将离任审查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0、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向本所提交董事会秘书离任履职报告书,申报自前一年5月1日或自任职至离任时的工作情况。

11、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秘书应在离任前提交离任履职报告书,并接受交易所考核。

二、单项选择题1、董事会秘书考核评分指标中“诚信情况”的比重为:A、15%B、20%C、25%D、30% 2、董事会秘书考核评分指标中“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情况”的比重为:A、25%B、20%C、15%D、30%3、董事会秘书考核评分指标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的比重为:A、10%B、20%C、15%D、5%4、董事会祕书考核评分指标中“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工作的情况"的比重为:A、10%B、20%C、5%D、15%三、多项选择题1、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履行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A、诚信情况;B、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情况;C、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D、股权管理工作情况;E、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筹备组织工作情况;F、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工作的情况;2、董事会祕书考核分为()。

董秘资格考试部分记忆点

董秘资格考试部分记忆点

定期报告披露时点
停牌事由及期限
对外担保
均需董事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独董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均需董事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独董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不大于5000万除外)任意一项达到上市公司对应财务数据的50%(包含)。

达到控股的,计算全额;未达到控股,乘以股权比例。

非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孰高原则,净资产与成交金额孰高原则。

公开谴责标准
敏感期买卖
股份变动信息披露
被动减持到5%以下的,无需披露变动报告书,之后主动减持的,需披露
董事会
监事会至少每6月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决议半数以上通过。

董秘考试要点(完结版)

董秘考试要点(完结版)

董秘考试要点:1. 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含义是什么?本规则所称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上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2. 上市公司申报文件如有重大信息遗漏的后果?上市公司提供的申请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作出终止审查决定,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上市公司提供的申请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作出终止审查决定,并在( C )内不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A、12个月B、24个月C、36个月D、48个月3. 哪些信息不需要揭露?上市公司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可以申请豁免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4. 哪些信息披露可以豁免?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对外披露可能违法或损害公司利益,可申请豁免。

5. 董/监/高声明、承诺的内容形式?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题库和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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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董秘考试题库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部分考试题 (10)《刑法修正案(六)》部分考试题 (27)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考试题 (2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考试题 (3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考试题 (37)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考试题 (4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考试题 (45)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47)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考试题 (48)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考试题 (5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考试题 (53)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57)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59)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考试题 (60)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考试题 (61)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考试题 (6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考试题 (70)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考试题 (77)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考试题 (84)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试题 (8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考试题 (87)关于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题 (87)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部分考试题 (8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考试题 (9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考试题 (9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通知考试题 (95)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考试题 (9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考试题 (100)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考试题 (10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考试题 (104)境内外市场同时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试行)考试题 (104)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性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考试题 (105)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考试题 (106)关于调整和规范权益分派方法的通知考试题 (107)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考试题 (108)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试题 (109)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考试题 (11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考试题 (11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考试题 (116)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考试题 (117)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考试题 (117)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试题 (119)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试题 (125)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的通知试题 (126)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试题 (131)《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试题 (132)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试题 (13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试题 (134)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年报披露注意事项(一)试题 (137)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试题137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参考试题 (138)《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参考试题 (143)《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参考试题 (145)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参考试题 (15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号 (154)《立案调查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注意事项》试题 (15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参考试题 . 15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试题 (15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参考试题 (16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参考试题 (16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参考试题 (166)《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参考试题 (169)《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参考试题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一、判断题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董秘、证代必备知识要点 ywydxt

董秘、证代必备知识要点  ywydxt

董秘、证代必备知识要点1、股票上市规则,强制性信息披露规则,确定什么需要披露(限定范围),董秘需判断什么信息需要披露,按照什么标准、原则披露?范围: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都应披露。

标准:判断是基于理性第三者(投资者)的角度。

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具体范围如下a)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上);(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其他自然人。

(5)潜在关联自然人:因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有上述情形的自然人,或在过去12个月内具有上述情形的人。

b)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不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关联关系);(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独立董事的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签署两家公司的交易时回避表决);(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其他法人。

(6)潜在关联法人3、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董秘培训考试重点(1)

董秘培训考试重点(1)

一、信息披露基本原则(1)信息披露的渠道是什么?媒体、公司官网可以吗?答: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包括巨潮网),官方指定的纸制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

(2)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定义和案例的理解。

●本规则所称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本规则所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本规则所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本规则所称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本规则所称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公司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和传递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重大事项的首次信息披露时点?尚在筹划的应该怎么办?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本规则 7.3 条规定的时点,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一)该事件难以保密;(二)该事件已经泄漏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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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8.2.1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之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之前,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召集人还应当同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拟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网站公告。
3.1.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2.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2.4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2.2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资产负债率>70%
12个月>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且>5000万
第十章——关联交易需披露 需披露且报股东大会决议+审计/评估
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且>净资产5%
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且>净资产0.5%担保关联交易
第十一章——重大诉讼、仲裁金额>净资产的10%且>1000万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3.1.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2.6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2.7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上交所第77期董秘资格考试摘要重点20160928
第一章总 则
1.1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2.9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2.10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披露。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定期报告
6.5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交易资产额>资产总额的10%; 50%
交易成交额>净资产的10%且>1000万 50%且>5000万
交易利润>净利润的10%且>100万 50%且>500万
交易标的营收>营收的10%且>1000万 50%且>5000万
交易标的净利>净利润的10%且>100万 50%且>500万
担保单笔>净资产10%;累计>净资产50%后
9.11上市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8.1.2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或者本规则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及其他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本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第六章——价格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需披露
第九章——需披露; 需披露且报股东大会决议+审计/评估
(三)任何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7.4重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但在前条所述有关时点发生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
(一)该重大事项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董秘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待办理事项。
3.2.12董秘被解聘或者辞职后,在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档案移交等手续前,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3.2.13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本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2.3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候选人取得的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本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3.2.11上市公司在聘任董秘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秘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的范围。
1.4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1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七)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者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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