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日常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工作面情况,制定矿山安全生产方案,并报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职工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奖惩处理。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出正确反应。
第三章职工安全保护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防护装备使用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伤害事故预防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条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职工进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职工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加强职工健康监护工作,定期开展职工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职工的职业病。
第四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关键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设备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设施检修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矿出入口管理制度,对进出矿井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杜绝外来人员进入。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矿井通风、排水、综采、支护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集体煤矿、私营煤矿、中外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七)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八)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九)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排查、治理和消除。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5篇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5篇煤矿安全管理办法怎呢做?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阻挠。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煤矿安全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2024年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及其他形式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预警。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煤矿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对煤矿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人员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和能力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人员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惩处。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煤矿安全控制措施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控制措施方案,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步骤。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六章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和发展,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包括开采、运输、加工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等。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情况和资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条煤矿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煤矿公司为安全生产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煤矿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煤矿公司领导小组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门岗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和分析、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各企业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参与公司领导小组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十一条煤矿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煤矿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第十八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定期检查煤矿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煤矿开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开采活动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煤矿开采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矿”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开采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六条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煤矿企业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内容、考核标准、奖惩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转岗、复岗等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救援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时,煤矿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事故。
第二章 煤矿安全管理
• 2、事故责任处理: • ①对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责任 者的处理主要有行政处分、行政 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 ②对个体煤矿责任者的处理主要 有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 ③对于党员责任者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节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 一、建立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依据: • 《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 • 二、煤矿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 制度》 、 《安全奖罚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 人员清点制度》 、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 《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 《安 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章 煤矿安全管理 • 主讲:黄仕方
• 一、安全管理的概念: 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 的顺利发展,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 二、安全管理的职能和任务。 • 安全事故的发生因素:自然条件、物的状况、人的行 为和管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 • 1、安全管理的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控制职 能。 • 2、安全管理的任务: • (1)落实安全生产方针;(2)制定落实规程的制 度;(3)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防止和 消除职业病危害;(5)安全教育;(6)事故的调 查和处理及时上报。
第三节 煤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续)
• 二、伤亡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 30 人以上死亡〈30+人〉,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 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10—29人〉,或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3人以上 10人以下死亡〈3—9人〉,或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 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1—2人〉, 或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规定中, “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 三、事故性质划分:顶板事故、瓦斯事故、机电事 故、运输事故、火药爆破事故、水害事故、火灾事 故、其它事故。
第二章 煤矿安全管理
第二章煤矿安全管理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要求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职责1、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机电、运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5、值班矿长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地质测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7、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节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煤矿安全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层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可以避免的.一、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免受损失,实现安全生产,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止科学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中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灾害。
二、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其管理内容,主要是进行安全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活动,具体说,它包括三个方面:1、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如:技术管理、专业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2、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系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员、设备、物流等进行管理。
3、安全信息化工作——主要是对安全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传递、反馈等。
三、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一是预防-—系指要早期预测、发现、分析、评价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就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二是控制——系指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去控制、消除事故发生,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就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的隐患治理.三是保障—-通过对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从而保障煤矿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煤矿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爆破作业、通风作业、排水作业、瓦斯抽采作业、维修作业、检修作业、吊装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面监管、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四条煤矿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任何危险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作业不得进行。
第五条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如下:1. 作业单位根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因素,编制危险作业安全措施,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
2. 作业单位负责人对《危险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矿安全管理部门。
3. 矿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作业单位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召开作业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必须派专人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2. 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4. 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必须制定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作业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并按规定上报事故。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本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煤矿经营者、煤矿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监察机构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煤矿安全责任第五条煤矿经营者是煤矿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领导小组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管理的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所有员工是煤矿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安全活动,积极配合安全监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制定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细则,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煤矿经营者应当组织安全检查,对煤矿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员工了解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知煤矿经营者,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有效,保护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包括国有、合资、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煤炭生产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并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第四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和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五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并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
第六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第三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第七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
第八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力处置。
第四章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制定职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安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六章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第十五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制度,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调查事故原因。
第十六条煤矿生产企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及追究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煤矿运营方案
煤矿运营方案第一章绪论1.1 方案背景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煤矿作为我国最主要的能源来源之一,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然而,煤矿运营面临着许多挑战,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等问题。
因此,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煤矿运营方案,以提高煤矿运营的效率和安全性。
1.2 方案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实现煤矿运营的全面优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加强煤矿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 提高煤矿生产质量和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煤矿安全管理2.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保障煤矿安全的基础。
煤矿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工作程序、安全培训等。
2.2 安全管理措施煤矿应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
2.3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是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手段。
煤矿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有效。
第三章煤矿环境保护3.1 环境保护要求煤矿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要求。
包括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水资源保护,规范废弃物处理等。
3.2 环境保护措施煤矿应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优化煤矿水资源利用,实施废弃物治理等。
同时,煤矿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环境状况进行评估,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
3.3 环境保护责任煤矿应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培养,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第四章煤矿资源管理4.1 煤矿资源管理要求煤矿应根据煤炭资源特点,制定相应的资源管理要求。
包括合理开采煤炭资源,降低煤矿资源浪费,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等。
矿井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煤矿所有生产、施工、维修、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矿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矿井煤矿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第八条矿井煤矿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矿井煤矿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矿井煤矿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各级生产、施工、维修、管理等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目标、安全考核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矿井煤矿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职工入矿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职工在岗期间应当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七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矿井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矿井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煤矿安全管理规程
煤矿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和安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保证生产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救援。
第七条煤矿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康安全文化,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倡导文明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煤矿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岗到位。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煤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第十二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好员工安全生产的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各级班组的班组长、安全员应当履行好生产安全管理职责,做好班组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纪律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十七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设备设施第二十条煤矿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水文系统、防尘设备等。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矿所有煤矿生产、施工、管理活动。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矿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与条件保障第十一条本矿应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本矿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本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本矿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七条本矿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各部门、各岗位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监督第二节安全管理制度第三节安全管理职责第四节安全资金第五节安全技术管理第三章矿建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立井的开凿和支护第三节平巷与斜巷的掘进和支护第四章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第一节通风第二节瓦斯防治第三节防灭火管理第四节防尘第五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四节安全防护措施第六章爆破材料和井下爆破第一节爆破材料的贮存第二节爆破材料的管理第三节爆破材料的运输第四节井下爆破第五节爆破材料的销毁第七章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地质第三节测量第四节防治水第八章运输与提升第一节平巷和倾斜巷运输第二节立井提升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四节提升装置第九章凿井主要设备第一节空气压缩机第二节凿井井架第三节凿井稳车第四节提升容器、钩头、滑架第五节凿井钻架第六节大型抓岩机第七节吊泵与水泵第十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三节井下电缆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和电气管理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第十一章土建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基坑支护第三节脚手架工程第四节洞口和临边防护第五节临时用电第六节起重机械第七节拆除工程第十二章安装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高空和井筒作业第三节吊装作业第四节焊接第十三章安全技术培训第十四章抢险救灾第十五章附则附录计量单位符号与计量单位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省煤矿建设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建设职工的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煤矿建设的正常进行,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建设安全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参考《国际劳工组织(ILO)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而编制。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露天煤矿的生产活动,包括开采、运输、装载、辅助作业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需要对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优化煤矿生产布局,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第二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划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指标进行生产,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灭火、排水、通风等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安全应急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监管、风险评估等机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煤矿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并进行日常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和临时性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日常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露天开采区域进行安全护栏设置,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第四章作业环境与职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作业环境监测制度,对空气质量、噪声、粉尘等进行监测,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适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 (第二章安全管理判断题带答案)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一、判断题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X)3.矿工在发生重大个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现事故。
()4.生产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并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
()6.我国煤矿伤亡事故分析常用的统计指标是百万吨死亡率。
()7.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8.群众监督是由工会系统来组织实施的。
()9.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则是明知故犯。
()10.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11.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证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12.安全监察有两方面的基本职能;一是实行监察;二是反馈信息。
()1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之一。
()14.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对经济效益与安全业绩都非常突出的矿可有可无。
(X)15.煤矿安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会同各部门参加。
()16.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X)17.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概念变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18.安全文化的核心思想是安全。
()19.煤矿三大规程是指《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保安规程》。
(X)20.安全评价可对系统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但不能确认系统的危险性。
(X)21.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
(X)22.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1.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已经2023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强2024年1月24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煤矿安全监察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24年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企业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维护。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煤矿作业规程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规程,明确矿工的作业职责和作业程序,保证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作业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区内的通行、停车、设施维护等规定;(二)矿区内各工作岗位的作业职责和工作程序;(三)矿井、巷道、井下设备的作业规范和安全要求;(四)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五)井下作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疏散逃生规定;(六)其他与作业安全相关的规定。
第七条作业规程应当经过煤矿企业内部专家组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批准后,报煤矿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作业规程的检查和修订,及时更新规程内容,确保作业规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执行科学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十条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二)瓦斯防治和防排水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三)矿井设备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检修维护规定;(四)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五)矿井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要求;(六)其他与矿井安全相关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矿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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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煤矿安全管理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要求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职责1、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机电、运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5、值班矿长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地质测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7、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节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煤矿安全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层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可以避免的。
一、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免受损失,实现安全生产,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
根本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止科学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中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灾害。
二、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其管理内容,主要是进行安全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活动,具体说,它包括三个方面:1、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如:技术管理、专业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
2、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系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员、设备、物流等进行管理。
3、安全信息化工作——主要是对安全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传递、反馈等。
三、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一是预防——系指要早期预测、发现、分析、评价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就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
二是控制——系指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去控制、消除事故发生,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就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的隐患治理。
三是保障——通过对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从而保障煤矿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安全管理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依法办矿、执法从严、违法必纠。
◆行政手段——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管理制、安全行政处罚等。
◆技术手段——优化设计、规程、措施。
◆经济手段——安全奖惩、安全结构工资、实施安全风险金抵押等。
五、安全管理常用的方法1、安全检查法:又称安全生产检查,是煤矿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定期性、监督性的管理活动。
安全检查的内容很多,最常用的提法是“六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制度、查管理。
具体实施方法必须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2.安全目标管理法安全目标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集中要求和目的所在,是指将企业一定时期的安全工作任务转化为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本系统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各个部门和个人严格地、自觉地按照所定目标进行工作的一种管理方法。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种信任、指导性的管理,它主要是通过定目标、定方针、排日程,依靠自觉行动与严格检查,保证目标的实现。
安全目标管理既强调工作成果,又重视人的作用,把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方法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更有效的管理3.代明循环管理法:又叫PDCA循环法,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处理),是美国人代明提出的一种企业管理方法。
其实质是把管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按八步法循环提高。
PDCA循环的特点如下:(1)大环套小环,小环保大环。
(2)每转动一周就意味着工作进一步。
每一次循环都比前一个循环更高级,或叫更高一个水平。
(3)PDCA循环是综合环,四个环节是紧密衔接成为一体。
每一个人员,每一项工作都自觉地运用PDCA循环,就能使工作获得成功。
4.系统工程管理法:煤矿安全系统工程是以现代系统安全管理的理论基础和主要方法为指导来管理矿井的安全生产,可以改变传统的安全管理现状,实现系统安全化,达到最佳的安全生产效益。
主要包括:(1)研究事故致因。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事故致因有以下四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机)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
(2)制定事故预防对策。
制定事故预防的三大对策,即工程技术对策(本质安全化措施)、管理法制对策(强化安全措施)、教育培训对策(人治安全化措施)。
(3)教育培训对策。
按规定要求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技能,使职工按章作业,并不出现不安全行为。
5.煤矿系统安全预测法。
预测是运用各种知识和科学手段,分析研究历史资料,对安全生产发展的趋势或结果进行事先的推测和估计。
煤矿常用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方面。
如矿压预测预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煤炭自燃预报、水害预测预报、机电运输故障预测预报等。
(2)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方面。
如回看历史法、过程转移法、检查隐患法、观察预兆法,相关回归法、趋势外推法、规范反馈法、控制图法、管理评定法等。
(3)人的安全行为方面的。
如人体生物节律法、行为抽样法、心理归类法、思想排队法、行动分类法、年龄统计法等。
6.煤矿系统安全评价法系统安全评价包括危险性确认和危险性评价两个方面,安全评价的根本问题是确定安全与危险的界限,分析危险因素的危险性,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
第三节煤矿必须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要求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核心是将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
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安全的局面。
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生产现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专业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煤矿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每旬召开一次,及时总结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工作中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
(2)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外出时,由矿长委托生产副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
(3)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有煤矿安全生产副总以上领导干部、生产及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基层区队的“三大员”。
(4)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分别听取有关专业部门对本旬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结合各专业存在的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相应安全管理规定。
(5)安全办公会议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凡会议涉及的部门科室和生产单位,必须及时认真传达贯彻,抓好现场落实。
(6)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
(7)《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4、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的依据(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评定办法》、《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指令和技术标准。
(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按采区设计要求和地质说明书,结合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按照作业规程的编制顺序,把《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内容综合起来,贯穿到规程和措施中。
(3)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做到语言表达准确、图表规范清晰、计算正确无误、工艺合理、措施得力,使用国际计量单位。
(4)在生产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①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旧巷、采空区;②采煤工作面改变采煤方法、支护方式;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使用。
(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依据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掘进工作面设计等资料进行编制。
(2)在施工中遇到设计断面、支护形式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中遇到断层破碎带、涌水、淋水的含水层等情况,按原作业规程执行已经无效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编制补充作业规程。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1.审批要求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总工程师和采掘专业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复杂硐室的组织设计,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采区首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方式(1)传审。
由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传审,相关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复审,总工程师审批。
(2)会审。
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复审、审批。
3.传达贯彻(1)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对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传达、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并存档。
(2)施工单位每月至少重新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而且要做好学习记录。
(3)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情况,每月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查,出现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5、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能保证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1、安全检查分类:(1)定期性检查。
(2)经常性检查。
(3)季节性检查。
(4)专业性检查。
(5)综合性检查。
(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1)查现场、查隐患(2)查思想(3)查管理、查制度(4)查事故处理3、安全检查应注意的事项(1)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
6、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这表明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事故防范的主要方法,是各级干部的天责,是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务必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