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关于 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理解与适用 (2011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家赔偿法》3形成性考试答案
【判断题】1、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需要的前提是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且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对”。
√2、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应按刑事赔偿程序要求赔偿。
“错”。
✘3、在国家侵权赔偿案件中,当受害的公民本人由于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有效、适当地行使要求赔偿权利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
“对”✔4、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赔偿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对✔5、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对√6、行政赔偿诉讼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制度。
错✘7、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8、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错9、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迅速赶往火场,由于车速过快不幸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受害人有权向消防队提起国家赔偿。
错✘1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错✘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12、行政赔偿诉讼举证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制度。
错×13、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对√14、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错✘15、在国家侵权赔偿案件中,当受害的公民本人由于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有效、适当地行使要求赔偿权利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第二条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情形。
第三条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七)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八)对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未依法通知有关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保全财产的变更登记,造成该保全财产所有权被转移的;(九)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十)其他违法情形。
国开电大(山东)国家赔偿法 形考任务答案
国开电大(山东)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答案可使用Ctrl+F组合键查找题目答案形考一【单选题】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是()。
选择一项:A.中国B.美国C.英国D.法国答案是:法国试题2【判断题】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3【多选题】下列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因行政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C.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与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共同造成的损害D.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答案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 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因行政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试题4【判断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人身权、财产权以外其他合法权益的,不在国家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5【判断题】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如何适用法律、法规所作的司法解释是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渊源。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6【多选题】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大致包括()。
A.行政立法行为B.自由裁量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国家行为答案是:行政立法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国家行为, 自由裁量行为试题7【判断题】国家赔偿是因国家权力违法行使,侵犯并损害了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
选择一项:对错答案是“对”。
试题8【多选题】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
在其要求国家赔偿期间突然死亡。
下面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力说法的是()。
A.转移给他的继承人B.因死亡而自然消失C.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D.转移给他的近亲属答案是: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试题9【多选题】下面()是行政赔偿的例外。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行为B.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的发生C.国家责任豁免D.因侵权行为本身不符合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不承担责任答案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的发生, 国家责任豁免, 因侵权行为本身不符合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不承担责任试题10【多选题】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7日法释〔2016〕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第二条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情形。
第三条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七)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八)对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未依法通知有关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保全财产的变更登记,造成该保全财产所有权被转移的;(九)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十)其他违法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12•【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作者:于厚森、郭修江、杨科雄、牛延佳本文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2期内容提要:《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以解决实践中突出问题为导向,注重规范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规范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进一步明确行政赔偿范围和构成要件、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并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合理确定“直接损失”范围、进一步明确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完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赔偿诉讼原被告主体资格、完善行政赔偿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制度、进一步解决一并及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程序问题、完善公私法赔偿诉讼的衔接问题;强化法院释明义务,规范对损害赔偿的酌定标准,明确行政赔偿案件的裁判方式。
关键词:行政赔偿司法解释重点条文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0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是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以及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
这部司法解释的发布,将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政府行为的精准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在起草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10号)的规定为基础,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调研,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等院内外相关部门的意见,还多次邀请行政法学界的专家教授参加调研座谈并听取意见。
行政诉讼中的民事赔偿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民事赔偿问题在行政诉讼中,民事赔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一些行政诉讼中,私人的权益往往会受到行政行为的侵犯,因此,纠正行政不当行为后,如何给予受害人足够的经济赔偿,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
一、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行政诉讼是指主张自己的行政权益或相对行政机关的利益,请求行政机关履行合法职责、纠正违法行为、排除妨碍等行政争议而向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方式。
而民事诉讼则是指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请求法院依法保护,排除妨碍等纠纷的诉讼方式。
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权益主体、争议解决对象、解决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在行政诉讼中,民事赔偿是行政机关或行政工作人员侵犯民事权益的一种补救方式。
如果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经过行政申诉或其他救济措施后,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时,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二、民事赔偿范围及标准民事赔偿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以及返还财产等三个方面。
其中,财产损失指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被告人财产的减少;非财产损失则是指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被告人权利、身体或精神上的感受和名誉等方面的损害;返还财产则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已归还当事人,诉讼请求以此为基础的民事赔偿方式。
民事赔偿的标准主要以被侵犯人的损失为基础,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费用两方面。
实际损失主要指因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受到的财产、身心及其他方面的损失。
而合理费用则是指因采取合法救济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方面的损失。
三、行政赔偿案例在行政诉讼中,民事赔偿案件广泛存在。
比如,一位市民在照片拍摄中受到了环卫工人的殴打,导致人身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受害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机关进行民事赔偿。
法院最终经审理判决,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和因其伤残导致的收入损失合计20万元人民币。
又比如,某村庄的土地征收问题引发了群众的不满,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经过调查后,部门发现征收土地的程序有误,于是裁决要求重新征收。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整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8日施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一)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确认职务行为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未依据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提出申诉并经有权机关作出侵权确认结论,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不予受理。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时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是仅就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家赔偿法课程期末模拟试题(一)
国家赔偿法课程期末模拟试题一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20世纪后,国家赔偿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其发展趋势上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国家赔偿制度由具体到抽象B 国家赔偿制度中出现了立法赔偿C 国家赔偿责任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发展D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逐步扩大2、下列关于法国国家赔偿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以违法责任作为其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B 在判例中确立国家赔偿制度C 以公共负担平等说作为重要的理论基础D对立法所致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施行,最近一次的修订是在()。
A 1994年,2009年B 1994年,2010年C 1995年,2010年D 1995年,2009年4、下列属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的有()。
A 宪法 B民法C 学理解释 D行政诉讼法5、在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
A 对桥梁管理欠缺B 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 行政裁量不当D 违法征收财产6、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A 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B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 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日期递交相关证据D 以上均正确7、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突然死亡。
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因死亡而自然消失B 转移给他的近亲属C 转移给他的继承人D 转移给与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8、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因下列()行为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A 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B 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C 对无罪的公民误判管制的D 对生效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9、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决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下(第五版)第六编行政赔偿
•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 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 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 由的;
•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 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暴力行为造成公 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 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其他违法行为。
•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妻子张在玉失踪,张亲 属怀疑被佘杀害。 • 1994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 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 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1994年4月28日佘祥林涉嫌故意杀人被捕。 •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佘 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行 政赔偿适用的归责原则?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 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 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原条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请注意细节的变化。实际上归责原则有了转变,由单纯 “违法归责”转变为“结果归责”。)
国家赔偿的类 型
行政赔偿
侵权主体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
刑事赔偿 民事、行政诉讼 中司法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 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使民事、行政审判职权的法院
2、两者发生基础不同
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司法侵权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137 (1)
司法卷二-137(总分:99.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9,分数:28.00)1.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对下列哪些事实需要证明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______(分数:2.00)A.赔偿义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B.赔偿义务机关无过错√C.因赔偿义务机关过错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D.赔偿义务机关行为与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存在因果关系√解析:考查司法赔偿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6条。
2.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_(分数:2.00)A.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于保外就医期间的刑罚B.执行刑罚中被依法减刑的,对于被减刑部分的刑罚√C.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D.被判处管制刑罚的√解析:考查司法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据此,CD项属此类。
B项中,国家对被减刑部分的刑罚原本无须承担责任,此即国家赔偿的基本原理:有损害,才有赔偿。
3.下列有关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分数:2.00)A.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实行不公开审理B.对简单的赔偿案件,赔偿委员会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立作出赔偿决定C.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D.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解析:考查司法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7条、第11条。
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予国家赔偿的情形?______(分数:2.00)A.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的数额√B.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C.保全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案外人的财产D.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解析:考查司法赔偿范围。
国开作业国家赔偿法-21春《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第一次)86参考(含答案)
题目:某警察甲前往某地执行公务,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将行人乙撞伤,应由()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A:警察甲所在公安机关
选项B:警察甲和所在公安机关共同
选项C:警察甲与行人乙
选项D:警察甲
答案:警察甲所在公安机关
题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本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选项A:对
选项B:错
答案:错
题目:在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导致的赔偿属于( )。
选项A:民事赔偿
选项B:司法赔偿
选项C:行政赔偿
选项D:国家赔偿
答案:民事赔偿
题目:只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才有可能引起行政赔偿,在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
选项A:工作时间内购买个人物品的行为
选项B:消防队灭火前,在开车途中交通肇事的行为
选项C:公安机关对某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
选项D:勤务时间以外执行职务的行为
答案:工作时间内购买个人物品的行为
题目:世界上首次通过国家的宪法对于国家的赔偿责任作出规定的是()。
选项A:德国的《魏玛宪法》
选项B: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选项C:联邦德国的《波恩基本法》
选项D:1949年的《共同纲领》
答案:德国的《魏玛宪法》
题目:下列关于人民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选项A:赔偿委员会做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选项B:赔偿委员会做出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选项C:依法公开进行审理
选项D: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答案:依法公开进行审理。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是两个常用于法律领域的概念,它们在赔偿对象、理论基础、赔偿方式和责任主体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探讨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以便加深人们对两者的认识。
一、司法赔偿的定义及特点司法赔偿是指在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中,法院判决被告进行经济赔偿的行为。
其适用范围包括侵权行为、违法行为等。
司法赔偿以司法程序为依据,是对侵权行为或不当行为的损害进行赔偿的一种方式。
1. 赔偿对象:司法赔偿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权益,所以其赔偿对象主要是遭受侵害的个人或组织。
2. 理论基础:司法赔偿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理论,即追求侵权行为的侵权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3. 赔偿方式:司法赔偿一般采用经济赔偿的方式,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进行赔偿。
4. 责任主体:司法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侵权人或违法行为人。
司法赔偿主要通过对侵权人或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国家赔偿的定义及特点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进行赔偿的一种方式。
国家赔偿通常发生在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个人或组织权益受损的情况下。
1. 赔偿对象:国家赔偿的对象是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国家赔偿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 理论基础:国家赔偿的理论基础主要是行政法和行政责任理论,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权益受损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3. 赔偿方式:国家赔偿可以采用金钱赔偿、恢复原状、道歉赔礼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赔偿。
4. 责任主体: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国家通过对行政机关的惩罚以及追究行政人员的责任,最终实现对受损个人和组织的补偿。
三、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联系和区别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在保护个人和组织权益方面有共同点,但在赔偿对象、理论基础、赔偿方式和责任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 联系:- 双方目标一致: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共同目标都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正与法治。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探究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探究内容提要:本文就《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实施以来,在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问题在理论在实践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总结,从七个方面对基层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发现的问题作了粗浅的探讨和思考:在审理确认案件中,应通过什么程序进行确认,笔者提出不能单一适用行政诉讼程序,或单一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应建立一部单独适用赔偿确认的程序;在审理确认案件中,确认案件的结案方式上认为基层法院在确认基层法院在确认案件立案前可以与请求人和解,在确认案件审理中也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后不但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会降低司法成本,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
关于民事诉讼、行政司法赔偿的归责问题,建议确立以狭义的“违法原则”为主,过错等其他原则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关于合法强制措施赔不赔的问题从考虑现有司法环境与判决即判力等方面认为不适用国家赔偿;关于查封、扣押、财产保全、执行案外人财产的适用国家赔偿有关问题分别列举了十一项情形,结合现有法官司法解释认为不能过分强调案外人权利,而忽视国家利益,亦不能强调国家利益,而不承担法院而司法行为的违法或过错而应负赔偿直接损失的责任;关于时效的问题笔者认为时效应该更加严格,有利于诉讼程序的管理;对法释(2004)10号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十项的理解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程序交叉应予以注意。
关键词:民事诉论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人权保障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的不断增加,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和执行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情形会不可避免。
国家赔偿第三十一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司法赔偿的内容,是在国家赔偿法第五章“其他规定”中规定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称其为“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
司法卷二: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试题(强化练习)
司法卷二: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试题(强化练习)1、多选关于国家赔偿案件中的费用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征收任何种类的税B.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只能征收少量低标准的个人所得(江南博哥)税,不得征收其他种类的税C.国家赔偿案中,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D.赔偿请求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涉及的鉴定、勘验、审计等费用,由申请人支付正确答案:B, D参考解析:考查国家赔偿的费用。
税法没有具体规定即为不收税,故A项正确,B项错误。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作出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故C项正确,D项错误。
2、多选段某经营的一家饭店生意红火,但某县法院为执行一起民事诉讼判决错将他的饭店查封,导致饭店停业3个月。
段某请求国家赔偿。
下列哪些属于赔偿的范围?()A.饭店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B.饭店停业期间的水电费C.饭店停业期间的正当利润D.饭店停业期间的税金正确答案:A, B, D参考解析:考查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3、多选某市交警大队违法扣押了某公司一加长汽车,在扣押期间该车发动机和车厢受到损坏。
如要进行国家赔偿,可采取下列哪些方式?()A.支付赔偿金B.恢复原状C.消除影响D.返还财产正确答案:B, D参考解析:考查国家赔偿的方式。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35条。
4、多选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下列的情况中,哪些可以适用金钱赔偿?()A.赵某的被违法扣押的汽车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坏且不能恢复原状的B.田某的营业执照被违法吊销,田某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C.张某被公安民警在讯问中暴力殴打致死,其妻子要求赔偿的D.郝某被公安机关违法拘留的正确答案:A, B, C, D参考解析:考查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一参考答案试题 1时效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2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害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赔偿的程序。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错”。
试题3人民主权学说是由法国学者卢梭倡导的。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4社会协作法学理论以狄骥为杰出代表。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错”。
试题6赔偿请求人被羁押的时间算在国家赔偿的时效之内。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错”。
试题 7国家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追偿权。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 8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9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0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不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严。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错”。
试题11国家赔偿对公职人员具有制约预防功能。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2国家赔偿对公民具有权利救济功能。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3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4在国家赔偿中外籍人享有与本国公民在法定条件下的较低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错”。
试题15国家对立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应该进行赔偿。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6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7国家赔偿具有侨民保护的功能。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8国家赔偿具有利益调整的功能。
选择一项:对错正确答案是“对”。
试题19国家赔偿对公务活动有监督功能,不具有保护功能。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
对《最高人民法除关干宙理涉执行后!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23年3月1日实施。
该《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原则(一)充分保障救济权利国家赔偿法立法目的之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解释》在吸收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在保障赔偿请求人国家赔偿程序和实体权利方面均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比如《解释》第二条适度降低了申请国家赔偿的立案门槛,第五条赋予了赔偿请求人在执行程序终结前申请国家赔偿的例外权利,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将实际损失纳入赔偿范围,上述规定对于已在执行程序中权益遭受侵害的赔偿请求人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司法保护。
(二)保证执行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在制定过程中,有观点认为《解释》的出台会使得执行工作举步维艰、动辄得咎。
其实不然,纵观《解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规定,出发点均立足于执行实际和赔偿实际,其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而非追偿追责。
比如,《解释》中关于违法归责和过错归责多元归责原则以及责任排除情形等规定均体现了依法支持合法执行行为,保证执行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的原则,有效避免因“手臂过长”而妨害执行工作之可能。
又如,《解释》中关于救济途径的衔接规定系以执行救济优先为原则,最大限度上在原有法律规定框架内充分尊重执行部门的先行判断。
同时,对不予认定执行错误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合理划定执行工作的责任界限。
(三)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国家赔偿法立法目的之二是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故国家赔偿兼具权利救济和权力监督双重功能。
如鸟之两翼.,不可偏废。
国家赔偿对监督执行工作的优势日益显现,不失为纪检监督和执行部门自身监督以外的有效途径。
一方面,国家赔偿委员会作为人民法院相对超脱的第三方,通过对个案的具体、深入和全面审理,往往能够发现执行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从而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赔偿解释》)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对于依法公正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规范科学开展执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于律师在实务中办理执行案件也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执行赔偿解释》的制定背景与经过自《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颁布以来,执行工作成为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重点。
经过多番努力与尝试,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涉执行司法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据此,依法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是充分保障人权,彰显社会公平的基本路径。
在此前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非刑事司法赔偿解释〔2016年〕》)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中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统一规范,起草制定了《执行赔偿解释》。
《执行赔偿解释》共二十条,除了明确该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还将此类司法赔偿案件的受理要件、错误执行认定、程序之间的衔接以及赔偿范围、标准等进行了规定,不仅满足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当前执行工作的实践需要,而且符合今后该领域的形势发展规律。
二、《执行赔偿解释》起草中的主要考量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实践出发。
本司法解释贯彻“小而精”,不求“大而全”的立法精神,全文二十条,无一不紧紧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经过充分的梳理、调研与论证,从案件受理、程序衔接、责任认定以及损害赔偿四个方面回应实践需求,就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规定。
本司法解释列举了十一项错误执行的情形,以及六项不予认定为错误执行的情形,有助于各级法院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非刑事司法赔偿进行更好理解,也为相关法律从业者指明了方向。
国开电大(山西) 国家赔偿法 形考任务1-4答案
国开电大(山西)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1-4答案题目随机,请使用Ctrl+F组合键查找题目答案形考任务一答案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法定标准明显低于民事赔偿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国家赔偿对受害人的补救方式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是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融为一体选择一项:对试题:法律不予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时是不能得到依法保护的。
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公有公共设施的损害,内部惩戒公务员的行为不在现有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内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抽象行政行为,统治行为适用国家赔偿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程序设置了前置程序和处理机构选择一项:对错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包括司法赔偿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普遍的司法赔偿制度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选择一项:对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是()选择一项:A.危险责任原则B.违法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试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A.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追偿权B.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C.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原则上侵权主体试题:在我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是()选择一项:A.违法原则B.违法与明显不当原则C.广义的无过错原则试题: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为主要规范对象选择一项:A.立法活动B.行政活动C.司法活动试题: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选择一项:A.个人过错B.公务过错C.行为违法试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下列何种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选择一项:A.行政机关建房侵占他人用地B.违法征收财物C.行政裁决不当试题:我国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选择一项:A.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国家C.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试题: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选择一项:A.双重过错原则B.违法原则C.无过错原则试题: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选择一项:A.德国B.法国C.英国试题: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选择一项:A.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的程序要经过以下阶段A.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B.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C.合议庭合议做出判决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包括()A.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宪法C.法律D.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法定解释权的机关对上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规章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试题:目前,西方国家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包括A.危险责任原则B.过错原则C.保险责任原则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将可获损害的赔偿限定为()A.对财产权的损害B.不包括精神损害C.对人身权的损害试题:下列哪些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A.财产权B.生命健康权C.人身自由权试题:我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表述的结果有()A.还有危险责任原则B.有违法责任原则C.还有无过错责任原则试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履行原则包括()A.司法程序原则B.复议前置履行原则C.及时履行原则试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关于执行中的几个问题
• 故意不执行、拖延执行的认定 (1)审查法院是否有职责和义务; (2)审查法院是否有条件和能力; (3)该不作为行为是否为导致财产流失的直 接原因。
• 混合责任问题
(1)析清全案脉络,掌握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2)查清案中所涉之各种违法、过错行为,以及造 成之损害结果; (3)分清各行为应承担之责任及与损害结果之因果 关系; (4)理清相关救济途径和予以国家赔偿的关系 (对确属混合责任造成损害的案件,应探讨赔偿与 其他程序救济的关系问题,以及能否由法院先行 赔偿后追偿的问题)
• 民事判决错误执行回转不能是否赔偿
(1)实践中存在争议; (2)民事判决错误本身是司法豁免情形,与 法定赔偿情形有着本质区别; (3)倾向于通过其他救济途径或司法救助解 决,不通过赔偿来解决。
4、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情形 、
(司法解释第五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 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应当比照国家赔偿 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予以赔 偿。) •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 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的。
• 关于对请求时效的审查 • 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 法院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情形的,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 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规定的审 查
2、关于审查案件的思路(义务机关审查 亦可参照)
• 了解、掌握全案事实是办案的基础; • 把握归责原则和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关键(违法 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 害结果、因果关系); • 既要尊重法律法规规定,也要尊重历史; • 既要注重程序正义,也要注重实体正义; • 办案与善后相结合,避免就案办案,力争案结事 了(其他救济途径和赔偿的关系)。
(二)关于范围
1、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
• 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 实施妨害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 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 对同一妨害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 施的; • 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关于赔偿委员会的立案审查
(1)不服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的情况: ①有赔偿义务机关已作出的决定; ②符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请求期间(收 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
(2)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未作决定, 赔偿请求人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 作出赔偿决定
(四)关于程序
1、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1)申请和受理环节(收讫凭证) (2)听取意见和协商环节 (3)决定环节
2、赔偿委员会决定程序
(1)申请和受理环节 (2)调查和取证环节(非必经) (3)听取陈述和申辩及质证环节(非必经) (4)赔偿委员会审查决定环节
(五)关于赔偿方式和标准
• 侵犯人身自由权 • 侵犯财产权 • 侵犯生命健康权
民事、 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
主讲人:苏戈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 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 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 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 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 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司 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 释》)
三、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 民事、 赔偿案件的司法适用
1、关于确赔合一
• 赔偿法修改后,确认虽然不再成为一个单 独程序,但不意味着违法不需要认定,对 于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仍需加以认定; • 应理解为新的赔偿程序中包含了原确认程 序需要解决的内容; • 即决定中既应包含所请求赔偿之行为是否 违法之内容,也应包含该行为是否造成损 害及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内容。
一、民事、行政诉讼中 司法赔偿概况
• 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及其确 认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案件主要事实不清或过于简略
(2)适用法律不当(该确、赔的不予确赔, 2 不该确、赔的予以确赔) (3)理由阐述不当或者普遍欠缺 (4)就案办案现象严重,无法做到案结事 了
• 存在问题及困惑之原因分析
(三)关于免责情形
• 民事诉讼错判不赔偿原则(司法解释第七条第四 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 • 非职务违法行为不赔偿原则(司法解释第七条 • 不替代他人承担过错原则 (司法解释第七条第
第三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第六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 一项: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第二项因申 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第五项被保全 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 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 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 、对判决、 误
• • • • • • • • • • 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财物毁损、灭失的; 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 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 ; 对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不予恢复执行; 没有法律依据将案件执行款物执行给其他当事人或者案外人 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
• 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 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 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 的情形除外; • 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 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 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 情形除外; • 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 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实践中有关保全、执行措施存在的问 题较多(违法、瑕疵、程序不当、工作疏 忽等有时确实难以区分) (2)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相对原则 (3 二、民事、行政诉讼中 司法赔偿的理解
(一)关于立案
1、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立案审查
(1)赔偿请求人具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主体 资格; (2)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且 赔偿请求事项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