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层工会组织的条件
民政部关于基层工会登记问题的复函-民社函[1994]229号
民政部关于基层工会登记问题的复函
正文:
---------------------------------------------------------------------------------------------------------------------------------------------------- 民政部关于基层工会登记问题的复函
(1994年9月29日民社函[1994]229号)
陕西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基层工会要求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请示》(陕民社发〔1994〕160号)收悉。
经研究并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请示,现答复如下:
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办公室就天津市人大起草的《工会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问题给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局作了答复:“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这一规定,与工会法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应依法取得的规定不一致。
”
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民政部、全国总工会正在协商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的有关事宜。
三、为了有利于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的确定,有利于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望接到此文后,转告有关方面,暂停对基层工会的登记和颁证工作。
附件: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律办复字(94)2号(略)
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九条第二款。
(略)
——结束——。
街乡成立总工会指南
街、乡(地区)成立总工会操作指南一、关于街、乡(地区)成立总工会的文件规定关于街、乡(地区)成立总工会的文件主要有以下五个:《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04]33号)、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推进街道乡镇总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
(一)《中国工会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工会基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二)全总《意见》的相关规定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创新和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的客观需要,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
乡镇(街道)总工会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地方工会领导下,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一级地方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
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民主选举工会主席一人、副主席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工会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总工会批准。
(三)《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建立工会的法律依据
建会法律依据 2008-02-28 信息来源:朝阳区总工会组建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它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设立情况说明
战略运营中心-人力资源科 2012年07月09日
工会概要·工会定义
中国工会: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
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 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 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 的代表。
—摘自《中国工会章程》
工会概要·工会会徽
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 两字,经艺术造型呈圆形重叠组成,并在两 个字外加一圆线,象征中国工会和工人阶级 的团结统一。会徽的制作标准,由中华全国 总工会规定。
同时填报两委委员名 单呈报表,工会正、 副主席呈报表和两委 委员分工情况、女职 工主任呈报表
委员会推荐 产生工会女 职工委员会
经上级工会 审批后,工 会组织正式 生效
-摘自《基层工会组建程序》
工会设立·委员&任期
-工会需要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都有 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一般选举3-7名工会委员,并 从中选举出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
-企业层面,一方面,使企业管理层能够了解广大职工群 众的愿望、意见和要求,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度;另一 方面,使职工群众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提高职工群众参与 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热情。
-工会组建可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 彻实施;同时可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建立协调稳定的 劳动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 务和工作任务;
-工会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品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 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工会概要·促进背景
-社会层面,工会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就是不断 沟通政党、政府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一方面,通过源头 参与把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反映上来;另一方面,通过教育和 宣传等手段,把党的方针及政府的主张及时向职工群众传达 和沟通。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3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是指在一个企事业单位内建立起的由职工自愿组成的工会组织。
它是工会组织体系中最基本、最基层的组织形式,起到联系职工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原则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开、民主原则: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公开、透明,所有职工都有权利参与工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并通过自由选举的方式产生工会领导班子,确保工会组织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2. 领导班子的定期换届原则:基层工会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定期换届,避免工会领导个别成员长期掌握权力而形成脱离群众的现象。
3. 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基层工会组织应当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集体意愿,制定工会工作方针、计划和决策。
4. 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原则: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基层工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
5. 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自愿原则:职工参与工会活动应当是自愿的,工会组织不得强制或限制职工加入。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权益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 维护职工权益:基层工会组织要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权益,及时处理职工的投诉和纠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 安全生产监督:基层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制度,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工会组织要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和价值观。
4. 联系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组织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掌握职工意愿和需求,反馈和传达企事业单位的政策和要求,促进双方沟通和交流。
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权益是:1. 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代表职工行使合法权益,包括与企事业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参与劳动关系协调,保护职工权益等。
基层工会小组成立的条件、方式及要求
一、关于成立基层工会小组的通知
X车间: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保持工会工作的连续性,按照《工会法》及《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你车间建立工会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小组数额
设立一个工会小组。
二、工会小组长的条件
必须是公司工会会员,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自觉学习政治、业务技术;有一定参政议政和组织管理能力;能联系职工、热心为职工办事,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三、选举工会小组长方式
召开本部门会员会议,按照小组长的条件,先在会员中推举候选人,然后通过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小组长;或者,也可以通过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超过半数有效)。
四、要求
1.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并将选举记录及资料保存完整,一并上报。
2.请将选举结果于5月11日前报工会。
公司工会
2019年5月9日
二、关于组建X车间工会小组的请示
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车间现有职工32人,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间职工会议讨论,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并推选小组长为X,特申请成立X车间工会小组。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X车间
2019年5月10日。
组建基层工会的一般程序五篇(三)
组建基层工会的一般程序五篇基层工会组建的一般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都应依法成立工会组织。
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是: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几项内容:(1)本基层单位的根本情况本企业的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场地注册资本、流动本钱、生产经营工程、党政领导人的配备、所属系统产业、上级主管部门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原要召开由本单位各种层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说明本单位组建工会是广阔职工群众的意愿。
(3)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支持。
2、成立建会筹备组上一级工会对《建立工会请示报告》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3、开展会员第1 页共18 页在开展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
4、建立工会小组或车间部门分会会员开展后,可根据基层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或车间部门分会组织。
5、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各项筹备工作根本就绪后,筹备组就要积极准备召开基层会员代表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履行报批手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前,要向上一级工会和主管部门协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会正副主席、经审会正副主任候选人名单。
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对整个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经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要及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复。
假设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7、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根据女职工人数多少,及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以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
公司工会(或党支部)成立的具体流程?
公司工会(或党支部)成立的条件和具体流程?1、公司组建工会的条件2、公司工会成立的具体流程;3、职工代表的构成及代表人数的规定4、组建成立工会的报告及申请模版5、公司党支部成立的具体流程;公司组建(成立)工会的条件有哪些?组建成立工会的报告及模版样张一:关于要求建立×××公司(厂)工会委员会的报告****街道总工会:我公司(厂)属×××(企业性质),地处×××(详细地址),地税号码:×××(以及下属公司×××,地税号码×××)。
现有职工×××人,其中女职工×××人,去年年产值×××万元,创利税×××万元,联系电话:×××。
为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企业管理体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广大职工要求组建工会的愿望,依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上级工会要求建立×××公司(厂)工会委员会,经本企业职工推荐,由×××、×××、×××3位(也可5位)同志为我公司(厂)工会筹备小组成员,×××同志任筹备小组组长。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企业全称)工会(筹)(用企业公章代盖)××××年×月×日样张二:××公司(厂)工会首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通过)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手册(精)
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手册一、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一)我国《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组建工会的基本要求(一)建会主要形式: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形式: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会员数的规模可确定3-37人,其中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2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7人,其中经审主任1人。
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各种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 1会,不足10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成立工会的条件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出处:作者:斗门教育信息网 2019-1-13 16:59:52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工会组织与活动制度
工会组织与活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和活动的管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谐稳定。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和工会组织。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条工会组织的目标工会组织的目标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促进员工素养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工会的构成工会由企业全体员工自己乐意参加,依据劳动关系、岗位职责、工作区域等因素,分为多个基层工会组织和一个企业总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组织代表本单位员工的利益,企业总工会组织协调管理各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
第五条工会组织成立和停止1.基层工会组织的成立:任何单位设立基层工会组织应当以自己乐意参加为原则,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全都同意,报企业总工会组织批准后成立。
2.基层工会组织的停止:基层工会组织解散应由全体会员集会或员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向企业总工会组织报告。
第六条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1.工会组织有权代表员工与企业进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并参加决策与监督。
2.工会组织有义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供应劳动法律法规咨询、组织员工培训等服务,并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工会组织的表扬和嘉奖企业将对在工会活动中乐观参加、贡献出色的工会组织予以表扬和嘉奖,并予以相应的荣誉和奖金。
第三章工会活动第八条工会活动的范围工会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关怀、劳动保护、劳动环境改善、职业技能提升、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等方面。
第九条工会活动的内容1.员工关怀:工会组织将关注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组织员工生日庆祝、节日慰问、福利补贴发放等活动,通过定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员工需求,供应综合服务。
2.劳动保护:工会组织将乐观参加劳动保护工作,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开展安全教育、事故防备和职业病防治等活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释义:第十四条
第⼗四条中华全国总⼯会、地⽅总⼯会、产业⼯会具有社会团体法⼈资格。
基层⼯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资格。
【释义】本条是对⼯会法⼈资格的规定。
法⼈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依法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分为企业法⼈、机关法⼈、事业单位法⼈和社会团体法⼈。
民法通则规定,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依法成⽴;第⼆,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第三,有⾃⼰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能够独⽴承担民事责任。
⼯会属于社会团体法⼈,由于各级⼯会的具体情况差别较⼤,⼯会法对⼯会的法⼈资格问题分两种情况作了规定。
⼀、中华全国总⼯会、地⽅总⼯会、产业⼯会,具有社会团体法⼈资格。
规定中华全国总⼯会、地⽅总⼯会、产业⼯会具有社会团体法⼈资格,是由于它们具备了社会团体法⼈的条件。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社会团体法⼈成⽴的⽅式有两种,⼀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登记的,从成⽴之⽇起,具有法⼈资格。
另⼀种是依法需要办理法⼈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资格。
⼯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会、地⽅总⼯会、产业⼯会具有社会团体法⼈资格,意思是这些法⼈的成⽴,不需办理法⼈登记⼿续。
这⾥称的产业⼯会,是指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个⾏业,根据需要建⽴的全国的或者地⽅的产业⼯会。
我国现有的产业⼯会包括:教育、农林、⽔电、机械冶⾦、煤矿地质、⽯油化学、海员、国防、财贸、建设建材、纺织、轻⼯业、邮电、民航、⾦融⼯会、铁路总⼯会等和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两个⼯会联合会。
⼆、基层⼯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条件的,依法取得法⼈资格。
⽬前,我国基层⼯会共有九⼗多万个,包括国有企业⼯会,集体企业⼯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会,机关⼯会等,这些基层⼯会情况千差万别,并不是全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条件,以企业来说,⼤中型国有企业和⼩型企业就有很⼤差别,故规定基层⼯会组织要依法取得法⼈资格。
基层工会组建和换届指引
基层工会组建和换届指引(2020年3月)一、成立筹备组1、企业新建立工会组织应成立3-5人的建会筹备组。
建立有党组织的企业由党组织及其上一级工会提出工会筹备组的组成人选;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由职工选出自己的代表,或由上一级工会与企业和职工共同协商提出工会筹备组的组成人选;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2、建会筹备组报批。
工会筹备组需报上一级工会审查批准;在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之前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
3、企业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二、提出建会(换届)申请1、企业成立工会。
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组建工会组织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职工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企业党政对本企业组建工会的意见、经协商产生的工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况和工会组建及选举的简要工作方案等内容。
工会组建工作方案应提前向全体职工会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上级工会接到企业的请示后,一般应在10天内以正式文件下达同意筹备工会的批复。
2、企业工会换届。
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提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并附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
工会换届工作方案应提前向全体职工会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工会委员会应当在每届任期届满两个月之前组织并完成选举;未能如期完成的,由上级工会监督该工会委员会或组织会员在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完成选举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未经上级工会批准而任期届满未换届的,本届工会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三、发展会员、建立健全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1、发展会员。
准备成立工会或进行工会换届选举的企业,在获得上级工会同意筹备工会或换届选举的批复后,应广泛宣传发动职工入会。
对从未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要宣传动员他们加入工会,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工会筹备组审查符合工会会员资格者,在正式成立工会后,统一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对原已加入工会的职工、下岗再就业的会员,应进行会员关系接转或重新登记入会。
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完整版)
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一、规范建会。
建立工会组织(换届)程序、手续齐全;每年按照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企业工会委员会及其工会主席民主选举产生,有上级工会批复等。
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依法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车间、班组规范设立工会分会、小组。
(见附件1,工会组建程序及相关资料、表格,供参考)二、工会组织做到“八有”1.有工会班子;2.有工会牌子;3.有工会印章;4.有工会经费;5.有办公场所(有规模和条件的工会要有独立办公室);6.有活动阵地(图书室、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可资源共享);7.有工会工作职责、任务、制度和基本情况等资料上墙(见附件2,供参考);8.有工会工作档案。
(见附件3,档案具体要求)三、开展“四双”活动。
落实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中广泛开展“双亮双争双述双评”活动意见的通知》(城工〔2014〕10号),档案资料齐全。
(见附件4,测评表)附件1工会组建程序一、成立筹备组1.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
筹备组人员组成:由有关方面的干部和职工组成。
凡是已建立党组织的基层单位由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组的组成人选,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由职工选出自己的代表,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或由上一级工会与相关单位和职工共同协商,成立工会筹备组,由工会筹备组提出申请。
筹备组的人数一般在3-5人,大企业的工会筹建可成立主席团。
2.组织员工学习工会知识,如:《工会法》、《工会章程》等内容,了解工会的性质、作用、地位等。
二、发展会员1.加入工会的条件: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含四个条件: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工作的职工;入会者必须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军队、武警、农民不属职工,不能加入工会)。
2.组织员工填写《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
基层工会组织工作须知
基层工会组织工作须知一、基层工会组织的筹建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事来和机关单位,均应建立工会组织。
会员人数25人以上的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副主席)1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基层工会组织的筹建程序是:(一)、企业、事业和机关团体经上一级工会组织同意,可以建立工会筹备小组负责本单位工会组织的筹建工作。
工会筹备小组的组成人员和筹建方案应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
(二)、工会筹备小组的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在职工中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2、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发展会员,并根据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划分工会小组,推选产生工会小组长;3、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一般采用自下而上推荐、筹备小组根据多数意见集中提出初步人选、反馈各工会小组征求意见、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本单位党组织可以推荐工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人选,但必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人选应预先征求上级工会意见,并按干部管理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4、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选举采用无记投票方式,且工会委员会应差额选举。
(三)、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即分别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以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四)、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五)、本单位干部组织部门(或者按干部管辖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根据选举结果和上级工会的批复下达干部任职命令。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换届改选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必须按期进行换届改选。
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主持。
经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基层工会工作手册(精简版)
基层工会工作手册基层工会工作手册基层工会工作手册:基层工会工作手册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手册一、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一)我国《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基层工会工作手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11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第2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18条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3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基层工会工作手册。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一、引言基层工会是指依法成立,由职工自愿参加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织。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质量和效果,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会组织的职责、权利与义务、选举产生方式、领导机构设置和工作要求等方面,探讨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运行机制。
二、工会组织的职责基层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
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职工参与决策。
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维护职工的利益。
2. 组织协商和谈判。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和谈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开展职工培训和福利活动。
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和提供各种福利,关心职工的生活质量。
4. 搭建交流平台。
工会组织搭建职工之间和职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沟通和合作。
5. 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权益被侵害。
三、工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a. 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谈判权: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谈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b. 召开职工大会的权利:工会有权召开职工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c. 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的权利: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 义务a. 维护职工权益:工会有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b. 加强职工宣传教育:工会有责任加强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c. 履行组织职能:工会有责任履行工会组织的职能,推动基层工会的健康发展。
四、选举产生方式基层工会的选举产生方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工会选举的基本原则包括:1. 平等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都有机会参加选举,没有任何歧视。
2. 公开原则:选举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职工有权知晓和监督。
六类基层工会建设参考标准2022年新
六类基层工会建设参考标准2022年新以下是关于的多篇精编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一)村级工会目标定位村级工会以农民工为主要工作对象,以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吸收职工(农民工)入会,提高职工(农民工)整体素质,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工作内容,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农民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村级工会组织架构1、村级工会的组织形式以工会联合会和工会委员会为主。
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多的村,建立村工会联合会;企业和职工人数较少的村,建立村工会委员会、村联合工会委员会。
2、村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组成。
主席可由村书记或主任兼任,选定一名“半专职”的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具体工作。
委员会组成人选要由村委员会工作人员、基层工会主席、在本村贡献较大、有影响力的人员以及职工(农民工)代表组成。
3、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可设立经费审查员,女职工人数不足10人的,可设立女职工委员。
4、村工会联合会由各基层工会按代表制、联合制原则选举产生;村(联合)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调动时,应征得村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并及时做好增、替补工作。
5、村工会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一般安排在村委换届后的当年或次年进行,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书面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6、村工会接受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工会的双重领导,以村党组织领导为主。
(三)村级工会会员管理2、建立“源头入会、关系接转、两地管理”的工作模式。
即农民工全部在村工会入会,外出务工时由村工会转出工会组织关系,中止务工回村时,到村工会续接工会组织关系,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双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3、会员会藉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会员档案,对会员进行实名制登记,会员信息纳入全省工会会员实名制系统。
会员会藉转入转出要有登记,载明转入转出时间、单位、原因等信息,以便准确统计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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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基层工会组织的条件
这次工会法修改,为了解决工会组建困难的问题,在组织机构设置的条件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放宽了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立的条件,将原来必须有工会会员二十五人以上(含二十五人),才能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条件放宽到不足二十五人的也可以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单位联合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
不足二十五人的还可以依然维持原工会法的做法,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开展活动。
即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单位,在建立工会组织时可以有多种选择,既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几个单位联合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还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开展活动。
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方便基层工会的建立,解决工会组建难的问题。
工会要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基层工会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定期选举产生。
为了加强基层工会委员会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委会,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如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和完成基本任务,要把两个方面的组织系统建立健全起来。
一是经过选举把工会小组建设好。
这样才能使基层工会的工作通过组织系统有效地落实到群众中去,并且使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组织系统很快地集中起来。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工会积极分子,建立一些工作委员会,如生活工作委员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委员会等等,这样才能使基层工会把各种工作任务承担起来,并且通过这些工作委员会中的广大工会积极分子,加强同群众的联系,使整个基层工会的工作真正扎根于群众之中。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基础,是要加强工会小组的建设。
基层工会的许多活动,都要在工会小组里落实。
工会小组犹如工会的细胞,细胞有了活力,基层工会的工作才能朝气蓬勃。
这次工会法修改,增加了工会组织中女职工委员会或者女职工委员的规定,主要是体现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解决了与妇女组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