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
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一、背景介绍2023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制度经历了一次重大变革,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新的入学考试制度正式实施。
作为高等教育入学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备受关注。
二、复查政策及程序1. 复查政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文件,所有新生在录取后均需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查,以确保学生的身份信息、考试成绩和其他资格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复查程序(1)学生需准备好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如唯一识别信息、户口簿、高考成绩单等;(2)学校将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复查,核实学生提交的资料和证明材料;(3)学校对复查结果进行核实和比对,确认学生的入学资格。
三、复查情况报告1. 复查结果整体情况2023年,全国范围内共有数百万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查,其中复查合格的学生占绝大多数。
复查合格率高达95%,表明我国高考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2. 复查不合格的原因及分析(1)身份信息不真实:少数学生因为身份信息不真实而未通过复查,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主要源于一些学生为了谋求入学,在申请资格时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这不仅是对教育资源的浪费,也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公平竞争。
(2)成绩等相关材料造假:少数学生因为高考成绩等相关材料造假未通过复查。
这一现象显示了在当前教育考试制度下,对于学生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的培养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四、总结与展望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呈现出一种较好的态势,但也出现了一些复查不合格的情况。
教育部门需要继续完善复查制度,提高对学生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的培养,从源头上杜绝信息不真实和成绩造假的情况的发生。
全社会也需要共同努力,营造出一个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个人观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中,可以看出教育部门对于学生的入学资格是非常严格的。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如何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加强监管是教育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XX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
XX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招生公平公正、规范办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复查内容1、基本信息核对。
要将新生本人与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要在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2、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要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测试,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
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要开展专业测试复核。
3、加分资格核查。
要对享受高考加分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审核。
4、身体健康复查。
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身体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复查时间:自新生报到之日起3个月。
四、复查对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象为我院录取的全日制专科生。
五、复查要求1、各部门在复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等,要及时向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各处室复查工作完成后,要将复查情况和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3、要妥善保管复查资料和有关证据,以便为省教育厅督导检查提供材料。
六、复查工作分工1、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2、教务处负责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总体协调,组织填写学籍卡,撰写复查报告,经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冀教学〔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校办学秩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防冒名顶替,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次确认,是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依据。
各高校要在新生报到时认真审验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复查并注册学籍,坚决防范、严肃查处冒名顶替、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等行为。
(一)严格入学资格复核。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0号)和学籍电子注册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要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对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考生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要在新生入校后,立即进行电子图像采集,利用“人像比对”等现代信息技术逐一比对入学采集照片与录取电子照片,对存疑数据进行重点核验。
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高中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凡是发现所填信息不一致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新生学籍卡必须现场采集学生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做以下规定:一、组织领导为落实国家关于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兰考校区、各学院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兰考校区、各学院是本单位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按照学校的工作方案,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细化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安排和落实,保证不出问题。
二、复查内容(-)基本信息核对。
包括对新生本人与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的比对情况;新生学籍信息卡填写、考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张贴和复查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等情况。
(二)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学校组织文化科目测试复核;对艺术和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专业测试复核情况等。
(三)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核查。
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复核情况等。
(四)身心健康复查。
对新生身体健康复查情况等。
(五)专升本前置学历核查。
对专升本新生按照报考要求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等。
(六)其他。
是否有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违规调整其专业情况;是否有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情况;是否擅自接收未经省级招办统一招生录取的“学生”和未经省教育管理行政部门审核确认转学的“借读生”到校就读情况等。
三、复查方法(一)新生基本信息核查1.报到现场检查学生材料兰考校区、各学院教师现场逐一核对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和信息,并询问学生的其他基本信息,对于三者缺一的考生,进行重点关注,严格排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高招原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第三条复查对象:当年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复查时间:从新生报到之日起三个月以内。
第五条复查项目:(一)身份审查。
新生报到时,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查新生身份。
复查主要项目为:录取通知书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身份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通知书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个人信息是否一致;(二)新生报到统计。
由各学院统计各专业报到人数、未报到新生名单。
凡请假的新生,学院对其请假缘由、期限做好登记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体检复查。
校医院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学院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四)身份复查。
在新生报到身份审查基础上,由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再次按照录取通知书照片、纸质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新生本人进行比对,对新生档案逐份审查,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材料等。
档案中重要事项有改动痕迹的或空白的要认真复查,特别对延期报到的学生要进行重点复查;第六条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复查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原则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新生复查的时间要求、项目要求、程序要求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复查信息和统计数据;(二)密切配合,各尽其职。
招生办公室要与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协调配合,为各学院提供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准确做好复查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复查结果;(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
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规范学校办学秩序,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院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系(及联办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系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系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方案(一)宣传动员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召开新生资格复查动员会,加强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复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复查时间:新生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
(三)复查对象:当年录取报到的所有学生,重点为专科新生。
(四)复查内容1.基本信息核对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核查。
此项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部配合。
2.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学校对高考(及分类考试)加分资格证明、各类专项计划资格等进行严格核查。
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此项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政策指导,各系组织实施。
3.身体复查:依据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
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及体检舞弊的学生,要如实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建议,报送小组办公室。
此项工作由校医院负责组织落实。
4.档案信息检查:新生入学时应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自带或统一邮寄新生档案,学生处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纸质档案。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校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校本科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各学院成立相应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查小组”),各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入学资格复查(一)新生报到阶段新生报到应由本人持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其它《入学须知》上要求携带的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小组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要核对《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上相关信息及照片样貌是否一致,确保相关信息与新生录取名单上的信息一致。
若有可疑情况请复查小组在报到后一周内报送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二)在校复查阶段各复查小组应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资格进行复核。
复核内容包括:1.各学院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新生录取名单、纸质档案、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学校职能部门要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 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由所在学院按相关规定负责测试确定。
3.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以学校职能部门体检测试的结果为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对其它上级要求复查的内容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查结果汇总、上报及处理阶段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小组要填写《**大学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报校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复查小组须将复查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材料一并转交。
本科招生与就业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复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确认。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点招”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新生入学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办法
新生入学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第三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第四条学院招生办、各教学系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等逐一比对,进行入学复查。
教务处负责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进行入学复查。
学生处在军训期间组织有体检资格的医院来校为所有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负责对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入学复查。
第五条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填写《学生学籍表》。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对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我校指定的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教务处应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的录取名单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员上网对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xx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制度
xx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制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学籍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招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学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1.信息核对: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新生录取数据)的内容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
此项工作由学籍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学籍管理人员负责。
2.照片复查: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进行比对。
班级复查工作由辅导员负责,各二级学院复查由负责学生工作的一名同志负责,相关复查情况应予以记录并由复查人员签字确认。
此项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一、复查目的。
咱们搞这个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啊,就像是给刚进校的小萌新们来个“入学大体检”。
一方面呢,是要保证咱学校的招生工作那是公平公正,没出啥岔子,别让那些走歪门邪道的混进来;另一方面呢,也是为了好好了解一下新同学们的真实情况,就像交朋友得知道对方的底细一样,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更好地教他们、帮他们成长呀。
二、复查对象。
那这复查的对象呢,当然就是咱们刚入学的全体新生啦,不管是本科小鲜肉,还是研究生大佬,一个都不能少哦。
三、复查内容。
# (一)身份信息核对。
1. 证件查验。
咱们首先得看看他们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这些重要的小本本。
这就好比是进门的钥匙,得确保钥匙和锁是匹配的。
身份证照片和本人得像那么回事儿,要是差距太大,那可就得好好问问了。
录取通知书也得是真家伙,不能是路边几块钱印的假货。
2. 高考报名信息比对。
对于本科生呢,咱们要把他们在高考报名时填的那些信息拿出来,和现在入学时提供的资料好好对一对。
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这些基本信息,那必须是一字不差的。
要是发现有人在高考报名的时候填自己是18岁的小仙女,入学的时候却变成了28岁的糙汉子,这肯定不行啊。
# (二)档案审查。
1. 纸质档案检查。
新生的纸质档案就像是他们的成长日记,里面记录着他们以前在学校的各种表现。
咱们得看看档案有没有缺页、破损这些情况,还要检查里面的材料是不是齐全。
比如说成绩单、奖惩情况这些东西,要是少了啥,得让他们赶紧补上。
2. 电子档案复查。
现在都啥时代了,电子档案也很重要。
咱们要看看电子档案里的内容和纸质档案是不是一致的。
可不能出现纸质档案里说这个同学是学霸,电子档案里却显示他是个学渣的情况。
# (三)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的时候不是都体检了嘛,但咱们还是得复查一下。
毕竟有些小毛病可能当时没查出来,或者有些同学想在体检上耍小聪明。
咱们要重点看看那些可能影响学习和生活的疾病,像传染性疾病之类的。
要是发现有同学身体有问题,咱们得及时处理,该治疗的治疗,该调整专业的调整专业(如果有必要的话)。
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详细版)
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确认,是新生入学、学籍注册和在校生学习资格的认定。
为了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XXX号)精神,结合《XX学院2021年迎新工作方案》(院政办字〔2021〕XX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XX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XXX、XXX、XXX、XXX、XXX、XXX、XXX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郭贵中兼任。
各学院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复查时间前期复查时间:2021年9月6—7日;集中复查时间:2021年9月8日—11月4日;向学生处移交档案:2021年11月5日—8日;向省教育厅报送复查结果:2021年11月15日前。
三、复查对象2021级所有新生。
四、各部门职责(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新生复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复查工作的总协调。
(二)监察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监督,接受学生投诉。
(三)教务处1.负责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入学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进行核对;2.负责配合学生处完成新生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3.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四)财务处负责对学生收费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五)学生处1.负责对各学院新生复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各学院严格开展“七对照换一证”复查工作;2.负责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3.负责收存、管理新生纸质档案。
(六)招生办公室1.负责新生电子档案收存、审核;2.负责向各学院提供新生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笔迹等材料;3.负责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的核查;4.负责招生信息的上报。
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管理规定为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招生考试中任何徇私舞弊行为,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新生入学后,各教学单位和迎新注册工作人员应对每位新录取的学生,进行严格认真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做如下规定:一、现场审核新生入学必须带全有关证件(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团关系及照片)方能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报到时,各教学单位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并与录取照片逐一核对,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
准考证件有遗失者,需补证明,证明必须贴本人档案照片并有学生所在学校的公章、班主任及该校领导的签字。
对不能明确认定者,应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待查实核准后办理。
二、体检复查体检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认真进行,对体检有问题的考生须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安排进一步复查工作。
要求对每一位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下列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三、艺术类摸底考试对艺术类新生进行入学摸底考试,非表演类考试科目为速写,表演类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台词。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指学校对已经通过初步审核的新生进行再次审核,以确保其入学资格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介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内容。
1.学籍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包括确认新生是否具有合法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新生的学历背景真实可靠。
2.身份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核实新生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合法。
这包括检查新生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对于国际学生,还需审核其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健康状况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其身体健康。
这包括体格检查、病史调查等。
学校可能要求新生提供健康证明或进行一些必要的体检项目。
4.财务审核:学校将对新生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能力支付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如果有需要,学校可能要求新生提供财务担保文件、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5.语言能力审核:对于需要特定语言水平的专业或课程,学校将对新生的语言能力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具备进入该专业或课程的基本语言能力。
这可能包括面试、语言考试等环节。
6.其他审核:学校还可能对其他涉及新生入学资格的因素进行审核。
比如,学校可能会严格审核新生的违纪、违法记录,以确保校园安全和秩序。
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学校通常会要求新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进行一些必要的面试、测试或调查。
对于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材料或无法通过其他审核的新生,学校有权拒绝其入学申请。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保证学校招收的新生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
这有助于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办学质量,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
因此,学校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证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总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的重要环节。
通过审核,学校可以确保招收到的新生具备合法的学历背景、真实的身份信息、健康的身体状况和良好的财务能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普通本专科新生复查管理办法(试
河财政教〔2017〕68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普通本专科新生复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学校各部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新生复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8月9日—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新生资格复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做好我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文〔2017〕45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校医院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新生复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新生复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各院系成立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组,负责本院系新生复查全面工作。
第二章入学资格初步审查第四条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或者患病及其他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五条新生在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因疾病经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经校医院复查确认后,确实不宜在校学习的;2.响应国家政策,开展创业实践的;3.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第七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次为一年,最多可申请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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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更好地开展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任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办公室主任由校招生办主任兼任。
第三条各学院相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查小组”),院长任组长,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入学资格复查程序
第四条新生报到应由本人持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各复查小组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要初步核查学生本人所持证件信息是否与报到系统的新生录取名册信息一致。
重点核查内容如下:
1.学生身份证信息是否与招生录取信息一致;
2.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等是否有涂改或其他异样迹象;
3.对于获得高考加分情况的学生,各学院须做好登记,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若当时不便查验或学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可推迟一周内查验。
若存在可疑情况的须及时汇总后报招生办公室及教务处。
第五条复查小组应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学生纸质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应包括: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党团材料等。
对于无档案或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复查小组应告知该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材料补齐。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一般在军训期间),各复查小组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新生辅导员完成。
复核内容包括:
1.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认真核对每位新生入学报
到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
2.利用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中的考生照片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
3.利用新生档案中高考报名、体检及党团关系等材料中所载信息、照片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及新生本人逐一核对。
第七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对于学生的重要学籍信息也要求学生本人认真核对,无误的须本人签名确认,以备案查用。
第八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小组须将复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见附件),经复查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第九条对于复查中发现的突出疑点,教务处会同学生处、招生办等部门对可疑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复查小组在处理违规学生时,须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并向家长讲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疏导劝返工作。
学生要由其家长亲自带离学校。
第十条新生身体复查工作由学校后勤处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对于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根据医院体检报告,学校对学生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等适当建议。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确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公布校纪委监察办公电话,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的咨询及投诉。
教务处和各学院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教务处依据各复查小组报送的书面材料和医院对新生的体检复查结论,将合格新生的信息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总结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总结所属二级学院(公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