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表格格式

合集下载

企业所得税调整表

企业所得税调整表

公司所得税调整表公式:(利润总数 +调增 - 调减) * 税率(间接计算法)1、能够扣除的项目:(超标的调增)⑴、薪资支出;按薪资薪金支出总数扣除⑵、员工福利费按薪资薪金总数的 14%⑶、员工教育费按薪资薪金总数的 2.5%超出部分此后年度结转扣除⑷、工会经费按薪资薪金总数的2%(三项经费共计按薪资薪金总数的18.5%)⑸、利息支出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同业拆借利息,同意刊行的债权益息支出能够扣除⑹、业务款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当年销售收入的 5%0.⑺、公益、救援性捐献。

在年度利润总数的12%之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非公益性捐献、直接捐献不同意扣除。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按销售收入的15%扣除,超出部分此后年度结转。

2、不同意扣除项目:(调增)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盈余等权益性投资利润款项⑵、公司所得税税款⑶、税收滞纳金⑷、罚金、罚款和被充公财物损失(银行罚息能够扣除)⑸、资助支出,指各样非广告性质的资助支出⑹、非公益、救援性捐献,超年度利润总数 12%的公益性捐献⑺、未经审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合规定的财产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等)3.免税收入:(调减)⑴、国库券利息收入⑵、切合条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盈余等权益性投资利润(3)在中国境内建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公司从居民公司获得与该机构,场全部实质联系的股息,盈余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切合条件的非盈余组织的收入4、不收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归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余不收税收入5、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花费加计扣除 50%(2)布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舞布置的其余就业人员所支付的薪资加计扣除 200%6、减计收入公司【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切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获得的收入,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按90% 计入收入总数。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7
16.减、免税项目所得(填附表五)
18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附表五)
19
18.其他
2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21
1.视同销售成本(填写附表二)
22
2.工资薪金支出
23
3.职工福利费支出
24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5
5.工会经费支出
26
6.业务招待费支出
27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附表八)
28
8.捐赠支出
29
9.利息支出
30
10.住房公积金
31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2
12.税收滞纳金
33
13.赞助支出
34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35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36
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37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38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49
8.油气开发投资(填写附表九)
50
9.其他
51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填写附表十)
52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53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54
七、其他
55
合 计
注: 1、标有*的行次为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填列,标有#的行次为除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的企业填列。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填报时间: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补充申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补充申报

#
* *
* * *

注: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单位: 纳税编号:
填报时间: 2012年 月 日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项目 1 2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 * 1.视同销售收入(填写附表一) * * 2.接受捐赠收入 * 0.00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0.00 0.00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0.00 0.00 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 * 7.特殊重组 0.00 0.00 8.一般重组 0.00 0.00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填写附表七) * * 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0.00 0.00 11.境外应税所得(填写附表六) * * 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 * * 13.不征税收入(填附表一[3]) * * 14.免税收入(填附表五) * * 15.减计收入(填附表五) * * 16.减、免税项目所得(填附表五) * *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附表五) * * 18.其他 0.00 0.0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 * 1.视同销售成本(填写附表二) * * 2.工资薪金支出 81,000.00 0.00 3.职工福利费支出 0.00 0.00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00 0.00 5.工会经费支出 0.00 0.00 6.业务招待费支出 0.00 0.00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附表八) * * 8.捐赠支出 0.00 0.00 9.利息支出 0.00 0.00 10.住房公积金 0.00 0.00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0.00 * 12.税收滞纳金 0.00 * 13.赞助支出 0.00 *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0.00 0.00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0.00 0.00 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0.00 0.00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0.00 *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0.00 * 19.加计扣除(填附表五) * * 20.其他 0.00 0.00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 * 1.财产损失 0.00 0.00 2.固定资产折旧(填写附表九) * *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填写附表九) * * 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填写附表九) * * 5.无形资产摊销(填写附表九) * * 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填写附表十一) * * 7.油气勘探投资(填写附表九) 0.00 0.00 8.油气开发投资(填写附表九) 0.00 0.00 9.其他 0.00 0.00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填写附表十) * *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 *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 * 七、其他 * * 合 计 * * 1、标有*或#的行次,纳税人分别按照适用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填报。 2、没有标注的行次,无论执行何种会计核算办法,有差异就填报相应行次,填*号不可填列。 3、有二级附表的项目只填调增、调减金额,帐载金额、税收金额不再填写。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3 4 0.00 0.00 0.00 * 0.00 * 0.00 * 0.00 0.00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0.00 0.00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0.00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0.00 *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P179-181一、收入类调整调整项目第3行接受捐赠收入除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的企业填列。

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因对应科目是资本公积,所以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第5行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p170-171(1)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4)接受捐赠收入(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6)股利、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6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注意:填列的只可能是调减金额(=附表十一第5列的合计)∵只有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才涉及调整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应分担的亏损--调增应分享的利润—调减第11行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一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责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11行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p174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表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七大项分类汇总填报,并计算纳税调整项目的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按扣除类调整项目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

(2)金融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8行。

(3)一般工商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3行。

(4)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3.第3行2.接受捐赠收入: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将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核算、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3F21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表F200)的附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数额”和“调减数额”的合计数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数额”“税收数额”“调增数额”“调减数额”四个栏次。

“账载数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数额。

“税收数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含有关以前年度金额结转的规定)计算的项目数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0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收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数额。

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税收确认的应税收入数额;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2列“税收数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数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

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数额”。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数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数额。

企业所得资料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xls21个doc2个)9

企业所得资料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xls21个doc2个)9
客户: 审计项 目截:止未交 日:199
索引号


一、应交增值
税1、期初未抵
扣数
2、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 转出 转出多交 增值税
编制人 复核人
未审数
签名
日期调整数ຫໍສະໝຸດ 索引号 页次审定数
3、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 内销产转品出应未纳交 增值税
4、期末未抵 扣数
二、未交增值 税1、期初未交 数2、本期应交 数3、本期已交 数4、期末未交 数
索引号 计 税 项 目
本年销项税额审核
未审数
调整数
审定数
计税基数
税率 销项税额 计税基数 销项税额 计税基数
提示:
本表是未 交税金审 定表的附 表,用于 汇总审查 增值税的 决算是否 正确。
D 8-4 1
审定数
审定数 销项税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指引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指南2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一、表样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 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 号)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1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11、《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 号)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1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1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16、《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17、《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三、填写思路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是因为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填报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调整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调整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调整(取消)鉴定表
告知事项:
1.纳税人发生调整应税所得率(税额)或取消核定征收的情形时填列此表。

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只填“原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和“经营收入或费用额发生变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2.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以上的,应及时填报本表,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未及时报送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争议的,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人也可以在收到有关核定文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纳税人在未接到税务机关调整应纳所得税额或
应税所得率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应当按照原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税款。

4.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实际应税所得率超过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应按实际应税所得率申报纳税。

5. 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实际应税所得税额超过核定应税所得税额的,应按实际应税所得税额申报纳税。

6.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各一份。

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A06566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行次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12341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2(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3(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4(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5(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6(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7(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8(七)不征税收入**9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10(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11(九)其他12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27+2 8+29)**13(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14(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15(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16(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17(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18(六)利息支出19(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0(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21(九)赞助支出** 22(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23(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24(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25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26(十三)跨期扣除项目27(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28(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29(十六)其他30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1+32+33+34)**31(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32(二)资产减值准备金*33(三)资产损失(填写A105090)34(四)其他35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6+37+38+39+40)** 36(一)企业重组(填写A105100)37(二)政策性搬迁(填写A105110)** 38(三)特殊行业准备金(填写A105120)39(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010)*40(五)其他**41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42六、其他**43合计(1+12+30+35+41+42)**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

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指引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指南2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一、表样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75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表格格式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表格格式
27
3境外收益
28
4技术转让收益
29
5治理“三废”收益
30
6股息收入
31
7国库券利息收入
32
8国家补贴收入
33
9其它
34
GNGS-QL-SB002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附表一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期数
累计数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
1、超过规定标准项目
2
1工资支出
3
2职工福利费
4
3职工教育经费
5
4工会经费
6
5利息支出
7
6业务招待费
8
7公益救济性捐赠
9
8提取折旧费
10
9无形资产摊销
11
10其它
12
2、不允许、开发支出
15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务损失
16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17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18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19
7各种赞助支出
20
8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21
3、应税收益项目
22
1少计应税收益
23
2未计应税收益
24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25
1弥补亏损
26
2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企业所得资料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xls21个doc2个)16

企业所得资料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xls21个doc2个)16

调整数
审定数
序号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编制人
复核人
项 (8)为其他企业贷款 担(保9的)支与出收入无关的支 出 3、应税收益项目
(1)无赔款有待 (2)收回的坏帐准备 金(3)其他少收、未计 应税收益
客 户:
项 目:
会计 年
序号


1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2 1、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项目
3 (1)工资性支出
4 (2)职工福利费
5 (3)职工教育经费
6 (4)工会经费
7 (5)利息支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8 (6)业务招待费
9 (7)公益救济性捐赠
10 (8)提取折旧费
11 (9)无形资产摊销
12 (10)管理费支出
签名 目
日期
索引号 页次
D 8 - 10 1
企业自报数 调整数
审定数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1、弥补亏损
2、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3、股息(红利)收益 4、中外合资企业分回 利润 5、境外投资收益
6、技术转让收益
7、治理“三废”收益
8、国债利息收入 9、国家专项(补贴) 收1入0、高等学校、中小 学1培1、训科收研入单位、大专 院1校2、技为术农收业入生产提供 的技术、劳务收入 13、其他
13 (11)劳动财产保险支出
14 (12)其他
15 2、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6 (1)资本性支出
17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18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6.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6.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收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
(10)其它
12
2、不允许扣除项目
13
(1)资本性支出
14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15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务损失
16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17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18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19
(7)各种赞助支出
20
(8)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21
3、应税收益项目
22
(1)少计应税收益
GNGS-QL-SB002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附表一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期数
累计数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
1、超过规定标准项目
2
(1)工资支出
3
(2)职工福利费
4
(3)职工教育经费
5(4)工会经费6 Nhomakorabea(5)利息支出
7
(6)业务招待费
8
(7)公益救济性捐赠
9
(8)提取折旧费
10
(9)无形资产摊销
23
(2)未计应税收益
24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25
(1)弥补亏损
26
(2)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27
(3)境外收益
28
(4)技术转让收益
29
(5)治理“三废”收益
30
(6)股息收入
31
(7)国库券利息收入
32
(8)国家补贴收入
33
(9)其它
3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