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公司章程(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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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洽洽食品: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20-05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840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5月12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重庆洽洽食品二期工业园项目的议案》,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重庆洽洽食品二期工业园项目。

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庆洽洽食品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高新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现将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重庆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甲方)将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高新支行(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本公司(丁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0050110272900000635,该专户资金余额由公司根据项目进度从总部超募资金账户中按需存入。

洽洽食品: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洽洽食品: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20-045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曾被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6月2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投资”)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万和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该警示函指出万和投资于2015年6月5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5,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超出法律限定比例0.12%。

万和投资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减少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的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万和投资在收到警示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采取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整改措施。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洽洽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洽洽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证券代码:002557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CHACHA FOOD COMPANY, LIMITED(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000万元(含1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坚果炒货休闲食品是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等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和油炸类。

近年来,受益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电商红利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坚果炒货休闲食品行业发展迅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坚果炒货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在国内建立了以合肥、阜阳、长沙、重庆、廊坊、包头、甘南、哈尔滨为主的八大生产基地,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满足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量、进一步优化公司在华东、华中、华南地区及周边地区的生产和销售布局,提高公司主导产品的生产能力、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成本、提升公司现有研发检测能力、完善公司营销渠道布局,扩大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线下渠道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迎合公司业务布局的战略需要。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本次拟投资建设“滁州洽洽坚果休闲食品项目”、“合肥洽洽工业园坚果柔性工厂建设项目”、“长沙洽洽食品二期扩建项目”、“洽洽坚果研发和检测中心项目”、“品牌升级项目”和“‘坚果店中店’营销推广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坚果炒货休闲食品行业规模化生产的龙头企业。

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

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

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食品厂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开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那么。

第二条企业名称: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老实信誉原那么,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开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展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平安,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展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洽洽食品策划书3篇

洽洽食品策划书3篇

洽洽食品策划书3篇篇一《洽洽食品策划书》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经验,乙方具备专业的市场策划和推广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洽洽食品的策划和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洽洽食品的市场策划和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定位、市场调研、营销策略制定、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策划等。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目标,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

甲方有权对策划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

3. 乙方应按照策划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市场推广活动,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4.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产品信息、协助乙方进行市场调研、提供推广资金等。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2. 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策划方案无法实施或效果不佳,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策划费用。

四、知识产权1. 乙方在策划和推广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应保证其策划和推广活动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体期限]。

六、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企业信用报告_哈尔滨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哈尔滨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信用报告
哈尔滨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7 1.5 联系方式 ......................................................................................................................................................8

洽洽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洽洽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食品公司章程模板

食品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等]。

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本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出资额(或持股比例)如下:[股东出资额(或持股比例)列表]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五)公司终止时,按出资比例分取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或经[比例]以上股东请求时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食品有限公司章程

食品有限公司章程

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及性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以生产和销售高质量、安全、卫生的食品为己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供健康、美味的食品产品。

三、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食品加工、生产和销售;2. 食品配送和物流服务;3. 餐饮服务;4. 食品研发和创新;5. 食品进出口贸易。

四、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五、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由以下自然人或法人组成:1. 股东A:持股XX%;2. 股东B:持股XX%;3. 股东C:持股XX%;4. 股东D:持股XX%;5. 股东E:持股XX%。

六、公司股权管理1. 公司股权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东享有相应的股权收益和决策权。

2. 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战略方向。

3. 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但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程序。

七、公司管理层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

2.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负有监督责任。

3.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X年,可以连任。

4. 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具体运营和管理。

八、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3. 公司财务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报送。

九、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秉持社会责任意识,致力于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1. 公司将积极推行绿色生产理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公司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3. 公司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回馈社会。

十、公司章程修改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十一、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

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洽洽食品: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11年4月) 2011-04-15

洽洽食品: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11年4月)
 2011-04-15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止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第六条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证券投资部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并提交经过其核对的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报告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重大隐瞒、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洽洽食品: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洽洽食品: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公告编号:2020-05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0年5月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5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宋玉环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宋玉环女士简历详见2020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洽洽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及其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洽洽食品2020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洽洽食品2020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洽洽食品2020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一、资产结构分析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洽洽食品2020年资产总额为697,898.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09,111.96万元,主要以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3.14%、32.84%和24.89%。

非流动资产为188,786.5万元,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59.15%、14.53%和5.74%。

资产构成表(万元)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总资产512,813.15 100.00540,870.45100.00697,898.46100.00流动资产342,529.28 66.79 366,356.1 67.73509,111.9672.95存货120,913.7 23.58138,952.31 25.69168,729.9824.18交易性金融资产0 -117,022.04 21.64167,214.5423.96货币资金37,621.63 7.34 25,431.53 4.70 18.16126,706.92非流动资产170,283.87 33.21174,514.3532.27 188,786.5 27.05固定资产101,787.73 19.85113,285.0620.94111,666.4716.00无形资产25,586.34 4.99 26,157.34 4.84 27,432.23 3.93 在建工程16,054.18 3.13 7,758.41 1.43 10,829 1.55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57.73%,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

但应当关注货币性资产的投向。

企业营业环节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33.77%,说明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会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带来较大影响,要密切关注企业产品的销售前景和增值能力。

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阜阳市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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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阜阳市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阜阳市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阜阳市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批发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 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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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阜阳市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阜阳市洽洽食品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阜阳市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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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_阜阳市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阜阳市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7)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9)5.1 被执行人 (9)5.2 失信信息 (9)5.3 裁判文书 (9)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9)5.6 严重违法 (9)5.7 股权出质 (9)5.8 动产抵押 (10)5.9 开庭公告 (10)5.11 股权冻结 (10)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0)六、知识产权 (10)6.1 商标信息 (10)6.2 专利信息 (11)6.3 软件著作权 (11)6.4 作品著作权 (11)6.5 网站备案 (11)七、企业发展 (11)7.1 融资信息 (11)7.2 核心成员 (11)7.3 竞品信息 (12)7.4 企业品牌项目 (12)八、经营状况 (12)8.1 招投标 (12)8.2 税务评级 (12)8.3 资质证书 (12)8.4 抽查检查 (13)8.5 进出口信用 (13)8.6 行政许可 (13)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阜阳市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41200*********统一信用代码:913412000597222274法定代表人:朱欣强组织机构代码:05972222-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所属行业:食品制造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时间:2012-12-19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黄山路18号营业期限:2012-12-19 至 2042-12-18经营范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国家专项规定除外)的销售和收购(除粮、油),场地、厂房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0-06-23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2月02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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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〇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第三章股份 (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第一节股东 (6)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3)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第五章董事会 (21)第一节董事 (21)第二节董事会 (25)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第七章监事会 (30)第一节监事 (30)第二节监事会 (31)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3)第二节内部审计 (36)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7)第一节通知 (37)第二节公告 (38)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9)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1)第十二章附则 (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611号)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300294381。

第三条公司于201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11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中文名称: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acha Food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000,000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为顾客创造优质、美味食品为使命,立足于休闲食品领域,着重在坚果炒货业,依靠技术创新与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促进坚果炒货业的发展,同时促进企业发展,为社会做出贡献,为股东创造收益。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坚果炒货类食品生产和销售;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收购;油炸食品生产和销售;膨化食品生产和销售;焙烤类食品生产与销售;酱腌菜类的生产与销售;饼干类食品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方便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果干、蜜饯、肉干肉脯、原枣、巧克力、蔬菜干等产品的分装;肉制品类、蜜饯类、海藻类、糖果类、果冻类、水果制品、预包装食品批发(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华海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华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750万股,股份种类为境内法人股;亚洲华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750万股,股份种类为境外法人股;合肥华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00万股,股份种类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原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对公司的出资,经验资已足额缴纳。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07,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07,000,000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一次转让。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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