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文如下。
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机遇挑战第三节重大意义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战略定位第四节发展目标第三章空间布局第一节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第二节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第三节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第四章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第一节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第二节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第三节优化区域创新环境第五章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第一节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二节优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第三节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第四节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第六章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第二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第四节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第七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节打造生态防护屏障第二节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第三节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第八章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第一节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第二节共建人文湾区第三节构筑休闲湾区第四节拓展就业创业空间第五节塑造健康湾区第六节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第九章紧密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第一节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第二节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第三节携手扩大对外开放第十章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第一节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第二节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第三节推进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第四节发展特色合作平台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推动重点工作第三节防范化解风险第四节扩大社会参与前言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第1篇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一、项目背景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区位、政策、产业优势,已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平台。为深入实施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前海合作区的引领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合作区整体竞争力,现制定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1.交通网络:构建快速路网、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区域内外互联互通水平。
2.公共服务: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和企业需求。
3.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绿化水平,构建生态廊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政策框架
1.制定支持政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吸引高端人才和企业入驻。
三、规划原则
1.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完整、协同效应显著的发展格局。
3.绿色低碳: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4.深港融合:深化深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四、空间布局
1.扩区范围:在现有前海合作区基础上,向北、向东、向南拓展,总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
四、产业发展
1.金融业:发挥前海金融改革创新优势,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引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创新高地。
3.文化创意: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4.现代物流:依托宝安国际机场、西部港口,发展高端物流、跨境电商等产业。
5.会展商贸:举办国际大型展会,吸引全球企业参展,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督查等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深圳前海片区综合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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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混合引导比例
地下空间
总建筑规模(万平 单元用地面积(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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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商业+酒店公寓用途比 居住用途比例 创新产业用途比
公共设施用途比例
基准规模(万平 上限增量规模(万平
港口用途比例(%)
弹性用途比例(%)
用途比例(%)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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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
前海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附件5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图表)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规划)。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对本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本规划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二〇年六月1 总则1.1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整个妈湾片区(含前湾公园、滨海公园妈湾段),范围面积约726.5公顷(其中妈湾片区659.5公顷,前湾公园、滨海公园妈湾段67公顷)。
1.2 本规划的图表与文本内容共同构成所在片区法定规划的法定文件。
其中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及附表1(备注内容除外)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图纸为示意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1.3 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4 本规划内的土地利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非法定性内容除外)。
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1.5 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本规划范围内编制下层次规划及城市设计,必须以本规划确定的规划要求为依据。
1.7 本规划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五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报审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本开发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专题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开发单元规划成果由“一书三图”构成。
“一书”指“规划文本”;“三图”指“综合发展用地总图”、“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和“地下空间规划指引图”。
(1)一书: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三图: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三张规划图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总平面图整体鸟瞰目录1总则 (1)2目标定位 (1)3用地性质 (2)4开发强度 (2)5配套设施 (4)6道路交通 (6)7城市设计 (7)8低碳生态 (11)9地下空间 (12)10地名规划 (13)11规划实施 (14)12附:现状概况 (17)1总则1.1本开发单元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单元):妈湾片区开发单元十五,东临前湾公园,西至妈湾二路,南至梦海大道,北至临海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52.29公顷。
1.2制定本单元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制定本单元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
1.4本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单元规划的有关规定。
本单元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本单元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确定。
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6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T102-0274)二〇一八年月为切实履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字(2018)号)要求,保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为“前海深港合作区”)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若干规定》(试行)以及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丁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一、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甲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杜鹏乙方:(竞得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竞得人控股股东)地址:法定代表人:丁方:(竞得人项目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二、地块基本情况宗地编号: T102-0274 土地位置:桂湾片区二单元01街坊土地用途:商业用地用地面积: 17508.75 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128800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 40 年三、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根据前海深港合作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产业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
(二)项目正式建成使用后,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核查建设项目的租售情况。
若乙方、丙方、丁方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乙方丙方丁方权利义务(一)本宗地用于建设金融总部, 乙方或丙方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起1年内,须在前海设立金融业务总部企业(以下简称“总部企业”)。
总部企业名称须为全国性名称(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且自竞得宗地之日起一年内须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总部企业的注册地址和税务登记地址自该宗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以日期前者为准)起10年(含)之内(以下简称“禁售期”)不得迁出前海合作区。
(二)乙方丙方须承诺,自竞得本宗地之日起1年内引入(本协议“引入”均指所述企业的注册地与税务登记地在前海合作区内,即在前海设立或迁入)一家国家级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国家级产业基金是指经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关、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或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批复成立的,名称中含有“中国”或“国家”字样的基金)和一家经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 开发导控文件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一01街坊开发导控文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区位开发单元一用地面积50.1公顷,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核心地段,桂湾片区北部,双界公园南侧。
规划倡导以街坊为基本单位的整体开发,单元一共划分5个街坊,其中01街坊用地面积5.14公顷,位于单元一西部,临海大道(原听海路)以西、桂湾四路(原桃园路)以北、桂湾一路(原双界河路)以南。
开发单元一规划总目标:结合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打造成多功能、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使该区成为TOD高强度、功能复合的国际金融中心。
规划目标与原则01街坊采用“整体开发”的开发模式,规划导控通过“导控文件”实现。
街坊导控文件由条款、图示及表格构成,包含功能规模、公共空间、建筑形态、户外广告、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市政工程、低碳生态八个部分,共79条款,其中刚性控制内容作“下划线”表达,原则上应遵照执行;其余为弹性引导内容,可在具体开发和设计中结合相关规划、规范和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开发模式与导控说明街坊规划子目标:导控原则:整体开发、目标导向、公共优先、刚弹结合、简明易懂。
形成独具特色的滨海片区,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标志性形象;创造多元功能复合的枢纽核心区及国际金融产业街区组成部分;打造可达性高,与前海湾滨海公园、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高度互动的公共空间;营造个性卓越、整体协调的滨海一线建筑形态;建设立体高效的慢行交通系统;构建智能化的绿色低碳生态街区。
开发单元一01街坊区位图开发单元一开发单元一区位图桂湾片区前湾片区妈湾片区A-01-01-03地块面积:7393㎡地上建筑面积:11.0万㎡地下商业面积:1500㎡A-01-01-03地块面积:7089 ㎡地上建筑面积:0.3万㎡地下商业面积:5000㎡A-01-01-03地块面积:6892㎡地上建筑面积:5.0万㎡地下商业面积:1500㎡A-01-01-03地块面积:24319㎡地上建筑面积:31.4万㎡地下商业面积:17000㎡裙房布局示意塔楼布局示意用地红线示意开发单元一规划范围01街坊范围地块编码300M220M170M120M240M建议地上建筑面积:14.2万㎡建议地上建筑面积:10.2万㎡建议地上建筑面积:7.0万㎡A-01-01-01A-01-01-02A-01-01-03A-01-01-04A-01-01-01开发导控管理表导控内容条款目录1 功能规模地块功能第1条地块数量第2条开发指标及配套设施第3条2 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结构第4-5条公共空间形态第6-14条步行系统控制第15-20条绿化面积比例控制第21条植物配置第22条街道家具和艺术品设置第23条开放要求第24条导控内容条款目录3 建筑形态地上建筑退线第25-26条地标建筑第27条视线通廊第28条塔楼形态第29-33条裙房形态第34-40条建筑照明第41条4 户外广告第42-45条5 地下空间总则第46-49条地下商业及步行活力空间第50-54条地下停车空间第55-57条导控内容条款目录6 市政工程市政设施第58条市政管线第59-60条其他要求第61-63条7 综合交通道路结构第64条单向行驶建议性方向第65条道路断面第66条竖向设计第67条公共交通第68条8 低碳生态能源利用第69-70条资源利用第71-72条生态物理环境第73-78条绿色建筑设计第79条导控文件【01街坊指标及配套设施一览表】1 功能规模街坊用地面积5.14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4.57公顷。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五号《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7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深化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
前海合作区是经国家批准的相对独立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特定区域,其范围依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确定。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应当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创新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业。
前海合作区应当承担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的功能,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第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遵循科学、创新原则,探索建立适合前海合作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鼓励和保护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前海合作区进行的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创新活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前海合作区进行的创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前海合作区应当坚持与香港的紧密合作,探索与香港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推动与香港的融合发展。
前海合作区应当借鉴香港等地区和国际上在市场运行规则等方面的理念和经验以及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开发、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前海规划》实施的领导,按照《前海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前海规划》的全面实施。
第二章治理结构第七条设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
深圳前海布局规划一览
深圳前海布局规划一览:构建“三区两带”(图)——证券时报网深圳前海规划构建“三区两带”(图):桂湾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等产业,打造集中展示前海合作区整体城市形象的核心商务区;铲湾片区重点发展科技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功能复合的综合发展区;妈湾片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具备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功能的保税港片区。
据深圳商报报道,前海管理局消息,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的前海综合规划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审议。
根据该规划,前海将构建“三区两带”格局,初步划定22个开发单元,全区规划就业人口约80万人。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前海发展规划,前海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同时,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据了解,《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由市规划国土委组织,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4家国内外机构联合编制,历经近两年时间,已于今年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规划就业人口约80万人前海位于蛇口半岛西侧,珠江口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与香港、澳门毗邻,是深圳未来的城市双中心之一,总用地面积14.92平方公里,总建筑规模约2600万平方米,规划就业人口约80万人,居住人口规模约30万人。
规划在总则部分提出,前海将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坚持生态、活力、健康、可持续的先进城市发展理念,将前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中心,以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为主要规划策略。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号:国函[2012]58号颁布⽇期:2012-06-27执⾏⽇期:2012-06-2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政法规⼴东省⼈民政府、发展改⾰委:发展改⾰委《关于报送⽀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发改地区〔2012〕76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持前海在⾦融改⾰创新⽅⾯先⾏先试,建设我国⾦融业对外开放试验⽰范窗⼝。
(⼀)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民币资⾦回流渠道,配合⽀持⾹港⼈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持设⽴在前海的银⾏机构发放境外项⽬⼈民币贷款;在《内地与⾹港关于建⽴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港银⾏机构对设⽴在前海的企业或项⽬发放⼈民币贷款。
(三)⽀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港发⾏⼈民币债券,⽤于⽀持前海开发建设。
(四)⽀持设⽴前海股权投资母基⾦。
(五)⽀持包括⾹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结汇、投资、基⾦管理等⽅⾯的新模式。
(六)进⼀步推进前海⾦融市场扩⼤对⾹港开放。
⽀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港⾦融企业在前海设⽴机构和开展⾦融业务的准⼊条件。
(七)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持前海试点设⽴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融体制机制改⾰和业务模式创新。
(⼋)⽀持⾹港⾦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融机构在前海设⽴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融国际化⽔平,促进前海⾦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gdp管理规则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深化改革试验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和香港新界地区交界处,占地15平方公里,是我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个国家级合作区,旨在深化粤港澳合作,推动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全面发展。
作为深圳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gdp管理规则至关重要。
一、背景介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设立,为深圳与香港经济融合提供了新的评台和机遇。
深港合作区的成立被视为我国改革开放再次引领香港,深化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为了提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整体经济水平,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gdp管理规则,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gdp管理规则的必要性1. 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地理位置相近,在经济上有着密切通联。
构建gdp管理规则有助于统一计量方法和标准,促进两地经济的协同发展。
2.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合理的gdp管理规则可以引导企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gdp管理规则的建立1. 初步确定gdp计算方法:需要在深港合作区内部确定gdp计算的基本方法,包括产值统计、收入分配和支出结构等方面的指标和方法。
2. 确定统一的gdp测算标准:统一gdp测算标准可以避免因为两地标准不同而造成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包括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以促进gdp的增长。
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gdp管理规则的问题与挑战1. 区域差异:深港合作区内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如何统一gdp管理规则,让各地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合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数据真实性:由于深港合作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经济体制的差异,如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也是一个重要挑战。
前海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备注
6.3 本规划现状有轨道5号线、轨道9号线经过。规划有轨道21号线、轨道26号线、轨道27号线、轨道28号线、穗莞深城际、深惠城际、港深西部快轨以及一条预留轨 道线路经过,上述规划轨道以地下敷设形式建设。规划轨道具体线位及站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6.4 在保证单元路网结构、路网密度、道路面积、通行能力不变的前提下,街坊内支路线型可根据具体规划、建筑设计确定,但街坊对外联系的道路交叉口位置不应 调整,确需调整,应进行研究论证并按程序报批。 6.5 本单元内各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次干路上,也不宜设置在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 6.6 本单元规划地面不宜设固定停车位。规划预留公共停车场8 处,公共停车位3740个,且均为配建非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其中,已批已建1050个,其余为预留停 车位。鼓励地下停车场划分停车分区,停车位配置数量应按《深标》配置,应配建不少于30%的机动车泊车位充电桩,且预留100%的机动车泊位充电桩条件。 6.7 前湾片区规划公共交通场站有公交驿站(含公交首末站)11处,分别位于07-03-01、08-01-01、08-03-03、09-01-05、09-02-07、09-06-10、10-02-04、 10-04-02、11-02-02、11-07-02、12-01-04地块,均为非独立占地。 6.8 前湾片区规划一处加油加气站位于开发单元九沿江高速东侧09-06-15地块,用地面积2502 平方米。 6.9 规划片区开发单元八内的金岸中街与前湾四路局部为道路下沉段,下沉段及周边道路红线为示意性表达,具体断面形式与宽度以最终施工方案为准。
开发单元规划(修编)公众展示
关于前海片区单元规划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附件3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2号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2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0月8日起施行。
市长许勤二○一一年九月五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运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海管理局是依照《条例》设立的前海合作区法定管理机构,根据《条例》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第三条前海管理局在市政府领导下,秉承勤勉、规范、高效、廉洁、诚信的理念,坚持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加快推进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开放,逐步把前海合作区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全国现代服务业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第四条前海管理局应积极探索职责明晰、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能,提供优质服务,逐步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市政府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前海管理局工作,加快推进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前海管理局依法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二)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准入条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在前海合作区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四)组织拟订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并提请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决定;(五)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规划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七)负责前海合作区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八)承担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融资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战略投资;(九)负责前海合作区内除金融类产业项目以外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者转报管理;(十)负责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和宣传推广;(十一)负责前海合作区对外合作与交流;(十二)协调市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在前海合作区履行各自职责;(十三)负责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各项管理、服务及协调事务,协调口岸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十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前海管理局人事、薪酬和绩效管理等内部制度;(十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0•【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0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0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已经2024年2月28日市政府七届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覃伟中2024年3月10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运作,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全过程,探索高度开放环境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路径。
第三条市前海管理局是依照《条例》设立的前海合作区法定机构,依法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第四条市前海管理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秉承勤勉、规范、高效、廉洁、诚信的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加快推进深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把前海合作区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港深度整合发展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第五条市前海管理局应当逐步完善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推进在前海合作区形成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优势叠加、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市前海管理局工作,加快推进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1.17•【文号】法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法发〔2022〕3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前海合作区战略定位,推动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服务深化深港更紧密合作。
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支持前海合作区在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前海合作区携手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2.主要目标。
推进与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充分利用港澳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资源,提升深港法治交流合作水平。
支持在前海合作区高标准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率先开展试点、打造创新样本,助推其成为具有高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点和示范,提升其在“双区”建设中的枢纽地位。
扎实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审判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治示范功能。
多元主体众筹式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实施——以深圳前海十九开发单元03街坊整体开发为例
广角镜 | 新建筑 2/2021 147[作者单位]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广东,518054)*通讯作者(E-mail:************)多元主体众筹式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实施——以深圳前海十九开发单元03街坊整体开发为例Compi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Multi-subject Crowd-funding Urban Design: A Case Study of the 19-03 Unit in Qianhai摘 要 为应对小地块、密路网的复杂城市基底,形成整体、开放的城市空间,深圳前海在规划建设实践中探索出“街坊整体开发”模式,并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应用了“多元主体众筹式城市设计”的框架。
以前海十九开发单元03街坊的整体开发为例,对众筹式城市设计的背景、编制和实施过程进行了梳理,归纳了众筹式一体化统筹设计的工作重难点,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国内其他城市片区开展“街坊整体开发”提供参考。
关键词 街坊 整体开发 多元主体 众筹 城市设计ABSTRACT In response to the complex urban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including small plots and dense road networks, Qianhai of Shenzhen explores a “unit based integrated development” strategy during th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practice, in which process “multi-subject crowd-funding urban desig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sorts out the background, compi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crowd-funding urban design, and studi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enlightenment, which could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unit based integrated development” in other urban areas in China.KEY WORDS unit, integrated development, multi-subject, crowd-funding, urban design DOI 10.12069/j.na.202102147中图分类号 TU98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0-3959(2021)02-0147-05叶伟华 于烔* 邓斯凡YE Weihua YU Tong DENG Sifan街坊是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图1)①开发单元的空间控制基本单位,每个街坊用地面积大小不一,约3~5万m 2用地。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文件汇编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7)《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正文 (9)前言.. (10)一、总体思路 (11)(一)重要意义 (11)(二)合作基础 (13)(三)战略定位 (14)(四)发展目标 (16)(五)产业布局 (16)二、加快金融业发展 (17)(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17)(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18)(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9)三、发展现代物流业 (19)(一)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20)(二)积极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 (20)四、发展信息服务业 (21)(一)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 (21)(二)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三)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2)(四)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 (22)五、发展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23)(一)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 (23)(二)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24)(三)大力发展专业服务 (24)六、推进区域合作 (24)七、保障措施 (25)(一)加强基础设施保障 (25)(二)开发管理 (27)(三)政策措施 (28)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发改地区[2010]18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前海深港运营方案
前海深港运营方案一、政策扶持前海深港自贸区是国家创新发展的试验区,享受着一系列政策扶持,包括税收优惠、外汇管理便利、创新创业支持等。
在前海深港自贸区的运营方案中,需要充分发挥这些政策优势,吸引更多企业和项目入驻。
同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和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二、产业规划前海深港自贸区位于中国南部沿海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重要节点。
在运营方案中,需重点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国家产业政策,选择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
可以考虑依托深圳的科技创新优势,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可以发挥港口优势,发展国际贸易和物流产业;还可以结合当地资源,发展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三、金融支持金融是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前海深港自贸区需要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在运营方案中可以考虑引入更多金融机构,打造金融创新平台,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同时,可以建立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创新创业项目的发展。
四、人才引进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前海深港自贸区需要通过优惠政策和高质量服务吸引更多高层次的人才。
在运营方案中可以思考建立更多的人才培训机构,提供更多的培训课程,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
同时,可以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度,提供更多的创业支持和奖励政策,激发创新创业者的创造力。
五、企业服务企业服务是前海深港自贸区运营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更多的企业服务机构,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可以考虑建立更多的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给予初创企业更多的扶持和支持。
同时,可以建立更多的产业联盟和商会组织,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和资源对接平台。
六、信用体系信用体系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前海深港自贸区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在运营方案中可以思考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公开,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深圳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9开发单元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9开发单元规划Planning of No. 2 and No.9 Development Units of Qianhai Shenzhen-HongKong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Cooperation Zone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捷得建筑师事务所公司(The Jerde Partnership, Inc)前海核心地段2单元42.1公顷9单元73.3公顷开发单元规划工作目的与意义在综合规划指导下深化细化 导控实施详细设计 规划 控制 土地 整备功能 细化 开发指引审批依据深圳市规划院与美国捷得事务所开展国际合作PART 1 现状概况 4现状条件单元2(43.2公顷)现状为农田与水渠单元9(73.3公顷)处于填海与软基处理基本完成阶段。
92• 2单元现状建设概况• 9单元现状建设概况单元毗邻湾区,景观资源良好, 但沿江高速对景观存在较大负面影响桂庙渠现状概况沿江高速单元2单元9• 单元用地现状单元周边路网骨架尚未形成,现阶段依托施工临时便道与前海合作区外围道路相连接,现有地铁1、5号地铁线路经过。
高速路 快速路 城市主干道 内部路 平南铁路 施工临时便道互通式立交 菱形立交 前海综合枢纽地铁线路 深圳西站城市次干道 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片区综合交通概况月亮湾电厂前海电厂L N G 高压管线南山污水 处理厂南山电厂油气及危险品 仓储基地基础设施现状7单元周边已建或在建的基础设施包括:市级基础设施——前海电厂、LNG 高压管线、高压走廊、油气及危险品仓储基地;组团级基础设施——月亮湾电厂、 南山电厂、 南山污水处理厂。
片区基础设施概况PART 2 相关规划要求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中明确了第2、9开发单元“国际创新金融区”和“高技术服务合作区”的产业发展主题。
第2单元:国际创新金融区9单元2单元第9单元:高技术服务合作区定位及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形成金融业高密集发展聚集区 —— 我国首个境内关外离岸金融中心 —— 深港金融市场对接中心—— 全球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和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定位及发展目标:—— 现代化、都市型的高技术服务产业聚集区 —— 香港信息服务功能延伸地 —— 国内信息服务输出地核心项目:——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债券交易所、深港资本市场技术中心、深圳商品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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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文件汇编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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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4)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7)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正文 (9)
前言 (10)
一、总体思路 (11)
(一)重要意义 (11)
(二)合作基础 (13)
(三)战略定位 (14)
(四)发展目标 (16)
(五)产业布局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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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金融业发展 (17)
(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17)
(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18)
(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9)
三、发展现代物流业 (19)
(一)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20)
(二)积极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 (20)
四、发展信息服务业 (21)
(一)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 (21)
(二)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三)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2)
(四)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 (22)
五、发展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23)
(一)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 (23)
(二)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24)
(三)大力发展专业服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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