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9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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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报审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本开发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专题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开发单元规划成果由“一书三图”构成。

“一书”指“规划文本”;“三图”指“综合发展用地总图”、“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和“地下空间规划指引图”。

(1)一书: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三图: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三张规划图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总平面图整体鸟瞰目录1总则 (1)2目标定位 (1)3用地性质 (2)4开发强度 (2)5配套设施 (4)6道路交通 (6)7城市设计 (7)8低碳生态 (11)9地下空间 (12)10地名规划 (14)11规划实施 (15)12附:现状概况 (17)1总则1.1本开发单元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单元):妈湾片区开发单元十九,东临前湾公园,西至妈湾二路,南至月亮湾大道,北至梦海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80.35公顷。

1.2制定本单元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制定本单元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

1.4本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单元规划的有关规定。

本单元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本单元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确定。

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6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1:简介1.1 背景1.2 目的1.3 范围1.4 定义2:区域概况2.1 地理位置2.2 自然环境2.3 交通网络2.4 基础设施2.5 社会经济情况3:发展目标3.1 总体目标3.2 经济发展目标3.3 社会发展目标3.4 环境保护目标4:规划原则4.1 可持续发展原则4.2 整体规划原则4.3 空间布局原则4.4 建设标准原则4.5 产业引导原则4.6 政策支持原则5:空间布局5.1 功能区划5.1.1 商务区5.1.2 金融区5.1.3 创新科技区5.1.4 文化教育区5.1.5 居住区5.1.6 公共服务设施区5.2 绿化及景观规划5.3 基础设施布局6:建设目标与步骤6.1 基础设施建设6.2 产业引导与发展6.3 技术创新与科技支撑 6.4 人才引进和培养6.5 金融与税收政策支持 6.6 城市规划与管理7:合作机制与保障7.1 部门责任分工7.2 企业参与机制7.3 法律法规支持7.4 资金投入与使用7.5 综合评估与调整8:实施计划8.1 概述8.2 中期计划8.3 长期计划9:风险评估与应对9.1 主要风险因素9.2 应对策略9.3 风险控制措施10:监测与评估10:1 监测指标10:2 评估方法10:3 定期报告11:附件附件1:规划图纸附件2:经济数据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 自然环境:指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地理地貌和气候等方面的情况。

- 基础设施:指区域内的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 可持续发展: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并满足未来世代需求的发展方式。

- 产业引导:指通过政策和措施,引导特定产业在区域内的发展。

- 综合评估:指对规划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经济、环境、社会等各方面的评估。

- 评估方法:指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引言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深港合作区”)是中国政府为推动深港经济合作,加快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为了规范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发展,保护各方利益,促进合作,制定了《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前海深港合作区的设置背景、区域范围、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管理、投资环境等内容。

一、设置背景前海深港合作区成立于2010年,并于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自由贸易、投资便利、政策创新、高端制度等方面的特殊优势。

前海深港合作区是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济合作示范区,旨在加强两地经济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区域范围前海深港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总面积约116.6平方公里。

区域覆盖深圳市内的前海、后海、沙头角等地区,与香港的新界地区相连。

三、产业发展方向前海深港合作区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发展方向,涵盖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多个领域。

区内将建设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创意中心等核心区域,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助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组织管理前海深港合作区由深圳市政府负责组织管理,设立了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

其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如规划、建设、招商等;管理委员会则负责决策和政策制定工作,以推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发展。

五、投资环境前海深港合作区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区内设有一站式服务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包括注册、审批、资金支持等。

同时,前海深港合作区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多项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六、结语《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确立了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法律地位,为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保护。

通过制定条例,前海深港合作区将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为深港合作提供更多机遇和可能性。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

202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在这样的背景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将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背景和意义、规划目标、未来发展方向和产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和意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前海地区,与香港仅隔一条深圳河。

合作区的设立旨在发挥深港两地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优势,促进双方在现代金融、商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前海合作区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发展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对于推动深港融合、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目标是在2024年前,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国际合作区。

具体而言,合作区将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商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中心。

同时,合作区将致力于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三、未来发展方向1、金融领域:前海合作区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加强两地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打造跨境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依托香港科技大学和创新研发能力,合作区将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3、商贸物流:借助香港国际贸易和物流枢纽的地位,合作区将加强在商贸物流领域的合作,打造国际贸易通道,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

4、文化创意:合作区将发挥香港在文化创意领域的优势,加强在影视、设计、艺术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文化创新和产业升级。

四、产业合作区规划分析1、空间布局:前海合作区将划分为核心商务区、科技研发区、商贸物流区、文化创意区和生态休闲区等五大功能区域。

各区域将根据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进行差异化发展。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范本)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范本)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 引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一个重要开放平台,旨在加强深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

2. 发展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和金融集聚区。

具体的发展目标包括: - 吸引国际一流的服务业企业入驻合作区 -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本土服务业企业 - 提升合作区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建设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系 - 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3. 发展重点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聚焦重点领域的发展:3.1. 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入驻合作区,建设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业态。

加强与香港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跨境资金流动。

3.2. 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引进和培育有创新能力的企业。

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形成技术创新的新动能。

提供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支持服务,提升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3.3. 专业服务打造国际一流的专业服务平台,吸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合作区。

提供高品质的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国际化经营。

3.4. 文化创意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创意设计、影视制作、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发展。

打造文化艺术交流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4. 发展措施为实现上述发展重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采取措施:4.1. 优惠政策推出包括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创业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落户合作区。

4.2.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通讯网络、交通设施、商务楼宇等方面的建设,提升合作区的硬件条件。

4.3. 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创新创业和专业服务领域的高级人才。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第1篇
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一、项目背景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区位、政策、产业优势,已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平台。为深入实施国家战略,进一步发挥前海合作区的引领作用,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合作区整体竞争力,现制定前海扩区最新方案。
1.交通网络:构建快速路网、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区域内外互联互通水平。
2.公共服务:加大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和企业需求。
3.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绿化水平,构建生态廊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七、政策框架
1.制定支持政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创新、创业,吸引高端人才和企业入驻。
三、规划原则
1.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完整、协同效应显著的发展格局。
3.绿色低碳: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4.深港融合:深化深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四、空间布局
1.扩区范围:在现有前海合作区基础上,向北、向东、向南拓展,总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
四、产业发展
1.金融业:发挥前海金融改革创新优势,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引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创新高地。
3.文化创意: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4.现代物流:依托宝安国际机场、西部港口,发展高端物流、跨境电商等产业。
5.会展商贸:举办国际大型展会,吸引全球企业参展,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督查等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深圳前海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和深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指依法设立的经济特区前海与香港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和共同管理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前海合作区遵循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商业和投资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创业。

第四条前海合作区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外资和港澳台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前海合作区的发展。

第五条前海合作区推行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前海合作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金融和人才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第三章发展目标
第七条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领国际先进的产业发展和深化对外合作,享有国际竞争力。

第八条前海合作区要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创业,培育和推广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企业。

第九条前海合作区要建设开放型经济,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和人才落户创业,形成世界级的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热土。

第十条前海合作区要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深圳市其他区域的产业协同和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以上为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的内容。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商务服务业
总结词
提供高端商务服务,打造国际商务交流平台。
详细描述
合作区将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机构入驻,提供包括商务咨询、会计审计、法 律服务、广告策划等高端商务服务。同时,合作区将举办国际商务交流活动, 促进国内外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信息服务业
总结词
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服务,打造信息服务业高地。
01
02
03
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 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优惠
对特定行业或业务活动, 实行增值税减免或即征即 退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 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 税减免,提高人才吸引力 。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奖励计划
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和补贴。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先进地区的 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 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 ,提升合作区的国际竞 争力。
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举办国际性的会议、论 坛等活动,吸引国际目 光,提升合作区的国际 知名度和影响力。
培养国际化人才
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 引进,为合作区的国际 交流与合作提供人才保 障。
THANK YOU
人才培训计划
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支持人才自我发展与提升。
人才居留政策
放宽居留限制,为外籍和港澳台人才提供便利的居留和工作签证。
资金扶持政策
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合作区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 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财政扶持
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财 政扶持和补贴。
投资引导基金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 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为广东省深圳市的重要战略举措,扮演着促进深港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1. 概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该区域的规划目标是通过深化深港合作,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国际化的经济发展示范区。

2. 经济发展定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经济发展定位为国际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该区将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人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提高深港服务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 重点建设领域3.1 金融服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引入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打造金融创新平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深港金融合作与交流。

3.2 科技创新该区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的科技创新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基地,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推动前海深港区域内的科技创新和跨境技术转移。

3.3 文化创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发挥深圳和香港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优势,打造国际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与合作。

3.4 人才服务为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引进、培养、评价等一系列支持措施,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 政策支持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财税优惠、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企业和个人在该区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 合作机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深化与香港及其他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跨境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深圳与香港的联动发展。

6. 环境保护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该区域的实施。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中国深圳市与香港特区合作共建的项目,致力于打造全球化的创新型经济合作区。

本文将针对该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背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深圳市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

与此同时,香港在国际金融和商业领域也拥有着独特的优势。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设立,旨在充分发挥两地的优势,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目标与原则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成为全球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原则将被遵循:1.创新驱动: 通过创新驱动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高科技企业。

2.开放合作: 推行开放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投资和合作,促进国际交流。

3.政策引导: 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在合作区内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4.产业多元化: 发展多元化的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更加有活力的经济结构。

发展重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将集中在几个重点领域:1. 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金融企业来合作区发展。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区域金融业的竞争力。

2. 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高科技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提供创新孵化和科技服务,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和企业加入。

3.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打造区域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和展览,增加区域文化影响力,提升城市形象。

4. 对外开放推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投资和合作。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的合作,增加国际交流和合作机会。

发展路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将按照路径进行:1.建设硬件设施: 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先进的硬件设施,包括办公楼、科研实验室、交通设施等,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者:暂无来源:《科学中国人》 2017年第4期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

开发建设前海,是国家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的历史结点上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前海将以“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为指导思想,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体制创新、科学高效,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统筹规划、辐射示范的原则,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离京视察第一站就到前海,对前海开发开放作出重要指示:前海开发开放是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的新契机、转型升级的新推力、改革开放的新起点、粤港深港合作的新平台;将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充分发扬特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落实比特区还要特的先行先试政策。

前海合作区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岛的西侧,珠江口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毗邻香港、澳门,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宝安大道和西部岸线合围而成,占地面积14.92平方公里。

前海合作区是未来珠三角地区的超级综合交通枢纽,拥有覆盖华南沿海数十个港口的公共驳船快线,汇聚了多条高速、快速路及12条轨道交通线, 10分钟内可抵达深圳国际机场,30分钟内可抵达香港港和香港国际机场,形成了衔接深港、覆盖珠三角、通达亚太、辐射全球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具有服务全国及全球市场的优越交通条件。

前海的功能定位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四大产业。

到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0•【文号】发改地区[2010]2415号•【施行日期】2010.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0]2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

广东省、深圳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的契机,把规划实施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最终实现把前海打造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二、请广东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重点,协调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

要落实好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深圳市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要创新前海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财税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用人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集中管理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发挥行政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结合优势,又好又快地推进前海开发建设。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引言为了推进深圳与香港现代服务业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制定本总体发展规划。

本文档旨在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对各个领域进行细化规划。

2.总体发展目标(1)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和人才。

(2)推动深圳与香港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3)培育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

3.区域规划(1)确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布局,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包括商务办公区、文化创意区、科技研发区等。

(2)优化交通网络,提高区域的可达性和便捷性。

(3)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区。

4.产业发展规划(1)发展金融服务业,吸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入驻。

(2)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创新。

(3)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4)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与创意经济融合。

5.人才引进和培育(1)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

(2)建立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

(3)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6.区域合作(1)加强与香港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2)与周边地区合作,建立区域发展联盟,共同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7.监督与评估(1)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合作区的发展进行评估。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合作区的良性发展。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图2.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交通规划图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引进政策文件注释: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指位于深圳前海湾口岸附近的一片合作区域,旨在促进深圳与香港间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和发展。

2.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业。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教程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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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幼儿园10 所、中、小学6 所 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医院1 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 处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居住区级文化中心5 处 体育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5 处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派出所3 处、社区警务室15 处、社区
服务站15 处 防灾减灾设施:规划设置室外固定避难场所6 处,规划三座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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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定位
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发展引领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利用自然山水和前海湾岸线资源,塑造标志性和充满活力的魅力 水城都市形象 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理念和低冲击开发理念,探索高密度开 发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区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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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导向
(一)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导向 金融业 现代物流业 信息服务业 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2015年5月
一、总则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范围 是以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用 地范围为准,即由月亮湾大道、双界 河、妈湾大道和海滨岸线所围合的区 域,总用地面积 1492公顷。 本规划的研究范围是前海湾片区,包 括前海合作区、宝安中心区、大铲湾 港区(含后方陆域),总用地面积约 3240公顷。
39
1131000
红线宽为28~50米, 双向4~6车道
4 支路系统
108
23
2484000
红线宽度为16.0~30 米,双向2~4车道
5
总计
179.5
6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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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综合交通
公交系统:规划“六横三纵”共27.3公里的公交 专用道网络。规划布设16处、总面积约3.0万平方 米的公交场站,倡导与轨道站点和建筑物一体化 建设。

深圳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9开发单元

深圳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9开发单元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9开发单元规划Planning of No. 2 and No.9 Development Units of Qianhai Shenzhen-HongKong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Cooperation Zone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捷得建筑师事务所公司(The Jerde Partnership, Inc)前海核心地段2单元42.1公顷9单元73.3公顷开发单元规划工作目的与意义在综合规划指导下深化细化 导控实施详细设计 规划 控制 土地 整备功能 细化 开发指引审批依据深圳市规划院与美国捷得事务所开展国际合作PART 1 现状概况 4现状条件单元2(43.2公顷)现状为农田与水渠单元9(73.3公顷)处于填海与软基处理基本完成阶段。

92• 2单元现状建设概况• 9单元现状建设概况单元毗邻湾区,景观资源良好, 但沿江高速对景观存在较大负面影响桂庙渠现状概况沿江高速单元2单元9• 单元用地现状单元周边路网骨架尚未形成,现阶段依托施工临时便道与前海合作区外围道路相连接,现有地铁1、5号地铁线路经过。

高速路 快速路 城市主干道 内部路 平南铁路 施工临时便道互通式立交 菱形立交 前海综合枢纽地铁线路 深圳西站城市次干道 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片区综合交通概况月亮湾电厂前海电厂L N G 高压管线南山污水 处理厂南山电厂油气及危险品 仓储基地基础设施现状7单元周边已建或在建的基础设施包括:市级基础设施——前海电厂、LNG 高压管线、高压走廊、油气及危险品仓储基地;组团级基础设施——月亮湾电厂、 南山电厂、 南山污水处理厂。

片区基础设施概况PART 2 相关规划要求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中明确了第2、9开发单元“国际创新金融区”和“高技术服务合作区”的产业发展主题。

第2单元:国际创新金融区9单元2单元第9单元:高技术服务合作区定位及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形成金融业高密集发展聚集区 —— 我国首个境内关外离岸金融中心 —— 深港金融市场对接中心—— 全球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和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定位及发展目标:—— 现代化、都市型的高技术服务产业聚集区 —— 香港信息服务功能延伸地 —— 国内信息服务输出地核心项目:——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债券交易所、深港资本市场技术中心、深圳商品期货交易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发展水平,制定总体发展规划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1. 基本情况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总规划面积约为1 20平方公里,目前已有众多重要的金融、科技和创新企业落户该区域。

该区域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深圳市“引进来、走出去”的重要支点。

2. 总体发展目标本次总体发展规划旨在加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打造国际化的商务、金融和科技创新中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加强与香港和其他国际城市的合作与交流3. 发展策略为实现上述目标,本次总体发展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策略,包括:3.1 产业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的合作,培育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推动其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3.2 金融中心建设引进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和人才,打造金融创新中心和金融服务平台。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3.3 建设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改善司法保障水平。

优化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发展。

3.4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内部和与外部的连接便捷性。

注重绿色出行和节能减排,推广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

3.5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定人才引进政策,针对不同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 实施路径为了确保总体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部门•加强规划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加大政府对该区域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企业和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结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对于推动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提升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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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0.10前言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我国体制创新和制造业引进开放中发挥了历史性的先导作用。

当前是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放与合作,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深圳先行先试,以前海为载体,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紧密合作。

为此,特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20年。

本规划是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总体思路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更加开放经济体系作出有益的探索,为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重要意义。

——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新要求,培育参与全球竞争新优势。

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国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内在要求。

利用香港服务业发达的优势,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在前海高起点高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国际资源配置能力,为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有利于以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模式。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经。

前海以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服务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打造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不仅有利于促进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转型升级,形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有利于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模式。

——有利于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

粤港澳地区是我国的重要国际门户,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是提升我国区域合作水平的重要内容。

前海位于粤港澳地区的核心节点,通过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有利于加快粤港澳经济融合,全面提升粤港澳整体竞争力,为全国区域经济的开放合作与协调发展闯出新路。

——有利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探索深化与香港合作的新途径。

现代服务业在香港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断扩大市场腹地,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深化实施,加快实现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市场对接,拓展香港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两个市场、两种机制的优势,增强香港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实现两地的共同繁荣发展。

——有利于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积累科学发展新经验。

继续发挥改革开放引领作用是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

以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契机,利用香港国际化优势,借鉴国际上的适用先进经验,形成深圳新的政策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以政策体制创新促进深圳发展模式的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积累新经验。

(二)合作基础。

——区位环境。

前海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位于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与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紧临深港两个机场、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具备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政策环境。

《规划纲要》和《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

深港两地已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

——产业环境。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

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

深港两地的服务业发展优势和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巨大需求,为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法律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

深圳根据授权在金融、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率先进行了立法探索,积累了立法经验。

前海可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

——创新环境。

深圳探索建立了有利于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形成了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培养聚集了一批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人才,是我国产业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战略定位。

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战略定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体制创新、科学高效,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统筹规划、辐射示范的原则,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深化与香港合作,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

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符合国际惯例的产业发展环境,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探索新路径,为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创造新经验。

——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

集中优势资源,汇聚高端要素,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力,建成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升级。

——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

积极落实CEPA有关安排,先行先试,不断探索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合作的新模式,不断拓展合作领域,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深港联手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引领带动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五)产业布局。

根据前海的基础条件和产业发展要求,积极发挥前海口岸联通深港的优势,沿前海湾形成特色鲜明、有机关联的“三片一带”布局。

——商务中心片区。

商务中心片区位于双界河以南、海滨大道以北,借鉴世界先进城市中心区建设和国际化管理的经验,重点发展金融、信息、贸易、会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企业总部集聚发展,打造集中展示深港都会区形象的核心区。

——保税港片区。

保税港片区位于铲湾路以南,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供应链管理、创新金融等服务业。

——综合发展片区。

综合发展片区位于海滨大道以南、铲湾路以北,承接商务中心片区和保税港片区的功能拓展,实现与保税港片区、商务中心片区的协调发展,成为集聚性强、功能复合的综合型产业发展区。

——滨海休闲带。

滨海休闲带位于听海路以西的滨海地区,大力推进环前海湾滨海生活岸线建设,打造集生态性、景观性、文化性为一体的高品质滨海公共活动区。

二、加快金融业发展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指导下,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按照开放合作原则,在CEPA框架下,广东省先行先试范围内,研究探讨深入推进深港金融合作,研究适当降低香港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准入门槛,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在前海先行先试。

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

增强金融辐射服务能力,努力将前海建设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

(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发挥深圳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地区的区位优势,促进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

探索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路径,在CEPA 框架下,由有关部门制定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方案,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尝试开展试点。

按照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原则,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

鼓励符合CEPA关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的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

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

促进以金融机构战略转型和深港金融深度合作为核心的银行领域创新合作。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前海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高科技产业的信贷支持。

支持设立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多领域、多层次融资方式相互配套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新机制。

(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地推动深圳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和深化深港两地证券市场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支持符合条件的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到深圳上市;支持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跟踪对方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在深圳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

积极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

加强深港两地金融业高端专业人才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创新合作。

支持深圳高新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扩大试点范围,支持深圳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进入市场融资。

(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支持保险改革创新项目在前海先行先试。

根据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支持香港保险机构进入前海的政策,研究适当放宽香港居民及机构进入前海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限制。

探索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

继续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险服务。

支持在前海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和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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