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五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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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1:简介1.1 背景1.2 目的1.3 范围1.4 定义2:区域概况2.1 地理位置2.2 自然环境2.3 交通网络2.4 基础设施2.5 社会经济情况3:发展目标3.1 总体目标3.2 经济发展目标3.3 社会发展目标3.4 环境保护目标4:规划原则4.1 可持续发展原则4.2 整体规划原则4.3 空间布局原则4.4 建设标准原则4.5 产业引导原则4.6 政策支持原则5:空间布局5.1 功能区划5.1.1 商务区5.1.2 金融区5.1.3 创新科技区5.1.4 文化教育区5.1.5 居住区5.1.6 公共服务设施区5.2 绿化及景观规划5.3 基础设施布局6:建设目标与步骤6.1 基础设施建设6.2 产业引导与发展6.3 技术创新与科技支撑 6.4 人才引进和培养6.5 金融与税收政策支持 6.6 城市规划与管理7:合作机制与保障7.1 部门责任分工7.2 企业参与机制7.3 法律法规支持7.4 资金投入与使用7.5 综合评估与调整8:实施计划8.1 概述8.2 中期计划8.3 长期计划9:风险评估与应对9.1 主要风险因素9.2 应对策略9.3 风险控制措施10:监测与评估10:1 监测指标10:2 评估方法10:3 定期报告11:附件附件1:规划图纸附件2:经济数据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 自然环境:指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地理地貌和气候等方面的情况。

- 基础设施:指区域内的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 可持续发展: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并满足未来世代需求的发展方式。

- 产业引导:指通过政策和措施,引导特定产业在区域内的发展。

- 综合评估:指对规划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经济、环境、社会等各方面的评估。

- 评估方法:指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前海发展规划

前海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文件汇编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复的通知 (7)《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正文 (9)前言.. (10)一、总体思路 (11)(一)重要意义 (11)(二)合作基础 (13)(三)战略定位 (14)(四)发展目标 (16)(五)产业布局 (16)二、加快金融业发展 (17)(一)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 (17)(二)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 (18)(三)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9)三、发展现代物流业 (19)(一)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 (20)(二)积极发展港口航运配套服务 (20)四、发展信息服务业 (21)(一)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 (21)(二)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三)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2)(四)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 (22)五、发展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23)(一)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 (23)(二)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24)(三)大力发展专业服务 (24)六、推进区域合作 (24)七、保障措施 (25)(一)加强基础设施保障 (25)(二)开发管理 (27)(三)政策措施 (28)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发改地区[2010]18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

202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终稿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在这样的背景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将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背景和意义、规划目标、未来发展方向和产业合作区规划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和意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前海地区,与香港仅隔一条深圳河。

合作区的设立旨在发挥深港两地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优势,促进双方在现代金融、商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前海合作区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发展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对于推动深港融合、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目标是在2024年前,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国际合作区。

具体而言,合作区将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商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中心。

同时,合作区将致力于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三、未来发展方向1、金融领域:前海合作区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加强两地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打造跨境金融创新中心。

2、科技创新:依托香港科技大学和创新研发能力,合作区将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3、商贸物流:借助香港国际贸易和物流枢纽的地位,合作区将加强在商贸物流领域的合作,打造国际贸易通道,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

4、文化创意:合作区将发挥香港在文化创意领域的优势,加强在影视、设计、艺术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文化创新和产业升级。

四、产业合作区规划分析1、空间布局:前海合作区将划分为核心商务区、科技研发区、商贸物流区、文化创意区和生态休闲区等五大功能区域。

各区域将根据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进行差异化发展。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范本)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范本)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 引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一个重要开放平台,旨在加强深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

2. 发展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和金融集聚区。

具体的发展目标包括: - 吸引国际一流的服务业企业入驻合作区 -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本土服务业企业 - 提升合作区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建设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系 - 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3. 发展重点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聚焦重点领域的发展:3.1. 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入驻合作区,建设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业态。

加强与香港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跨境资金流动。

3.2. 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引进和培育有创新能力的企业。

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形成技术创新的新动能。

提供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支持服务,提升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3.3. 专业服务打造国际一流的专业服务平台,吸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合作区。

提供高品质的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国际化经营。

3.4. 文化创意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创意设计、影视制作、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发展。

打造文化艺术交流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4. 发展措施为实现上述发展重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采取措施:4.1. 优惠政策推出包括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创业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落户合作区。

4.2.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通讯网络、交通设施、商务楼宇等方面的建设,提升合作区的硬件条件。

4.3. 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创新创业和专业服务领域的高级人才。

前海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前海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附件5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图表)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规划)。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对本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本规划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二〇年六月1 总则1.1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整个妈湾片区(含前湾公园、滨海公园妈湾段),范围面积约726.5公顷(其中妈湾片区659.5公顷,前湾公园、滨海公园妈湾段67公顷)。

1.2 本规划的图表与文本内容共同构成所在片区法定规划的法定文件。

其中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及附表1(备注内容除外)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图纸为示意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1.3 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4 本规划内的土地利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非法定性内容除外)。

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1.5 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本规划范围内编制下层次规划及城市设计,必须以本规划确定的规划要求为依据。

1.7 本规划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商务服务业
总结词
提供高端商务服务,打造国际商务交流平台。
详细描述
合作区将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机构入驻,提供包括商务咨询、会计审计、法 律服务、广告策划等高端商务服务。同时,合作区将举办国际商务交流活动, 促进国内外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信息服务业
总结词
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服务,打造信息服务业高地。
01
02
03
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 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优惠
对特定行业或业务活动, 实行增值税减免或即征即 退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 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 税减免,提高人才吸引力 。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奖励计划
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和补贴。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先进地区的 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 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 ,提升合作区的国际竞 争力。
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举办国际性的会议、论 坛等活动,吸引国际目 光,提升合作区的国际 知名度和影响力。
培养国际化人才
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 引进,为合作区的国际 交流与合作提供人才保 障。
THANK YOU
人才培训计划
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支持人才自我发展与提升。
人才居留政策
放宽居留限制,为外籍和港澳台人才提供便利的居留和工作签证。
资金扶持政策
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合作区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 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财政扶持
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给予财 政扶持和补贴。
投资引导基金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 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中国深圳市与香港特区合作共建的项目,致力于打造全球化的创新型经济合作区。

本文将针对该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背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深圳市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

与此同时,香港在国际金融和商业领域也拥有着独特的优势。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设立,旨在充分发挥两地的优势,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目标与原则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成为全球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原则将被遵循:1.创新驱动: 通过创新驱动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高科技企业。

2.开放合作: 推行开放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投资和合作,促进国际交流。

3.政策引导: 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在合作区内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4.产业多元化: 发展多元化的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更加有活力的经济结构。

发展重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将集中在几个重点领域:1. 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金融企业来合作区发展。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区域金融业的竞争力。

2. 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高科技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提供创新孵化和科技服务,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和企业加入。

3.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打造区域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和展览,增加区域文化影响力,提升城市形象。

4. 对外开放推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投资和合作。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的合作,增加国际交流和合作机会。

发展路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将按照路径进行:1.建设硬件设施: 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先进的硬件设施,包括办公楼、科研实验室、交通设施等,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范文精简版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范文精简版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1. 概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该区域的规划目标是通过深化深港合作,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国际化的经济发展示范区。

2. 经济发展定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经济发展定位为国际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该区将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人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提高深港服务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 重点建设领域3.1 金融服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引入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打造金融创新平台,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深港金融合作与交流。

3.2 科技创新该区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的科技创新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基地,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推动前海深港区域内的科技创新和跨境技术转移。

3.3 文化创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发挥深圳和香港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优势,打造国际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与合作。

3.4 人才服务为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引进、培养、评价等一系列支持措施,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 政策支持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财税优惠、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企业和个人在该区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 合作机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深化与香港及其他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跨境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深圳与香港的联动发展。

6. 环境保护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该区域的实施。

结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目标明确,重点建设领域明确,政策支持措施完善。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精)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精)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0.10前言深圳经济特区成立 3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 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在我国体制创新和制造业引进开放中发挥了历史性的先导作用。

当前是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 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放与合作, 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深圳先行先试,以前海为载体, 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紧密合作。

为此, 特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规划面积 15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20年。

本规划是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总体思路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 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 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 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更加开放经济体系作出有益的探索, 为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重要意义。

——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新要求,培育参与全球竞争新优势。

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国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内在要求。

利用香港服务业发达的优势, 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 在前海高起点高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 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国际资源配置能力,为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有利于以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模式。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经。

前海以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服务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 打造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 不仅有利于促进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转型升级, 形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有利于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模式。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1.引言为了推进深圳与香港现代服务业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制定本总体发展规划。

本文档旨在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对各个领域进行细化规划。

2.总体发展目标(1)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和人才。

(2)推动深圳与香港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3)培育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

3.区域规划(1)确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布局,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包括商务办公区、文化创意区、科技研发区等。

(2)优化交通网络,提高区域的可达性和便捷性。

(3)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区。

4.产业发展规划(1)发展金融服务业,吸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入驻。

(2)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创新。

(3)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4)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与创意经济融合。

5.人才引进和培育(1)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

(2)建立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

(3)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6.区域合作(1)加强与香港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2)与周边地区合作,建立区域发展联盟,共同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7.监督与评估(1)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合作区的发展进行评估。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合作区的良性发展。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图2.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交通规划图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引进政策文件注释: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指位于深圳前海湾口岸附近的一片合作区域,旨在促进深圳与香港间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和发展。

2.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业。

前海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前海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及图表公示版
双向或单向2车道
备注
6.3 本规划现状有轨道5号线、轨道9号线经过。规划有轨道21号线、轨道26号线、轨道27号线、轨道28号线、穗莞深城际、深惠城际、港深西部快轨以及一条预留轨 道线路经过,上述规划轨道以地下敷设形式建设。规划轨道具体线位及站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6.4 在保证单元路网结构、路网密度、道路面积、通行能力不变的前提下,街坊内支路线型可根据具体规划、建筑设计确定,但街坊对外联系的道路交叉口位置不应 调整,确需调整,应进行研究论证并按程序报批。 6.5 本单元内各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次干路上,也不宜设置在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 6.6 本单元规划地面不宜设固定停车位。规划预留公共停车场8 处,公共停车位3740个,且均为配建非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其中,已批已建1050个,其余为预留停 车位。鼓励地下停车场划分停车分区,停车位配置数量应按《深标》配置,应配建不少于30%的机动车泊车位充电桩,且预留100%的机动车泊位充电桩条件。 6.7 前湾片区规划公共交通场站有公交驿站(含公交首末站)11处,分别位于07-03-01、08-01-01、08-03-03、09-01-05、09-02-07、09-06-10、10-02-04、 10-04-02、11-02-02、11-07-02、12-01-04地块,均为非独立占地。 6.8 前湾片区规划一处加油加气站位于开发单元九沿江高速东侧09-06-15地块,用地面积2502 平方米。 6.9 规划片区开发单元八内的金岸中街与前湾四路局部为道路下沉段,下沉段及周边道路红线为示意性表达,具体断面形式与宽度以最终施工方案为准。
开发单元规划(修编)公众展示
关于前海片区单元规划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附件3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文本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教程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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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幼儿园10 所、中、小学6 所 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医院1 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 处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居住区级文化中心5 处 体育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5 处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派出所3 处、社区警务室15 处、社区
服务站15 处 防灾减灾设施:规划设置室外固定避难场所6 处,规划三座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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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定位
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发展引领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利用自然山水和前海湾岸线资源,塑造标志性和充满活力的魅力 水城都市形象 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理念和低冲击开发理念,探索高密度开 发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区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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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导向
(一)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导向 金融业 现代物流业 信息服务业 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
2015年5月
一、总则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范围 是以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用 地范围为准,即由月亮湾大道、双界 河、妈湾大道和海滨岸线所围合的区 域,总用地面积 1492公顷。 本规划的研究范围是前海湾片区,包 括前海合作区、宝安中心区、大铲湾 港区(含后方陆域),总用地面积约 3240公顷。
39
1131000
红线宽为28~50米, 双向4~6车道
4 支路系统
108
23
2484000
红线宽度为16.0~30 米,双向2~4车道
5
总计
179.5
6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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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综合交通
公交系统:规划“六横三纵”共27.3公里的公交 专用道网络。规划布设16处、总面积约3.0万平方 米的公交场站,倡导与轨道站点和建筑物一体化 建设。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合作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政策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的发展,深圳市政府制定了十九开发单元的规划文本,旨在打造一个集金融、科技、商务、文化等多元素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关键词:前海,现代服务业,粤港澳大湾区,十九开发单元,规划文本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现代服务业已成为推动城市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合作区域,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政策环境,具备了强大的发展潜力。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的发展,深圳市政府制定了十九开发单元的规划文本,旨在打造一个集金融、科技、商务、文化等多元素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二、规划目标十九开发单元的规划目标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优势,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具体而言,目标包括:1、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提升合作区的产业层次和服务水平。

2、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与香港及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3、打造绿色生态环保:注重生态环保,建设绿色低碳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4、创新驱动发展:以创新为驱动力,推动现代服务业的业态创新和技术创新。

三、规划内容十九开发单元的规划内容包括:1、用地规划:根据用地性质和功能需求,将十九开发单元划分为金融、科技、商务、文化等多个区域,并提出各区域的用地规划和相关控制要求。

2、交通规划: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提升十九开发单元内外的交通联系,为实现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在完善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根据未来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共48页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分析共48页
大铲湾港
妈湾港
蛇口港
赤湾港
蛇口港—深圳唯一内贸港, 2019年吞吐量569万标箱;
蛇口港可同时靠泊10艘万吨级以上船舶, 最大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锚地可靠泊 12.5万吨级散货船,是华南地区重要的粮 食、建材集散中心和内贸集装箱中转口岸, 并拥有深圳地区最大的客运码头
前海“陆”资源——沿江高速、南坪快速、西部通道等主 干道构成纵横交织的道路系统
前海战略定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市双中心之一
前海中心主要发展区域功能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总部经济
深港现代服务合作示范 区
计划单列市权限
前海定位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在国家计划中单位列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 济管理权限
前海目标----珠三角曼哈顿,GDP产值1500亿元
港珠澳大桥——与前海中心区的机场高速连接,方便前海 与香港、珠海和澳门的沟通
港珠澳大桥是一座连接香港、珠海和澳门的 巨大桥梁,主体建造工程于2009年12月15 日开工建设,以期于2019至2019年完成, 大桥投资超700亿元,约需6年建成。
港珠澳大桥往珠海方向通过隧道穿越拱北建成区域,最先将与规划建设中的京港澳高 速广珠西线相连,再通过延长线接驳,将与珠海境内现有的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 江珠高速,规划建设中的机场高速、高栏港高速等一系列干道连通,直贯整个珠江西 岸地区乃至泛珠三角区域。港珠澳大桥全长为49.968公里,主体工程“海中桥隧”长 35.578公里,成为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
前海交通:拥有完善的交通网络,云集“海、陆、空、 铁”交通资源
港口:蛇口港、赤湾港、妈湾、大 铲湾 口岸:西部通道口岸、新城联检站、 南头联检站 空港:香港国际机场、深圳机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引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发展水平,制定总体发展规划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1. 基本情况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总规划面积约为1 20平方公里,目前已有众多重要的金融、科技和创新企业落户该区域。

该区域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深圳市“引进来、走出去”的重要支点。

2. 总体发展目标本次总体发展规划旨在加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打造国际化的商务、金融和科技创新中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加强与香港和其他国际城市的合作与交流3. 发展策略为实现上述目标,本次总体发展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策略,包括:3.1 产业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的合作,培育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推动其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3.2 金融中心建设引进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和人才,打造金融创新中心和金融服务平台。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3.3 建设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改善司法保障水平。

优化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发展。

3.4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内部和与外部的连接便捷性。

注重绿色出行和节能减排,推广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

3.5 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定人才引进政策,针对不同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 实施路径为了确保总体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部门•加强规划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加大政府对该区域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企业和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结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对于推动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提升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25•【字号】深府[2004]50号•【施行日期】200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2004年3月25日深府[2004]50号)《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下称“十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

我市“十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表明,“十五”规划实施三年来,由于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存在各项指标进展不平衡问题。

截止2002年底,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的42项指标中,提前完成的有14项,占33.3%,同时有部分指标的进展不理想。

为体现总体规划和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的要求,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相关指标调整方案。

一、指标体系调整的原则(一)体现动态发展的原则。

“十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实现现代化的4个方面42项指标体系(以下简称原指标体系),是参照国际通行现代化指标体系并经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后选取的,总体上符合规划制定时深圳的实际情况,也充分体现了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方向。

“十五”规划实施三年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部分指标已提前完成,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确定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新定位,原“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与我市未来发展目标产生了一定差距,因此,需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对我市“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进行滚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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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报审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20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2011),本开发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专题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开发单元规划成果由“一书三图”构成。

“一书”指“规划文本”;“三图”指“综合发展用地总图”、“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和“地下空间规划指引图”。

(1)一书: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三图: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三张规划图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二〇年月总平面图整体鸟瞰目录1总则 (1)2目标定位 (1)3用地性质 (2)4开发强度 (2)5配套设施 (4)6道路交通 (6)7城市设计 (7)8低碳生态 (11)9地下空间 (12)10地名规划 (13)11规划实施 (14)12附:现状概况 (17)1总则1.1本开发单元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单元):妈湾片区开发单元十五,东临前湾公园,西至妈湾二路,南至梦海大道,北至临海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52.29公顷。

1.2制定本单元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制定本单元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产城融合、特色都市、绿色低碳。

1.4本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单元规划的有关规定。

本单元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本单元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确定。

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6在本单元内编制街坊详细规划与设计,均应以本单元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7本单元规划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8本单元规划自前海管理局签发之日起施行。

即日起,该单元原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详细蓝图自行作废。

2目标定位2.1本单元规划的发展目标:打造具备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功能的生态城区。

2.2本单元规划的主导功能:为现代物流产业服务的商业性办公及生活配套。

2.3本单元规划的发展策略:以林荫道、商业骑楼、中心公园和低密度景观建筑共同构建一条南北向通山达海的公共中央绿轴,通过绿轴串联单元内各个混合组团并衔接两侧产业和生活功能,使其成为单元内生态景观与公共服务的核心。

3用地性质3.1本单元规划用地性质主要包括:综合发展用地(1)、综合发展用地(5)、公共开放空间(1)、公共开放空间(2)、公共开放空间(3)、市政设施用地,详见“综合发展用地规划总图”。

3.2本单元规划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本单元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按本单元规划规定进行。

3.3本单元规划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前海管理局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3.4本单元规划所确定的街坊、地块界线,在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街坊或地块进行合并、细分。

3.5本单元规划用地性质指“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4开发强度4.1本单元规划建设规模总量约为115.90万平方米(不包括地下空间建设面积),规划居住人口规模0.86万人,就业人口规模3.32万人。

4.2本单元划分5个街坊,各街坊开发强度与各类功能的建设规模详见“街坊信息统计表”。

街坊信息统计表4.3本单元规划总建设规模为上限控制,单元内各街坊的建设规模允许相互间调剂,各街坊调整规模上限不得超过其规划规模的20%。

4.4本单元街坊内各类功能的建设规模允许相互间调剂,但各功能建设规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其规划规模的20%。

4.5本单元规划中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的建设规模为建议值,下阶段详细设计时,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确定;各项设施设置位置可根据具体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在所在街坊内进行适当的调整。

4.6本单元位于机场航空限高范围内,建筑高度须符合机场限高相关要求。

5配套设施5.1本单元规划的配套设施为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详见“综合发展用地规划总图”。

5.2本单元规划中配套设施依据《综合规划》、开发单元建设规模总量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对本单元配套设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对本单元规划进行必要检讨。

5.3本单元规划确定的配套设施,在满足相关规范下,可适当增加建设规模以扩大容量;在有利于配套设施近期实施等条件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在所在街坊内进行合理的调整。

5.4本单元配套设施设置详见“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与“市政设施规划一览表”。

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市政基础设施一览表5.5本单元规划中配套设施的建设须同时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6道路交通6.1本单元远期有穗莞深城际线、光明快线、轨道5号线、BRT经过。

规划具体线位及站位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6.2本单元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为临海大道、听海大道、梦海大道、妈湾一路、妈湾二路。

各街坊出入口及内部道路详见“综合发展用地规划总图”。

6.3本单元规划道路分三个等级:(1)主干路:临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6车道;妈湾二路,红线宽度70米,为地面双向4车道、高架双向6车道;梦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为双向6车道;(2)次干路:妈湾一路,红线宽度35米,为双向4车道;听海大道,红线宽度50米,为双向6车道;(3)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有16米、18米、28米,其中16米、18米红线宽支路均为双向2车道,28米红线宽支路为双向4车道。

6.4本单元内主次干道应与周边单元道路系统贯通。

街坊内支路线型可根据具体规划、建筑设计确定,但街坊对外联系的道路交叉口位置不应调整,确需调整,应进行研究论证并按程序报批。

6.5本单元规划提倡单循环交通组织。

6.6本单元内各地块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应设置在主、次干路上,也不宜设置在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

6.7本单元规划地面不宜设固定停车位。

鼓励地下停车场划分停车分区,停车位配置数量应按《深标》的下限配置,所有停车场均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少于总数1.5%的专用停车位,且预留不少于总数50%的充电桩设施。

6.8本单元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应按照《前海合作区轨道与道路交通详细规划》、《前海合作区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建议采用港湾式布局或与建筑一体化设置。

6.9本单元构建便利的自行车道系统,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停放点的设置应按照《前海合作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

7城市设计7.1本单元公共空间的特色:打造融入区域整体生态框架的公共中央绿轴,以中心公园、林荫道、社区公园串联单元及街坊,连通城市与水岸,构建丰富多样的公共空间网络。

7.2本单元公共空间结构:以两大中心公园和南北向林荫大道构建一条通达海岸的公共空间主绿廊、东西向延伸的林荫道串联社区公园形成通达前湾公园的公共空间次绿廊,详见“城市设计控制总图”。

7.3本单元公共空间形态划分为复合开发绿地、沿街绿地、跨街(屋顶)公园三大类型。

7.4本单元内公共空间设置应满足:(1)单元内中心公园和社区公园位置和范围不得调整;(2)街坊内各地块的开放空间应尽量集中,街坊内集中设置的开放空间长短边比不应大于2:1,并且短边不宜少于20米;(3)单元内林荫道和社区公园应以景观型绿地为主,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50%;并应增加透水铺装地面比例,利用植物和集中池形成雨水收集系统。

7.5本单元标志性公共空间为南北串联两大中心公园的公共中央绿轴,详见“城市设计控制总图”,公共中央绿轴的设置应满足:(1)中心公园以开敞的绿地为主,并结合周边地块功能,兼容商业、文化、展示等功能,且无条件提供市政公用设施必要的建设场地;(2)主廊道内(自贸大街和自贸东街围合的部分)主体建筑建筑裙房应采用退台、架空等建筑手法,并辅以空中花园等立体的绿化景观,实现主廊道绿化景观的视线延伸和拓展;(3)沿公共中央绿轴两侧裙房设计应呼应沿线道路和开放空间,形成灵动、自由、丰富的街道空间;(4)地下、地面、空中花园垂直连接部分建议采用坡度小于25%的生态坡道或坡度小于30%的景观生态造型踏步形式,条件受限时所采用的楼梯或电梯宜进行景观化处理。

(5)允许地下兼容商业或文化功能,且无条件提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必要的建设场地;(6)地面不得布局永久性建筑,控制空中连廊从地块上空跨越的数量。

7.6本单元01街坊、04街坊的公共空间建议形成2处跨街公园,分别上跨规划一街、规划五街,详见“城市设计控制总图”,设置应满足:(1)起坡部分应设计为覆土地景建筑,宜采用坡度小于25%的生态坡道或坡度小于30%的生态景观造型踏步形式;(2)上跨道路红线上空的构筑物应设计采光孔,采光孔水平投影面积宜为上跨部分总投影面积的20%-40%;(3)上跨道路红线部分构筑物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宜少于6米,覆土层厚度不宜少于1.5米,内部使用空间不得超过一层。

7.7本单元步行系统规划强调立体复合与高度可达,通过公共空间通道、人行过街天桥、建筑连廊、地面人行道、林荫道、地下步行通道等形成三维步行网络,串联各街坊与周边单元。

鼓励必要的区域设置人行过街天桥、建筑连廊。

(1)本单元人行过街天桥(建筑连廊)沿城市支路进行设置,不应跨越城市主次干道,详见“城市设计控制总图”。

连廊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5米;(2)本单元设置地下步行联系通道不应少于18处,其中与轨道站厅结合的地下步行联系通道不应少于5处,详见“城市设计控制总图”。

地下步行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米,净高不宜小于3米;轨道站厅地面出入口考虑与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3)地面、地下、空中三层步行体系之间应通过坡道、楼梯、电梯等与公共场地及商业服务设施进行立体衔接,且按相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

7.8本单元公共空间及步行系统均应无条件对公众开放。

7.9本单元各街坊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25%;裙房屋顶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0%;林荫道应保证不小于80%的道路遮荫率。

7.10本单元裙房建筑退线原则:(1)裙房退线应符合《深标》中一级退线相关要求;(2)在避开对轨道线通道影响的前提下,裙房建筑退线退用地红线不应小于6米,其中与自贸大街两侧的裙房建筑退线退用地红线不应小于9米,详见“城市设计控制总图”;(3)利用周边城市道路作为消防登高面的地块,裙房建筑退用地红线应与塔楼建筑退线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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