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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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模板”使用说明

为了方便企业更好地制定企业标准,本局根据GB/T1.1、GB/T1.2的要求编制了“企业标准模板”。企业可以按照此模板的格式编制企业标准。在模板使用中,企业可根据自己的产品特点选择相应的技术要求,但不能改变章节名称、顺序、字体和字号。以下为“企业标准模板”的具体使用说明。

1、封面左上角三位“XXX”为标准文献分类号,由一位大写字母和两位数字组成,如“A56”。

2、文本正文全部用5号宋体,大标题及一级标题用黑体,从前言开始到正文结束每页右上角用5号黑体写出标准号,涉及到表格的,表格题目用5号黑体位于表格上方居中,表格内容用小5宋体,表格宽度与版面同宽,如下表。

3、第一章“范围”中,本标准适用于…应完整交代本标准能“干什么用”,阐明标准的适用性,或适用的领域、界限。

4、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涉及的标准必须是最新标准,标准号与名称一致(不写标准的年代号),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凡是第二章中引用的标准,后面的正文里必须要涉及,后面引用到的标准必须要列入第二章,一一对应。排序规则如下:

a.“标准”在前,“法规”在后。

b.国家标准在前,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后

c.国内标准在前,国际标准在后

d.行标按A → Z顺序排列。

e.所有标准按“标准编号”由小→大排列。

5、第四章“要求”中要注意:

a. 标准中的所有特性,可以直接用文字写出来,也可用引用方式引用其他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可量化的特性应给出极限值或可选值。

b. 产品标准是针对最终产品而言,提“要求”时不涉及其他中间生产环节的要求。

c. 执行“可检验性原则”,即提出的每一项要求一定要提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方法可直接用文字写出来,也可以引用现成的方法标准。

d. 指标应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e.食品类标准必须写出原辅料要求、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保质期、净含量等内容,检验规则参照“QS”《审查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

f.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类产品,必须制定出安全要求。

6、第五章“试验方法”是对第四章“要求”中特性及各种数值进行验证手段的描述,应符合一一对应的原则,有一项“要求”就应有一项对应的试验方法;且应尽量使用国家、行业中现有的试验方法标准。如果企业自己编写试验方法,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a.测定特性值时需要有测定程序,给出详细的操作步骤;

b.检查是否符合要求需要有数据,给出结果的计算方法;

c.测试结果要有保证,给出方法的精密度数据;

d.试验方法如涉及安全,给出警示内容。

7、第六章“检验规则”中,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出检验类别,例如:出厂检验(常规检验、交收检验、交付检验),型式检验(属于全项检验) 。每种检验类别中必须包含检验项目、组批抽样规则、检验的条件(什么时候做、什么情况下做)、判定规则。复检规则中包含:项目、条件、次数、结果判定,指什么项目可以复检,什么项目不可以复检,所谓“不可以复检”是指该“项目”对于该产品是致命的,一旦出现,对该产品而言是不可修复的项目。

8、第七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中,应注意:

a. 标志、标签(可参照:GB/T 1.1—2000第6.3.7条、GB/T 1.2—2002第8章及《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 172号),国家、行业对某类产品的标志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这些要求的规定,例如: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 7718、GB 13432等相应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b.包装包括:包装技术与方法、包装材料与要求、对内装物的要求,包装试验。包装材料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及相关规定。

c.运输包括:运输方式(工具)、运输条件(密封、保温)、运输中的注意事项。

d.贮存包括:贮存场所、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期限。

9、第八章“保质期”中,根据温度、环境等条件不同,由企业自定。

10、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 任务来源,制订该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简要过程。其中包括:调研、试验、验证、起草过程等。

② 采用和借鉴国内外标准资料的情况,包括国内外标准水平分析。

③ 标准主要内容的解释,修订标准时应有新旧内容的对比,同时还要写出修订的理由。

④ 贯彻该标准的措施、要求、建议。

⑤ 技术经济效果分析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11、审定纪要

企业标准审定会由企业组织,审定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专业知识。审定人员可以是本单位的技术人员,也可外聘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审定人员应在审定人员名单上签字(身份证号必写)。

12、审定人员意见表

① 企业标准审定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等。

② 讨论中重大问题的一致修改意见,一般问题的原则修改意见。

③ 对标准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修改进度、修改方法以及修改后是否需要再进行审定。

④ 建议企业主管部门协调或帮助解决的问题。

⑤ 审定结论性意见,即完全通过,还是基本通过,还是没通过。

13、备案表

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须填写《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表》,《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表》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加盖企业公章。“备案表”中信息填写准确,表中的“本标准所涉及的现行有效强制性标准”如超过三个,可另附在A4纸上,标准号+ 标准名称。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另外,企业标准备案程序中须注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企业标准备案手续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按企业隶属关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市属企业到企业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所备案;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企业以及区、县所属全民、集体、合资、独资、股份、民营、个体和无上级主管企业到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朝阳区受理标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85579503 或 85579555 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村8号

3.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

(2)编制说明;

(3)备案表;

(4)审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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