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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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一、选址与规模(一)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地址选择在地质稳定、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周边无污染的地段。
(二)幼儿园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建筑形式和风格力求体现幼儿特点。
(三)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15个班。
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二、园舍用地(一)幼儿园占地面积:幼儿人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5㎡。
(二)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4㎡。
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m直跑道、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及饲养区等。
(三)绿化用地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2㎡。
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
绿地覆盖率不低于35%。
三、园舍建设(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10㎡。
(二)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每班单独使用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间、教具储藏室;公用的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等专用活动室,有条件的幼儿园配建多功能活动室。
(三)办公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图书资料档案室、教研室、保健及观察室、玩教具及器材室、仓库、传达(警卫)室等。
(四)生活用房:主要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幼儿餐厅(可与活动室共用)、辅助用房(开水间兼消毒间、炊事员更衣室、配电间等)。
(五)幼儿园园舍建设必须符合建设部和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楼房建筑不宜超过3层。
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按《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标准基本配齐教玩具。
室外配备大型器材玩具两件以上,每班有一台风琴或电子琴,有条件的配备钢琴。
(二)活动室应根据幼儿发展的需要和认知水平选设角色游戏区、表演区、美工区、图书区、音乐区、科学区、自然观察区等,配备足够的操作玩具、材料和儿童图书。
(三)寝室应分班使用,配备供儿童午休的单层固定床,每生一床。
《晋中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 (试行)》
![《晋中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 (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09124bf489eb172ded63b76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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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 (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2019年3月 自评 得 分值 分 分
标
准
细
则
验收形式
种类包括体育类、构造类、角色表演类、科学启蒙类、音乐类、美工类、图书挂图卡片类、电教 类、劳动工具等。 各类玩教具材料都有,数量和功能能满足幼儿需要;10分 52.玩教具材料种类多,能满足不同发 玩教具材料种类较多,数量和功能基本满足幼儿需要;7分 展水平、不同幼儿的多样化需要。 玩教具材料种类少,数量和功能不能满足幼儿需要。4分 实地查看 每学期更新一次,并根据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内容的变化随时更换和补充;2分 每学年更新一次,并根据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内容的变化随时更换和补充;1分 极少更新和补充。 0分
验收形式
C9生活设施 20分
38.户外厕所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安全 卫生。 39.幼儿厕所便槽蹲位数量满足使用。 满足使用;1分 40.幼儿园配备视频监控。 41.幼儿园配备门禁系统。 42.幼儿园配备硬质防冲设施 。 不能满足使用。0分 重点区域配备视频监控;2分 没有配备。0分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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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园配备视频监控无死角;3分 配备;1分 没有配备。0分
配备;1分 没有配备。0分 钢盔、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爆盾牌,警棍、钢叉、催泪喷雾器、约束绳等。 齐全;1分 较齐全;0.5分 没有。0分 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铲、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且完好有效。 齐全,且完好有效;2分 很少,且完好有效;1分 没有或不是完好有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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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幼儿园 标准
![山西 幼儿园 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0265a8c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c8.png)
山西幼儿园标准山西省幼儿园标准。
一、前言。
山西省幼儿园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山西省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各类幼儿园,旨在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办园宗旨。
山西省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以爱心为基础,以儿童为本位,以家庭为依托,以社会为支持,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早期教育服务,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教育目标。
1. 健康发展,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意识。
2. 智力发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幼儿的观察、思维、判断、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语言发展,促进幼儿语言能力的发展,培养幼儿的听、说、读、写能力,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4. 社会情感发展,培养幼儿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助、自律,促进幼儿的社交能力和情感管理能力的发展。
5. 艺术素养发展,培养幼儿的审美情趣和创造性思维,促进幼儿的音乐、美术、手工等艺术素养的发展。
四、办园条件。
1. 场地,幼儿园应具备安全、整洁、宽敞的教学活动场地,保证每个幼儿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2. 设施,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器材,保证幼儿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3. 师资,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丰富的幼儿教育经验。
五、教育内容。
1. 语言,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开展听、说、读、写等语言活动,丰富幼儿的语言环境。
2. 数学,通过游戏、活动等形式,培养幼儿的数学概念和数学逻辑思维能力。
3. 科学,开展丰富多彩的科学活动,培养幼儿的探究精神和科学思维能力。
4. 艺术,注重培养幼儿的艺术素养,开展音乐、美术、手工等艺术活动,丰富幼儿的艺术体验。
5. 健康,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健康意识和生活习惯,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六、管理与服务。
1. 安全保障,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035c3c9ff00bed5b8f31dc4.png)
xx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生活能力、学习方式差异和行为、反应水平,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自主构建的主体地位,满足保育、教育和儿童主动活动的需求,克服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2.园内应安装安保设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和通道。
室内过道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室内活动区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为安全型,并安装在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儿童使用家具的边角应为圆弧形。
幼儿活动区域的窗台边不得放置幼儿可攀爬的物体。
4.室外活动场地上的大中型运动器械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提倡幼儿园参照本标准的要求,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无害、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
幼儿园不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
6.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考虑特殊儿童的需要。
特殊儿童所需要的具有医疗及康复功能的器械与玩具,应在教师指导、监护下使用。
7.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1997)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1997)](https://img.taocdn.com/s3/m/856d5602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81.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199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1.26•【字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施行日期】1997.11.2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法制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现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孙文盛1997年11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决定对《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未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办园的,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不按规定检修园舍和设施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令其限期整顿、停止招收幼儿、停止办园。
(2)对不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教育内容或教育方法失当、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取消任职资格;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侵占、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殴打幼儿园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本决定,《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作相应的修正,在《山西政报》上重新发布。
太原市举办民办幼儿园基本条件
![太原市举办民办幼儿园基本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f02d78ce50e2524de5187e4d.png)
太原市举办民办幼儿园基本条件一、审批名称:根据《太原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应以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名称命名。
资金投入:20万元以上,不少于5万元的流动资金,不少于15万元的固定资产。
二、园舍条件1、选址要求:办园地点安全,不得在污染源附近或加油站、垃圾场、停车场等不适合设置幼儿园的场所附近设园。
2、房舍及配置要求:幼儿园房舍坚固、采光、通风条件良好,设施设备安全。
幼儿园应设:晨检接待室(全园设一间,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教师会见之用)、园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财务室、幼儿活动室(要求宽敞、明亮、通风)、盥洗室、保健室、工作人员休息室、成人和幼儿卫生间,有条件的还应设资料室和多功能活动室。
全日制幼儿园还应设寝室、厨房。
3、场地面积要求:幼儿活动室与寝室共用面积不得小于54㎡,如活动室与寝室分别设置人均面积不少于1.5㎡;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均不少于3㎡;晨检接待室不少于15㎡,教师办公室、财务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人均不少于2㎡;幼儿卫生间台阶要低、蹲位要窄,每10人设置一个蹲位(也可用水冲槽式厕所);厨房应有主副食加工间,面积不小于54㎡;保健室不小于10㎡,资料室(放置教学资料、幼儿园档案资料等)面积不小于10㎡,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小于120㎡。
4、环境要求:幼儿园室外要有树、有花等植物,有条件的应结合场地尽量扩大绿化面积。
幼儿园整体要做到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为幼儿创设温馨的生活环境。
三、设施设备1、幼儿园根据场地和幼儿人数配有大型活动器械2件以上;每班户外小型体育活动材料5种以上,幼儿人均达到2件以上。
(如:跳绳、毽子、飞盘、沙包、呼啦圈等)。
2、活动室内班班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风琴、录音机、图书柜、玩具柜、磁性黑板、紫外线消毒灯、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有毛巾架、有杯架,幼儿一人一巾一杯。
活动室应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
3、教师参考用书人均不少于15种,每班配备各领域教具10种以上;幼儿图书人均不少于3本(除教材外);幼儿人均桌面玩具3种以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0fe5732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64.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晋政办发[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现将《山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山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学前教育,全省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率稳步提升。
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4352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7%;全省119个县(市、区)中有85个县(市、区)通过了我省基本满足学前三年教育的验收,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1.4%;幼儿园教职工总数42782人,其中专任教师为28909人,为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幼儿入园率较低,特别是公办幼儿园偏少,幼儿入公办园难和入民办园贵的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学前教育经费未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承包、转让等现象严重,城市住宅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幼儿教师素质不高,待遇偏低,教育教学中还存在“小学化”、“成人化”倾向等,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改进。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愿望和期盼,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计划。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890d9a3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b9.png)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一、办园资质。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办园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首先,办园者必须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其次,办园者必须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幼儿园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二、场地设施。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幼儿园的场地设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幼儿园必须拥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室内外活动场地,包括教室、操场、游戏区等。
同时,幼儿园必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家具、玩具和教学设备,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三、教育教学。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幼儿园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幼儿得到全面的发展。
教育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和创造力。
同时,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他们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四、卫生保健。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保健医生,及时处理幼儿的健康问题,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五、家园合作。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幼儿园必须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家园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家长会和家访活动,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心和支持幼儿的成长。
六、安全管理。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演练,确保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安全稳定。
同时,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对幼儿的安全保护和监管。
七、其他要求。
除了以上几点,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还对幼儿园的其他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包括食品安全、急救设施、应急预案等。
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幼儿的权益和安全。
总之,山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园者的严格要求,旨在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d2338c4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13.png)
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一、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制定背景。
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山西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综合考虑幼儿成长发展的特点和需求而制定的。
二、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内容。
1. 幼儿园办学资格。
(1)具备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2)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场地和设施;(3)聘用合格的教职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2. 幼儿园教育教学。
(1)贯彻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符合幼儿成长发展规律的教育教学计划;(2)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3)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及时跟踪幼儿成长发展情况。
3. 幼儿园卫生与安全。
(1)制定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保障幼儿的健康;(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3)定期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幼儿园家园合作。
(1)建立有效的家园沟通机制,促进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2)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教养能力;(3)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幼儿成长发展。
5. 幼儿园管理与发展。
(1)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2)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三、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1. 实施。
(1)各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依法合规办学;(2)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要求,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2. 监督。
(1)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检查;(2)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结语。
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和提高山西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abacbb0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de.png)
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是为了提供儿童早期教育和照顾的机构。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各地通常会设立一些基本标准。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包括场地要求、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活动、安全保障等方面。
1. 场地要求幼儿园应设有适当的室内外场地,以满足儿童在游戏和学习中的需求。
室内场地应明亮、通风,并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照。
室内采用安全、无毒、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地面要平整,没有尖锐物品。
室外场地要有安全的围栏,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安全的游戏设施。
2. 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
幼儿园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教师和保育员。
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引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保育员要熟悉幼儿保育知识,能够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 教学活动幼儿园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
教学内容要贴近生活实际,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交技能。
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结合幼儿的兴趣和特长,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幼儿园要有充足的教学资源和教具,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 健康保障幼儿园必须重视儿童的健康保障工作。
幼儿园应设立健康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学校要定期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此外,幼儿园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儿童的饮食卫生,并提供合理的休息环境。
5. 安全保障幼儿园必须把儿童的安全放在首位。
幼儿园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检查机制。
学校要对场地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儿童的安全。
此外,幼儿园还要加强对幼儿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 家园合作幼儿园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学校要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鼓励家长参与幼儿的学习和活动。
此外,幼儿园还要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家长培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总之,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包括场地要求、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活动、健康保障、安全保障和家园合作等方面。
山西省幼儿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山西省幼儿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14ee641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e9.png)
山西省幼儿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一、总则
本文档旨在规范山西省幼儿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幼儿教育学校。
二、办学资质要求
1. 幼儿教育学校应取得相关的办学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和法规的要求。
2. 学校必须有足够的场地和设施,满足幼儿日常教育活动的需要。
3. 学校应有合格的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
三、教育教学要求
1. 幼儿教育学校应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制定符合幼儿实际情
况的教育教学计划。
2. 学校应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和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3. 学校应注重幼儿的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生活惯和卫生惯。
四、管理要求
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学校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3. 学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幼儿的研究情况和表现。
五、安全保障要求
1. 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2. 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的健康饮食。
六、监督检查与评估
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幼儿教育学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的
合法合规运营。
2. 学校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
3. 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提高教育质量。
以上为山西省幼儿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旨在进一步
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山西建幼儿园定规则-不要豪华 安全适用最好
![山西建幼儿园定规则-不要豪华 安全适用最好](https://img.taocdn.com/s3/m/9f5b9ef976eeaeaad1f330d5.png)
山西建幼儿园定规则:不要豪华安全适用最好
记者5月27日得悉,省教育厅出台《山西省新(改、扩)建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要求(试行)》,为公办幼儿园建造提出具体要求,着重公办幼儿园建造要以"安全、节省、适用"为准则,依照国家和山西省的相关规范规范建造,不得建造超规范、高收费的"奢华"幼儿园。
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规划,准则为城市6-9个班,乡村3-6个班;城市最大不得超越12轨,乡村最小不得小于3轨;每班幼儿人数为:托班15-20人,小班20-25人,中班25-30人,大班30-35人,混合班30人。
一起要根据幼儿园办园规划和定编规范,配齐配足公办教职工,每个幼儿班装备教师2名、保育员1名(寄宿制园2名),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装备专职保健人员1名,寄宿制园增设专职医生1名等。
别的还对公办幼儿园的设置条件、园舍场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比方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乡村生均不低于3.5平方米,美化面积不少于30%,要求设有与幼儿园规划相配套的规范幼儿活动室等。
省教育厅日前已把年度200所新建、改扩建规范化公办幼儿园的建造使命分化到11市:太原28所,大同12所,朔州12所,忻州14所,吕梁17所,晋中18所,阳泉13所,长治18所,晋城13所,临汾27所,运城28所。
据悉,本年一切新(改、扩)建幼儿园准则上应于9月新学年开学前完结并进行招生,最迟要于11月底前竣工。
(记者李林霞)
作者:李林霞(来历: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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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6d0bd4e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47.png)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幼儿园是培养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其基本办园条件对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幼儿园场所、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及安全标准四个方面来介绍幼儿园的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一、幼儿园场所1. 场地合理布局:幼儿园应有合理布局的室内外场所。
室内场所应设置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食堂、卫生间等功能区,并配置相应设施。
室外场所应设立活动场地、操场、游乐区等。
2. 安全设施完备:幼儿园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同时,防护措施也很重要,如防护栏杆、软垫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3. 环境整洁卫生:幼儿园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洁并消毒。
室内空气应流通畅通,室外环境应无毒害物质的污染。
此外,园内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二、师资力量1. 专业幼教师资:幼儿园应有合格的幼教师资,师资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教师要具备幼教教育背景,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热爱幼儿工作并有耐心。
2. 师生比例适宜:幼儿园的师生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
合适的师生比例可以保障教师对每个幼儿的关注和指导,促进幼儿个体的全面成长。
三、教育设施1. 教具设备齐全: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教具设备,如桌椅、玩具、教具等。
教具设备应安全无毒,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促进幼儿的学习和探索能力的发展。
2. 教室布置温馨:幼儿园教室应布置温馨、多样化的环境,有利于幼儿的观察和探索。
教室内应具备舒适、安全的条件,如合适的温度、照明设备等。
四、安全标准1. 安全意识培养: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帮助幼儿学会避免安全事故。
教师需要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卫生安全保障: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环境卫生,保证教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安全。
食堂应具备安全设施,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综上所述,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是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和促进幼儿发展的基础。
只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才能提供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全面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70e44b37dd36a32d73758177.png)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为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儿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
本标准是我省幼儿园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本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小规模幼儿园、幼儿班的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设置与规模1、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源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
2、幼儿园设置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原则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360人。
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
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
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附设幼儿园(班)。
农村幼儿园规模一般应在3个班以上。
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的可举办独立幼儿班。
3、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
(2)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的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幼儿园班级活动单元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班级活动单元基本办园条件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872033d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35.png)
幼儿园班级活动单元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一、教室环境要求幼儿园班级活动单元是孩子们进行集体学习和游戏的场所,因此,教室环境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教室面积:每个班级至少提供30平方米的室内自由空间,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2. 室内通风和采光:教室应有足够的窗户和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闷热或湿润的环境。
3. 安全设施:教室内应设有适合幼儿使用的家具和设备,如座椅、桌子、储物柜、玩具等。
所有家具和设备都应符合儿童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活动区划分:教室中应根据不同活动的需要进行区域划分,如学习区、游戏区、休息区等,以方便幼儿活动和教学组织。
5. 清洁与卫生:教室要保持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保证室内环境对幼儿的健康安全没有任何危害。
二、教学资源要求班级活动单元是幼儿进行学习和探索的场所,因此,必须配备相应的教学资源,以满足幼儿的学习需求。
以下是一些必备的教学资源:1. 教学用具:教室内应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教学用具,如黑板、白板、教具墙等,以便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2. 图书角:应设立专门的图书角,提供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和故事书,培养幼儿的阅读兴趣和语言表达能力。
3. 游戏角:应设立专门的游戏角,提供丰富多样的游戏玩具和材料,培养幼儿的想象力、社交能力和动手能力。
4. 科技设备:可以适量引入一些科技设备,如电视、电脑等,用于展示教育视频、音乐以及互动学习。
5. 制作角:提供制作材料和工具,鼓励幼儿进行手工制作和创造性表达,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创造力。
三、教师要求班级活动单元的教师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引路人,因此,他们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专业能力:教师应具备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活动。
2. 爱心和耐心:教师应对幼儿充满爱心和耐心,关心关爱每个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提供安全、温馨的学习环境。
3. 团队合作: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教师密切合作,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共同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VIP专享]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VIP专享]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e094b6ae910ef12d2af9e762.png)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为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儿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
本标准是我省幼儿园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本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小规模幼儿园、幼儿班的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设置与规模1、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源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
2、幼儿园设置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原则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360人。
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
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
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附设幼儿园(班)。
农村幼儿园规模一般应在3个班以上。
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的可举办独立幼儿班。
3、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
(2)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的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幼儿园办园标准
![幼儿园办园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4a91cd50722192e4436f6b4.png)
幼儿园办园标准一、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患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一)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二)教师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获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三)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保育职业培训;获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证书。
(四)保健人员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五)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二、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班额园长:3个班以下学前教育机构设1人,4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2人;10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3人。
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教师:城市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2-3名专职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0-15;农村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1。
5—2名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5-20.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保育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三岁以上班平均每班配备1人,三岁以下班平均每班配备2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按1:45的比例配备,少于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人数酌减。
保健人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1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2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
财会人员:三个班以上的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员视学前教育机构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其它人员可酌情安排。
严格控制班额,家庭托幼机构、亲子园每班不得超过10人;托儿所每班20人,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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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为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儿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
本标准是我省幼儿园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本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小规模幼儿园、幼儿班的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设置与规模1、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源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
2、幼儿园设置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原则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超过360人。
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
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
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附设幼儿园(班)。
农村幼儿园规模一般应在3个班以上。
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的可举办独立幼儿班。
3、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
(2)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的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晋卫人口函〔2021〕16号)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晋卫人口函〔2021〕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42fef835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3e.png)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
知(晋卫人口函〔2021〕16号)
无
【期刊名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4
【摘要】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我省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
【总页数】3页(P100-102)
【作者】无
【作者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47
【相关文献】
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
卫人口发〔2020〕3号)2.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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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卫家庭〔2020〕6号4.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设置标准(试行)〉和〈江西省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赣卫医发〔2021〕2号2021年2月22日)5.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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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为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儿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
本标准是我省幼儿园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本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
小规模幼儿园、幼儿班的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设置与规模
1、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源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
2、幼儿园设置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原则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规模以6—12个
班为宜,一般不超过360人。
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
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
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附设幼儿园(班)。
农村幼儿园规模一般应在3个班以上。
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的可举办独立幼儿班。
3、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
(2)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的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3)必须与铁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
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
(4)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化工厂、洗煤厂、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供热加压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避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
不应与通讯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5)幼儿园不得设置在高层建筑内。
幼儿园不得设置
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幼儿园应有独立使用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防护设施,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6)符合其他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4、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幼儿园招收体检合格的适龄幼儿。
二、园舍建设
5、幼儿园设计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必须先进行规划、勘察和设计,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新建幼儿园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区域建设规划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幼儿园设计与建设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便于联系,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6、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围墙、大门和值班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
园门外应设置人流缓冲区和安全警示标志。
7、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集中绿化用地等。
各类建设用地面积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8、园舍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园内道路及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