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人才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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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税前)a

江西理工大学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税前)a

人才类型安家费及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6年)聘期及考核住房(安家费)说明工作条件和待遇配偶安置理工类人文社科类第一类(院士)待遇面议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补贴)第二类(杰出人才)40+60150~20050~80按《聘任协议书》管理与考核(1)提供住房一套免费居住,如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提供住房补贴60万元,分6年平均发放;(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0万元。

(1)首聘期每年享受50-80万元的年薪,按基础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发放。

(2)提供研究所需的实验室和研究条件、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脑等设备,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配备科研助手和工作用车等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补贴)第三类(学科带头人)20+4080~10020~40按《聘任协议书》管理与考核(1)提供住房一套免费租住,如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提供住房补贴40万元,分6年平均发放;(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0万元。

(1)首聘期每年享受30-50万元的年薪,按基础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发放。

(2)提供工作所需的实验室、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脑等设备。

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补贴)第四类(学术骨干)2520~2510~12按《聘任协议书》管理与考核(1)提供过渡房有偿租住(5年);(2)提供住房补贴和安家费25万元(分6年平均支付)。

(1)首聘期每年20-30万元的年薪,按基础工资和绩效两部分发放。

(2)提供工作所需的实验室、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脑等设备。

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或给予5年的1500元/月生活补贴)第五类(优秀博士)10~206~103~5岗位聘任与考核(1)提供过渡房有偿租住(5年);(2)根据专业的紧缺情况、业绩情况、是否安排配偶等提供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0-20万元(分6年平均支(1)内聘副教授3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校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2)提供工作所需的实验室和办公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或给予5年的1000元/月生活补江西理工大学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税前)注:①海归人才到校工作的年薪、安家费、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视其业绩情况在国内人员同类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50%。

湖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湖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湖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人才引进类别(一)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A类)A1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与两院院士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A2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类:学科带头人(B类)B1类: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B2类: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硕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排名第二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可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不包括主任基金、专项基金、青年基金和执行期1年的面上小额资助)。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和一级出版社专著等4篇(部),其中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外语、艺术类等部分专业人才可为3篇/部,其中一级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6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分别提供近五年内的4和6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带头人(B2类)水平者。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科学评价、择优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岗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所从事学科的领域符合我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发展方向,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并愿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承担主要核心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及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具体要求(1)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

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

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备注
1.海外引进人才指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国内博士毕业后在国外具有一年(含)以上研修经历者,不含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和过渡房补贴,年薪包含个人薪酬、“五险一金”单位缴纳或配套部分、住房补贴和各类福利等,不参与年终绩效奖励分配。第二个聘期起薪酬福利待遇按学校非年薪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期间科研到账经费,学校按有关规定提取30%的管理费、资源使用和固定资产损耗费等。
3.如申请到校内住房,则过渡房补贴终止发放。
4.对于学术领军人才,各类待遇可面议。
5.新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提供1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
其他待遇住房补贴五险一金和薪酬福利按聘用合同约定或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经管法专业海外博士的引进待遇学校设有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引进经管法学科国外知名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协议年薪可达30万元科研岗位人文社会学科理科设岗学科为理科且受聘对象获得理学博士学位岗位聘用的专职科研人员学校支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或配套部分以及学校相关福利其他费用从设岗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岗位类型
引进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助理教授
教授
教师年按月发放
18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海外
14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20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过渡房补贴
已婚600/月,未婚400/月
按月发放两年
800/月
按月发放两年
青年教师成长
计划资助经费
资助对象: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正高职务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人文社科3万元/人/年,理学4万元/人/年,工学5万元/人/年,连续资助五年。

引进博士考核办法

引进博士考核办法

附件3:
宿州学院2018年引进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标准根据宿州学院2018年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对我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进行学术、科研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业绩考核等级
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等级。

二、合格等级的考核标准
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三、优秀等级的考核标准
(一)自然科学类:读博期间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3.主持三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二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三名。

4.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5.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

(二)人文社科类:读博期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3.主持三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二类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前三名。

4.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5.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

四、相关科研成果的分类及等级参见附表。

附表3.1 论文分类表
注:具体项目见附表6
附表3.6 科研项目认定一览表。

(最新版)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最新版)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根据《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发放标准
各层次引进的人才安家费发放标准参照《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规定执行。

三、发放方式
1、引进人才聘期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原则上在其聘期内按月平均发放。

2、对于需要在桂林市购买住房者,凭《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申请一次性拨付安家费的60%作为购房的首期预付款。

余下部分聘期内按月平均发放。

购房首期预付款超过一次性拨付总额60%的,差额由购房者自付。

四、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安家费或住房补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审核盖章后提交学校人才工程办公室。

1、学校审核。

人才工程办公室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拟定引进人才安家费发放标准,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学校发放。

按照学校安家费发放形式及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由人事处办理费用发放手续。

五、其他
本细则中发放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引进人才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需按照国家财务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2、本实施细则由学校人才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部关于在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84]教计字041号

教育部关于在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84]教计字041号

教育部关于在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生活待
遇的通知
正文:
---------------------------------------------------------------------------------------------------------------------------------------------------- 教育部关于在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
((84)教计字041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财政厅(局),重庆市教育局、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
教育部、财政部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发出的(82)教计财字188号《关于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说明与补充》文件中规定:“考虑到一九八一年、一九八二年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一般年龄较大,家庭负担较重,在生活上确有实际困难,为此,对这部分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决定从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起,暂按学校所在地同工种同级别职工标准工资,另加副食品价格补贴,由所在学校发给”。

经研究,从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起,凡一九八三年以后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其在学习期间的生活待遇,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结束——。

我省大幅提高“芙蓉学者”待遇 特聘教授奖金翻倍

我省大幅提高“芙蓉学者”待遇 特聘教授奖金翻倍

我省大幅提高“芙蓉学者”待遇特聘教授奖金翻倍
近日,我省宣布大幅提高“芙蓉学者”待遇,特聘教授奖金翻倍。

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同时也为高校教师和学者们带来了巨大的鼓舞和激励。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一政策的内容和意义。

“芙蓉学者”是指受聘于湖南省各级高校的杰出学术人才,他们是我省高校的核心力量,对于推动学校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学者,我省对特聘教授奖金进行了调整和提升:特聘教授的年度奖金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意味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回报。

对特聘教授的其他福利待遇也进行了相应的提高,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以确保他们在学术研究和人生发展方面得到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我省高校和学者们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对于高校来说,这将进一步增强学术氛围,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有力促进高校的学术繁荣和科研创新。

对于学者们来说,这将增强他们的创造性思维,激发他们的科研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和学术传统。

这也有利于提高高校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前来我省工作和合作,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芙蓉学者”是我省高校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杰出成就为学校和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高校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和更加辉煌的明天!。

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的补充规定

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的补充规定

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的补充规定随着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的增加,学校房源渐趋紧张,为保证学校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根据《XX师范学院关于引进高学历人才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就高学历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作如下调整。

一、博士生导师1.在职人员(1)协议期为5年及其以上者,来校工作后,由学校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供其买房。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继续签约,工作满8年后产权转归个人。

如工作不满8年,则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按比例退回学校多付住房补贴后产权归已。

(2)协议期限不满5年者,来校工作后,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补贴计3万元。

2.非在职人员来校工作后,学校分年度支付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两项合计每年支付3万元。

二、博士(后)1.协议期为5年者,来校工作后,由学校给予15万元购房补帖(博士以借据形式暂付),供其买房。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继续签约,工作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冲销借据。

如不续签工作协议,博士退回学校购房款5万元,继续工作不满8年,则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按比例退回学校多付住房补贴后产权归已。

2.学校凭购房协议支付购房款,如不需购房者,购房款可以学校借款形式暂存学校,待工作协议期满后本息一并返还。

3.协议为3年者,来校工作后,学校分年度支付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共计6万元(每年支付2万元)。

4.已入住由学校安排的周转房人员:(1)根据实际居住时间,须交纳租金和水电暖等费用,其中租金按1.8/㎡执行,水电暖按学校现行标准执行。

(2)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须搬出周转房,逾期不搬者,在原房租金基础上,每月增加房租2000元,不到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3)住房租金和水电暖费用分别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发展中心核算,由财务处从学校住房补贴中扣除。

三、硕士1.2007年引进的硕士每月提供租房补贴100元(从到校工作时间算起),补贴期限为1年。

2.2008年只为紧缺专业(当年师资招聘计划中有说明)硕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

衡阳市2018年度人事代理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

衡阳市2018年度人事代理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
(市人事代理)
数学
63
董亚男

衡阳市船山英文学校
(市人事代理)
生物
64
伍亮

衡阳市船山英文学校
(市人事代理)
语文
65
蔡曼

衡阳市船山英文学校
(市人事代理)
外语
66
蒋海波

衡阳市船山英文学校
(市人事代理)
数学
67
刘欢

衡阳市船山英文学校
(市人事代理)
外语
68
张艳

衡阳市船山英文学校
(市人事代理)
外语
69
(市人事代理)
语文
19
王红礼

衡阳市船山实验小学
(市人事代理)
数学
20
匡曦红

衡阳市华岳实验中学
(市人事代理)
数学
21
唐文娟

衡阳市蒸湘区清华园学校
(市人事代理)
语文
22
何小兵

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
(市人事代理)
思想政治
23
甘霖

衡阳市珠晖区英发学校
(市人事代理)
数学
24
唐电生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市人事代理)
物理
25
胡敏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市人事代理)
数学
26
唐丽艳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市人事代理)
语文
27
彭蠡浦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市人事代理)
语文
28
陈芸芸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为了加大对引进博士的支持力度,提高引进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湖南工学院制定了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博士引进工作,建立健全引进博士的评价机制,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一、评价指标1.学术成果: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发表的论文数量、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科研项目:评价博士在引进后主持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成果。

3.人才培养:评价博士在引进后指导的研究生数量和获得研究生奖励情况。

4.科研团队建设: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参与科研团队建设的工作情况。

5.学校服务工作: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评价方式1.年度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博士在该年度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科研团队建设与学校服务工作。

2.月度进度评价:每月进行一次进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博士在该月份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学术交流情况。

3.专家评审:每年组织专家对博士进行评审,综合评价其综合能力和工作成果。

4.自评:博士可以自行填写自评表,申报个人工作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

三、奖励和安家费1.奖励政策:根据博士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学术交流资助、免费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

2.安家费:对于优秀的引进博士,提供一次性的安家费支持,用于解决博士面临的生活困难和住房问题。

3.其他支持:根据博士的工作表现和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和办公场所支持。

四、评价结果公示和监督1.评价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供所有师生参考和了解。

2.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投诉处理:对于不满意评价结果的博士,可以提出书面投诉,学校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1.绩效考核:学校将根据博士的评价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对绩效突出的博士给予相应的奖励。

长沙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 (2)

长沙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 (2)
附件2
长沙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
人才类型
具体标准(单位:元)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预计
年收入
其它
自科类
社科类
学科领军人才
200万
500万
150万
115万
可按政策安置配偶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学科带头人
120万2ຫໍສະໝຸດ 0万80万70万学科方向带头人
80万
100万
50万
50万
学术骨干
50万
40万
20万
25万
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Ⅰ类岗位博士
40万起
5-10万
3-5万
约15万
业绩突出者安家费可适当提高(最高20万元)
Ⅱ类岗位博士
35万起
5-10万
3-5万
约15万
Ⅲ类岗位博士
30万起
5-10万
3-5万
约15万
备注:1.博士安家费根据个人学术业绩或学习研究经历可适当上浮(最高20万元),在入编并到岗工作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2.博士经认定后享受讲师待遇,取得一定业绩后可按学校政策破格晋档享受校内副高职称的绩效工资;
3.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4.博士进校后安排加入科研团队,且支持进站做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访学期间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5.应届毕业且无高校工作经历的新进博士,给予两年“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期”,首年无额定教学工作量要求,第二年额定教学工作量为同级同类人员的1/2。

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1号

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1号

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正文:----------------------------------------------------------------------------------------------------------------------------------------------------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1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组干(人事)科,各市属高校和国、省驻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人员、引进的人员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以及在衡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工作、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且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才。

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分类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进行。

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明确规定的人才,由相关单位确定人才类别;对没有明确纳入《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评定人才类别。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如下:(一)申报。

用人单位或无用人单位的个人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提交以下材料:1.《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本办法附件中下载);2.身份证件;3.最高学历证书;4.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5.职称证书(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须提供聘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6.其他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会员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及学术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长沙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 (2)

长沙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 (2)
元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预计年收入其它自科类社科类学科领军人才200万500万150万115万可按政策安置配偶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学科带头人120万200万80万70万学科方向带头人80万100万50万50万学术骨干50万40万20万25万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类岗位博士40万起510万35万约15万业绩突出者安家费可适当提高最高20万元类岗位博士35万起510万35万约15万类岗位博士30万起510万35万约15万备注
附件2
长沙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
人才类型
具体标准(单位:元)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预计
年领军人才
200万
500万
150万
115万
可按政策安置配偶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学科带头人
120万
200万
80万
70万
学科方向带头人
80万
100万
50万
50万
学术骨干
50万
40万
20万
25万
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可面议
Ⅰ类岗位博士
40万起
5-10万
3-5万
约15万
业绩突出者安家费可适当提高(最高20万元)
Ⅱ类岗位博士
35万起
5-10万
3-5万
约15万
Ⅲ类岗位博士
30万起
5-10万
3-5万
约15万
备注:1.博士安家费根据个人学术业绩或学习研究经历可适当上浮(最高20万元),在入编并到岗工作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2.博士经认定后享受讲师待遇,取得一定业绩后可按学校政策破格晋档享受校内副高职称的绩效工资;
3.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

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
学术团队
需要引进学术团队的研究方向及学科:(1)滩涂围垦、盐土农业;(2)环境科学与工程;(3)新能源(化学电源、光伏);(4)海洋科学;(5)生态学;(6)区域经济学;(7)城乡规划学;(8)中国语言文学;(9)生物学;(10)工商管理;(11)数学;(12)化学工程与技术;(13)马克思主义理论;(14)教育学;(15)外国语言文学;(16)物理学。
学术团队负责人参照特聘教授、学科及学术带头人待遇(参见《盐城师范学院特聘教授、学科及学术带头人招聘公告》),其他成员待遇同本方案同类人员待遇。
注:双方可在不低于上述待遇的基础上面议,以最后聘任合同为准。
随学术团队引进的其他主要成员非学术带头人安家费增加12万元教学科研能力强的优秀博士3年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报到时提供过渡住152058中科院社科院985或211等高校毕业年龄不超过40学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享受副教授待遇
盐城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服务期
安家费
(分期支付)
科研启动费
1、报到时提供过渡住房;
2、配偶安置问题面议。
教授
8年
30-35
5/10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博士(后)
8年
10-15
3/5
年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超过40周岁。
①如属紧缺专业,安家费增加1-3万元;
②如近3年有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或正在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并转入我校的,安家费增加2-3万元,另外项目经费按学校规定标准配套。
(文/理)
基本要求
附加待遇
备注
具有博士
学位的教授
8年
35-40
5/10
年龄不超过50周岁。
①如属紧缺专业,安家费增加5万元;

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2号

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2号

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正文:----------------------------------------------------------------------------------------------------------------------------------------------------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2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组干(人事)科,各市属高校和国、省驻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已经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4日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市、县两级非参公事业单位、党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公开招考、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参考(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无法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

(二)在我市工商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收、参加社会保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民营企业:1、上年度税收在1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2、上年度税收在50万元以上咨询、策划、文化创意公司;3、乙级资质以上设计机构,一级总承包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甲级资质以上监理机构;4、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服务性企业;6、高新技术企业及各类孵化平台工商注册一年以上的孵化企业。

(三)民办院校和民营医院、养老、研发、培训等机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市属民办高等职业、中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500人以上民办中小学校或在园幼儿200人以上民办幼儿园;2、二级资质以上民营医院或100张以上床位的一级民营医院;3、200张床位以上民营养老机构;4、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5、具有3名以上高级职称专职师资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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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实验室建设费
1.“领军人才+团队”: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

2.学科带头人: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60万元。

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

3.博士: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6万元。

引进的双博士,夫妻分别享受引进待遇后,另增加安家费20万元。

学校定向培养的博士享受毕业当年同等引进待遇。

特别优秀博士的引进待遇面议。

4.学科急需引进的教授:特别优秀的参照学科带头人引进待遇;其他参照博士引进待遇。

二、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按国家现行人事政策采用合同制安置。

三、过渡性住房和住房补贴。

按学校租房规定提供6年过渡性套房(70-100平方米)供引进人才租住;不需要过渡性住房的,学校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同时,学校按国家政策给予住房补贴。

四、校内特殊人才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

考核合格者享受校内特殊人才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为:博士起始标准为2000元/月;四级教授起始标准2100元/月、三级教授起始标准2500元/月、二级教授起始标准2900元/月。

五、其他优惠待遇。

1.新进博士,如未取得高级职称,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

2.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学校按进校经费1:2给予配套资助,配套资助不超过80万;国家自科、社科面上、青年项目学校按进校经费1:1.5给予配套资助,配套资助不超过40万;部级及省级重点项目学校按进校经费1:1.2给予配套资助,配套资助不超过20万;省级项目学校按进校经费1:1给予配套资助,配套资助不超过10万;学术论文,学校每篇最高奖励5万元(SCI一区)。

3.入选学校“英才支持计划”,学校给予理工科40万元、文科30万元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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