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动火、用火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明火或者明火与电火花结合产生的火焰、火花等。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动火、用火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需要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地方。
二、责任与义务1.单位领导要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3.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动火、用火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
三、动火、用火管理机构设立动火、用火管理机构,具体包括: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组:负责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动火、用火安全培训组: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用火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动火、用火记录组:负责对每次动火、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动火、用火操作规程1.预先准备工作:(1)明确动火、用火作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人员。
(2)检查动火、用火区域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予以清除。
(3)检查动火、用火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故障。
(4)设置警戒标志,告知周边人员注意动火、用火作业。
2.动火、用火操作:(1)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通过无线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发布动火、用火作业指令。
(2)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火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佩戴防滑鞋。
(3)严禁在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吸烟。
(4)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彻底灭火,确保无一丝火星残留。
3.紧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等紧急处理。
五、动火、用火安全检查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组负责,定期进行。
2.检查内容包括:动火、用火作业的准备情况、动火、用火设备的完好情况、动火、用火操作是否按规程进行等。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二)1. 引言工业动火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需要进行加热、熔化、烧结、焊接、切割等操作而使用明火的行为。
由于工业动火操作涉及到明火使用,如果管理不当会引发火灾事故,给生产和人员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业动火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出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业安全生产,推动工业发展。
工厂安全防火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厂长对本厂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工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防火安全措施第七条厂区及生产区域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八条厂区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需报请消防安全委员会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厂区消防水源应充足,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
第十二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各部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通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五条开展消防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的报警、扑救、疏散、救援等程序。
第十七条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第十八条报告火灾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工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矿企业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矿企业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加热、熔化、焚烧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用火安全。
第二章用火作业管理第四条用火作业审批1. 用火作业前,需填写用火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2. 用火申请单应包括用火地点、时间、用途、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用火申请单经审批后,由用火作业负责人保存。
第五条用火作业现场管理1. 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沙土、灭火毯等。
3. 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
4. 用火作业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用火作业操作规范1. 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用火作业前,应检查用火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熄灭火源,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火苗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用火作业检查与监督1. 企业应定期对用火作业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用火作业负责人应加强对用火作业的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用火作业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火苗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用火作业事故处理第八条用火作业事故报告1. 发生用火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抢救伤员。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企业应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用火作业事故调查1. 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
2. 事故调查组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工厂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7篇
工厂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7篇工厂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7篇厂房是每个工厂企业的主要生产基地,因此,厂房的安全自然也是工厂老板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厂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大家来阅读。
工厂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1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消防简介“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
亦指灭火、防火人员。
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
”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
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
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
工厂用火、用电安全管制办法
工厂用火、用电安全管制办法前言在生产和制造过程中,工厂用火和用电是必不可少的。
但如果不加以管制和防范,它们也可能会成为引发火灾或电击事故的源头。
因此,为了保障工厂的生产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健康,制定相应的用火、用电安全管制办法是必要的。
用火安全管制安全生产规定1.严禁在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车间使用明火。
2.禁止在储油罐、罐车附近使用明火或静电作业。
3.加强对明火用具的管理,如电焊机、喷灯、液化气瓶等,必须规范操作,遵守使用规程。
4.所有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安全原则:不放过未清理干净的隐患、不放过未检查燃气、气氛的地方、不放过未检测好现场安全的环节、不放过未统一指挥的工作流程。
5.加强对场地的检查和巡查,消防措施必须得到落实、处所有消防设备必须经常检查。
防火安全措施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在危险源较集中的区域,加强巡查和安全监控。
3.电气线路应保持完好无损,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
4.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和消防报警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5.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体系等消防设施。
用电安全管制安全生产规定1.电源线路应保持完好无损,防止短路、漏电等问题。
2.电气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
3.采用三相配电,不允许使用单相电动机。
4.在进行维护、维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检查确认。
不得在设备运转中插拔插头,不得在设备开机过程中接电缆线。
5.未经授权和资格认证人员不得进行电气抢修和维护工作。
防电击安全措施1.加强对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管理,确保电源线路和接线正确无误。
2.认真实施电气隔离措施,禁止将低压用电线路或设备接入高压用电线路或设备。
3.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设备老化、故障等问题导致电气伤害。
4.安装漏电保护器,保持电气设施的集成性和连续性。
总结工厂用火、用电的管制办法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并且要结合工厂的特点进行制定和实施。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____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
4、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6、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7、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____小时)。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3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或生产过程中的火源控制和动火操作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火源控制管理:a. 火源的产生、使用和存储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b. 火源必须与易燃物、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等防火分区隔离;c. 火源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清洁;d. 火源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 动火操作管理:a. 动火操作必须经过审批,并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执行;b. 动火操作前必须进行火源检查,并确保周围无可燃物及燃气泄漏等危险条件;c. 动火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火灾和事故发生;d. 动火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火源熄灭和清理工作。
3. 火灾应急管理:a. 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并进行人员培训和演练;b. 火灾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救援;c. 火灾事故后,必须立即进行事故调查和整改,排除火灾隐患。
4. 监督检查和记录管理:a. 建立火、动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b. 对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c. 对违反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和追责。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二职责分工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三安全消防管理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____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____元以上罚款,并免发____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____元.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厂区,车间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____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____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附:安全消防须知安全消防须知一消防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要在消防工作中把预防火灾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火灾发生,使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什么是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三防火工作的任务和基本措施主要任务: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并为一旦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创造条件,减少火灾危害.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着火,雷击,放火.四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深入进行防火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五几种火灾的特点1,仓库火灾的特点: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火灾可向纵深发展.仓库发生的火灾,能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有化工农药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六大风情况下火灾的特点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容易产生飞火.有些建筑结构过早塌落.灭火战斗行动不便.七电气火灾的扑救断电灭火带电灭火,对发生的电气大火可利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和1211灭火器.八灭火器1211灭火器构造:喷嘴,压把,保险阀,密封机构,筒体,吸管等.使用方法:首先,拨掉安全销,手提灭火器上部(不要把灭火器平放或颠倒)用力压压把,启开阀门储存在筒体内的灭火剂即可喷出.九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扑救火灾时,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到火场,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点____米时,拨出保险销一手握喷嘴,一手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十灭火注意事项:灭火要彻底,迅速,不要遗留残火,以防复燃.十一人员疏散与救护(一)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或由战斗员引导,让他们自行离开危险区.(二)对于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战斗员护送,对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人员,还要进行安定情绪或说服动员工作.(三)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要采取背,扛,抱,等办法救出火场.(四)在通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以利用安全绳,消防梯或其它救助设施救.对于能沿消防梯撤下的人员,应给他们系上安全绳,对于不能沿梯自己下来的人员,要用安全绳结成"椅结",套于被救人的身上或用安全带扎于被救人员的腋下,结好安全绳(对皮肤烧伤严重的被救者慎用)(五)门,窗,走廊,楼梯间等出入口,以及厂房大门是救人的主要通路.(六)必要时,可破拆墙壁等建筑构件,开辟救人通路.十二疏散与保护物资(一)一般情况下,应当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或有爆炸和毒害危险的,以及处于下风的物资,然后疏散如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其它一般物质.(二)在较大的火场或扑救物资仓贮单位火灾时,抢救物资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分派专门力量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要时,疏散物资的消防人员可以成若干组,协同职工共同进行,要避免造成混乱,影响疏散工作迅速,安全进行.(三)在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通路和人员,必要时采取破拆的办法,开辟疏散通路.(四)疏散和保护物资的办法,应根据情况决定,有些物资可以一个搬运,或几个人共同搬运,或者列队依次递送:有条件的可以用机械设备疏散,对贵重仪器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对有些可燃物资堆垛,可以边扒垛边来灭火,边疏散,对于就地需要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以分别不同情况用水枪射流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将其与火场隔开.(五)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路,应放置在免受烟,水,火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看护,防止丢失和损坏.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承租单位严禁在承租区内设置危险品仓库。
工厂区域明火管理规定
工厂区域明火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厂区域明火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明火定义本规定所称明火,是指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如焊割、切割、打磨、钻孔、撞击、摩擦等产生的火花。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
(三)实行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四)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厂长对本工厂的防火安全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审批、现场监督和检查。
(三)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明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四)员工有义务遵守防火安全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条明火作业管理(一)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明火作业现场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清理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等。
(三)明火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火防爆服装,遵守操作规程。
(四)明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严禁事项(一)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二)禁止在生产设备、输电线路、燃气管道等附近使用明火。
(三)禁止在仓库、办公室、宿舍等非生产区域使用明火。
(四)禁止使用明火烘烤、加热设备。
(五)禁止在明火作业现场吸烟、乱丢火种。
第七条火灾应急预案(一)厂长应组织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
(二)员工应掌握火灾应急预案,熟知火灾应急逃生路线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
第八条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一)厂长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用火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生产活动中使用的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用火必须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用火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用火管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用火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及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设备、防护用具和工具。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对所有与火源相关的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焊接设备、热处理设备等。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且持证人员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设备管理人员须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九条所有与火源相关的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且必须穿戴相关的防护用具和工具。
第十条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第十一条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上报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第五章防火措施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在生产场所内必须合理布局,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垃圾。
第十四条生产场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更新。
第六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结构、分工和处置流程。
第十六条火灾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火灾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联动,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灭火和疏散人员。
第七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第十九条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篇)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消防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产设备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工厂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工厂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条工厂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标准和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工厂应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做好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应急响应的效果。
第六条工厂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档案,及时更新和保存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便于查阅和复查。
第七条工厂应加强与消防监督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反馈并整改消防安全问题,积极配合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八条工厂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工厂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包括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火灾隐患排查等。
第十条工厂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工厂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二条工厂领导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第十三条工厂应配备适用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喷淋系统等,保证灭火救援的能力。
第十四条工厂购买的消防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五条工厂应制定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工厂应建立消防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到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新,确保消防设备功能完好。
第十七条工厂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设备标识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员工和群众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和使用消防设备。
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生活中有多少的火灾事故夺走了人的生命?你还不重视消防安全吗?制订一份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八条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
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
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动火、用火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加热、照明、取暖等。
三、动火、用火安全管理1. 动火、用火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 动火、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5.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四、固定动火区的设立与管理1.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离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等不应小于30米。
2.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五、用火证的办理与使用1. 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应办理用火证。
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 用火证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由生产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3. 办理用火证时,应提交动火、用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发放用火证。
六、动火、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1.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厂内的用火行为,确保工厂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所有工厂内的用火活动。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工厂安全管理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任何用火活动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 风险防控:对潜在的火灾隐患和事故风险要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
3. 依法依规:工厂用火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 全员参与:所有工厂人员都应对用火安全负责,并积极参与防火工作。
5. 效果评估:定期对工厂用火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用火申请与审批1. 所有用火活动必须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进行。
2. 用火申请必须详细填写用火场所、时间、用途、用火方式、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用火申请材料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记录在案。
四、火源设备安全管理1. 所有火源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2. 火源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与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3. 火源设备和燃气管道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五、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工厂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分类储存,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区。
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六、明火使用管理1. 工厂内禁止乱搭乱建、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活动。
2. 临时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活动必须提前申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明火使用结束后,必须彻底熄灭,并进行火源检查。
七、防火设施和器材管理1. 工厂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测试,确保其功能正常。
3.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八、防火宣传教育1. 工厂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培训。
九、火灾应急处置1. 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本单位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火、电、气的行为,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火安全管理1. 火的使用范围(1)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如仓库、油库等地方。
(2)厨房等使用火源的地方,必须使用消防设备及保持通风良好。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的地方使用明火。
2. 用火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使用火种前必须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要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3)灭火设备必须齐全,使用过程中要随时准备扑灭火灾。
3. 火的灭火(1)火灾发生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确定逃生通道。
(2)用灭火器等设备扑灭初起火灾。
(3)若火势蔓延,要及时报警并疏散人员。
三、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管理(1)电线、插座等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电气工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禁止擅自拉接电线,插拔插头时要保持手干燥。
2. 用电操作规范(1)禁止在电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使用电器设备时要留神观察,遇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
(3)禁止在宿舍等场所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热毯等。
3. 用电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更换。
(2)季节交替时,要检查电线绝缘情况,防止因潮湿引发电气火灾。
四、用气安全管理1. 用气设备管理(1)气管、煤气炉等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煤气罐等气体储存设备要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明火。
2. 用气操作规范(1)使用气体设备时,要保持通风良好,切勿长时间关门使用。
(2)使用液化气时,要定期检查瓶体,避免因泄漏引发危险。
3. 用气安全防范(1)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在用气设备使用前,要检查开关阀门是否正确,确保使用安全。
五、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范本
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工厂安全用火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的用火工作。
三、基本要求1. 所有用火工作必须经过安全专职人员审批,并由专职人员监督执行。
2. 所有参与用火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掌握用火安全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所有用火工作必须进行现场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 禁止擅自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违规电器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5. 所有用火工作必须进行记录,留存备查。
四、用火许可制度1. 任何用火活动必须事先取得工厂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凭借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2. 用火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用火计划,并按照规定填写《用火申请表》,表中必须包含用火时间、地点、用火物料、操作人员等信息。
3. 工厂安全管理部门对用火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风险评估。
如通过审核,并确定无安全风险后,方可发放安全许可证。
4. 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一次性,用火活动结束后必须将许可证上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五、用火操作规程1. 所有参与用火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用火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 开展用火作业前,必须对用火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
3. 严禁在禁火区域进行任何用火作业。
4. 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监督,参与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 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熄灭火源,并进行防火检查,确保无残留火源。
六、防火设施和器材管理1. 工厂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 防火设施和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并进行记录。
3. 防火器材存放位置必须标明明确,保持干燥、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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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内各种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打磨、喷沙、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生产装置罐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
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7、在生产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器设备。
第三条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三级:
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用火:
(1)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区;
(2)各类罐区、油库、液化气站;
(3)有易燃可燃液、液化气的泵房与机房;
(4)易燃可燃物品、液化气装卸区等;
(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下水井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6)化学危险品仓库;
(7)输送和储存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管线、罐体。
2、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用火:
(1)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者;
(3)全厂系统管网区;
(4)仓库、车库及木材加工场;
(5)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3、在厂区内,除一、二级用火以外的临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
4、生产企业可在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区,并按有关规章严格管理。
第四条用火审批权限
1、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火票。
安全监督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火票,准许动火。
2、二级用火由申请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共同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火票,再经车间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后,批准动火。
3、三级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管区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火票,批准用火。
4、固定用火区的审批,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审查批准。
5、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由安全监督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时报请厂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厂区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火票,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动火人权限
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七条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
1、用火监护人资格
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2、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3、用火监护人的权限
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告车间领导。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有权随时检查用火,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危险时,可收回火票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条用火界限划分
1、无产权单位的新项目需要动火时,由施工单位(外来单位参照第五条)提出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办理用火手续,并指派监护人。
2、到另一单位所辖区域施工动火时,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火票,经所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双方共同落实防火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用火。
3、动火点在装置以外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有威胁时,该装置所在单位要会签,必要时加派监护人。
第十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用火要认真进行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将分析数据填入火票中,分析单附在火票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厂内维修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票,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关于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及罐区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作业,必须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所管辖区域单位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防火措施落实,并填写“进车票”,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和罐区。
第十三条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二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火票。
一张火票只限一处。
一级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不超过3天;三级火票不超过5天。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4、装置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至装置外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装置内各部位均应彻底吹扫、清洗、置换,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分析合格,办理用火票后动火。
5、进有限空间内部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火票
1、火票是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
2、“用火票”存根应按审批等级存档管理,即谁审批谁存档,以备查验
3、用火票为三联,一联为用火人持有,二联为监火人持有,三联为审批部门存档。
4、火票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安全监督部门协调裁决。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集团公司炼油化工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