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配套服务费
(完整word版)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总承包服务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209条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由此看业,总承包服务费是对发包人指定分包而言的,是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发生的费用,在清单规范条文说明含甲方分包及甲供材等4.2.6条第4款中包含三种情况: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总承包人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人提供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配合费;总承包配合费: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包含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保管费。
总承包保管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上述每种情况所包括的详细内容,目前沿未见权威解释,导致施工过程中纠纷不断,轻则增加协调难度,重则影响工期,增加价款,对工程管理造成极大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践,探究一下每种情况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费率取值,供工程洽谈合同时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所含内容的界定一、总承包管理费。
是总承包单位并非通过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基本直接费用,仅靠管理,包括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 保卫管理: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进出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建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接待检查等。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内独立进行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服务费要如何计算方法

总承包服务费要如何计算方法总承包服务费概念在建设工程中广泛使用。
规范总承包服务费用的管理。
总承包服务费也有一定的计算方法。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总承包服务费的介绍,希望你们喜欢。
总承包服务费的介绍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注:一定要将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向分包收取的配合费区分开。
总承包服务费计算方法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总承包服务费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的工作内容:(1)作为总包单位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影响而增加的现场经费;(2)各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与协调;(3)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4)总承包服务费包括分包单位现场施工的用水、用电费用,提供部分不适宜重新设置的,且分包单位必须利用总包单位已有临时设施及共用的设施(如:仓库、办公室、道路、围墙、堆场、垂直运输、外墙脚手架等);(5)修复或完成由于分包单位协调不到位造成的工程缺陷;(6)垃圾清运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一、总承包服务费的产生工程模型建立:以A、B、C、D分别代表发包人、总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以a、b、c 分别代表发包内容智能化系统工程、市政绿化工程、主体工程。
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发包人(A)(a+b+c)总承包人(B) 承包人(C)(b+c) (a)分包人(D)(b)通过图示我们可以获得如下信息:1、 A与B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此次发包没有产生总承包服务费。
2、A与C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承包合同,俗称业主单独分包合同,也称业主平行发包合同。
此次发包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一”,下同),由A向B支付。
3、 B与D之间签订的是施工分包合同。
(1)当A要求以分包合同与D直接结算时,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二”,下同),由A向B支付。
(2)当A仍以总承包合同与B结算,而D要求B提供总承包服务时,此时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三”,下同)由B与D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D向B支付,与A无涉。
二、相关条款解读(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1、条文引用【条文】 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要点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与“03规范”规定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相比,“08规范”的定义及其条文说明更加明确、具体,包含内容更加广泛。
2、条文解读(1)08清单规范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适用情况,包括“情形一”、“情形二”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
建筑工程配套费

湖南定额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统一解释和补充定额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计[2004 ] 12 号
5、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与工程配套费是什么关系?其费用如何计取?
“工程配套费”包括总承包服务费和总包与分包之间的配套费。
总承包服务费在《计价暂行办法》第六条中作了规定,即“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套管理费”,是指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其“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的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图纸会审交底,相关单位及周边环境的协调管理,相关施工项目的衔接协调、隐蔽工程及凝难问题的研究处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相关活动及竣工验收,技术经济资料的归口管理等一系列由施工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招标人与分包人的工作都必须有总包单位参人协调管理的支出费用。
其费用应由招标人向总包单位支付。
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工程配套费包括以下内容:
利用总包单位的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的利用、因分包单位施工所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等。
配套费的支付标准。
配套费的标准应根据配套内容、范围由双方根据以下费率标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参考标准按定额计价的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列人其他项目清单内计算:其费率总承包服务费 1 一3 % ;总包与分包之间的配套费空调专业2 一 4 %、其他专业2 一 3 %。
总承包服务费(按清单规范

总承包服务费(按2008清单规范)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工程总承包根据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具有不同的含义。
该条“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条文说明解释:“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但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项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以下标准列出计算:1、招标人经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网上理解:1、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费

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费
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是指由一家公司或个人负责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管和管理等全过程。
这种形式的服务通常由建筑公司或工程承包商提供,他们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责任和风险。
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是指建筑公司或工程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一般来说,这些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设计费、施工费、监理费等。
这些费用的收取方式可以是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也可以是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期收取。
具体的费用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收取是合理合法的,它反映了建筑公司或工程承包商为整个工程项目提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的价值。
在确定服务费用时,需要考虑到工程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工期长短等因素。
同时,还需考虑到市场行情、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以确保费用的公平合理性。
总之,建筑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收取是合理的,它是建筑公司或工程承包商为提供全面的工程服务所应得到的回报。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详细协商和约定服务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总承包服务费的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那么究竟什么是总包管理费,什么又是总包配合费呢?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所约定的主体和取费的形式相同并且取费比例相近,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二者容易混淆,甚至正好相反,以至于当需要配合的专业工程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对此应该明确加以区别的,总承包人收取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总承包人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是否有发包权,若有,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有管理的义务,则收取的费用无论如何,其性质是总包管理费,若无,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无管理的义务,其性质仅是总包配合费。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总承包服务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209条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由此看业,总承包服务费是对发包人指定分包而言的, 是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发生的费用,在清单规范条文说明含甲方分包及甲供材等426条第4款中包含三种情况: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总承包人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人提供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配合费;总承包配合费: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包含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保管费。
总承包保管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上述每种情况所包括的详细内容,目前沿未见权威解释,导致施工过程中纠纷不断,轻则增加协调难度,重则影响工期,增加价款,对工程管理造成极大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践,探究一下每种情况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费率取值,供工程洽谈合同时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所含内容的界定一、总承包管理费。
是总承包单位并非通过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基本直接费用,仅靠管理,包括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保卫管理: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进出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建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接待检查等。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内独立进行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服务费(按2008清单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条文说明解释:“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但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项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以下标准列出计算:1、招标人经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网上一些理解:1、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配合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配合服务费招标人仅要求总承包人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时,总承包服务费按照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5%计算。
总承包人需要对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并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资料的整理等服务。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配合服务招标人要求总承包人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总承包人需要对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同时还需要提供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资料的整理等服务。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如果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总承包服务费按照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总承包人需要对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进行收发和保管服务,同时还需要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资料的整理等服务。
总承包管理费和配套费总承包管理费和配套费不是一个概念。
总承包管理费是指在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可以计取的费用。
而配套费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如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等。
配套费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需要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总承包服务费的发生情形总承包服务费的发生情形包括仅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总承包管理和协调+配合服务以及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
对于不同情形,总承包人需要提供不同的服务,如管理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提供配合服务以及收发和保管招标人供应的材料等。
招标人要求专业工程分包承包商提供配合服务,并自行采购供应设备和材料。
对于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分包承包商需要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并按照材料的价值收取材料管理费。
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为3%-5%,配合服务费按照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向分包单位收取。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总承包服务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209条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由此看业,总承包服务费是对发包人指定分包而言的,是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发生的费用,在清单规范条文说明4.2.6条第4款中包含三种情况: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总承包人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人提供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配合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保管费。
上述每种情况所包括的详细内容,目前沿未见权威解释,导致施工过程中纠纷不断,轻则增加协调难度,重则影响工期,增加价款,对工程管理造成极大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践,探究一下每种情况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费率取值,供工程洽谈合同时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所含内容的界定总承包管理费。
是总承包单位非通过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基本直接费用,仅靠管理,包括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保卫管理: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进出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建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接待检查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内独立进行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界面管理:该分包单位施工前道工序具备条件和施工范围的确认及为其他单位施工达到的质量要求认可。
标高、轴线提供:由总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工程所需标高、轴线控制点(线),由分包单位自行测量、复线,并由总承包单位验收并签认。
总承包服务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承包服务费的管理,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收取和使用,保障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所有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第三条总承包服务费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总承包服务费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单位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设计、采购、施工、监理、调试等全方位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总承包服务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计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费用。
(二)采购费:包括设备、材料、构件等采购费用。
(三)施工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费用。
(四)监理费:包括施工监理、质量监理、进度监理等费用。
(五)调试费:包括设备调试、系统调试等费用。
(六)其他服务费:包括现场管理、协调沟通、资料整理等费用。
第三章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第六条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一)按工程合同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总承包服务费占工程合同额的比例。
(二)按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计算:根据实际发生的各项服务费用,汇总后确定总承包服务费。
(三)固定服务费:对于一些特殊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服务费的方式,即在合同中明确固定的服务费用。
第七条总承包服务费的具体计算标准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总承包服务费的收取第八条总承包服务费的收取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签约阶段:在合同签订后,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二)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结束后,收取一定比例的设计费。
(三)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收取施工费。
(四)竣工验收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收取一定比例的竣工验收费。
(五)保修阶段:在保修期内,根据保修服务的内容和期限,收取相应的保修费。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
1、计费依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计取
1、计费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仅作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总承包服务费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由总承包商向业主收取的服务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是建筑工程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本和质量。
因此,合理的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合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合理。
合理的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技术要求、施工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各项费用后进行合理定价。
不能过高或者过低,过高会增加业主的成本,过低则可能导致总承包商无法正常履行责任,影响工程质量。
其次,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透明。
在合同签订前,总承包商应当向业主明确说明总承包服务费的构成和计算方式,包括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支付周期和方式,确保费用支付的透明和规范。
另外,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合法合规。
总承包商在制定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时,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违规地提高或降低总承包服务费。
同时,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滥用市场地位,垄断行业资源,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应当灵活。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也应当不断调整和完善。
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确保其具有时效性和适应性。
总的来说,合理、透明、合法合规、灵活是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的基本要求。
只有合理的总承包服务费取费标准,才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合同履行,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因此,在签订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后期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总承包服务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209条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由此看业,总承包服务费是对发包人指定分包而言的,是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发生的费用,在清单规范条文说明含甲方分包及甲供材等4.2.6条第4款中包含三种情况: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总承包人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人提供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配合费;总承包配合费: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包含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保管费。
总承包保管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上述每种情况所包括的详细内容,目前沿未见权威解释,导致施工过程中纠纷不断,轻则增加协调难度,重则影响工期,增加价款,对工程管理造成极大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践,探究一下每种情况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费率取值,供工程洽谈合同时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所含内容的界定一、总承包管理费。
是总承包单位并非通过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基本直接费用,仅靠管理,包括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 保卫管理: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进出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建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接待检查等。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内独立进行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工程施工配套费包括哪些

工程施工配套费包括哪些一、办公室及宿舍费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施工单位需要租赁或搭建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临时宿舍及生活设施和设备,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照明设备等。
此外,还需要计算办公室、宿舍及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燃料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施工用水电费施工现场需要大量的用水和用电,包括喷淋用水、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用电等。
在工程预算中,需要对用水和用电进行细致的测算和估算,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用水用电。
三、施工机具及设备使用费施工现场需要大量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如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等,这些机具和设备的租赁费用将计入工程施工配套费中。
此外,还包括机具和设备的运输费用、运转费用、维护保养费用等。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围墙搭建、道路修建、排水设施建设等,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需要计入工程施工配套费中。
同时,对这些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费用也需要进行估算。
五、临时工程费用临时工程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搭建、拆除和清理费用,临时道路、排水设施、临时办公室、厕所等临时设施的费用,临时施工用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等。
这些临时工程的费用是工程施工配套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劳务费用在施工现场,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等。
他们的工资和福利费用都需要计入工程施工配套费中,同时还包括劳务派遣费、人力资源服务费等。
七、安全防护费用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防护网、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
此外,还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安全检查费用等。
八、环保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包括施工垃圾的清理和处理费用、施工废水的处理费用、施工扬尘的控制费用等。
九、监理费用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需要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监理费用也是工程施工配套费的一部分。
十、其他费用此外,工程施工配套费还包括一些其他费用,如临时用房、办公设备的采购费用、交通费用、保险费用、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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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配套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总承包人是指土建施工中标单位,分包人是指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供应/安装人。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协调、配合分包人工作所进行的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分为固定费率与协商费率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固定费率的总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对分包人工作进行总承包服务时,总承包人可按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价的一定费率向分包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严格按照下文明确的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费率表执行);
1、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对整个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有全部的管理责任;
⑵提供临设用地、场地,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杭州市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要求硬地化,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整个场地的排污排水系统相连接,场地内提供接电服务(每两层应至少提供一个配电箱供分包人接电使用)、接水服务(场地内应提供合适的接水口供分包人接水使用);
⑶生活区和垃圾区提供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运;
⑷在工地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地方及空间给分包人建造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
施及储存仓;
⑸提供分包人合理的施工空间及通道。
分包人须负责修补由其本身引致的施工场
地、通道上所造成的损坏;
⑹提供分包人使用属于总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上架设而仍未拆除的爬梯、脚手架。
但总承包人无责任保留上述爬梯及脚手架超过其所需使用时间;
⑺提供标高及定位的基准点、线给分包人作为施工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
⑻提供分包人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的围网、围板;
⑼提供临时用水、临时照明及电力的供应,包括提供测试及调试所需的负荷直至
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⑽对分包工程进行防水、防风、防雨保护,以免其遭受损坏,包括提供一切必需的预防措施;
⑾提供已在施工场地的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以便卸下其他分包人的材料、设备等及起吊致不同位置。
修复因拆除以上设施而受影响的地方;
⑿在工程交付业主前,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作最后清理及清洁其他工程;
⒀竣工资料的汇总及整理工作;
2、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费率表
注:收费标准按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价乘以上述相应费率计算。
二、需协商的总承包服务费
分包人需要直接使用总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相关实物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承包人的物料提升机、水电、办公用房)所需的费用,总承包人可向分包人收取配合服务费,配合服务费费率(费用)、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发包人与监理共同指定费率(费用)及支付时间,且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必须服从。
分包工程如在总包人开工前已基本完成,或在总承包负责的工程竣工后或退场后施工的,总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指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率(费用),总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必须遵守。
费用由分包人直接向总承包人支付,支付时间在分包工程正式开工前、完成初步验收后各支付50%,总承包人须出具发票,支付方法由双方商定,总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当分包人不按期支付费用,经总承包人申请,监理确认,发包人有权直接将该部分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给予总承包人。
当总承包人按期收取总承包服务费,但不执行总承包服务职责时,经分包人申请,监理确认,
发包人有权直接将已支付的双方总承包服务费全额或部分从总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返还分包人,并保留处以总承包人不高于双方总承包服务费总额罚款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