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疾控预防工作制度
疾控预防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1.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核心,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性疾病防治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三、疾病预防控制职责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开展疾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2)制定和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3)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4)指导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5)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处理和控制;(6)开展疫苗研发、生产和供应;(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
2. 医疗机构(1)建立健全内部疾病预防控制制度;(2)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患者救治;(3)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健康教育;(4)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开展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健康档案管理;(2)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3)参与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患者救治;(4)提供基本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5)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措施1. 预防接种(1)实行预防接种制度,推广安全、有效的疫苗;(2)加强疫苗生产和供应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3)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接种率。
2. 传染病防控(1)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2)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3)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4)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3. 慢性病防治(1)开展慢性病监测和风险评估;(2)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和治疗措施;(3)加强慢性病管理,提高治疗效果。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工作规范疾控综合管理工作
意义
单一的管理制度,只是对职工日常工作的要求和约束,要提升职 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就必须使他们看到利益。无论这个利益 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它都将对于单位的日常运作,产生极大 的作用。
奖励的作用积极表现在于:对职工的积极性起到极大激发作用, 对于单位运作效率产生极大提升作用。
惩罚的作用积极表现在于:提升职工的荣誉心和责任感。提升职 工能力,知耻的过程便是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涉及到问题的 细节,对于问题细节的处理,就将锻炼职工的处理问题的能力。
2、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结 合实施辖区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 方案和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制定、 实施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3、组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处 理队伍,及时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信息,参与辖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调查与处置。
4、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以及责 任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收集、报 告相关信息;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 流行病学调查和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 应及事故处置。
考核方式
查阅培训档案。
评分细则
未派人接受疾控培训扣10分,未开展相关 知识培训的扣5分。
新聘人员未接受岗前培训扣5分。
培训材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和培训 记录,不齐全,扣2分。
考核指标 1.1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建立本单位疾控工 作领导小组,确定科室负责具体工作,明 确职责。
指标分值15分。
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 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 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 作进行业务指导与考核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传染病、慢性病及局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
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化管理,制定本规。
第二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承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的设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公共卫生科〔疾病控制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其他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诊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预防接种效劳管理、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疾病监测与报告、实验室生物平安与放射防护、爱国卫生与安康教育等。
具体承当以下职责任务:〔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展督导、评估,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进展考核。
〔二〕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1、制定传染病防控重点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包括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传染病患者或可疑者就诊转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等;2、依法承当职责围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异常信息收集与统计等工作;3、制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平安事件、食源性疾病的病例报告和监测统计工作。
〔四〕组织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筛查、监测、防治、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并落实规划区域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落实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平安管理、放射平安防护等措施。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5篇)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一、呼吸系统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制度(一)将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室安置,病房按时开窗通风;特殊呼呼道感染病人,执行标准预防;对于器官移植、粒细胞减少症等严重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应进行保护性隔离,医务人员进入病室时须戴口罩、帽子,穿无菌隔离衣等。
(二)病情许可的情况下,鼓励患者半卧位,并尽早下床活动。
(三)训练手术后患者(尤其是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患者)正确咳嗽排痰方式,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利于痰液引流。
(四)昏迷患者取平卧位时,头偏向一侧。
(五)绝对卧床患者每____小时翻身、拍背一次。
(六)吞咽异常的病人经口喂食宜量少、缓慢,以防误吸。
(七)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或切开适应症,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的患者应优先考虑无创通气;如要插管,尽量使用经口的气管插管。
(八)对气管插管或切开病人,吸痰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九)注意患者口腔卫生,使用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每____小时____次。
(十)呼吸机螺纹管每周更换____次,有明显分泌物污染时及时更换;湿化器内添加灭菌水,每天更换。
(十一)冷凝器应始终保持在最低位,冷凝水及时倾倒,不可使冷凝水流向患者气道。
(十二)一次性气管插管、吸痰器、呼吸机螺纹管严禁重复使用。
(十三)呼吸机外表面清洁消毒每日一次,包括界面、键盘、万向臂架、电源线、高压气源管路等。
污染严重和呼吸机用毕终末消毒时,须用____%医用酒精擦拭触摸屏式操作面板,擦拭时应避免液体进入呼吸机内部。
(十四)人工气道/机械通气患者,每天评估是否可以撤机和拔管,尽量减少机械通气和插管天数。
在拔插管或解除气囊前,需将插管气囊以上的气管分泌物清除干净。
(十五)呼吸机各部件消毒后,应干燥后保存备用,保存时间为一周,过期应重新清洗消毒。
(十六)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及时送检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十七)严格按____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支气管镜。
(十八)医务人员必须遵循手卫生规范,减少经手传播造成的交叉感染。
医疗机构疾病控制
传染病报告与监测5
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 (小于1周岁的填写到月或天)、职业、现住址、 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联系电话、病名(初 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基本内容。出 入院登记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现住址、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联系电话、 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 情况(如果死亡还应填写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 基本内容。检验、影像部门登记基本项目:至少包 括开单科室、病人姓名、检验/检查结果、检验/检 查日期等4个项目。
2、发热、呼吸道、肠道等门诊业务用房相对独立, 各治疗室、隔离观察室等相对分区。
传染病的预检分诊2
3、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通风良好、流程 合理,各诊室或分诊点应配备个人必要的防 护用具(用品)、消毒用品、洗手设施,医 疗设施设备齐全。
4、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在医院的 进入处和挂号处张贴明显标识,引导病人到 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
组织管理3
6、每年召开疾控相关工作专题办公会至少2 次,研究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 面负责的疾控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并制订相关管理制度。主动加强与当地防保 站的联系,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组织管理4
8、建立自查自纠和奖惩机制,并每月定期 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传染病报告与监测3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 的填写、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等。 每日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医院定期组 织有关部门开展报告质量自查,自查包括及 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漏报率,发现问题 及时核实、修订。
传染病报告与监测4
(3)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 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必须使用符合要求、规范的门诊日志、 实验室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传染病报告 卡及传染病登记簿,内容填写规范。如实行 电子病历的医院也应项目齐全,填写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力量。
为了保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1. 前言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作为公共卫生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本文旨在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此外,本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所有员工。
2. 工作规范2.1 安全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与病原体有关,因此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规定如下:1.在各类实验室(包括生物安全实验室)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装备,避免病原体对人员造成伤害。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定期开展防护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在疫情和传染病高发期,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场所卫生管理,减少病原体传播风险。
2.2 卫生管理流程为保障规范的卫生管理流程,需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在疫情和疾病高发期,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场所卫生管理,减少病原体传播风险。
2.各操作室和治理区域需要定期进行消毒清洁,避免污染。
3.严格执行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流程,防止医疗垃圾传播病原体。
4.在疫情和传染病高发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发病预测,发现并控制传染源,减少传染病的传播。
2.3 传染病防治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严格执行以下规范: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派出紧急抢险队伍,进行传染病的应急处理。
2.疫苗接种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核心工作,需要加强对疫苗的质量控制,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素养。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标准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成为我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医疗机构作为疾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力量,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管理标准规范,提高预防控制的效果。
本文将围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标准规范展开论述。
一、规划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机构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前,应当制定明确的规划和目标。
首先,医疗机构需要明确预防控制目标,确定应对的重点疾病类型和疫情形势。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保证及时获取疫情信息和科学研究成果。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定期演练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是疾病预防控制的中坚力量,因此,加强人员培训和定期演练是至关重要的。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包括疾病知识、预防控制措施和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建立完善的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各类感染病例的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
医疗机构需要设立专门的感染监测人员,负责对感染病例进行归类、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积极参与疫情调查和病原谱分析工作,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医疗机构作为疾病预防和控制的前沿,环境卫生的管理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包括消毒、通风、废物处理等方面。
同时,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此外,医疗机构还可以采取科技手段,如建立智能消毒设备、使用自动化清洁工具等,提高环境卫生管理的效率。
五、加强预防接种宣传和推广预防接种是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接种宣传和推广工作。
医疗机构可以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知识的宣讲和培训活动,加强对预防接种的宣传力度。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
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化管理,制定本规。
第二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的设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公共卫生科(疾病控制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其他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诊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疾病监测与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与放射防护、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等。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任务:(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二)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1、制定传染病防控重点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包括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传染病患者或可疑者就诊转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等;2、依法承担职责围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异常信息收集与统计等工作;3、制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食源性疾病的病例报告和监测统计工作。
(四)组织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筛查、监测、防治、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并落实规划区域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落实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放射安全防护等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各种疾病也相继出现,并且有的疾病还在不断地演变和变异。
这些疾病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都造成了威胁,因此,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也就成为了人们必须要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定义和意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是指通过统一的思想、方法和措施对疾病预防与控制的工作进行规范化,以保障公共健康和防止疾病蔓延。
该规范对于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特点1. 全面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是以生命安全和公共健康为中心的,它涉及的领域和层面非常广泛,从个人卫生到公共卫生、从医疗卫生到环境卫生,以及针对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等等,都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
2. 约束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以达到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目的。
同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也可以对公众进行教育和宣传,以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3. 时效性随着科技和环境的变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也需要时时刻刻的跟进和更新,这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对时事新闻和前沿技术了解得越多越好,以确保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时效性。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重要性1. 能够有效遏制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各地密切配合,科学施策,迅速应对,利用“封城”等措施,控制疫情,减少了人员感染和扩散的风险,保障了公众健康和安全。
这表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有效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2. 能够加强预防与控制的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能够统一各个部门的工作标准,规范各种工作流程,增强预防与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疾病传播的可能性,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监控和评估。
3. 能够提升公众卫生和环境卫生水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能够保障公众卫生水平和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高,降低公众感染疾病的风险和医疗费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对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篇一:《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2001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目录1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12 急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183 慢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464 免疫预防655 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836 寄生虫病的预防与控制957 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1218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1339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预防控制14610 放射卫生与放射病的预防控制163 11 营养、食品卫生与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17512 环境卫生18413 农村改水改厕20214 学校卫生与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21115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1816 检验23017 预防医学诊疗服务25618 卫生学评价通则2691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27920 科研培训指导管理28621 信息管理28922 档案管理31311.11.1.11.1.21.1.31.1.41.1.4.11.1.4.21.1.4.31.2传染病1.2.11.2.21.31.3.11.3.21.3.31.3.41.41.51.6法规文件11.11.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2)a.·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皮防、结核、妇幼保健,下称专业防治机构)应设预防保健科,每日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报告时限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发现专业管理的法定传染病(如血吸虫病、性病等),以疫情报告卡向当地县级专业防治机构报告,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月、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传染病疫情频发,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机构作为传染病防控的前沿阵地,肩负着筛查、诊断、治疗和预防传染病的重要任务。
为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
2. 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提高传染病发现、诊断和治疗水平。
3. 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控意识,规范操作流程。
4. 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防控。
5. 提高医疗机构应对传染病疫情的能力,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1. 完善传染病防控组织架构医疗机构应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明确各部门、科室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对法定传染病进行实时监测、报告和管理。
加强对传染病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报告,提高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治疗水平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传染病诊疗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治疗水平。
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控能力。
4.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感染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感染控制,预防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内部安全。
5. 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合作医疗机构应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合作,实现传染病信息共享和协同防控。
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传染病疫情,共同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工作。
6. 开展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传染病的认知和自我防护能力。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制度流程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制度流程规范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构的设置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主要的机构,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计划和政策,协调各方资源,开展相关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科室,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监督与评估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确保其客观、公正。
三、疾病监测与报告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疾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上级机构。
2.疾病监测与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计划制定与执行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逐级报批。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防病能力。
2.宣传教育的内容应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宣传册、健康讲座等。
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突发事件处理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应急处置。
2.突发事件处理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确保控制措施有效实施。
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数据管理与分析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数据应存档备份,以备后续分析和参考。
2.数据分析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获取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效信息。
以上是一份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制度流程规范,目的是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5 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5.1监测��5.1.1 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5.1.2 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5.1.3 病媒生物侵害状况的调查监测��5.1.4 病媒昆虫对杀虫剂的抗性监测��5.1.5 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5.1.6 疫源地消毒质量监测��5.1.7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5.2 消毒、杀虫、灭鼠措施的实施��5.2.1 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5.2.2 疫源地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5.2.3 灾区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5.2.4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与感染控制��5.2.5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5.2.6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5.3 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5.4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调查与研究��5.5 用语解释��5.6 法规文件5 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5.1 监测��5.1.1 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1)目的��收集、利用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的基本资料,分析与感染性疾病相关的危险因素,为制订计划、采取对策、改进防制措施、实施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2)内容与方法��a.资料来源���q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卫生统计资料和相关文件。
���q有关部门或行业发布的统计资料。
���q各级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科室的工作记录总结。
���q本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的信息库。
���q各专题调查资料和监测资料。
��b.需要收集的资料:内容见下表��表5.各级疾控中心应收集的资料及频度��资料类别?收集或整理频度(次/年)省级地级县级1.基础资料:????行政区划?变动时调整△△△(2)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变动时调整?△△△(3)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数量分布与基本数量 1/2?△△△(4)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消毒灭菌单位数量分布与基本情况变动时调整?△△△消毒、杀虫、灭鼠服务单位数量分布与基本情况?1?△△△(6)气象、水文?1△△△2.专题调查或监测资料:????(1)蚊、蝇、蟑螂、鼠的种群和密度消长 1△△△(2)主要昆虫抗性调查?1/5~1/3?△△(3)病媒生物侵害状况调查监测?1?△△△(4)医疗卫生用品消毒质量消、杀、灭药械质量监测 1△△△(5)疫源地消毒、杀虫、灭鼠监测1△△△(6)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 1△△△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卫生学评价1△△△(8)消毒、灭虫、灭鼠药械实验室和现场应用评价1?△△△3.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1△△△△表示需要收集的资料。
《山东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解读
职责任务
(十)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卫 生工作,承办属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 他公共卫生工作。
在传染病疫情报告中的职责
第六条 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登记工作,备有符 合要求的门诊日志、实验室登记薄、出入院登 记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登记簿,由责任 人员认真规范填写。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医疗机 构其运行程序应符合相应登记要求。
职责任务
(七)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单位开 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与报告、传染病流行 病学调查、样本采集、隔离治疗及突发事 件等处置工作。
职责任务
(八)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健康山东 行动”,开展院内和院外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工作。
职责任务
(九)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在传染病疫情报告中的职责
(一)门诊日志: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联系电话、病 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等10项基本内容。身 份证号码 (二)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 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 期等)10项基本内容。 (三)实验室登记:包括患者姓名、年龄、采样日期、送检日期、送检科 室和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报告日期(时间 明确至小时)等项目。应建立重大传染病专用登记本。大便常规检验应与 其他检验分开登记。异常检验结果应及时向送检医生或科室反馈。
(2013年8月27日) …………
内容
1、在传染病疫情报告中的职责 2、在传染病诊疗管理中的职责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中的职责 4、在结核病防治管理中的职责 5、在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中的职责 6、在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的职责 7、在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的职责 8、在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的职责 9、在疾病监测与报告的职责 10、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放射防护的职责 11、在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职责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规范.doc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
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公共卫生科(疾病控制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其他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诊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疾病监测与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与放射防护、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等。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任务:(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二)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1、制定传染病防控重点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包括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传染病患者或可疑者就诊转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等;2、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异常信息收集与统计等工作;3、制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食源性疾病的病例报告和监测统计工作。
(四)组织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筛查、监测、防治、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并落实规划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落实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放射安全防护等措施。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版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版篇一: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8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8.1监测与调查8.1.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8.1.2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8.1.3行为危险因素监测8.1.4专项调查8.2综合防治与干预8.2.1全人群健康倡导8.2.2高危人群筛查与健康指导8.2.3现患病人的管理与指导8.2.4建立综合防治的示范点8.3培训8.4技术咨询服务8.5用语解释8.6法规文件8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8.1监测与调查8.1.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1)目的通过监测,找出威胁人群生命主要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病因、致病机制,影响健康和生命质量的因素,为制订和评价干预策略和综合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和方法a.监测病种选择监测病种: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各类医疗单位诊治该病种的比例,综合考虑决定需要纳入常规监测的慢性病。
监测病种选择时应考虑以下5个因素:·某种疾病是否有较高的发病或患病率;·是否是当地的主要死亡原因;·是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破坏性;·是否其医疗和护理费用已经成为社会负担;·是否已有可行而有效的公共卫生防治技术。
b.建立监测报告系统·报病卡:在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病历数据库传输之前,报病卡由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设计。
提供基本项目和内容,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所需项目和内容,但应满足基本项目和内容。
·监测形式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实际需要,通过全国抽样建点的方式,收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情信息。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区别以下三种情况,决定本地监测规模和信息收集的方式。
——有条件建立日常信息监测网络的省可在一个(几个或全部)县级区域内,建立由医疗单位为网底,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报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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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
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公共卫生科(疾病控制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其他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诊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疾病监测与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与放射防护、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等。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任务:(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二)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1、制定传染病防控重点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包括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传染病患者或可疑者就诊转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等;2、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异常信息收集与统计等工作;3、制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食源性疾病的病例报告和监测统计工作。
(四)组织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筛查、监测、防治、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并落实规划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落实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放射安全防护等措施。
(七)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与报告、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隔离治疗及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
(八)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健康山东行动”,开展院内和院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九)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十)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承办属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第二章传染病疫情报告第五条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规范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医疗机构应对下列病种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报告传染病。
(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报告传染病,但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纳入监测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三)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四)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和不明原因的临床症候群等怀疑为传染性疾病的病例。
(五)国家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纳入监测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登记工作,备有符合要求的门诊日志、实验室登记薄、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登记簿,由责任人员认真规范填写。
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其运行程序应符合相应登记要求。
(一)门诊日志: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联系电话、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等10项基本内容。
(二)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三)实验室登记:包括患者姓名、年龄、采样日期、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报告日期(时间明确至小时)等项目。
应建立重大传染病专用登记本。
大便常规检验应与其他检验分开登记。
异常检验结果应及时向送检医生或科室反馈。
(四)传染病登记: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要按照省卫生厅统一规定的传染病登记簿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进行登记。
项目应填写完整、清楚。
有实验室诊断的要登记检验结果。
第七条医疗机构接诊患者的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对发现的应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传染病报告卡》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圆珠笔或微机打印(填卡医生签字要本人手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二)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以下项目必须填写:1、14岁及以下儿童的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2、病例“诊断时间”,精确到小时;3、学生、幼托儿童、工人、干部职员、民工等职业相对应的工作单位。
学生、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其所在的学校或托幼机构,民工填写其所工作的工地或建筑队;4、填卡医生姓名;5、肝炎、菌痢、梅毒、淋病必须填写实验室诊断依据;6、未进行发病报告的传染病死亡病例,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写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收集、核实《传染病报告卡》,并在当日进行疫情网络直报。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将传染病疫情信息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九条传染病疫情报告要遵守以下规定的时限:(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对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三)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报告。
第十条《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要对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审核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应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第十一条当报告的病例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疫情订正:(一)在同一医疗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报告单位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 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二)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三)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对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应每日对报告的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发现本年度内有漏报的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保存3年。
第三章传染病诊疗管理第十五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功能相对独立的传染病专用门诊,包括发热门诊、腹泻病(肠道)门诊和肝炎门诊等。
第十六条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选址: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并有醒目的标志。
(二)布局: 分设患者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发热门诊与腹泻病(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
(三)通风与排风: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空调系统独立设置,并有新风输入;呼吸道发热门诊应设置独立的空调通风系统,与其他诊室气流互不相通。
(四)消毒设施:传染病专用门诊业务用房应安装紫外线灯,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要全年设置发热门诊,门诊运转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设立独立的挂号、收费、取药处,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指定专人代为挂号、收费、取药;应设置独立的候诊室、诊室、治疗室、独立卫生间、隔离留观室、化验及X线拍片室,可以指定临近的、能严格防止人流、物流交叉且有消毒及防护措施的专门检验室和X线拍片室为呼吸道发热门诊患者提供化验及检查服务。
(二)接诊医生应对每一位就诊的发热患者进行登记,认真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
(三)接诊医生对发现的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或鼠疫可疑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科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并立即对患者进行隔离观察,组织院内会诊。
经院内会诊后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的搜集和统计报告。
(五)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做好患者排泄物、接触物的消毒及门诊内器械、操作台面、地面、空气等的消毒;要严格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第十八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在每年5-10月份设立腹泻病(肠道)门诊,其他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诊台。
腹泻病(肠道)门诊运转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应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观察室、药房、卫生间等,备有专用的诊查、采样、抢救、消杀等药械。
门诊房屋的设置要便于治疗和隔离消毒,备有防蝇设备和盛放吐泻物的容器,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周围环境。
(二)对就诊的腹泻病患者均要填写《腹泻病门诊登记薄》,填写项目齐全无漏项。
(三)开展常见腹泻病病原菌检验,做到逢疑必检,实验室检测率不低于10%。
对符合霍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的疑似病例应立即采样做快诊筛查或细菌培养检查。
(四)发现法定传染病及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患者、疑似患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腹泻病(肠道)门诊患者就诊情况和实验室检测情况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十九条设置肝炎门诊的医疗机构,肝炎门诊设置和运转要符合以下要求:(一)建有专用的肝炎门诊日志,项目填写完整。
(二)应开展实验室诊断,进行肝炎血清学分型和临床分型,肝炎诊断符合率大于90%。
(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做好诊室内器械及地面等的消毒,对患者排泄物和接触物进行消毒处理。
(四)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病毒性肝炎的监测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加强门诊输液室管理。
应根据接诊病人的疾病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发热和非发热病人要分别设立输液室或输液区域并实施有效隔离。
输液室应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发热病人应带口罩。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要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设立预检分诊点。
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