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杰中学学分认定与管理规定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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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高中新课程学科学分认定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高中新课程学科学分认定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新课程学科学分认定方法一、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2、必修学习科目和学习模块学分:三年中必修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必须获得116学分。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效劳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3、选修学习科目和学习模块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共计获得28个学分。

4、学生修满144学分之后方可毕业。

学生获得144个学分后,还可以按照个人兴趣、爱好和开展需要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工作机构组织机构负责人职责主任校长全面负责学分治理,学分认定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制订学分治理方法、全面指导学分认定,担任学分仲裁工作组组长成员教务处详细制订学分构成与治理方法,全面落实学分认定工作和学分仲裁详细工作政教处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落实,相关学分的认定工作教务处初步确认学分认定、处理学分认定中存在的疑难征询题,落实学分的录入、汇总、存档工作年级主任协调学分认定,详细处理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征询题备课组长指导并检查本年级教师完成学生学科学分评定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监视、协调、配合各学科教师完本钱班学生过程性评价,落实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效劳等活动课程的施行、材料的搜集、学分的初步认定、统计、录入等工作任课教师按规定完本钱学科过程性评价和水平考试评价成绩记载、学分统计、录入等工作。

(二)学分认定方法1.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学科类课程学分以模块为单元进展认定;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即可获得该修习模块规定的学分,否那么不计学分。

(1)到达必要的修习学时。

学生修习时间必须到达教育部《一般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课时的5/6。

康杰中学新课程排课方案

康杰中学新课程排课方案

康杰中学新课程排课方案排课原则1.课程编排遵循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各学科课程标准的精神、原则和要求,并立足于校内外课程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尽可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

2.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个模块通常为36课时,一般按周4课时或2课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或两个学段内完成。

每周按5天计算,周总课时35节,每天7课时。

课外活动1课时,主要安排班团活动、体艺活动、科技活动和社团活动。

3.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每人在选修一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二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至少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最多可取得180个学分。

4.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开设,没有递进关系的课程,可同时并行开设,以便学生选择。

相同的模块在高中三年的不同学段至少应重复开出两到三次,以便学生选修、换修或重修。

5.必修模块尽量在高一年级和高二第一学期第一学段开设,以利于在高二、高三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

选修模块一般情况下在必修模块修完的基础上开设。

若选修模块与必修模块之间没有必然逻辑关系的,亦可与必修模块同时开设。

6.每位专任教师一个学段最多只能同时开设两个模块,以保证开课质量。

7.必修课以行政班为基本单位上课,选修课以教学班为单位上课。

8.学生按学校开出的课程选课,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选课要求,学校整合后开班人数一般达30人即开课。

同一学段选择同一模块的人数超过70人即应分班开课。

9.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

即一次选定本学期内两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

学生选课在期末进行,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排课。

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

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

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学分管理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课改的配套措施,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构建适应社会需要和教育自身发展需要的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制度的需要。

实施学分管理,既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也有利于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发挥教师专长,促进教育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提高。

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方案顺利实施,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138号) 、《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8]530号) 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一、学分认定管理的领导机构1.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马昌永副主任: 黄述学成员:李社渊,耿春智,张凤华,陈忠民,逯传敏,沙宏伟,张健,孟召雷及各年级组长。

2.学科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成员:学科任课教师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1)研究性学习小组组长:张健,程黎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研究性学习课题组指导老师(2)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小组组长: 逯传敏副组长: 沙宏伟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1、多样性原则。

突出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将书面测试与非书面测试相结合;2、过程性原则。

评价不仅关注结果,而且要关注过程,将过程性评定等级与模块测试成绩相结合;3、发展性原则。

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使学生潜能得到发挥,通过选修和活动课来实现;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更有效地监控教育质量,将学分认定与学科水平测试相结合。

三、学分认定方法和认定程序1.认定方法(1)学分认定以模块为单位,并根据该模块规定的学分分值予以认定。

康杰二中德育教育条例

康杰二中德育教育条例

康杰二中德育教育条例德育教育是育人之本。

为加强我校德育教育工作,使学生能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特制本条例:1、学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2、学生要遵守康杰二中学生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

3、学校对每届新生在入学初要进行一次军事训练。

4、在日常教学中,每周日晚自习第三节为德育教育时间。

5、班主任是学生德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也应该以身为范。

6、学校要利用校园环境、教室环境、宿舍环境,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德育的外部环境。

7、学校每学期要举行一定数量的德育讲座活动。

8、在德育教育活动进行时,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

9、学校把德育工作放在所有教育工作的首位。

- 1 -康杰二中心理健康教育条例心理健康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心理教育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方面,是现代教育的必要手段之一。

为规范学校心理教育,特制订本条例如下:一、学校聘任专职(或兼职)的心理学教师,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学校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教育的环境。

三、学校每学期定期举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以良好的心态应对生活和学习。

四、学校教职工有责任与学生进行思想沟通,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

五、教职工与学生人格上平等,应相互尊重。

六、对差生不能歧视、侮辱,要从心理角度进行诱导教育。

七、对于特殊家庭环境的学生,要从心理角度进行诱导教育。

八、健全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心理沟通和教育的网络。

- 2 -康杰二中军训条例军训是学校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是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的有效方式,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和坚强意志的良好习惯。

为保证军训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要求每届新生必须进行一次军事训练。

二、要求学生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参加,认真对待,努力完成军训中的各项内容。

三、学习部队的优良传统,严格要求自己,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革命精神,坚持到底。

四、军训期间,要以一个军人的姿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

学分认定过程

学分认定过程

学分认定过程
一、成绩管理→原始成绩录入(成绩维护好之后点全选,保存)
此过程保证勾选的学生都是自己所教的学生不多也不少二、学分管理→修习过程综合表现评定(把“自评”“小组评
价”“任课教师评价”分别设好之后,点“置默认值”,各项表现会相应设置好,最后将“最终评定”设置好之后点保存)
三、学分管理→修习课时成绩评定(点自动处理,然后保存)
四、学分管理→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认定分数线”不做,
“认定等第线”后都写合格,通过意见:合格通过,不通过意见:不合格不通过,最后点审核,系统会提示是否成功)五、学分管理→学科模块修习成绩认定登记表(检查自己的学
科相应的修习模块的学分是否生成)
此项各科教师必须认真核对,出现问题有任课教师负责。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范本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范本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范本一、概述为了规范中学必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工作,保证学分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制定本办法。

二、认定原则1. 学分认定原则是按照《中小学课程计划标准》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和课时要求进行认定。

2. 学分认定不受学生兴趣、能力和成绩等因素的影响。

3. 学分认定不区分学校类型和地域差异,统一执行标准。

三、认定方法1. 课程学分认定方法按照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时要求进行综合评估。

2. 每门必修课程的学分认定以单科目为单位,课程内涵和实践能力综合考核。

3. 课程学分认定分为合格和优秀两个档次,其中合格为基本达到课程目标和要求,优秀为超过基本要求并取得突出成绩。

4. 学生必须参与课程实践活动,经过系统的实践考核和评估,才能获得学分认定。

四、学分认定过程1. 确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包括学科教师、班主任、实践指导教师等教育工作人员。

2. 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标准》制定学分认定方案,并将方案报校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3. 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参与课程实践活动,包括实践课、实验、实习、讨论、报告等。

实践活动必须与课程目标和内容相结合,能够评估学生的实际能力。

4. 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实践成绩和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

5. 学分认定结果以成绩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通报。

6. 学分认定结果经学校审核备案后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学分。

五、学分认定标准1. 合格学分认定标准:(1)基本掌握课程目标和内容,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概念和方法;(2)完成课堂作业和实践任务,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3)遵守学校纪律,课堂纪律良好,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

2. 优秀学分认定标准:(1)对课程目标和内容有深入理解,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2)完成课堂作业和实践任务,能够独立思考并提出创新性观点;(3)课堂表现积极,能够引导并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4)参加课外拓展活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范本(2篇)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范本(2篇)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范本第一章考核基本原则1. 评分标准:学生的考核积分将根据其在学习、品德、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

具体的评分标准将根据年级不同而稍有差异,详见后文各章节。

2. 公平公正:考核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

3. 多元评价:学生的考核积分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表现,以使之能全面展示学生的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二章学习表现考核1. 学习态度:学生的学习态度将占据总积分的30%。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作业的积极性、认真听讲、课堂参与等方面。

2. 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将占据总积分的50%。

具体分数将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的排名来确定,排名越靠前,则得分越高。

3. 学习进步:学生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表现出的进步将额外获得加分奖励。

具体加分标准将由学校教师团队根据学期内教学进度和学生基础情况来确定。

第三章品德表现考核1. 遵纪守法:学生的遵纪守法行为将占据总积分的10%。

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校规校纪、守时守序、礼貌待人等方面。

2. 诚实守信:学生的诚实守信行为将占据总积分的10%。

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不抄袭作弊、尊重知识产权等方面。

3. 社会实践: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将得到加分奖励。

具体加分标准将由学校校外实践指导老师团队来确定。

第四章学科竞赛考核1. 学科竞赛成绩: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的成绩将占据总积分的20%。

具体分数将根据成绩排名来确定,排名越靠前,则得分越高。

2. 学科竞赛经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经历将得到加分奖励。

具体加分标准将由学校学科竞赛指导老师团队来确定。

第五章奖罚措施1. 奖励:学生在考核中表现优秀者,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形式将由学校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奖状、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处罚:学生在考核中违规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形式将由学校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扣分、警告、劳动教育等。

第六章考核结果与使用1.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将在学期结束后对学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模版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模版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必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必修课程学分是指中学学生在学习中所获得的学分,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校对学生学分的认定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学分认定的程序是根据中学教学计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包括课程设置、选课、考试和评定等。

第七条学分认定的结果是学生学分的具体数值,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和描述。

第八条学分认定的依据是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考试评定标准等。

第九条学分认定的管理是由学校的教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学生学分的审批和录入。

第十条学分认定的监督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教学监督机构负责,确保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的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十一条中学必修课程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置,并在教学计划中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中学必修课程包括文科课程和理科课程,侧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第十三条文科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政治、经济、音乐、美术、体育等。

第十四条理科课程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

第十五条中学必修课程根据学科的特点和难易程度设置不同的学分,以体现学科的重要性和难度。

第十六条中学必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

第十七条中学必修课程的教材和教学资源应经过教育部门的审定和推广,确保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选课和考试第十八条学生在中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中学必修课程,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九条学生选修课程的方式可以是单科选修、跨学科选修或综合选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二十条学生选修课程的选课规则是由学校的教务部门制定,确保学生的选课权益和教学管理的需要。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以帮助学校和教师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学分确认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制度是指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对其学分进行确认和管理的制度。

学分确认是评价学生研究成果和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分管理制度
1. 学分计算规则
学分的计算是根据学生在每门课程中的成绩和学时来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学生需要达到一定的学时要求,并取得一定的成绩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2. 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和课程标准,制定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方案。

各门课程的学分分配应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学科特点和学生的研究需求。

3. 学分转换和认可
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转学或跨学科选修课程时,需要进行学分转换和认可。

具体的转换和认可规则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确保学分的公正和有效。

4. 学分记录和查询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记录系统,记录每位学生的学分情况,并及时更新。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查询渠道,随时了解学分情况。

学分确认的重要性
学分确认是学生学业发展和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合理的学分确认制度能够激励学生努力研究,促进学术进步和个人成长。

结论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对于学生和学校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分管理制度,确保学分的准确确认和有效管理,为学生提供公正的学业评价和发展机会。

同时,学生也应积极参与学分确认过程,合理规划研究,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业水平。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实施学分制教育管理,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学分制的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院系教务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学分制的基本要素学分制的基本要素包括学分、课程和学分积累。

学分是评价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单位,一般以学时计算;课程是按照一定的学时和学习要求设置的,学生需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方可获得学分;学分积累是指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后所获得的学分。

学分制实施应当依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具体化。

第四条学分的获取和使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根据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分可以用于获得学位、申请奖助学金、参加学术活动等。

学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第五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学校应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课程设置应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和学科发展需求,教学计划应明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和获取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认定和评价学分的认定和评价由教师和教务部门进行。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

教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学分的准确认定。

第七条学分管理和监督学校教务处应建立学分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生学分积累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分制相关规定,确保学分的准确积累和使用。

第八条附则本细则由学校教务处制定,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正式实施。

本细则于发文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即为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学校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需求的要求。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的方针。

我们将介绍学分定级的目的以及相关管理策略。

请注意,本文档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节应根据各地教育政策和学校要求来确定。

学分定级目的学分定级是为了评估学生在不同学科领域的学习成果,以便更准确地反映他们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通过学分定级,可以为学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支持,并帮助学校和家长了解学生在各个学科中的表现。

学分定级原则学分定级的原则如下:1. 公平公正:学分定级应基于客观评估标准,独立于个人偏见和主观因素。

2. 目标导向:学分定级应以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科要求为基础,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简单明确:学分定级应遵循简单明确的原则,避免过度复杂和繁琐的评估方式,以减轻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学分定级管理策略为了有效管理学分定级,我们提出以下策略:1. 评估标准制定:根据学科要求和教育政策,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被客观评估。

2. 多元评估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式,包括考试、作业、项目等,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情况。

3. 及时反馈:及时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学分定级的结果和评估反馈,帮助他们了解学生在各个学科中的表现,并提供必要的教育支持和指导。

4. 教师培训:为教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学分定级的原则和标准。

结论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的制定旨在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被准确评估,并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支持。

通过遵循公平公正、目标导向和简单明确的原则,以及采取评估标准制定、多元评估方式、及时反馈和教师培训等管理策略,我们可以有效地管理学分定级,促进学生的学术发展和个人成长。

xx中学学分认定守则2011.9

xx中学学分认定守则2011.9

XX中学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一.实施依据: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机构:1、成立学分认定管理小组,在学校课程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监管下主管学分认定工作。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课程认定小组组长及成员对学分认定工作负全责。

2、学分认定管理小组聘请相关教师,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语文、数学、外语、社会科学(政史地)、自然科学(理化生)、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9个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开展工作。

三.基本程序:1、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导师或教学班任课教师综合学生出勤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

3、相关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

4、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

5、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和学校课改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分别签署认定意见。

6、公告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

并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书面向学生通知原因。

7、对学分认定有异议的学生于收到通知15日内向学校课程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学校课程领导小组受到复议申请一周内进行复议、终裁。

8、确定学分认定无异议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校学分认定档案(包括纸制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

四、基本操作:(一)文化课学分认定:依据学生的“学习课时”和“学习过程”“模块考核成绩”三大项内容,实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成绩认定学分。

1、模块学时要求(设定20分):该项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

通过上课记录检查,课程(模块)正常修习时间不少于课程标准要求修习总课时数的8/9,该项计满分。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最新

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最新

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最新随着中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学分认定管理制度在学校教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学分认定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学习和考试获得一定的学分,以便于学生顺利毕业或进入理想的大学。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意义、特点、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促进学生学习学分认定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地学习,因为他们知道只有通过学习和考试才能获得学分。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保障学校教育质量学分认定制度可以通过考试和评价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进行反馈和改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学分认定制度可以帮助学生更灵活地规划自己的学习路线,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领域进行学习。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效果。

4. 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保障通过积累学分,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历和证书,确保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同时,学分也是学生升入大学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进入理想的大学。

二、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特点1. 具有弹性学分认定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相应的课程和学分,实现个性化学习。

2. 公平公正学分认定制度通过考试和评价来衡量学生的学习情况,保证了学分的公平公正,不会因为其他因素而影响学生的学分获取。

3. 可操作性强学分认定制度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和考试来获得相应的学分,不会受制于其他因素。

4. 可持续发展学分认定制度可以不断调整和完善,根据学校教学实践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更新和改进,使之更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学习需求的变化。

三、中学学分认定管理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中学学分认定制度已经逐步完善,绝大部分中学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学分认定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目标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以确保学分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学分分配。

学分定级原则
1. 学分定级应基于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所取得的学业成绩和研究能力。

2. 学分定级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偏袒任何特定群体或个人。

学分定级程序
1. 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将根据其成绩和研究能力进行评定。

2. 学分评定将综合考虑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因素。

3. 学分评定应由专业教师或教务人员进行,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学分评定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记录在学生的学业档案中。

学分管理方针
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负责学分的统计、分配和管理。

2. 学分管理机构应与教师、学生和家长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学分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3. 学分管理机构应定期审核学生的学分记录,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学分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提供必要的学分辅导和指导,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学业。

结论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确保学生在学业评价和学分分配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学校应积极
落实以上方针,提高学生学分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为学生的研究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教导处中学学分管理制度方案

教导处中学学分管理制度方案

教导处中学学分管理制度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学分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规范学生学习行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工具,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因此,建立健全学分管理制度对于学校及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1.增强学生学习动力与自主性。

2.规范学生学习行为,促进学风建设。

3.为教学科研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三、学分获取及计算1.学分获取途径:(1)课堂学习: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教材的学习、习题、测试、作业等内容,根据完成情况获取相应的学分。

(2)自主学习:学生在课余时间自主阅读教材、参考资料,完成自己选择的任务,向任课教师提交学习报告,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3)活动学习:学生参与学校各种活动、社团实践等,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2.学分计算原则:(1)每门课程的学分数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课堂学习的学分计算原则:完成任务得到的学分=任务权重×满分学分÷满分分值任务权重:教材学习(0.6)、作业(0.2)、测试(0.2)(3)自主学习的学分计算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与时间安排,选择相应的教材或参考资料进行自主学习,向任课教师提交学习报告并经过评审后获得学分。

学分计算原则如下:完成任务得到的学分=任务权重×满分学分÷满分分值任务权重:文章摘录(0.4)、书籍阅读(0.3)、调研实践(0.3)(4)活动学习的学分计算原则:学生参与学校各种活动、社团实践等,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学分计算原则如下:完成任务得到的学分=任务权重×满分学分÷满分分值任务权重:参与学生会活动(0.3)、社团活动(0.3)、竞赛获奖(0.4)四、学分管理1.学生学分管理:学生可以登录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自己所获得的学分以及学分详细情况,及时了解自己学习进步情况。

2.教师学分管理:(1)教师应当及时地为学生录入学习成绩,并按照规定的学分计算原则进行计算。

学分管理制度

学分管理制度
三、学分计算
1、必修学分:语数外各10个学分;政治8个学分;理化生史地、艺术、社会实践各6个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个学分;体育健康1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
2、选修学分:
(1)选修Ⅰ:
(2)选修Ⅱ:校本选修为6个学分。
四、获得学分条件
1、完成规定课时的修习,修习时间不足规定时间的 将重新修习。
2、考核合格。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允许其进行补考,合格后才可获得学分。
五、学分认定程序
1、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修习过程及考试成绩,给出初步学分。
2、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告知其原因。
参考范本
学分管理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学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年级组长。
二、学分要求
1、每个学生在修学每个知识模块,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2个学分,每个模块通常36学时。(体育、艺术为18学时,可获得1分)
2、三年中学生修习满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分学;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28个选修学分(其中包括校本选修6个学分),共计144个学分,符合毕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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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杰中学学分认定与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康杰中学新课程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山西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和《康杰中学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了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规范我校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客观性、真实性、严肃性、公正性,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高中课程学习实行学分管理1、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

学分管理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习量的一种模式,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2、学分由我校组织认定。

学校成立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和仲裁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担任。

①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研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及各学部部长。

组员:教研组长、各学科备课组长、各班学习委员、科代表、研究性学习组长(学生)职责是负责对实施学分的认定、评定的领导和指导。

②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职责是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③仲裁委员会由学校纪检委、团委、学生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等组成。

职责是负责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纠正等。

二、模块学习评价原则1.多样性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在评价主体上让学生、同伴、家长、教师等多主体参与评价,全方位、多角度地考核学生的学习状态。

2.多元性原则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模块学习评价的目标,评价中要反映学生多元智能的发展状况,尤其应关注学生在探究能力、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的提升,同时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生动活泼、全面和谐的发展。

3.过程性原则重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用多种方式对学生的模块学习进行过程性评价,即时、动态地了解学生,同时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客观地评价学生个体的发展状况。

4.发展性原则尊重学生的智力差异和个性差异,用发展的眼光、以诚恳的态度,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励学生的个性张扬、特长发挥和大胆创造,促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取得进步,发挥评价对促进学生发展的激励作用。

5.实效性原则评价方案力求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真实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差异、特长及发展状况,使学生最大限度地接受和认同评价结果,切实提高评价的效益。

三、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1、学分认定基本构成要素①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修习课时记录,占10%。

②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修习过程反映,占30%。

③修习完的课程考试成绩,占60%。

2、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①修习课时记录认定。

学校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全程参加课程修习。

学生修习时间至少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5/6以上。

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由授课教师登记。

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10%。

②修习过程反映认定。

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作品及各项学习任务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平时形成性测试成绩等。

其中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占10%;实验操作技能、日常作业及作品、参与过程(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表现等考核在合格以上占10%;阶段检查性形成性测试占10%。

③模块考试成绩认定。

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或委托专业部门命题,并进行考试。

考试除书面笔试外,还应包括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等。

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60%。

以上三方面合计后达原始分60分以上(100分制,60分以上合格;120分制,72分合格;150分制,90分以上合格),方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

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①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

在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要学习时间来确定学分。

学生在三年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以5个为宜。

学分认定以5个课题作为评估对象,每个课题为3学分。

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主要参考两个方面:修习课时记录认定(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30%)和修习过程和结果反映认定(该部分占学分评估值总量的70%)。

修习过程和结果反映认定主要依据5个方面材料:A、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B、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C、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D、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E、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

②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

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

公益性是社区服务的最大特色,服务者的志愿与义务与否是判断某种活动是否是社区服务活动的标准。

学生可以从学校提供的社区服务清单中选择服务内容,也可以自己申报,经学校审批备案。

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

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

③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实践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调查报告、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2学分。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获得学分。

社会实践可以在校内或校外进行。

校内实践2学分,校外实践4学分。

高一年段的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记2学分。

4、选修Ⅱ学分认定学校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学生选修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行考核。

每门选修Ⅱ课程原则上开18学时,为1学分。

选修Ⅱ学分从修习过程考勤记录、修习过程教师评价和课程考核结果三方面来认定。

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5、奖励与加分高中不奖励学分。

如果学生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秀的在“学生课程修习过程记录”栏目予以真实记录,并给予适当奖励;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修,但不可免考。

四、学分认定实施程序1、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修习过程记录、修习过程反映以及学业考试的情况等,向教务处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2、教务处根据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的意见做出是否获得学分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听取意见。

3、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学校学分仲裁委员会接到学生复议申请后15日内召集有关人员,做出复议决定。

五、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要获得116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Ⅱ不低于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六、学分认定管理1、学校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学分认定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特别要建立学分认定的诚信制度。

学校要为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建立诚信档案。

在学分认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停或终止其学分认定资格。

2、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

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

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不得超过2次,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

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

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2次。

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3、我校承认省内各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学生所得学分。

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的,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

4、学校将设立学生学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种学分认定材料。

5、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接受学生、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本办法自2008年秋季起施行。

2008年8月10日附:1.康杰中学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表2.康杰中学学科模块修习成绩评定登记表3.康杰中学学生社区服务活动情况记录表4. 康杰中学学生模块修习成绩报告单5.康杰中学学生学业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附1:康杰中学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表附2:康杰中学学科模块修习成绩学分评定登记表附3:康杰中学中学学生社区服务活动情况记录表学部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康杰中学学生模块修习成绩报告单附5康杰中学学生学业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部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注:学生基本素养评价等级为A、P、E三个等级。

200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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